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海阳阳时装公司(化名)是一家民营服装出口企业,几年来发展的势头一直不错,面对日益兴盛的企业,老板对党对国家心存感激。但企业最近却遇到了一件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公司于2003年与某区工业园区(政府背景)签定的《土地批租协议书》,被对方无端终止,企业的发展计划严重受阻,老板为此苦恼不堪。更让她想不通是,这件事又恰恰发生在国家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36”条)之后,照理,各级政府对非公经济“鼓励”还来不及呢,政府怎么还会有与非公企业片面毁约的事呢?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阳阳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决定扩大生产规模,因此,于2003年11月与本市某区工业园区签定相关协议,租用8.86亩土地,用来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性质为批租,年限为50年,土地价格每亩13.88万元,总金额为122.9768万元。按照协议规定,阳阳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付给工业园区第一期款20万元、第二期款4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注册了新的公司,出具了厂房设计图纸,委托工业园区办理所有证照,等待着开工建设。
今年7月,阳阳公司突然接到工业园区的书面通知,告知“你方项目至今未启动”,“双方于2003年11月签定的《土地批租协议书》因规划调整原因已无法继续履行,予以终止,你方的项目用地也由我方收回,请你方尽快前来协商办理善后事宜。”
对于工业园区的指责和单方毁约,阳阳公司当然不服,立即去函指出:项目受阻,阻在工业园区至今没办妥相关手续;公司完全履行了合同,没有任何过错,园区以“国家宏观调控建设用地”为由要求终止履行合同,不符合法定免责条件;公司理解园区用意,同意用地可以作出适当调整。
不几天,阳阳公司收到了工业园区复函。复函称,园区对落户项目及保留项目作了新的规定,具体标准是:1、除土地款外,固定资产投入必须达到120万元/亩;2、销售额必须达到200万元/亩;纳税不低于10万元/亩;4、除特殊行业外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1.0。
公司接函,无言以对。古人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要撕毁合同,先指责你,指责不行了,他就提高门槛难为你。呜呼,契约之公正之尊严,戛戛乎难哉。
阳阳公司担心:“36”条对民营企业的利好,因某些地方政府受眼前利益的驱动而受阻。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阳阳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决定扩大生产规模,因此,于2003年11月与本市某区工业园区签定相关协议,租用8.86亩土地,用来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性质为批租,年限为50年,土地价格每亩13.88万元,总金额为122.9768万元。按照协议规定,阳阳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付给工业园区第一期款20万元、第二期款4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注册了新的公司,出具了厂房设计图纸,委托工业园区办理所有证照,等待着开工建设。
今年7月,阳阳公司突然接到工业园区的书面通知,告知“你方项目至今未启动”,“双方于2003年11月签定的《土地批租协议书》因规划调整原因已无法继续履行,予以终止,你方的项目用地也由我方收回,请你方尽快前来协商办理善后事宜。”
对于工业园区的指责和单方毁约,阳阳公司当然不服,立即去函指出:项目受阻,阻在工业园区至今没办妥相关手续;公司完全履行了合同,没有任何过错,园区以“国家宏观调控建设用地”为由要求终止履行合同,不符合法定免责条件;公司理解园区用意,同意用地可以作出适当调整。
不几天,阳阳公司收到了工业园区复函。复函称,园区对落户项目及保留项目作了新的规定,具体标准是:1、除土地款外,固定资产投入必须达到120万元/亩;2、销售额必须达到200万元/亩;纳税不低于10万元/亩;4、除特殊行业外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1.0。
公司接函,无言以对。古人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要撕毁合同,先指责你,指责不行了,他就提高门槛难为你。呜呼,契约之公正之尊严,戛戛乎难哉。
阳阳公司担心:“36”条对民营企业的利好,因某些地方政府受眼前利益的驱动而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