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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以来,各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对于保护当地的历史文化风貌,对于影响和干预市政规划的总体方向,乃至提高全社会的文化传承意识,都起到了广泛而深远的作用,并由此影响到了镇、古村落的保护。
从2003年起,建设部和同家文物局又开始陆续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但是,应该看到,古镇、古村落的研究、保护和规划发展工作,与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工作相比,还有其自身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不比历史文化名城少,有的地方甚至更加突出,很多状况令人担忧。笔者在这里只是就近年来参与调查所见的江南古镇的情况,谈一些思考。
社会上对于江南古镇的关注很多,除了以周庄、同里等六镇为代表、开发旅游资源面引起的经济效应之外,还在于江南古镇所蕴涵的多方面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对于城市研究的重要性,有很多学者的名言可以让我们思考,比如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给我一个城市,我就知道你的人民”等等,都是说的城市历史研究对于我们的价值。这些话实际上同样适合古村镇的研究。拿冯骥才先生的话来说, “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在古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古村镇中,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绝大部分在古村镇中。”而江南在唐代经济重心南移之后,作为经济上最活跃的地区,其大量的古城镇还是研究这些嬗变所带来的江南城镇变化的活体标本。因此,多学科关注江南古镇的研究是很自然的。
但是,在这些普遍的关注背后,作为一个文物考古工作者,对一些现象不能不感到有所忧虑。
忧虑何在?
首先是建设性破坏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历史文化名城中同样存在,但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名气”比古镇人得多,出现问题以后的社会反响也大多。古镇也出现了建设性破坏的问题,但是,只是已经开发了的古镇这方面问题受到关注。而许多没有开发或者正在开发的古镇,有些方面价值并坪不比已经开发的古镇价值低。建设性破坏在调查中所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古镇中随意拆除和改建老建筑;建造假古董;破坏古镇整体环境。当古镇而临这样问题的时候,却很少能够听到批评的声音,造成的损失往往是不可挽回的。
其次,义物考古工作严重滞后。
表现之一,保护和管理不力。
2006年,安徽“翠屏居”事件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一位瑞典商人来带安徽石台县考察时,意欲以20万元买下当地一处民居“翠屏居”,将其整体搬迁到瑞典哥德堡市。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之后,各方哗然,后来经过政府干预,这幢房燎总算保留下来。实际上在“翠屏居”之前,早就有安徽民居被外国人收购的事情,而建筑构件的流失则更为严重。在“翠屏居”事件之后不到一年,媒体再次报道皖南古民居频遭异地收购的消息,仅上海宝山区的一家生态休闲园,就收购了12幢来自皖南休宁、歙县等地的徽派古宅。据了解以各种方式“流失”的皖南古居民,每年将近100幢。
其实,有的情况不是文物部门不想管,而是立法不严、说话不力。基层文物工作者在遗产保护方面的艰辛,绝大多数我们无法从传媒中知道。最近在看阮仪三先生的《护城纪实》,如此有名的教授在保护古城镇方而还遇到过那么多的困难,除了,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敬意,我们也有必要对工作中不力和滞后的一面进行思索。笔者在调查中看到有一些历史研究价值颇高、艺术观赏性也好的民居还找不到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有幸的是,即将开始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已经确定将乡土建筑列为此次文物普查的重点内容,这是非常及时的措施。
表现之二,研究工作的滞后。
基础工作的滞后,除了没有系统地开展普查、登记、公布各级保护单位之外,还突出地表现在研究方面。除去大量旅游书籍之外,史学界、地理学界、建筑学界对于江南古镇的研究,成果丰富,相关论文数量庞大,涉及领域广泛,但文物考古学界对于江南古镇的研究却成果寥寥,系统的考古研究更是付之阙如。研究的薄弱使得我们无法完全去认识各个古镇所拥有的价值,只能被动地保护一些独立的建筑或建筑群。古建筑的保护是占镇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但是古镇的保护不能等同于古建筑的保护,古镇中所蕴藏的大量文化信息必须采集,没有方法论上的指引,这种采集工作是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的。
目前,国内外对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范围都在深化。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一次在红头文件题目上用“文化遗产”取代了我国使用了几十年的“文物”这个词,这个转换是具有深刻意义的,它要求我们既要重视物,也要重视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各种信息。
宋元以来的江南古镇绝人多数沿用至今,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镇。研究这种类型的城镇,除了文献之外,各种信息的采集尤其最要。地方城镇的研究,归根到底应该依靠当地的文物考古工作者,这是因为许多遗迹现象所反映的信息,并不能指望一次性调查就能全部获得。比如在城镇基本建设中的地基开挖过程中,有时会幸运地遇见含有早期遗物的文化层,这些遗物也许是废弃的陶瓷片,也许是残破的建筑构件,这些遗物有可能因为“价值不大”而被人忽略甚至遗弃。对于城镇的考古工作来说,它们却可能提供许多有用的信息。而这些遗物一旦脱离其原来的出土地,价值就会小许多。这里举两个笔者调查中遇到的事例:
上海青浦区的青龙镇在唐代后期至宋元吴凇江航道畅通时期,是中外贸易的一大重镇。著名的书画家米芾曾经在这里做过监镇。全盛时期,该镇“有治、有学、有库、有仓、有茶场、酒坊、水陆巡司。镇市有坊三十六,桥三十,桥之有亭宁者三,有二浮图,南北相望。”有幸的是,这里现在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现代建筑。当地规划局的一位同志指出,“考古界的同志也应该告诉我们搞规划的人,镇区的范围究竟在哪里?这样我们做保护规划的时候才能够自‘的放矢。”其实,作为一处很有考古价值的大遗址,青龙镇以前曾经出土过不少文物,其中一件唐代长沙窑的执壶,器型完整,而且上面贴翅的胡人给贴倒了,这件珍贵的执壶,出自遗址的一口水井中。江南地区虽然水网密布,但许多重要的建筑群内还是有人工挖掘的水井。这把执壶的珍贵,不仅仅在于它“错出了精彩”,而在于这处水井不能只被当成水井看待,其所在地方很可能有最要的建筑遗迹。
笔者在多年前调查河南南部邓州古城的时候,为文献中记载的数道城墙所困,因为文献中的记载有相互抵牾的地方。当我询问这里都有什么出上义物的时候,文物部门一位同志说,早先有座墓葬,墓砖上有花纹,但是由于墓葬在基建中被完全破坏了,文物部门也就没有重视收集剩余的残砖。而他描述的位置,恰好在两道城墙之间。城址 (聚落)和墓葬的研究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墓葬可以用来帮助确定城址的位置、年代、城墙范围等内容,宿白先生就曾墓葬作为一种实证资料,运用到了河北宣化等城址的研究工作中。如果当初我们的地方考古工作者知道水井,墓葬、古树、古建筑、古地名等资料对于研究古今重叠型城镇的重要性,我们就可以获得远远比现在多得多的信息,地方城镇的考古工作也就可能会有所改观。
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与我们大学的课程设置有关。现在大学的考古教学,一般都是讲到宋元时期为止。但是,即使是到宋元,学科研究的重点也都放在了前段,历史时期考古学的重视程度无法满足现在文博考古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而即使是历史时期考古,轻重也不平衡。考古学有三大研究对象,即城址(包括聚落)、墓葬和手工业。但现在城址(包括聚落)和墓葬的研究成果明显不如手工业的研究受到重视,这势必影响到中国考古学的正常发展,也势必影响到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希冀什么?
笔者最希冀看到的,是大力加强文物考古在古镇保护与研究中的基础工作。已经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会通过普查准确掌握乡土建筑的资源分布和保护现状,大为改善古镇的保护状况。这里仅讨论一下在当前江南古镇有那么多相关学科进行大量研究的情况下,我们文物考古工作者可以做什么样的基础研究。
首先是调查不同类型的古镇,探讨它们的成因。
建筑界,历史学界、地理学界等都对江南古镇有自己的类型划分,类型的划分是为了说明各自领域的相关问题,有些类型和考古研究出来的分类是相同的。但是,关键不是划分出来了什么类型,像平而圆形的城镇,在江南地区有不少例子,其他地区也有,不过江南地区的圆形城镇很可能与其他地区的圆形城镇成因不同。因此,不能认为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划分出一个圆形城镇的类型,就等于考古工作者没有工作可做了。我们希望探讨的是古城、古镇原来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怎么发展到了今天的样子。这里举一个调查中所见的十字型古镇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江南地区河汊纵横,许多古镇都是顺着河道的自然流向生长的,所以,平面上字型的占镇是比较特殊的,建筑史学家对江南古镇有十字型古镇的划分,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即使在江南地区,十字型古镇的成因也并不相同。
新场是位于上海黄浦江以东地区的一个古镇,原来的地理位置与现在有很大的变化。上海的海岸线是不断东移的,新场在元代是靠近海边,富有煮盐之利。宋元时代,是上海地区盐业生产的兴旺时期,元代上海地区盐场的生产与管理组织开始有所变化。“归并灶座,建团立盘”,采用这种聚团并灶,实行公煎的办法,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元代两浙盐场的产量大幅度提高,而这种生产方式对于集镇的布局产生了影响。
元代为我们留下了一本珍贵的盐业生产书籍,这就是陈椿的《熬波图》。元统年间,天台人陈椿为下砂盐场监司,根据其前任所绘制的《熬波图》补成图说。下砂盐场北距新场九里,海岸线不断东扩后,下砂盐场离海岸越来越远,从而有必要开辟新的靠近海岸的制盐基地,新场就是以“盐场新迁而名”。所以,用《熬波图》的记载,来考查新场镇的形态,是可以成立的。
根据《熬波图》的记载,官府为了控制东南沿海丰富的盐业资源,采取的是一种类似兵营的形式组织生产。为此,在团的周围“四向筑迭围墙,外向远匝濠壍,团内筑凿池井,盛贮卤水,盖造盐仓、袢屋,置关立锁,复拨官军守把巡警。”这样,整个盐场看起来就完全是一座城池:“团围四向,墙堵上置乳头,彷佛城池,以绝奸伪。或遇坍摧,随时筑垒。”
制盐全赖海水,为了保障开挖河道的畅通,还需要采取坝堰蓄水的措施,接引海潮的河道是否畅通,对于盐业生产至关重要。所以新场附近的河道不同于一般的江南水乡迂曲的河道,而是经过人工整治、比较规整的河道。现在的东横港之东,连接洪桥港有六灶港,连接包桥港有五灶港;东横港之西,都是人工开挖的接引海潮的河道。盐场除了有围墙壕沟环绕的团灶,还有一项重要建筑是仓储的设立。人工开挖的河道、团灶和仓储,比之于新场现存的古迹分布图,我们可以看到在北面,由衙前港、白兔庙港、洪桥港、东横港四条河道组成的区域,基本呈长方形,而横跨洪桥港,在新场火街的东西,分别有东仓桥、西仓桥,现存的这两座桥梁都干清代光绪年间重修,而始建年代不详,但即名仓桥,就当与仓储有关。元、明时期下沙盐场的场署就在新场镇,而且“北桥税司、杜浦巡司皆徙居焉”,当时这些机构的办公场所应该就在这个区域内,所以就有了“衙前港”的名称。
这样就可以解释一个在调查之初困扰笔者的问题了。江南地区佛教盛行,有一些古镇就是因寺庙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所以寺庙往往位于古镇的中心区域,可是,新场元代建造的两个寺院,却恰恰分布在上述区域的外围,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古镇的生长点。这两座寺院的建造者,北面永宁教寺的创建者是瞿振发兄弟。瞿氏是元代浦东的望族,朱元鼎革,瞿霆发率众归附元廷,后官至两浙都转运副使,瞿氏由此发展成为“浙两有用之家,无出其右”的豪门。雄于家资的瞿霆发创建的永宁教寺,理当是新场镇上一组规模颇大的建筑。但是,这组建筑并没有像江南古镇中许多大寺,成为古镇的中心。同样创建于元代的还有位于这个区域南而的雷音寺。明代中期以后,新场逐渐远离海岸线,加之南汇附近海域的含盐量减少,新场的盐业生产迅速衰落,新兴的棉花种植业替代了往日的盐业生产,使得新场依旧保持了旧日的繁华,但是,其整体布局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一些寺庙建筑等进入镇的中心区域,逐渐演变成现在的格局。
新场是在元代集团式海盐生产方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十字型古镇,与南洵等十字型古镇产生的原因不同,规划也就有了差异。了解了新场镇的发展演变过程之后,才能够对其历史价值进行恰当的定位。所以笔者后来多次向镇领导强凋,新场是一个难得的制盐发展起来的古镇,其整体格局还有遗迹可寻,千万不要在开发中只保护维修现存的古建筑,甚至建新古董,而是要保护好原来的整体规划痕迹,因为这些痕迹是很容易随着出现河道被填、道路拓宽改建等情况而消失的,更何况外围的一些现有河道已经断断续续了。
目前,国家文物局非常重视大运河作为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为历史上曾起过“半天下之财赋,悉由此路而进”巨大作用的交通大动脉,大运河一直起着沟通中国南北方经济文化、维护着国家统一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作用。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于大运河的保护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认为文物部门对大运河的保护是有前瞻性 的,并把大运河归纳了六个方而的特征,阐述了大运河蕴含着的丰富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但是,他在淡到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时,也谈到了主要面料的九个方面的问题,其中第三项就是相关研究不够,运河文化内涵认识不足。解决这个问题,大力度加强文物考古的基础调查与研究,刻不容缓。
笔者调查过运河沿线的两个古镇新市与塘栖。新市在历史上曾经很繁荣,历史和建筑史研究者均将其概括为团型城市,它的兴盛程度,文献中曾经把它与墉柄相比较,认为新市“视塘栖较胜,盖俨然一大邑也”。但是,塘柄与新市的形态不同,元代以前,塘栖一带的漕河未开,塘栖当时只是“一乡村耳,居人不多也”。元代后期开新开河,连通塘栖与杭州,“两岸人家夹绿波,中间一道是官河”,两岸用大桥相连接,“长桥据南北,实官道舟车之冲”,塘栖是沿运河两岸状分布发展起来的,体最颇大的石拱桥桥头两岸原本是商业的集中区域,清乾隆下江南时曾路过塘栖,塘柄镇运河一侧还有高人的乾隆御碑。但这一侧现在除了滑河岸尚有清代晚期和民国时期的民居之外,不远就是农田了。而另一侧由原来的带状进一步拓展,形成有一定规模的团状城镇。
这种情况说明运河沿线的古镇即使在江南也存在着不同的类型,整个运河沿线古城、古镇的形态如何?为什么会造成不同类型之间的差异,只能留待我们今后的工作。
再有一个例子就是同里与周庄。同里与周庄地理位置相近,古镇的风貌却不相同。对于这种不同,余秋雨先生在他的散文《江南小镇》中说:“周庄对于我,是乐十参观而不会想到要长久驻足的,而同罩却一见面就产生一种要在这里觅房安居的奇怪心愿”。
这种差别给予参观者空间尺度感是明显的,以往的研究有表述了这种差别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阐述清楚为什么两地距离这么近,古镇而貌却不相同?江南古镇确实有许多共性的一面,“小桥、流水,幽居、窄巷、灰瓦、白墙”,江南古镇的这种总体形态和空间感受,并不能代替各个古镇物质空间构成力’面的差异,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江南古镇的这些不同之处呢?传统史学的研究并不关注古镇具体的物质形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在考古调查的基础之上,结合建筑史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其次,文物工作者需要在动态的视野下寻找出这些古镇自身发展的历史遗痕。
动态地研究古镇发展变化,史学界在这些方面已经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考古学是用实物来论证问题的,历史学的研究并不能代替考古学的考证。古代城镇发展到今天,不可能没有发展变化,但是这种变化的快慢却是有地区差异的。比如明代分封王子,有不少王城建造在城市的中心区,清代的时候又在许多重要城市里建造满州城,这些活动都对城市的结构加以了改变,相比而言,江南古代城镇的衍变过程则要复杂许多,而且也要频繁很多,移民等人为因素、交通因素、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城镇的面貌产生影响的方面也要复杂许多。
江南古镇的形成和发展是古镇研究的重要内容,它的形态都有哪些类型,是怎么演变过来的?建筑界对这些工作也很重视,发表了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著述。但是,有必要指出的是,这应该是文物考古界做的基础工作。建筑学界对于江南城镇类型的划分,存在着以现状论现状、对江南城镇不同时期的发展演变研究还有待深入的地方。比如阮仪三先生在《江南古镇》中绘制的“吴县用直镇平面图及历史形成图”,就可以看出这方面的问题。
按照这张图,这里的水系几千年都没有变化过,这是不可能的。这幅图上春秋和汉唐聚落部分还都呈现出不规则的形状,如果真是这样的形状,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至少要对这个范围内外进行过考古钻探,或者考古发掘,才能在图上标出这样的形状。这种工作实际是没有进行过的。而有的研究以此为基础,在这些图的基础上,“运用结构主义关于结构的三种数学原型对传统小城镇的空间结构进行解析”,这样的研究结果就会产生问题。
我们在这里并不是想就图来论图,也不是要论述建筑界一些论点的不足,而是想强调在文献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划分出不同的类型,并找出它们发展演变的轨迹,正是我们文物考古工作者需要做的基础工作。在这坐,笔者引述徐苹芳先生谈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口寸的两段话作为文章的结尾,徐先生说,“所谓古城格局就是古城的城市规划,所谓历史风貌便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古城城市规划和建筑的特点风格而貌。因此,要想做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首先必须弄清楚恕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及其城市规划”“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必须开展对每个历史文化名城本身的历史和古代城市规划特点的研究,减少在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和盲目性。”
徐苹劳先生论述的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但是其观点对于我们研究江南古镇同样适用,对江南古镇,对全国范围内的古城、古镇的基础考古调查与研究,我们任承而道远。
从2003年起,建设部和同家文物局又开始陆续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但是,应该看到,古镇、古村落的研究、保护和规划发展工作,与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工作相比,还有其自身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不比历史文化名城少,有的地方甚至更加突出,很多状况令人担忧。笔者在这里只是就近年来参与调查所见的江南古镇的情况,谈一些思考。
社会上对于江南古镇的关注很多,除了以周庄、同里等六镇为代表、开发旅游资源面引起的经济效应之外,还在于江南古镇所蕴涵的多方面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对于城市研究的重要性,有很多学者的名言可以让我们思考,比如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给我一个城市,我就知道你的人民”等等,都是说的城市历史研究对于我们的价值。这些话实际上同样适合古村镇的研究。拿冯骥才先生的话来说, “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在古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古村镇中,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绝大部分在古村镇中。”而江南在唐代经济重心南移之后,作为经济上最活跃的地区,其大量的古城镇还是研究这些嬗变所带来的江南城镇变化的活体标本。因此,多学科关注江南古镇的研究是很自然的。
但是,在这些普遍的关注背后,作为一个文物考古工作者,对一些现象不能不感到有所忧虑。
忧虑何在?
首先是建设性破坏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历史文化名城中同样存在,但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名气”比古镇人得多,出现问题以后的社会反响也大多。古镇也出现了建设性破坏的问题,但是,只是已经开发了的古镇这方面问题受到关注。而许多没有开发或者正在开发的古镇,有些方面价值并坪不比已经开发的古镇价值低。建设性破坏在调查中所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古镇中随意拆除和改建老建筑;建造假古董;破坏古镇整体环境。当古镇而临这样问题的时候,却很少能够听到批评的声音,造成的损失往往是不可挽回的。
其次,义物考古工作严重滞后。
表现之一,保护和管理不力。
2006年,安徽“翠屏居”事件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一位瑞典商人来带安徽石台县考察时,意欲以20万元买下当地一处民居“翠屏居”,将其整体搬迁到瑞典哥德堡市。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之后,各方哗然,后来经过政府干预,这幢房燎总算保留下来。实际上在“翠屏居”之前,早就有安徽民居被外国人收购的事情,而建筑构件的流失则更为严重。在“翠屏居”事件之后不到一年,媒体再次报道皖南古民居频遭异地收购的消息,仅上海宝山区的一家生态休闲园,就收购了12幢来自皖南休宁、歙县等地的徽派古宅。据了解以各种方式“流失”的皖南古居民,每年将近100幢。
其实,有的情况不是文物部门不想管,而是立法不严、说话不力。基层文物工作者在遗产保护方面的艰辛,绝大多数我们无法从传媒中知道。最近在看阮仪三先生的《护城纪实》,如此有名的教授在保护古城镇方而还遇到过那么多的困难,除了,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敬意,我们也有必要对工作中不力和滞后的一面进行思索。笔者在调查中看到有一些历史研究价值颇高、艺术观赏性也好的民居还找不到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有幸的是,即将开始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已经确定将乡土建筑列为此次文物普查的重点内容,这是非常及时的措施。
表现之二,研究工作的滞后。
基础工作的滞后,除了没有系统地开展普查、登记、公布各级保护单位之外,还突出地表现在研究方面。除去大量旅游书籍之外,史学界、地理学界、建筑学界对于江南古镇的研究,成果丰富,相关论文数量庞大,涉及领域广泛,但文物考古学界对于江南古镇的研究却成果寥寥,系统的考古研究更是付之阙如。研究的薄弱使得我们无法完全去认识各个古镇所拥有的价值,只能被动地保护一些独立的建筑或建筑群。古建筑的保护是占镇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但是古镇的保护不能等同于古建筑的保护,古镇中所蕴藏的大量文化信息必须采集,没有方法论上的指引,这种采集工作是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的。
目前,国内外对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范围都在深化。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一次在红头文件题目上用“文化遗产”取代了我国使用了几十年的“文物”这个词,这个转换是具有深刻意义的,它要求我们既要重视物,也要重视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各种信息。
宋元以来的江南古镇绝人多数沿用至今,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镇。研究这种类型的城镇,除了文献之外,各种信息的采集尤其最要。地方城镇的研究,归根到底应该依靠当地的文物考古工作者,这是因为许多遗迹现象所反映的信息,并不能指望一次性调查就能全部获得。比如在城镇基本建设中的地基开挖过程中,有时会幸运地遇见含有早期遗物的文化层,这些遗物也许是废弃的陶瓷片,也许是残破的建筑构件,这些遗物有可能因为“价值不大”而被人忽略甚至遗弃。对于城镇的考古工作来说,它们却可能提供许多有用的信息。而这些遗物一旦脱离其原来的出土地,价值就会小许多。这里举两个笔者调查中遇到的事例:
上海青浦区的青龙镇在唐代后期至宋元吴凇江航道畅通时期,是中外贸易的一大重镇。著名的书画家米芾曾经在这里做过监镇。全盛时期,该镇“有治、有学、有库、有仓、有茶场、酒坊、水陆巡司。镇市有坊三十六,桥三十,桥之有亭宁者三,有二浮图,南北相望。”有幸的是,这里现在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现代建筑。当地规划局的一位同志指出,“考古界的同志也应该告诉我们搞规划的人,镇区的范围究竟在哪里?这样我们做保护规划的时候才能够自‘的放矢。”其实,作为一处很有考古价值的大遗址,青龙镇以前曾经出土过不少文物,其中一件唐代长沙窑的执壶,器型完整,而且上面贴翅的胡人给贴倒了,这件珍贵的执壶,出自遗址的一口水井中。江南地区虽然水网密布,但许多重要的建筑群内还是有人工挖掘的水井。这把执壶的珍贵,不仅仅在于它“错出了精彩”,而在于这处水井不能只被当成水井看待,其所在地方很可能有最要的建筑遗迹。
笔者在多年前调查河南南部邓州古城的时候,为文献中记载的数道城墙所困,因为文献中的记载有相互抵牾的地方。当我询问这里都有什么出上义物的时候,文物部门一位同志说,早先有座墓葬,墓砖上有花纹,但是由于墓葬在基建中被完全破坏了,文物部门也就没有重视收集剩余的残砖。而他描述的位置,恰好在两道城墙之间。城址 (聚落)和墓葬的研究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墓葬可以用来帮助确定城址的位置、年代、城墙范围等内容,宿白先生就曾墓葬作为一种实证资料,运用到了河北宣化等城址的研究工作中。如果当初我们的地方考古工作者知道水井,墓葬、古树、古建筑、古地名等资料对于研究古今重叠型城镇的重要性,我们就可以获得远远比现在多得多的信息,地方城镇的考古工作也就可能会有所改观。
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与我们大学的课程设置有关。现在大学的考古教学,一般都是讲到宋元时期为止。但是,即使是到宋元,学科研究的重点也都放在了前段,历史时期考古学的重视程度无法满足现在文博考古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而即使是历史时期考古,轻重也不平衡。考古学有三大研究对象,即城址(包括聚落)、墓葬和手工业。但现在城址(包括聚落)和墓葬的研究成果明显不如手工业的研究受到重视,这势必影响到中国考古学的正常发展,也势必影响到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希冀什么?
笔者最希冀看到的,是大力加强文物考古在古镇保护与研究中的基础工作。已经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会通过普查准确掌握乡土建筑的资源分布和保护现状,大为改善古镇的保护状况。这里仅讨论一下在当前江南古镇有那么多相关学科进行大量研究的情况下,我们文物考古工作者可以做什么样的基础研究。
首先是调查不同类型的古镇,探讨它们的成因。
建筑界,历史学界、地理学界等都对江南古镇有自己的类型划分,类型的划分是为了说明各自领域的相关问题,有些类型和考古研究出来的分类是相同的。但是,关键不是划分出来了什么类型,像平而圆形的城镇,在江南地区有不少例子,其他地区也有,不过江南地区的圆形城镇很可能与其他地区的圆形城镇成因不同。因此,不能认为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划分出一个圆形城镇的类型,就等于考古工作者没有工作可做了。我们希望探讨的是古城、古镇原来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怎么发展到了今天的样子。这里举一个调查中所见的十字型古镇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江南地区河汊纵横,许多古镇都是顺着河道的自然流向生长的,所以,平面上字型的占镇是比较特殊的,建筑史学家对江南古镇有十字型古镇的划分,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即使在江南地区,十字型古镇的成因也并不相同。
新场是位于上海黄浦江以东地区的一个古镇,原来的地理位置与现在有很大的变化。上海的海岸线是不断东移的,新场在元代是靠近海边,富有煮盐之利。宋元时代,是上海地区盐业生产的兴旺时期,元代上海地区盐场的生产与管理组织开始有所变化。“归并灶座,建团立盘”,采用这种聚团并灶,实行公煎的办法,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元代两浙盐场的产量大幅度提高,而这种生产方式对于集镇的布局产生了影响。
元代为我们留下了一本珍贵的盐业生产书籍,这就是陈椿的《熬波图》。元统年间,天台人陈椿为下砂盐场监司,根据其前任所绘制的《熬波图》补成图说。下砂盐场北距新场九里,海岸线不断东扩后,下砂盐场离海岸越来越远,从而有必要开辟新的靠近海岸的制盐基地,新场就是以“盐场新迁而名”。所以,用《熬波图》的记载,来考查新场镇的形态,是可以成立的。
根据《熬波图》的记载,官府为了控制东南沿海丰富的盐业资源,采取的是一种类似兵营的形式组织生产。为此,在团的周围“四向筑迭围墙,外向远匝濠壍,团内筑凿池井,盛贮卤水,盖造盐仓、袢屋,置关立锁,复拨官军守把巡警。”这样,整个盐场看起来就完全是一座城池:“团围四向,墙堵上置乳头,彷佛城池,以绝奸伪。或遇坍摧,随时筑垒。”
制盐全赖海水,为了保障开挖河道的畅通,还需要采取坝堰蓄水的措施,接引海潮的河道是否畅通,对于盐业生产至关重要。所以新场附近的河道不同于一般的江南水乡迂曲的河道,而是经过人工整治、比较规整的河道。现在的东横港之东,连接洪桥港有六灶港,连接包桥港有五灶港;东横港之西,都是人工开挖的接引海潮的河道。盐场除了有围墙壕沟环绕的团灶,还有一项重要建筑是仓储的设立。人工开挖的河道、团灶和仓储,比之于新场现存的古迹分布图,我们可以看到在北面,由衙前港、白兔庙港、洪桥港、东横港四条河道组成的区域,基本呈长方形,而横跨洪桥港,在新场火街的东西,分别有东仓桥、西仓桥,现存的这两座桥梁都干清代光绪年间重修,而始建年代不详,但即名仓桥,就当与仓储有关。元、明时期下沙盐场的场署就在新场镇,而且“北桥税司、杜浦巡司皆徙居焉”,当时这些机构的办公场所应该就在这个区域内,所以就有了“衙前港”的名称。
这样就可以解释一个在调查之初困扰笔者的问题了。江南地区佛教盛行,有一些古镇就是因寺庙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所以寺庙往往位于古镇的中心区域,可是,新场元代建造的两个寺院,却恰恰分布在上述区域的外围,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古镇的生长点。这两座寺院的建造者,北面永宁教寺的创建者是瞿振发兄弟。瞿氏是元代浦东的望族,朱元鼎革,瞿霆发率众归附元廷,后官至两浙都转运副使,瞿氏由此发展成为“浙两有用之家,无出其右”的豪门。雄于家资的瞿霆发创建的永宁教寺,理当是新场镇上一组规模颇大的建筑。但是,这组建筑并没有像江南古镇中许多大寺,成为古镇的中心。同样创建于元代的还有位于这个区域南而的雷音寺。明代中期以后,新场逐渐远离海岸线,加之南汇附近海域的含盐量减少,新场的盐业生产迅速衰落,新兴的棉花种植业替代了往日的盐业生产,使得新场依旧保持了旧日的繁华,但是,其整体布局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一些寺庙建筑等进入镇的中心区域,逐渐演变成现在的格局。
新场是在元代集团式海盐生产方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十字型古镇,与南洵等十字型古镇产生的原因不同,规划也就有了差异。了解了新场镇的发展演变过程之后,才能够对其历史价值进行恰当的定位。所以笔者后来多次向镇领导强凋,新场是一个难得的制盐发展起来的古镇,其整体格局还有遗迹可寻,千万不要在开发中只保护维修现存的古建筑,甚至建新古董,而是要保护好原来的整体规划痕迹,因为这些痕迹是很容易随着出现河道被填、道路拓宽改建等情况而消失的,更何况外围的一些现有河道已经断断续续了。
目前,国家文物局非常重视大运河作为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为历史上曾起过“半天下之财赋,悉由此路而进”巨大作用的交通大动脉,大运河一直起着沟通中国南北方经济文化、维护着国家统一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作用。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于大运河的保护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认为文物部门对大运河的保护是有前瞻性 的,并把大运河归纳了六个方而的特征,阐述了大运河蕴含着的丰富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但是,他在淡到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时,也谈到了主要面料的九个方面的问题,其中第三项就是相关研究不够,运河文化内涵认识不足。解决这个问题,大力度加强文物考古的基础调查与研究,刻不容缓。
笔者调查过运河沿线的两个古镇新市与塘栖。新市在历史上曾经很繁荣,历史和建筑史研究者均将其概括为团型城市,它的兴盛程度,文献中曾经把它与墉柄相比较,认为新市“视塘栖较胜,盖俨然一大邑也”。但是,塘柄与新市的形态不同,元代以前,塘栖一带的漕河未开,塘栖当时只是“一乡村耳,居人不多也”。元代后期开新开河,连通塘栖与杭州,“两岸人家夹绿波,中间一道是官河”,两岸用大桥相连接,“长桥据南北,实官道舟车之冲”,塘栖是沿运河两岸状分布发展起来的,体最颇大的石拱桥桥头两岸原本是商业的集中区域,清乾隆下江南时曾路过塘栖,塘柄镇运河一侧还有高人的乾隆御碑。但这一侧现在除了滑河岸尚有清代晚期和民国时期的民居之外,不远就是农田了。而另一侧由原来的带状进一步拓展,形成有一定规模的团状城镇。
这种情况说明运河沿线的古镇即使在江南也存在着不同的类型,整个运河沿线古城、古镇的形态如何?为什么会造成不同类型之间的差异,只能留待我们今后的工作。
再有一个例子就是同里与周庄。同里与周庄地理位置相近,古镇的风貌却不相同。对于这种不同,余秋雨先生在他的散文《江南小镇》中说:“周庄对于我,是乐十参观而不会想到要长久驻足的,而同罩却一见面就产生一种要在这里觅房安居的奇怪心愿”。
这种差别给予参观者空间尺度感是明显的,以往的研究有表述了这种差别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阐述清楚为什么两地距离这么近,古镇而貌却不相同?江南古镇确实有许多共性的一面,“小桥、流水,幽居、窄巷、灰瓦、白墙”,江南古镇的这种总体形态和空间感受,并不能代替各个古镇物质空间构成力’面的差异,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江南古镇的这些不同之处呢?传统史学的研究并不关注古镇具体的物质形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在考古调查的基础之上,结合建筑史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其次,文物工作者需要在动态的视野下寻找出这些古镇自身发展的历史遗痕。
动态地研究古镇发展变化,史学界在这些方面已经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考古学是用实物来论证问题的,历史学的研究并不能代替考古学的考证。古代城镇发展到今天,不可能没有发展变化,但是这种变化的快慢却是有地区差异的。比如明代分封王子,有不少王城建造在城市的中心区,清代的时候又在许多重要城市里建造满州城,这些活动都对城市的结构加以了改变,相比而言,江南古代城镇的衍变过程则要复杂许多,而且也要频繁很多,移民等人为因素、交通因素、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城镇的面貌产生影响的方面也要复杂许多。
江南古镇的形成和发展是古镇研究的重要内容,它的形态都有哪些类型,是怎么演变过来的?建筑界对这些工作也很重视,发表了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著述。但是,有必要指出的是,这应该是文物考古界做的基础工作。建筑学界对于江南城镇类型的划分,存在着以现状论现状、对江南城镇不同时期的发展演变研究还有待深入的地方。比如阮仪三先生在《江南古镇》中绘制的“吴县用直镇平面图及历史形成图”,就可以看出这方面的问题。
按照这张图,这里的水系几千年都没有变化过,这是不可能的。这幅图上春秋和汉唐聚落部分还都呈现出不规则的形状,如果真是这样的形状,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至少要对这个范围内外进行过考古钻探,或者考古发掘,才能在图上标出这样的形状。这种工作实际是没有进行过的。而有的研究以此为基础,在这些图的基础上,“运用结构主义关于结构的三种数学原型对传统小城镇的空间结构进行解析”,这样的研究结果就会产生问题。
我们在这里并不是想就图来论图,也不是要论述建筑界一些论点的不足,而是想强调在文献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划分出不同的类型,并找出它们发展演变的轨迹,正是我们文物考古工作者需要做的基础工作。在这坐,笔者引述徐苹芳先生谈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口寸的两段话作为文章的结尾,徐先生说,“所谓古城格局就是古城的城市规划,所谓历史风貌便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古城城市规划和建筑的特点风格而貌。因此,要想做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首先必须弄清楚恕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及其城市规划”“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必须开展对每个历史文化名城本身的历史和古代城市规划特点的研究,减少在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和盲目性。”
徐苹劳先生论述的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但是其观点对于我们研究江南古镇同样适用,对江南古镇,对全国范围内的古城、古镇的基础考古调查与研究,我们任承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