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新型城镇化是“克强”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粗城镇化”的重要举措。要深刻理解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走包容增长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人的城镇化;融入城市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克强经济学”的重要内容。然而,在“粗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只注重速度和缺乏合理规划而大量征用土地的粗放模式对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重视不足。因此,如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融入“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走全面协调包容增长的发展模式是我们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含义和背景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以人为本,与土地资源相比更注重人的发展;走与工业化、现代化相协调的道路;充分发挥中小城镇的作用;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界定好政府和市场各自功能,优化资源配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制度设计和财政上给予积极配合。
根据2012年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国总人口为13.5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2.5%,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7.5%,城镇化水平提高;我国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16652元,二元结构特征明显。但城镇化率中包含了约15%的失地农民和无城市户籍的农民工,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约80%的平均城镇化水平,在有效的衡量指标方面也不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高。因此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从我国城镇化水平低质量差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正确决策。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模式的困局与问题
(一)新型城镇化理念的困惑
新型城镇化道路对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都提出了新的考验。政府在重新审视自身职时,面临着“抓”与“放”程度的两难选择,既要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又要放手发动群众。学术界要面对在不同社会制度下选择哪种理论进行研究,积极地为政府设计科学的城镇化制度提供政策建议。失地的农民要面对选择何种职业以及怎样融入城市中的问题。市民要面对怎样应对竞争更激烈的就业环境以及城乡不同文化间的冲突碰撞的考验。
(二)城镇化与人性化的冲突
在“粗城镇化”模式下,政府重视土地资源的配置,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缺乏制度保障,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做到两者的并重,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怎样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引导他们积极的融入城市,培养他们在城市自立谋生的能力;怎样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解决两三亿农民工的户籍,让他们在为城市作出贡献的后能够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问题;怎样处理在农村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最需要重视的问题。
(三)现存的制度安排矛盾之困(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无法协调解决)
城镇化首先表现在土地的城镇化上,在当前土地拆迁中,“钉子户”屡禁不止;对失地农民简单的发放补偿金,由于农民缺乏合理的理财观念,补偿金花光后易造成社会问题;农村部分土地由于产权不清晰不能有效保障土地增值后的收益权;进城务工人员处置农村土地怎样收费以及如何让农村土地高效流转发展集约农业;怎样更好的处理取得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农村土地、改革户籍制度和农村的财政制度都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需要解决的难题。
三、破解我国新型城镇化困局的对策分析
(一)确立正确的城镇化理念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重视对失地农民的合理引导,实施对他们更有针对性的补偿政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能动性,重视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刻理解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摒弃“粗城镇化”模式的弊端和陋习;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结合各地的资源环境和其他优势,不片面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重视城镇化的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过度干预,尊重基本的经济发展规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城镇化”
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道路要正确处理好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问题。一方面,在我国大部分失地农民已经获得了城市户籍。但是他们与市民相比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别待遇。他们一般获得较低的失地补偿金、较低的工资和极少的福利。政府应该提高对他们的重视,提高他们的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另一方面,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并在不断增加,有步骤有计划的分批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势在必行。根据农民工自身的表现,制定各种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公开透明有效地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要尊重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他们心理上的认同和归属感。
(三)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相关制度安排(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
要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改革户籍制度。对于不同规模的城市要区别对待,对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来说,要制定落户的具体的量化指标,合理设定衡量标准来有选择的引进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对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来说,要逐步放开户籍限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地的人才。要用更加包容的心态对待外来人口,尊重不同地区的文化。要意识到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过程,要积极创造条件遵循量变到质变的规律。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也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失地农民城市化后要妥善处理其在农村的土地,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退出机制,有序释放农村土地产权;合理界定农村的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土地增值后的收益权;完善农村土地的流转,发展集约农业;要规范土地审批制度,合理增加公益性用地面积,经营性用地要探索与失地农民共同发展的模式。
总的来说,新型城镇化之路要求我们从本国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走包容增长的模式。
参考文献:
[1]华民:谨防错误的城镇化“运动”[J] ,人民论坛,2013(09)第417期
[2]罗士喜:论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科学布局[J],区域经济评论, 2013(05)
[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0-2011)[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12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人的城镇化;融入城市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克强经济学”的重要内容。然而,在“粗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只注重速度和缺乏合理规划而大量征用土地的粗放模式对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重视不足。因此,如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融入“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走全面协调包容增长的发展模式是我们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含义和背景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以人为本,与土地资源相比更注重人的发展;走与工业化、现代化相协调的道路;充分发挥中小城镇的作用;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界定好政府和市场各自功能,优化资源配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制度设计和财政上给予积极配合。
根据2012年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国总人口为13.5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2.5%,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7.5%,城镇化水平提高;我国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16652元,二元结构特征明显。但城镇化率中包含了约15%的失地农民和无城市户籍的农民工,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约80%的平均城镇化水平,在有效的衡量指标方面也不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高。因此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从我国城镇化水平低质量差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正确决策。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模式的困局与问题
(一)新型城镇化理念的困惑
新型城镇化道路对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都提出了新的考验。政府在重新审视自身职时,面临着“抓”与“放”程度的两难选择,既要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又要放手发动群众。学术界要面对在不同社会制度下选择哪种理论进行研究,积极地为政府设计科学的城镇化制度提供政策建议。失地的农民要面对选择何种职业以及怎样融入城市中的问题。市民要面对怎样应对竞争更激烈的就业环境以及城乡不同文化间的冲突碰撞的考验。
(二)城镇化与人性化的冲突
在“粗城镇化”模式下,政府重视土地资源的配置,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缺乏制度保障,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做到两者的并重,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怎样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引导他们积极的融入城市,培养他们在城市自立谋生的能力;怎样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解决两三亿农民工的户籍,让他们在为城市作出贡献的后能够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问题;怎样处理在农村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最需要重视的问题。
(三)现存的制度安排矛盾之困(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无法协调解决)
城镇化首先表现在土地的城镇化上,在当前土地拆迁中,“钉子户”屡禁不止;对失地农民简单的发放补偿金,由于农民缺乏合理的理财观念,补偿金花光后易造成社会问题;农村部分土地由于产权不清晰不能有效保障土地增值后的收益权;进城务工人员处置农村土地怎样收费以及如何让农村土地高效流转发展集约农业;怎样更好的处理取得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农村土地、改革户籍制度和农村的财政制度都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需要解决的难题。
三、破解我国新型城镇化困局的对策分析
(一)确立正确的城镇化理念
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重视对失地农民的合理引导,实施对他们更有针对性的补偿政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能动性,重视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刻理解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摒弃“粗城镇化”模式的弊端和陋习;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结合各地的资源环境和其他优势,不片面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重视城镇化的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过度干预,尊重基本的经济发展规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城镇化”
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道路要正确处理好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问题。一方面,在我国大部分失地农民已经获得了城市户籍。但是他们与市民相比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别待遇。他们一般获得较低的失地补偿金、较低的工资和极少的福利。政府应该提高对他们的重视,提高他们的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另一方面,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并在不断增加,有步骤有计划的分批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势在必行。根据农民工自身的表现,制定各种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公开透明有效地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要尊重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他们心理上的认同和归属感。
(三)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相关制度安排(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
要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改革户籍制度。对于不同规模的城市要区别对待,对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来说,要制定落户的具体的量化指标,合理设定衡量标准来有选择的引进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对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来说,要逐步放开户籍限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地的人才。要用更加包容的心态对待外来人口,尊重不同地区的文化。要意识到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过程,要积极创造条件遵循量变到质变的规律。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也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失地农民城市化后要妥善处理其在农村的土地,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退出机制,有序释放农村土地产权;合理界定农村的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土地增值后的收益权;完善农村土地的流转,发展集约农业;要规范土地审批制度,合理增加公益性用地面积,经营性用地要探索与失地农民共同发展的模式。
总的来说,新型城镇化之路要求我们从本国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走包容增长的模式。
参考文献:
[1]华民:谨防错误的城镇化“运动”[J] ,人民论坛,2013(09)第417期
[2]罗士喜:论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科学布局[J],区域经济评论, 2013(05)
[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0-2011)[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