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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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针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居高不下,笔者试从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角度出发,探讨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及如何改善家庭教育的现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教育;缺陷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被称为三大公害之一。我国青少年犯罪自改革开放以后,日益严重,在数量上占全国刑事犯罪的70%以上,虽经两次“严打”,仍然是居高不下。而家庭教育存在缺陷,往往会导致青少年迷失方向,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本文试图对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进行全面而简单的论述,进而探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可行性。
  
  一、家庭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青少年个性的发展与父母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关系很大。在中国的家庭教育历来就存在不科学、不合理成份的前提下,目前不少家庭仍然缺乏应有的教育子
  女的意识和知识,缺少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目前,我国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娇纵溺爱型。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普及,我国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家庭呈现倒三角形发展趋势,家中长辈人数居多,对唯一的后代关爱倍至。亲情过剩使孩子在家庭中处于特别优越的地位,家长视孩子为掌上明珠,娇生惯养,无原则地迁就他们的不适当要求,放纵他们的不良习惯。如少年犯徐某,是个独生子,父亲是家财万贯的包工头,父母从小视之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他在外面打架,父母不仅不批评,反而鼓励说:“好样的,这才是我的仔。”在父亲的娇宠、纵容下,徐某成了专横自私、胡作非为、目空一切的亡命徒。终因结伙打架致伤人命,被判入狱。
  (二)粗暴生硬型。有的父母不懂得以平等的态度尊重、了解孩子是教育好孩子的前提,而是信奉“家严出孝子”的教条,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又缺乏科学的、正确的教育方法。在孩子存在缺点或犯有错误或者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时,不是耐心讲道理,循循善诱,而是“恨铁不成钢”,采用粗暴的方法,动辄打骂、体罚,使孩子形成不服管教的逆反心理。浙江省金华市发生一起17岁的高中二年级学生用榔头杀害母亲的惨案,其直接原因就是其母为了让儿子考上名牌大学,不惜限制儿子的交往自由、娱乐自由,甚至威胁再考不进前10名,就打断儿子的腿,引发儿子一时冲动而酿成人间悲剧
  (三)言行割裂型。有的家长虽然口头上对孩子要求很严格,但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不明白“身教重于言教”的道理,在孩子面前不知谨言慎行,当着孩子的面说不该说的话,做不该做的事,无意识地使孩子受到不良影响。如李某总是教育孩子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才能有好工作,但他自己却从不读书看报,每天下了班就呼朋唤友地打麻将。当孩子问他为什么不学习时,他就说小孩子不懂大人的事,去看书去。可是孩子在打麻将的环境中根本读不下书去,在旁边一来二去看着,也学会了打麻将,并渐渐上瘾,经常谎称在同学家看书,找时间打麻将,李某还毫不怀疑地表扬孩子。后来李某的孩子因为争夺赌资和赌友打架伤人,被公安机关关押。通知李某到派出所去处理时,李居然还感到不可思议,不知道自己的言行成了孩子犯错误的催化剂。
  (四)诱导犯罪型。有的家长本身思想意识不端正,常在孩子面前谈论那些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言论,给孩子一种错误的评判标准,甚至诱导、指使未成年子女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如龚某在打工大潮的推动下,离乡别土,来南京打工,但年纪已大又没有任何技能的他,根本找不到打工的机会。一次,在他人的带领下,参与了盗窃犯罪,轻易地分得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赃款。自此,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发财致富的道路,不但自己盗窃,还将家中的未成年儿子带到南京,成立了一个家庭盗窃团伙,大肆盗窃。留在家乡的龚妻非但不予制止,反而认为他们父子有本事,鼓励儿子跟着父亲好好干。东窗事发之后,一家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二、怎样发挥家庭教育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为了使家庭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彻底改变目前家庭教育状况,有必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一)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11、12岁到17、18岁的少年,是活动能量急剧增加时期。他们的骨骼、肌肉、大脑、身高、体重等都有明显变化。不仅身高和体重增加,同时内分泌系统,以及神经系统、内脏各个器官也都发达起来。因此,青春期是一个有体格、体质、心理、智力发育的关键时期,所以,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应抓住这一关键时期,但并不等于对青少年的教育只放在青春期开始的时候。如果在青春期开始的时候才抓青少年教育,那就为时已晚了。因为青少年生理与心理发展规律说明,在青少年青春期到来之前,正是人们对家庭依赖性最强的时期,是他们在性格、习惯、道德上可塑性最大的时期,而这个时期也正是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作用的时期。如果在青春期到来之前不注重教育,那么当青少年青春期开始再进行教育,在教育上就产生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从小养成的坏习惯,很难改好。因此,对孩子从一出生就给予良好教育,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十分重要的。做家长的一定要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表现,及时严肃、认真地抓紧教育,防微杜渐。家长如果对子女不细心观察,要求不严,,等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再进行教育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当发现孩子第一次犯错误时,一定要抓紧教育,决不放松。
  做父母的对子女所进行的“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的早期教育,要重视青少年生理与心理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教育。严格要求并不等于打骂相加。打骂相加,乃是封建式的教育方法。这种教育方法,易于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伤害孩子的感情,其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因此,父母对子女的早期教育最为主要之点,是在于教育方法要适应孩子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因为,随着青少年心理和生理机制的不断变化,他们对于外界的接受能力和反应方式也是不同的。例如,说教式的思想教育对于不满3岁的幼儿几乎是不起作用的,而用实际行动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习惯则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对于7岁儿童来说,一般社会现象对他们不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而家长的表率作用则会给以深刻的印象;在小学阶段,政治大事的吸引力,反而不如待人处世的基本道德品质使他们更容易仿效。总之,只有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来决定教育方式,才能使他们易于接受,教育也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同的地方,具体地说,它表现在家庭教育是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潜移默化之中。在家庭中,父母的言行之所以对于子女有重大影响,这是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天然的特殊关系以及子女的年幼无知等情况所决定的。由于孩子的无知,他们对于自己行为的认识,往往以别人,特别是父母的评价为转移,而且善于模仿。因此,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应该成为孩子的榜样,应当使孩子从自己的身上学到共产主义的思想、作风、道德标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无数事实证明,一个有良好品德和高尚情操的家庭,经常给孩子以好的影响,有助于孩子良好品德的形成。相反地,一个个人主义充斥、自私、贪婪、嫉妒、虚伪的家庭,往往给孩子以坏的影响,使他们感染不道德、不诚实、寄生性等坏习气。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要抓青少年本身的不良行为,而且要抓家长对子女的不良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作家长的,则首先要检点自己的言行,不要把坏习气给下一代,一定要以自己正确的行动来引导、教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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