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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是保障押犯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政策教育,热情受理申诉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前提;领导重视支持,干警办事认真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保障;全面细致审查,依法监督纠正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押犯申诉;政策教育;依法监督纠正
近年来,丰县院监所科驻看守所检察室在抓好看守所检察监督的同时,重视保障押犯人权,积极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努力扩大延伸监督的范围,06年以来,已受理押犯申诉41件,其中财产型申诉38件,刑期折抵型申诉3件。已办结27件,其中财产型25件,刑期折抵型2件。共查找回现金近300余元,摩托车、传呼机、电子表、玉龙头、仿玉手镯等25件,折抵刑期24天。落实押犯的申诉,不仅保护了押犯的合法权益,稳定了押犯的情绪,确保了监管秩序,而且促进了廉洁公正执法,展示了检察干警依法办案严肃认真的新形象。
一、开展政策教育,热情受理申诉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前提
押犯多是因不懂法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也大多不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押犯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被侦查机关扣押后不知要回,也不敢要回。为此,丰县监所检察室的同志和看守所干警一齐,依法对押犯进行政策和法制教育。他们采取上大课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押犯犯罪的不同特点,依法告知押犯所犯罪行、社会危害及应受的处罚,同时告知他们的诉讼阶段应有的权利。对押犯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每一个申诉,检察干警都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押犯。由于维护了押犯的合法权益,押犯也由开始的试探心理,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的试试态度,发展到认为检察室可信,主动向干警反映真实情况。如押犯庄×,由于把侦查机关扣押的他的手机及时要回,他在号内向同号押犯说:“检察院的做法咱是服了,人家依法办事,说话算话。”在他的影响下,同号犯人谢×主动要求驻所检察室提审,积极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实,破获案件1起,增捕重大案犯1名。谢×也由于检举揭发被认定有立功表现,得到从轻处罚。由于检察室干警受理押犯申诉态度热情,依法办事,深得押犯的信赖,今年上半年,受理申诉数达到去年全年总数。
二、领导重视支持,干警办事认真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保障
今年初,在检察干警给押犯上法制课,讲明押犯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后,押犯反映强烈,个别押犯报着试探的心态,要求检察人员提讯,向检察人员反映在侦查机关钱物被扣的情况。检察室干警及时将这些情况向领导汇报要求查处,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分管检察长王作喜同志亲自听押犯申诉,并指出:不应把扣押押犯的财物简单地看成小事,押犯虽是犯人,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这关系到执法的严肃性,也是执法人员能否廉洁执法的大事,我们必须认真对等。同时安排检察室人员立即查证核实并迅速解决。在受理在押人员刘林书面申诉其在派出所被审查期间摩托车被扣押,请求检察机关帮助依法追回的申诉后,王作喜同志安排检察室的同志及时到派出所调查,在查证该摩托车与案件无关时,便监督派出所通知其家人领回。押犯王××哭诉,派出所押了她的金戒子。监所科副科长时胜明下乡三次才找到经办人,当拿到戒子时,经查对不是金的,是假手饰,时科长犯了难,是被调换了呢?还是押犯故意呢?带回后,先让押犯辩认,当押犯确认后,时科长一 一向其点清,并针对押犯故意把假的说成真的行为进行教育。时科长又立即返回派出所,讲明了情况,派出所的同志很受感动,他们说:“当时认为是假的,没当回事,用纸包好后随便放在办公桌上,现在看来,亏你们办理的及时,否则如果丢了,我们赔偿是小事,更主要的是我们满身是嘴也难说清,今后一定要接受教训”。为了办好这27件申诉案件检察室的同志出动60余人次,跑到11个镇15个单位,反复细致查证核实,终于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三、全面细致审查,依法监督纠正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把握监督重心,以点带面开展工作。要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刑罚执行监督上,坚决防止“前门进,后门出”,突出抓好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每名驻所检察干警头脑必须清楚,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工作的重心来开展,切实抓好;加强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的检察监督,坚决纠正办案中的超期羁押问题;加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的监督,严格审查;在纠正监管场所违法的同时,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各种违法问题背后的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对监外罪犯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防止监外罪犯脱管失控。其次,要拓宽监督渠道,以办案促监督。实现监所检察工作新的更在的发展,必须把办案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办案力度,在查办大案要案和新型犯罪案件方面有新的突破。但由于属监所检察部门管辖案件主体的特定性,再加上知情人出于各种因素不敢、不愿、不想举报犯罪嫌疑人,因而此类线索较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线索来源。具体可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个别谈心、执行后走访等形式,让在押人员了解他(她)们的合法权益。懂得什么样的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反映;也可以通过监听亲情电话,旁听家属接见的谈话等形式了解情况;还可以通过向在押人员家属发征求意见信和参与监管场所的执法执纪大检查等发现问题;对于个别重点人员,还可以在其被释放后进行回访来了解等渠道。第三,要更新监督方式,增加监督的科技含量。要在驻所检察室运行体现监所检察业务特点的网络化动态管理软件,并与看守所总监控室的监控系统联网,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代替监所检察传统的工作方式和获取、交流、处理信息的手段。实现监所检察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和羁押期限的监督数据化、信息化、网络化。进而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表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监管单位被动服从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
为了准确及时打击犯罪,该院驻所检察室的同志十分重视对法院每一判决书的审查,并结合监所检察的特点,把审查的重点放在刑期的计算上。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监所科安排一名副科长专门负责审查判决书,并对每份判决书的审查情况记录在档,每月加以汇总。二是把法院判决与自己的台帐相对照,从中发现刑期是否有不一致的情况。对刑期计算错误的,依法提出纠正建议。如在押人员王西仁接到判决后,申诉其在新疆库尔勒市看守所被关押的20天没有计算刑期,驻所检察室的同志非常重视,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补充证据,建议法院予以纠正,被法院采纳更正。如在审查胡玉生的判决时,发现判决书刑期开始的时间是9月20日,与检察室台帐中胡的实际拘留时间同年9月29日不符,这样,胡的刑期少算了9天,遂调查核实后向法院提出纠正建议,被法院采纳。对确有错误的判决,监所科的同志一方面及时调查取证,积极与法院联系,促其依法纠正,另一方面向押犯认真负责地说明出现错误的原因,打消其疑虑让其理解,促其放下思想包袱。对那些因不懂法律而多次向管教干部提出关于折抵刑期的申诉,该科同志同样依照法律规定,耐心做好解释和息诉工作。如押犯苏××,去年因拐卖人口罪被判刑六年,该犯多次向管教干部提出后又向监所科申诉说:也是因为这次拐卖人口曾于05年被安徽砀山县公安局拘留30天,罚款4000元处理过,申诉这30天能否计算折抵刑期。监所科的同志调查核实确有其事,就及时与苏犯见面,向其讲清不能折抵刑期的法律依据,该犯表示愉快接受,服从判决,安心改造。
关键词:押犯申诉;政策教育;依法监督纠正
近年来,丰县院监所科驻看守所检察室在抓好看守所检察监督的同时,重视保障押犯人权,积极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努力扩大延伸监督的范围,06年以来,已受理押犯申诉41件,其中财产型申诉38件,刑期折抵型申诉3件。已办结27件,其中财产型25件,刑期折抵型2件。共查找回现金近300余元,摩托车、传呼机、电子表、玉龙头、仿玉手镯等25件,折抵刑期24天。落实押犯的申诉,不仅保护了押犯的合法权益,稳定了押犯的情绪,确保了监管秩序,而且促进了廉洁公正执法,展示了检察干警依法办案严肃认真的新形象。
一、开展政策教育,热情受理申诉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前提
押犯多是因不懂法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也大多不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押犯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被侦查机关扣押后不知要回,也不敢要回。为此,丰县监所检察室的同志和看守所干警一齐,依法对押犯进行政策和法制教育。他们采取上大课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押犯犯罪的不同特点,依法告知押犯所犯罪行、社会危害及应受的处罚,同时告知他们的诉讼阶段应有的权利。对押犯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每一个申诉,检察干警都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押犯。由于维护了押犯的合法权益,押犯也由开始的试探心理,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的试试态度,发展到认为检察室可信,主动向干警反映真实情况。如押犯庄×,由于把侦查机关扣押的他的手机及时要回,他在号内向同号押犯说:“检察院的做法咱是服了,人家依法办事,说话算话。”在他的影响下,同号犯人谢×主动要求驻所检察室提审,积极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实,破获案件1起,增捕重大案犯1名。谢×也由于检举揭发被认定有立功表现,得到从轻处罚。由于检察室干警受理押犯申诉态度热情,依法办事,深得押犯的信赖,今年上半年,受理申诉数达到去年全年总数。
二、领导重视支持,干警办事认真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保障
今年初,在检察干警给押犯上法制课,讲明押犯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后,押犯反映强烈,个别押犯报着试探的心态,要求检察人员提讯,向检察人员反映在侦查机关钱物被扣的情况。检察室干警及时将这些情况向领导汇报要求查处,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分管检察长王作喜同志亲自听押犯申诉,并指出:不应把扣押押犯的财物简单地看成小事,押犯虽是犯人,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这关系到执法的严肃性,也是执法人员能否廉洁执法的大事,我们必须认真对等。同时安排检察室人员立即查证核实并迅速解决。在受理在押人员刘林书面申诉其在派出所被审查期间摩托车被扣押,请求检察机关帮助依法追回的申诉后,王作喜同志安排检察室的同志及时到派出所调查,在查证该摩托车与案件无关时,便监督派出所通知其家人领回。押犯王××哭诉,派出所押了她的金戒子。监所科副科长时胜明下乡三次才找到经办人,当拿到戒子时,经查对不是金的,是假手饰,时科长犯了难,是被调换了呢?还是押犯故意呢?带回后,先让押犯辩认,当押犯确认后,时科长一 一向其点清,并针对押犯故意把假的说成真的行为进行教育。时科长又立即返回派出所,讲明了情况,派出所的同志很受感动,他们说:“当时认为是假的,没当回事,用纸包好后随便放在办公桌上,现在看来,亏你们办理的及时,否则如果丢了,我们赔偿是小事,更主要的是我们满身是嘴也难说清,今后一定要接受教训”。为了办好这27件申诉案件检察室的同志出动60余人次,跑到11个镇15个单位,反复细致查证核实,终于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三、全面细致审查,依法监督纠正是做好押犯申诉工作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把握监督重心,以点带面开展工作。要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刑罚执行监督上,坚决防止“前门进,后门出”,突出抓好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每名驻所检察干警头脑必须清楚,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工作的重心来开展,切实抓好;加强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的检察监督,坚决纠正办案中的超期羁押问题;加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的监督,严格审查;在纠正监管场所违法的同时,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各种违法问题背后的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对监外罪犯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防止监外罪犯脱管失控。其次,要拓宽监督渠道,以办案促监督。实现监所检察工作新的更在的发展,必须把办案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办案力度,在查办大案要案和新型犯罪案件方面有新的突破。但由于属监所检察部门管辖案件主体的特定性,再加上知情人出于各种因素不敢、不愿、不想举报犯罪嫌疑人,因而此类线索较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线索来源。具体可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个别谈心、执行后走访等形式,让在押人员了解他(她)们的合法权益。懂得什么样的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反映;也可以通过监听亲情电话,旁听家属接见的谈话等形式了解情况;还可以通过向在押人员家属发征求意见信和参与监管场所的执法执纪大检查等发现问题;对于个别重点人员,还可以在其被释放后进行回访来了解等渠道。第三,要更新监督方式,增加监督的科技含量。要在驻所检察室运行体现监所检察业务特点的网络化动态管理软件,并与看守所总监控室的监控系统联网,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代替监所检察传统的工作方式和获取、交流、处理信息的手段。实现监所检察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和羁押期限的监督数据化、信息化、网络化。进而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表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监管单位被动服从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
为了准确及时打击犯罪,该院驻所检察室的同志十分重视对法院每一判决书的审查,并结合监所检察的特点,把审查的重点放在刑期的计算上。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监所科安排一名副科长专门负责审查判决书,并对每份判决书的审查情况记录在档,每月加以汇总。二是把法院判决与自己的台帐相对照,从中发现刑期是否有不一致的情况。对刑期计算错误的,依法提出纠正建议。如在押人员王西仁接到判决后,申诉其在新疆库尔勒市看守所被关押的20天没有计算刑期,驻所检察室的同志非常重视,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补充证据,建议法院予以纠正,被法院采纳更正。如在审查胡玉生的判决时,发现判决书刑期开始的时间是9月20日,与检察室台帐中胡的实际拘留时间同年9月29日不符,这样,胡的刑期少算了9天,遂调查核实后向法院提出纠正建议,被法院采纳。对确有错误的判决,监所科的同志一方面及时调查取证,积极与法院联系,促其依法纠正,另一方面向押犯认真负责地说明出现错误的原因,打消其疑虑让其理解,促其放下思想包袱。对那些因不懂法律而多次向管教干部提出关于折抵刑期的申诉,该科同志同样依照法律规定,耐心做好解释和息诉工作。如押犯苏××,去年因拐卖人口罪被判刑六年,该犯多次向管教干部提出后又向监所科申诉说:也是因为这次拐卖人口曾于05年被安徽砀山县公安局拘留30天,罚款4000元处理过,申诉这30天能否计算折抵刑期。监所科的同志调查核实确有其事,就及时与苏犯见面,向其讲清不能折抵刑期的法律依据,该犯表示愉快接受,服从判决,安心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