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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主体,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结合。
关键词:社会责任 企业与社会 经济发展
实现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是由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的广大人群所组成,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而不是以损害社会为代价去谋求企业自身的发展。
一、提高认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如果在认识上得不到提高,那么履行社会责任将会是一句空话。提高认识的关键一点,就是要正确的理解和合理处理企业短期利益和企业长期发展,以及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企业应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但这里有个前提,即这些“最大化”应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下实现,而不是在不顾社会责任、损害社会利益下实现。道理简单,但要在认识上达到一定高度,却往往会困难。这是因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短期利益上看会使企业失去一定的利益,而在一般短视企业家眼中,这是难以承受的。但从长远利益看,这样做不仅对社会有益,且也使企业长远得益,尽管这种利益在短期内不是十分明显罢了。从另一角度看,损害社会利益,对社会责任不屑一顾,可能会在短期内使企业得到一定利益,但好景不会太长,到了一定时机,其后果就会明显无遗。如:由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问题奶粉风暴,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事发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工厂也倒闭,企业生存尚且不可能,更何况发展,这样的例子很多。因而必须着力提高企业家和企业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正确理解和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的关系,自觉地履行好这一责任,再加上必要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辩证理解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能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能,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这些内容基本上囊括了企业全部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虽然其中有的看来纯粹是内部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好内部,内部会影响到企业外部。如安全生产方面出现大事故,看来只是企业内部的生产事故,但极有可能演变为一个社会事件,经常看到矿井事故,不仅影响被用员工及家人,也必然会影响到整个企业全面停产,且也会使当地的政府部门用巨大的精力和物力投入抢救,有的甚至会惊动中央,有些问题还会造成国际影响。因此,应辩证地认识和思考社会责任内容,将其看成是一个企业 应尽的社会责任整体,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既能从全社会这个大局,也能从企业这个小局出发,认真思考和设计如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三、突出重点是企業履行社会责任的艺术
企业必须认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但应注意在全面理解和执行的同时,对在某一时期或某一局部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有所侧重,要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一定力量,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加以关注和解决,也即是说,除应建立长效机制,对已经做得较好的项目保持经常的监督检查,同时又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及时加以完善。如:某企业的污水处理设备比较完备,完全能够很好的消化由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在个别环节出现问题,或者由于企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原有设施已不能满足现形势的需要,这就是由经常性的维护,转而作为重点项目适时增加投资,对此,切记一定要等到出现纰漏后才非解决不可,那样企业损失 对社会的危害已经造成。因此,企业应在全面履行社会责任项目的同时,还应突出重点加大投入,认真对待。应该说不同的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的时期其重点是不同的,而是一个重在问题处理了,又会在一定时期内冒出另一个重大问题来 ,这说明,重点是会不断变化和转移的,只有经常保持足够的警觉,才能适时抓住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不使其演变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组织、制度落实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
在大连港输油管线爆炸事件造成油污事件发生,有人说,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应强化环境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否则所有的规章制度只能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各级政府虽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突发疫情、突发公共事件等设立了应急办公室,但仍涉及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问题。除了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部门外,从污染的源头看,在企业内部一是要建章建制,二是要建立健全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没有制度,所谓的履行社会责任将是一句空话,而不建立社会管理机构,将会使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机构,但往往只是单一地为安全生产(质量、事故)而设的,多数并不包括其他社会责任的内容。因此,应明确,此类机构所负的责任,还将包括企业应负的全部社会责任,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在专职机构具体负责下,还应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运行机制,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并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严格体系,强化日常工作监控,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此外,应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及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让机关各方都能随时了解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在社会的监督下,建设成为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受社会欢迎的企业。
参考文献:
[1]张坤.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3.
[2]杨艳,兰东.企业社会责任对公司特有风险的影响[J].企业管理,2015,
[3]邓玉华.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竞争力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3.
作者简介:洪玉萍(1976.01—)女,浙江金华。大专,会计师,浙江广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方向:建筑经济管理。
关键词:社会责任 企业与社会 经济发展
实现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是由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的广大人群所组成,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而不是以损害社会为代价去谋求企业自身的发展。
一、提高认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如果在认识上得不到提高,那么履行社会责任将会是一句空话。提高认识的关键一点,就是要正确的理解和合理处理企业短期利益和企业长期发展,以及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企业应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但这里有个前提,即这些“最大化”应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下实现,而不是在不顾社会责任、损害社会利益下实现。道理简单,但要在认识上达到一定高度,却往往会困难。这是因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短期利益上看会使企业失去一定的利益,而在一般短视企业家眼中,这是难以承受的。但从长远利益看,这样做不仅对社会有益,且也使企业长远得益,尽管这种利益在短期内不是十分明显罢了。从另一角度看,损害社会利益,对社会责任不屑一顾,可能会在短期内使企业得到一定利益,但好景不会太长,到了一定时机,其后果就会明显无遗。如:由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问题奶粉风暴,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事发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工厂也倒闭,企业生存尚且不可能,更何况发展,这样的例子很多。因而必须着力提高企业家和企业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正确理解和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的关系,自觉地履行好这一责任,再加上必要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辩证理解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能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能,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这些内容基本上囊括了企业全部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虽然其中有的看来纯粹是内部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好内部,内部会影响到企业外部。如安全生产方面出现大事故,看来只是企业内部的生产事故,但极有可能演变为一个社会事件,经常看到矿井事故,不仅影响被用员工及家人,也必然会影响到整个企业全面停产,且也会使当地的政府部门用巨大的精力和物力投入抢救,有的甚至会惊动中央,有些问题还会造成国际影响。因此,应辩证地认识和思考社会责任内容,将其看成是一个企业 应尽的社会责任整体,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既能从全社会这个大局,也能从企业这个小局出发,认真思考和设计如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三、突出重点是企業履行社会责任的艺术
企业必须认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但应注意在全面理解和执行的同时,对在某一时期或某一局部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有所侧重,要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一定力量,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加以关注和解决,也即是说,除应建立长效机制,对已经做得较好的项目保持经常的监督检查,同时又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及时加以完善。如:某企业的污水处理设备比较完备,完全能够很好的消化由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在个别环节出现问题,或者由于企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原有设施已不能满足现形势的需要,这就是由经常性的维护,转而作为重点项目适时增加投资,对此,切记一定要等到出现纰漏后才非解决不可,那样企业损失 对社会的危害已经造成。因此,企业应在全面履行社会责任项目的同时,还应突出重点加大投入,认真对待。应该说不同的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的时期其重点是不同的,而是一个重在问题处理了,又会在一定时期内冒出另一个重大问题来 ,这说明,重点是会不断变化和转移的,只有经常保持足够的警觉,才能适时抓住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不使其演变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组织、制度落实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
在大连港输油管线爆炸事件造成油污事件发生,有人说,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应强化环境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否则所有的规章制度只能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各级政府虽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突发疫情、突发公共事件等设立了应急办公室,但仍涉及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问题。除了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部门外,从污染的源头看,在企业内部一是要建章建制,二是要建立健全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没有制度,所谓的履行社会责任将是一句空话,而不建立社会管理机构,将会使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机构,但往往只是单一地为安全生产(质量、事故)而设的,多数并不包括其他社会责任的内容。因此,应明确,此类机构所负的责任,还将包括企业应负的全部社会责任,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在专职机构具体负责下,还应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运行机制,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并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严格体系,强化日常工作监控,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此外,应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及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让机关各方都能随时了解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在社会的监督下,建设成为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受社会欢迎的企业。
参考文献:
[1]张坤.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3.
[2]杨艳,兰东.企业社会责任对公司特有风险的影响[J].企业管理,2015,
[3]邓玉华.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竞争力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3.
作者简介:洪玉萍(1976.01—)女,浙江金华。大专,会计师,浙江广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方向:建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