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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实现收入分配公平是现阶段中国分配制度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它一方面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受调节收入分配政策不完善的制约。因此强化政府收入分配职能,发挥政府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中的作用,是必然的选择。文章首先分析收入分配不公平产生的政
府原因,然后探讨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关键词】收入分配 收入差距 公平公正 政府职能
一、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政府原因
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政府原因有:政府在分配中的职责越位;调节税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政府对公共服务支出偏低,对收入再分配引导和培育不足四个方面。
1.政府在分配中的职责越位。
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政府长期介入控制经济。这主要体现在使用权力干预初次分配领域,而这本来应该是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而经济分配领域由于政府的干预介入,使得行业垄断产生,从而导致腐败灰色收入等现象滋生。近些年,中国政府对一些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如航空、铁路运输、电力、能源等。这些行业凭借制度优势或者其他不平等竞争,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导致其员工收入比其他行业高出很多。由此可见,行业垄断直接造成了居民收入差距,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公平。除此之外,政府对某些行业的政策性保护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环境的公平。另一方面,政府的行政权力进入到经济分配领域,但中国现行体制又缺乏足够的渠道和法规制约监督政府官员,这实际上就为某些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创造了一定的活动范围。政府的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公平。
2.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导致群体收入差距扩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获得较快发展,一方面依靠自身劳动获得致富的人群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因各种客观条件制约难以摆脱困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客观原因包括能力素质不同、机会不均以及条件不足等等。同时,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没有实现从根本上调节贫富差距的目标。一是一部分高收入者隐形收入较多,但其贡献率却并不高。相反,工薪阶层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政府虽然出台了如自行申报等相关政策法规来约束偷漏税行为,但一些人还是利用现行税制的不完善偷税漏税,这就影响了税收调节的有效性;二是农民税费负担沉重,农民平均税费超过城市居民,这种情况在近年实施了“费改税”和取消农业税后才有所改变。由于税收调节不到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高收入人群得不到有效调控,低收入人群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而且,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法制建设和监督机制也不健全,使得少数人“钻政策空子”,获取大量非法收入,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3.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支出偏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就总体而言,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重很低。2008年,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合计为29.7%,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和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13和24.3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只有教育支出的总量达到了较高水平,但也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由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不足,迫使居民需要用自身的收入来支付快速增长的医疗、社保、教育等支出,不仅缩减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增长,而且降低了居民消费倾向,成为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居民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除上述原因外,政府对再分配的重视和引导不足,也是导致分配差距的原因之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唯一主体的格局,大量非营利机构参与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生产和提供中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的捐助活动,富人财产一部分转移到穷人手中,客观上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以民间捐赠来弥补政府调节的不足,发挥着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政府没能足够重视这一措施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中的作用。
二、政府促进公平收入分配的对策
政府在促进公平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可以从明确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职能归位;完善税收政策;增加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健全保障制度确保收入分配公平以及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引导与培育四个方面进行。
1.明确政府在分配中的职能归位。
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是要实现政府的职能回归。首先政府应转变职能,明确自身在收入分配中的职责和功能;其次政府职能应该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在分配领域,政府应该提供完善的公共政策和制度保障来促进收入分配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公平竞争和自由透明的法制环境使市场能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参与到生产要素的收入分配中去。因此,必须使扭曲分配的因素不再是权力的行使,必须明确在收入分配领域中政府权力和市场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的利益协调型劳资关系,平衡劳资利益,消除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分配公平,最根本的就是要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在同样的分配制度下得到自己应有的平等的劳动收入。因此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劳务市场,使进城务工的人员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获取平等的劳动收入的权利。此外,应该促进劳动力跨行业、地区、企业的自由流动,消除户籍限制,这样才能保证人们能公平地获得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
2.完善税收政策,确保收入分配公平。
政府应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监管技术,获取税源的变化情况,对征税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并加快改进税收政策,改进个税、企业经营与所得税制等。要让税收在征管过程中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就必须严格按照税收制度的设计意图来实现。
3.增加对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健全保障制度。
让人们增收与减支是政府的职能,政府不仅要让人们增收,更要让人减支。政府应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当然可以通过税收手段让人们增收,但这种增收的效果未必理想,如何让人们减支才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种开支不断增加,这些都是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都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支。政府应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建立起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城乡统一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不但要对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加大社会福利的投入,还应扩大对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范围,这些领域的改善将能有效的调节现有的收入分配结构。
总之,分配公平问题是一个宏大深远的研究课题。从长远看,政府应该继续深化分配领域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增加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加快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培育和引导再次分配。期待政府尽早出台能够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收入新政,并在分配改革中实现分配公平。(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政治学院)(摘自经营管理者)
府原因,然后探讨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关键词】收入分配 收入差距 公平公正 政府职能
一、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政府原因
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政府原因有:政府在分配中的职责越位;调节税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政府对公共服务支出偏低,对收入再分配引导和培育不足四个方面。
1.政府在分配中的职责越位。
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政府长期介入控制经济。这主要体现在使用权力干预初次分配领域,而这本来应该是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而经济分配领域由于政府的干预介入,使得行业垄断产生,从而导致腐败灰色收入等现象滋生。近些年,中国政府对一些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如航空、铁路运输、电力、能源等。这些行业凭借制度优势或者其他不平等竞争,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导致其员工收入比其他行业高出很多。由此可见,行业垄断直接造成了居民收入差距,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公平。除此之外,政府对某些行业的政策性保护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环境的公平。另一方面,政府的行政权力进入到经济分配领域,但中国现行体制又缺乏足够的渠道和法规制约监督政府官员,这实际上就为某些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创造了一定的活动范围。政府的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公平。
2.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导致群体收入差距扩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获得较快发展,一方面依靠自身劳动获得致富的人群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因各种客观条件制约难以摆脱困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客观原因包括能力素质不同、机会不均以及条件不足等等。同时,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没有实现从根本上调节贫富差距的目标。一是一部分高收入者隐形收入较多,但其贡献率却并不高。相反,工薪阶层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政府虽然出台了如自行申报等相关政策法规来约束偷漏税行为,但一些人还是利用现行税制的不完善偷税漏税,这就影响了税收调节的有效性;二是农民税费负担沉重,农民平均税费超过城市居民,这种情况在近年实施了“费改税”和取消农业税后才有所改变。由于税收调节不到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高收入人群得不到有效调控,低收入人群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而且,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法制建设和监督机制也不健全,使得少数人“钻政策空子”,获取大量非法收入,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3.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支出偏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就总体而言,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重很低。2008年,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合计为29.7%,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和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13和24.3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只有教育支出的总量达到了较高水平,但也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由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不足,迫使居民需要用自身的收入来支付快速增长的医疗、社保、教育等支出,不仅缩减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增长,而且降低了居民消费倾向,成为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居民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除上述原因外,政府对再分配的重视和引导不足,也是导致分配差距的原因之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唯一主体的格局,大量非营利机构参与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生产和提供中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的捐助活动,富人财产一部分转移到穷人手中,客观上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以民间捐赠来弥补政府调节的不足,发挥着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政府没能足够重视这一措施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中的作用。
二、政府促进公平收入分配的对策
政府在促进公平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可以从明确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职能归位;完善税收政策;增加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健全保障制度确保收入分配公平以及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引导与培育四个方面进行。
1.明确政府在分配中的职能归位。
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是要实现政府的职能回归。首先政府应转变职能,明确自身在收入分配中的职责和功能;其次政府职能应该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在分配领域,政府应该提供完善的公共政策和制度保障来促进收入分配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公平竞争和自由透明的法制环境使市场能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参与到生产要素的收入分配中去。因此,必须使扭曲分配的因素不再是权力的行使,必须明确在收入分配领域中政府权力和市场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的利益协调型劳资关系,平衡劳资利益,消除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分配公平,最根本的就是要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在同样的分配制度下得到自己应有的平等的劳动收入。因此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劳务市场,使进城务工的人员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获取平等的劳动收入的权利。此外,应该促进劳动力跨行业、地区、企业的自由流动,消除户籍限制,这样才能保证人们能公平地获得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
2.完善税收政策,确保收入分配公平。
政府应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监管技术,获取税源的变化情况,对征税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并加快改进税收政策,改进个税、企业经营与所得税制等。要让税收在征管过程中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就必须严格按照税收制度的设计意图来实现。
3.增加对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健全保障制度。
让人们增收与减支是政府的职能,政府不仅要让人们增收,更要让人减支。政府应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当然可以通过税收手段让人们增收,但这种增收的效果未必理想,如何让人们减支才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种开支不断增加,这些都是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都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支。政府应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建立起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城乡统一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不但要对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加大社会福利的投入,还应扩大对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范围,这些领域的改善将能有效的调节现有的收入分配结构。
总之,分配公平问题是一个宏大深远的研究课题。从长远看,政府应该继续深化分配领域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增加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加快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培育和引导再次分配。期待政府尽早出台能够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收入新政,并在分配改革中实现分配公平。(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政治学院)(摘自经营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