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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邓小平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第一个理论和关键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意义重大。它指明了落后的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过渡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发展这样的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同时也为其他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本文通过对历史上各种过渡理论的考察分析,揭示其成就和遗留的问题,揭示邓小平理论对过渡理论的具体贡献,并通过资本主义诞生以来社会历史的发展进一步确证和揭示这一伟大贡献,树立我们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
关键词:过渡; “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过渡理论一般是指从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向马克思说的“一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的理论,涉及过渡的起点,过渡的过程、方法、途径,过渡的终点三方面的问题。从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来看,社会主义过渡最要害的就在于过渡的终点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种种失误、挫折和成功都与这个问题有着莫大的关联。《十七大党章》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邓小平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第一个理论和关键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意义重大。它指明了落后的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过渡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发展这样的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并为最终解决落后国家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应该过渡到哪种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应该实行什么制度、怎样发展以达到马克思说的一般社会主义的过渡的终点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要具体的看“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过渡理论的新贡献,就要考察他以前的过渡理论,明白前人说了些什么,还缺少些什么。下面我们将首先一一考察这些理论。
一、邓小平以前的过渡理论
(一)马克思和列宁的“直接过渡论”
关于“直接过渡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马克思说的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另一种是落后国家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革命胜利后生产力的大力援助下,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一种可能性是最常规的情况,主要由马克思提出,它建立在无产阶级革命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基础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明确地把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社会发展分为三个历史时期:(1)“长久的阵痛”,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革命转变时期,即过渡时期,也就是后来说的“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2)“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后来说的“社会主义阶段”;(3)“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即后来说的“共产主义阶段”。<1>显然,这里说的过渡,开端是“资本主义社会”,而且根据马克思的理解,还应该是“很高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具体的判断会各种各样,但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的,最终肯定符合“两个决不会”的规律。过渡的终点是(“按劳分配”、无商品交换、无市场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说是“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 关于过渡理论最要害的就在于这个过渡的终点问题。当然,显然它也是由起点所规定的。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说:“工人阶级知道,他们必须经历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2](p.416)“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体制”不是一下子确立的,是在过渡期内逐步确立的。因而,正如列宁所说:“过渡”这个词用在经济上,就是说在这个制度内有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但必须注意的是“公有制”是一种“社会所有制”,和“国有制”并不是一回事,资本主义也有国有制,“公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高度社会化所必然导致的趋向(计划经济体制也一样),很难强行采取。“按劳分配”也还只是形式上的平等,它默认智力和体力上的差异引起的富裕程度上的差别,从实质上来说仍然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权利,当然又是与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根本对立的,只是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等量交换原则类似。另外对直接过渡,马恩还谈到,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的“很长时期内还会存在农民的合作经济、存在小生产”[3](p.127)。
对于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一方面提出,它‘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机关’,另一方面又指明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4](p.416)不用说,这肯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实现的高度现代化的政治的基础上的。马克思说:“我们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它不是在它自身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5](p.304)“人们还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式的权利的狭隘眼界”[4](p.420)。只有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5](p.305-306)。马克思也肯定了,“在未来社会的国家制度下,某些同现代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会保留下来”[4](p.416)。显然地,这样的国家必须是民主共和的、法治的,比资本主义的现代制度还要先进的。
第二种可能性是针对落后国家直接过渡的。马克思在东方社会理论中指出<2>,列宁也在《论粮食税》中指出,落后国家革命胜利后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是西欧先进国家同时也很快取得革命的胜利,对落后国家进行生产力援助。正如列宁所说:“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这与国家资本主义是一致的——作者注)[6](p.493)。列宁指出,落后的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能的,但必须有一个条件,即电气化<3>,“我们很清楚,实现这‘一个’条件,单是完成第一批工程,就至少要花上十年工夫,至于缩短这一期限,那只有等到无产阶级革命在英、德、美这些国家中获得胜利的时候才有可能。”[6](p.509)这里过渡的起点发生了变化,已经针对的是落后国家,而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了。
(二)列宁和毛泽东的间接过渡论
间接过渡论,首先由列宁提出。列宁第一次面临了现实的过渡,他所面临的是十分落后的刚刚走上资本主义,经历了战争、灾害极大破坏的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首先面临的是政权的巩固,接下来才是“过渡”,甚至中间还有一个“经济恢复期”。但显然地,俄国的过渡必然地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情况,当时俄国还是一个小农占优势的国家,存在五种社会经济结构成分:“(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2)小商品生产(这里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6](p.490)列宁说:“看一下俄罗斯联邦的地图吧。在沃洛格达以北、顿河畔罗斯托夫及萨拉托夫东南、奥伦堡和鄂木斯克以南、托木斯克以北有一片片一望无际的空旷地带,可以容下几十个文明大国。然而主宰这一片片空旷地带的却是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十足的野蛮状态。那么在俄国所有其余的穷乡僻壤又是怎样的呢?乡村同铁路,即同那连结文明、连结资本主义、连结大工业、连结大城市的物质脉络往往相隔几十俄里,而只有羊肠小道可通,确切些说,是无路可通。到处都是这样。这些地方不也是到处都是宗法制度、奥勃洛摩夫精神(意为因循守旧、懒散懈怠——作者注)和半野蛮状态占优势吗?试问能不能由这种在俄国占优势的状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呢?”[6](p.509)可惜西欧并没有获得革命的胜利,因此显然不能。所以列宁说:“ 在最近这几年,必须善于考虑那些便于从宗法制度、从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6](p.510)
列宁说的好:“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6](p.510)过渡是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又是从“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4>这里过渡的终点也发生了变化。从这里可以推测,甚至这个过程在过渡到“自己的特殊社会主义”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还将继续。列宁就指出,“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6](p.771)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那些看来是似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实质上已经是社会主义的了。
毛泽东则指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和俄国这样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间接过渡不同。革命胜利后,我们不能采用无产阶级专政,只能采用“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所采取的过渡的国家形式,这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相应的我们只能采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式”,我们还要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这比俄国还要特殊。我们要“节制资本”,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1953年毛泽东在审阅修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7]至于过渡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当时还不是很明确。
二、前人遗留的问题及邓小平理论对此的解决
马克思的理论,建立在坚实的自然而然的基础上,但是“两个决不会”只是一个模糊的约定,没有人明确的知道什么时候才是革命(或变革)和过渡的恰当时机,就是他自己也难以做出绝对无误的判断。同时,他说的是全世界的普遍规律,他也常常说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在全世界,至少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获得胜利,但是这种现实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所以他的理论无法直接适用从俄国开始的特殊情况。另外,他常说的社会主义也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的最终自然结果,是由生产力的发展自然导致的,这还只是未获得展开的规律,现实的社会的变革只能由人来实现,变革的时机只能由人来选择,而现实总不会完全的、整齐划一的符合某个规定,而往往是围绕着规定波动。正如列宁所说,历史发展的均衡是从来没有的,也是从来不会有的。就如资本主义首先从英国获得突破然后才向外扩展一样。历史的现实常常总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马克思的判断是基于一战前资产阶级的联合而言的,条件一旦发生了变化,规律起作用的形式也就变了。历史的现实也不可能等待“两个决不会”的自发作用,而是规律性、自发性和选择性、自觉性的统一,“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自然地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那里产生也并不是历史的唯一模式,纯粹的自发性也不会有。“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到底是怎么样的,由于现实还未曾出现,还是一个未知的东西。同时,落后国家也完全可以汲取其他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比如某种特殊的社会主义。
列宁和毛泽东很好的解决了特殊情况下过渡的起点和方法的问题,列宁初步提出了过渡到“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在这种社会主义里实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再向共产主义过渡,在这个过程中和马克思常说的社会主义逐渐趋同的天才式思想。但他还没来得及实现,没来得及把这种思想具体化就英年早逝了。
由于国际国内种种情况的作用,斯大林实际上走了激进路线,偏离了列宁的这一思想,没有把自己的策略看作是应对战争危机的暂时做法,过早地建立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并使之僵化、固化,其他无产阶级国家也普遍地跟着犯了错误。结果导致了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社会主义国家的普遍混乱、落后。中国首先是三大改造过快、过急的完成,接着是建立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出现了大跃进、反右倾斗争扩大化、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挫折,国民经济频临崩溃。这些错误归根到底是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情况下落后国家到底过渡到何种社会主义,这种特殊的社会主义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政策、怎么发展没有搞清楚。而这恰恰就是“邓小平理论”的全新的伟大贡献。
邓小平理论明确指出,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情况下落后国家过渡到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分配形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土地政策上,相当长时期内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私营经济的一定发展,以市场为主,宏观调控的计划手段为辅,把计划和市场不再看作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而都是手段。要竭尽全力实现四个现代化,推进政治民主化,实现城市化,推动经济增长、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富裕、国家富强。要实行改革开放、科教兴国、计划生育、先富带动后富策略。提出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8](p.372)的“三个有利于”的全新评价标准。把马克思说的要在与资本主义共存中吸收资本主义的一切文明成果,改变落后国家的面貌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强调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百年不动摇,到21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成为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对我们来说,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邓小平理论还指出,完善的公有制、纯粹的公有制,完善的按劳分配、纯粹的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范畴,是马克思说的“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特征。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邓小平理论还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p.373)这就进一步明确了马克思说的““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深层次特征。这对于过渡的终点问题也是大有裨益的。<5>
邓小平理论关于过渡的终点问题的论断,继承和发展了列宁过渡到“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在这种社会主义里实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再向共产主义过渡,在这个过程中和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逐渐趋同的天才思想。紧紧抓住了生产力不可跨越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形态更替的复杂性,明白到特殊情况和落后国家的初级阶段大约一直要持续到世界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前后为止,这才符合人类历史的规律,过早、过急、跨越阶段是不行的。一切的跨越都是需要先行者或其他特殊条件的,并不是简单的。连直接过渡都是“长久的阵痛”,更何况落后国家;连直接过渡都要带着旧的资本主义的习气很长时间,更何况落后国家;连直接过渡都在相当长时间里还要解决小生产问题,更何况落后国家。
邓小平理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顺序性和难以跨越性。落后国家是封建宗法制和小生产还占主导的国家,这些国家只能首先实现现代化、大生产才有走向“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可能,才能真正走向共产主义。正如列宁说的:“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6](p.493)
邓小平理论使我们明白到,我们还是相当落后的,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制度上,社会主义的先进性在中国还不能很快的被建立起来,现代化的路还很长,民主道路、管理方式与社会组织的变革、人民权利的保障、法治的建立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的差距,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一个艰难、逐渐、漫长的历史过程。
这一切把社会主义真正建立在了现实的基础上,良好的解决了特殊情况、落后国家过渡到何种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是怎么样的,如何达到马克思说的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大问题,意义十分重大!
三、时代、历史发展对邓小平理论这一贡献的进一步确证
从我们今天的现实来看,资本主义出现以后的社会道路可以概括为两类四种:1、生产社会化导致垄断,导致矛盾难以解决:1)爆发革命,“走向社会主义公有制”<6>;2)议会道路和平夺权,走向社会主义公有制<7>;3)引入国家干预,实行一定程度的国有化、国有经济,实行国家计划、宏观调控,趋向社会主义公有制。2、生产社会化导致马克思《资本论》已经预示的“股份制”,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化,趋向社会主义公有制。<8>中国等一部分国家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通过革命,汲取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经验教训和需要的条件,走向了落后导致的特殊的社会主义道路;其他一些国家则在革命难以成功等条件下沿着国家干预和股份制导致公有制的道路正在向社会主义趋近,预示着“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曙光。这些国家的典型理论是民主社会主义,但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严格说来还只是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向“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过渡乃至仅仅是趋同的理论和形式。
股份制的兴起和主导导致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它使得列宁已经感觉到、邓小平已经看到的“市场、计划”只是手段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的事实进一步明朗化了。使得生产资料所有制暂时出现了和传统相比似乎是难以区分的尴尬境地,引起了社会阶级结构的巨大变化。历史似乎已经赋予了股份制成为一种全新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走向社会主义的权利。
邓小平理论对特殊情况下社会主义过渡终点问题的解决的本质正是对客观自然的过渡和“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自动趋近。而现实的发展也反过来证明了邓小平理论的这一重大贡献。中国社会主义过渡的起点已经决定了中国过渡到的社会主义和“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相比的特殊性,历史的规律又决定了中国过渡到的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同社会主义的自然过程相一致的必然性。邓小平理论的贡献就在于解决了中国过渡到的社会主义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和“自然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如何趋近的重大历史课题。而不在于指出了“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是什么,这是谁也无法解决的,只能由现实来回答,我们的任务只在于如何趋近于这个现实。
但是这种趋近并不是说,我们返回了新民主主义、资本主义或走向了民主社会主义,我们的起点、路径、模式已经决定了我们和它们的不同,我们和它们的趋近只是证明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我们是以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和我们的目标、科学途径一起构成了我们的特色。
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已经证明了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过渡理论的这种贡献。它为最终解决落后国家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应该过渡到哪种社会主义,怎样发展以达到马克思说的一般社会主义的过渡的终点——“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基本的路径。我们必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不断前进,最终走向成熟的社会主义。
参考文献:
[1]十七大党章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郭继严等著.马克思主义发展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4]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发展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四)[A].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的批语和修改[C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1998.
[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注释:
<1>参见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发展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13页.
<2>此处可参考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三稿》(1881年2月底—3月初)等文章.
<3>当然今天看来似乎还不够,今天说现代化更好些.
<4>列宁《论粮食税》,《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卷,第501页.
<5>以上参考《邓小平选集》2、3卷、邓小平理论通用教材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文件,只是做了重新概括.
<6>从现实来看,这是否是马克思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列宁说的社会主义的那个公有制,还是有争议的.
<7>实际上到现在为止基本上并没有成功.
<8>通过了解资本主义以来的历史,可以做出这样的概括,同时,也可以参考徐觉哉的《社会主义流派史》.
本文通过对历史上各种过渡理论的考察分析,揭示其成就和遗留的问题,揭示邓小平理论对过渡理论的具体贡献,并通过资本主义诞生以来社会历史的发展进一步确证和揭示这一伟大贡献,树立我们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
关键词:过渡; “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过渡理论一般是指从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向马克思说的“一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的理论,涉及过渡的起点,过渡的过程、方法、途径,过渡的终点三方面的问题。从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来看,社会主义过渡最要害的就在于过渡的终点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种种失误、挫折和成功都与这个问题有着莫大的关联。《十七大党章》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邓小平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第一个理论和关键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意义重大。它指明了落后的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过渡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发展这样的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并为最终解决落后国家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应该过渡到哪种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应该实行什么制度、怎样发展以达到马克思说的一般社会主义的过渡的终点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要具体的看“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过渡理论的新贡献,就要考察他以前的过渡理论,明白前人说了些什么,还缺少些什么。下面我们将首先一一考察这些理论。
一、邓小平以前的过渡理论
(一)马克思和列宁的“直接过渡论”
关于“直接过渡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马克思说的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另一种是落后国家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革命胜利后生产力的大力援助下,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一种可能性是最常规的情况,主要由马克思提出,它建立在无产阶级革命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基础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明确地把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社会发展分为三个历史时期:(1)“长久的阵痛”,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革命转变时期,即过渡时期,也就是后来说的“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2)“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后来说的“社会主义阶段”;(3)“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即后来说的“共产主义阶段”。<1>显然,这里说的过渡,开端是“资本主义社会”,而且根据马克思的理解,还应该是“很高级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具体的判断会各种各样,但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的,最终肯定符合“两个决不会”的规律。过渡的终点是(“按劳分配”、无商品交换、无市场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说是“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 关于过渡理论最要害的就在于这个过渡的终点问题。当然,显然它也是由起点所规定的。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说:“工人阶级知道,他们必须经历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2](p.416)“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体制”不是一下子确立的,是在过渡期内逐步确立的。因而,正如列宁所说:“过渡”这个词用在经济上,就是说在这个制度内有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但必须注意的是“公有制”是一种“社会所有制”,和“国有制”并不是一回事,资本主义也有国有制,“公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高度社会化所必然导致的趋向(计划经济体制也一样),很难强行采取。“按劳分配”也还只是形式上的平等,它默认智力和体力上的差异引起的富裕程度上的差别,从实质上来说仍然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权利,当然又是与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根本对立的,只是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等量交换原则类似。另外对直接过渡,马恩还谈到,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的“很长时期内还会存在农民的合作经济、存在小生产”[3](p.127)。
对于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一方面提出,它‘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机关’,另一方面又指明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4](p.416)不用说,这肯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实现的高度现代化的政治的基础上的。马克思说:“我们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它不是在它自身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5](p.304)“人们还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式的权利的狭隘眼界”[4](p.420)。只有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5](p.305-306)。马克思也肯定了,“在未来社会的国家制度下,某些同现代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会保留下来”[4](p.416)。显然地,这样的国家必须是民主共和的、法治的,比资本主义的现代制度还要先进的。
第二种可能性是针对落后国家直接过渡的。马克思在东方社会理论中指出<2>,列宁也在《论粮食税》中指出,落后国家革命胜利后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是西欧先进国家同时也很快取得革命的胜利,对落后国家进行生产力援助。正如列宁所说:“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这与国家资本主义是一致的——作者注)[6](p.493)。列宁指出,落后的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能的,但必须有一个条件,即电气化<3>,“我们很清楚,实现这‘一个’条件,单是完成第一批工程,就至少要花上十年工夫,至于缩短这一期限,那只有等到无产阶级革命在英、德、美这些国家中获得胜利的时候才有可能。”[6](p.509)这里过渡的起点发生了变化,已经针对的是落后国家,而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了。
(二)列宁和毛泽东的间接过渡论
间接过渡论,首先由列宁提出。列宁第一次面临了现实的过渡,他所面临的是十分落后的刚刚走上资本主义,经历了战争、灾害极大破坏的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首先面临的是政权的巩固,接下来才是“过渡”,甚至中间还有一个“经济恢复期”。但显然地,俄国的过渡必然地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情况,当时俄国还是一个小农占优势的国家,存在五种社会经济结构成分:“(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2)小商品生产(这里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6](p.490)列宁说:“看一下俄罗斯联邦的地图吧。在沃洛格达以北、顿河畔罗斯托夫及萨拉托夫东南、奥伦堡和鄂木斯克以南、托木斯克以北有一片片一望无际的空旷地带,可以容下几十个文明大国。然而主宰这一片片空旷地带的却是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十足的野蛮状态。那么在俄国所有其余的穷乡僻壤又是怎样的呢?乡村同铁路,即同那连结文明、连结资本主义、连结大工业、连结大城市的物质脉络往往相隔几十俄里,而只有羊肠小道可通,确切些说,是无路可通。到处都是这样。这些地方不也是到处都是宗法制度、奥勃洛摩夫精神(意为因循守旧、懒散懈怠——作者注)和半野蛮状态占优势吗?试问能不能由这种在俄国占优势的状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呢?”[6](p.509)可惜西欧并没有获得革命的胜利,因此显然不能。所以列宁说:“ 在最近这几年,必须善于考虑那些便于从宗法制度、从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6](p.510)
列宁说的好:“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6](p.510)过渡是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又是从“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4>这里过渡的终点也发生了变化。从这里可以推测,甚至这个过程在过渡到“自己的特殊社会主义”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还将继续。列宁就指出,“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6](p.771)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那些看来是似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实质上已经是社会主义的了。
毛泽东则指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和俄国这样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间接过渡不同。革命胜利后,我们不能采用无产阶级专政,只能采用“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所采取的过渡的国家形式,这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相应的我们只能采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式”,我们还要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这比俄国还要特殊。我们要“节制资本”,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1953年毛泽东在审阅修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7]至于过渡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当时还不是很明确。
二、前人遗留的问题及邓小平理论对此的解决
马克思的理论,建立在坚实的自然而然的基础上,但是“两个决不会”只是一个模糊的约定,没有人明确的知道什么时候才是革命(或变革)和过渡的恰当时机,就是他自己也难以做出绝对无误的判断。同时,他说的是全世界的普遍规律,他也常常说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在全世界,至少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获得胜利,但是这种现实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所以他的理论无法直接适用从俄国开始的特殊情况。另外,他常说的社会主义也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的最终自然结果,是由生产力的发展自然导致的,这还只是未获得展开的规律,现实的社会的变革只能由人来实现,变革的时机只能由人来选择,而现实总不会完全的、整齐划一的符合某个规定,而往往是围绕着规定波动。正如列宁所说,历史发展的均衡是从来没有的,也是从来不会有的。就如资本主义首先从英国获得突破然后才向外扩展一样。历史的现实常常总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马克思的判断是基于一战前资产阶级的联合而言的,条件一旦发生了变化,规律起作用的形式也就变了。历史的现实也不可能等待“两个决不会”的自发作用,而是规律性、自发性和选择性、自觉性的统一,“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自然地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那里产生也并不是历史的唯一模式,纯粹的自发性也不会有。“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到底是怎么样的,由于现实还未曾出现,还是一个未知的东西。同时,落后国家也完全可以汲取其他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比如某种特殊的社会主义。
列宁和毛泽东很好的解决了特殊情况下过渡的起点和方法的问题,列宁初步提出了过渡到“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在这种社会主义里实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再向共产主义过渡,在这个过程中和马克思常说的社会主义逐渐趋同的天才式思想。但他还没来得及实现,没来得及把这种思想具体化就英年早逝了。
由于国际国内种种情况的作用,斯大林实际上走了激进路线,偏离了列宁的这一思想,没有把自己的策略看作是应对战争危机的暂时做法,过早地建立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并使之僵化、固化,其他无产阶级国家也普遍地跟着犯了错误。结果导致了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社会主义国家的普遍混乱、落后。中国首先是三大改造过快、过急的完成,接着是建立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出现了大跃进、反右倾斗争扩大化、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挫折,国民经济频临崩溃。这些错误归根到底是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情况下落后国家到底过渡到何种社会主义,这种特殊的社会主义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政策、怎么发展没有搞清楚。而这恰恰就是“邓小平理论”的全新的伟大贡献。
邓小平理论明确指出,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情况下落后国家过渡到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分配形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土地政策上,相当长时期内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私营经济的一定发展,以市场为主,宏观调控的计划手段为辅,把计划和市场不再看作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而都是手段。要竭尽全力实现四个现代化,推进政治民主化,实现城市化,推动经济增长、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富裕、国家富强。要实行改革开放、科教兴国、计划生育、先富带动后富策略。提出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8](p.372)的“三个有利于”的全新评价标准。把马克思说的要在与资本主义共存中吸收资本主义的一切文明成果,改变落后国家的面貌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强调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百年不动摇,到21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成为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对我们来说,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邓小平理论还指出,完善的公有制、纯粹的公有制,完善的按劳分配、纯粹的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范畴,是马克思说的“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特征。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邓小平理论还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p.373)这就进一步明确了马克思说的““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深层次特征。这对于过渡的终点问题也是大有裨益的。<5>
邓小平理论关于过渡的终点问题的论断,继承和发展了列宁过渡到“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在这种社会主义里实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再向共产主义过渡,在这个过程中和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逐渐趋同的天才思想。紧紧抓住了生产力不可跨越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形态更替的复杂性,明白到特殊情况和落后国家的初级阶段大约一直要持续到世界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前后为止,这才符合人类历史的规律,过早、过急、跨越阶段是不行的。一切的跨越都是需要先行者或其他特殊条件的,并不是简单的。连直接过渡都是“长久的阵痛”,更何况落后国家;连直接过渡都要带着旧的资本主义的习气很长时间,更何况落后国家;连直接过渡都在相当长时间里还要解决小生产问题,更何况落后国家。
邓小平理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顺序性和难以跨越性。落后国家是封建宗法制和小生产还占主导的国家,这些国家只能首先实现现代化、大生产才有走向“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可能,才能真正走向共产主义。正如列宁说的:“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6](p.493)
邓小平理论使我们明白到,我们还是相当落后的,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制度上,社会主义的先进性在中国还不能很快的被建立起来,现代化的路还很长,民主道路、管理方式与社会组织的变革、人民权利的保障、法治的建立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的差距,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一个艰难、逐渐、漫长的历史过程。
这一切把社会主义真正建立在了现实的基础上,良好的解决了特殊情况、落后国家过渡到何种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是怎么样的,如何达到马克思说的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大问题,意义十分重大!
三、时代、历史发展对邓小平理论这一贡献的进一步确证
从我们今天的现实来看,资本主义出现以后的社会道路可以概括为两类四种:1、生产社会化导致垄断,导致矛盾难以解决:1)爆发革命,“走向社会主义公有制”<6>;2)议会道路和平夺权,走向社会主义公有制<7>;3)引入国家干预,实行一定程度的国有化、国有经济,实行国家计划、宏观调控,趋向社会主义公有制。2、生产社会化导致马克思《资本论》已经预示的“股份制”,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化,趋向社会主义公有制。<8>中国等一部分国家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通过革命,汲取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经验教训和需要的条件,走向了落后导致的特殊的社会主义道路;其他一些国家则在革命难以成功等条件下沿着国家干预和股份制导致公有制的道路正在向社会主义趋近,预示着“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曙光。这些国家的典型理论是民主社会主义,但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严格说来还只是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向“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过渡乃至仅仅是趋同的理论和形式。
股份制的兴起和主导导致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它使得列宁已经感觉到、邓小平已经看到的“市场、计划”只是手段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的事实进一步明朗化了。使得生产资料所有制暂时出现了和传统相比似乎是难以区分的尴尬境地,引起了社会阶级结构的巨大变化。历史似乎已经赋予了股份制成为一种全新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走向社会主义的权利。
邓小平理论对特殊情况下社会主义过渡终点问题的解决的本质正是对客观自然的过渡和“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自动趋近。而现实的发展也反过来证明了邓小平理论的这一重大贡献。中国社会主义过渡的起点已经决定了中国过渡到的社会主义和“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相比的特殊性,历史的规律又决定了中国过渡到的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同社会主义的自然过程相一致的必然性。邓小平理论的贡献就在于解决了中国过渡到的社会主义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和“自然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如何趋近的重大历史课题。而不在于指出了“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是什么,这是谁也无法解决的,只能由现实来回答,我们的任务只在于如何趋近于这个现实。
但是这种趋近并不是说,我们返回了新民主主义、资本主义或走向了民主社会主义,我们的起点、路径、模式已经决定了我们和它们的不同,我们和它们的趋近只是证明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我们是以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和我们的目标、科学途径一起构成了我们的特色。
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已经证明了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过渡理论的这种贡献。它为最终解决落后国家在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前提下,应该过渡到哪种社会主义,怎样发展以达到马克思说的一般社会主义的过渡的终点——“直接过渡到的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基本的路径。我们必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不断前进,最终走向成熟的社会主义。
参考文献:
[1]十七大党章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郭继严等著.马克思主义发展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4]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发展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四)[A].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的批语和修改[C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1998.
[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注释:
<1>参见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发展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13页.
<2>此处可参考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三稿》(1881年2月底—3月初)等文章.
<3>当然今天看来似乎还不够,今天说现代化更好些.
<4>列宁《论粮食税》,《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卷,第501页.
<5>以上参考《邓小平选集》2、3卷、邓小平理论通用教材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文件,只是做了重新概括.
<6>从现实来看,这是否是马克思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列宁说的社会主义的那个公有制,还是有争议的.
<7>实际上到现在为止基本上并没有成功.
<8>通过了解资本主义以来的历史,可以做出这样的概括,同时,也可以参考徐觉哉的《社会主义流派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