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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讲]
顾静薇 检察官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先后在公诉科、侦监科、反贪局、研究室等部门工作;曾主持和参与过多项上海检察机关重点课题的研究与撰写,并分别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在《人民检察》、《政治与法律》等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检察理论与应用文章20余篇;撰写的调研文章《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运用》获200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论文评比二等奖。
核心提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贯彻检察系统“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加强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深入供水行业所属的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全面了解熟悉掌握行业特点,研究案发规律,采取以事找人,以账查事,账事交叉,一查到底的方法,近年来连续侦破贪污受贿案件9件10人,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3起,打出了声威,为促进企业的稳定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属水、电、煤、电讯四大管网工程建设单位之一的上海自来水管线有限公司。近年来随着本市多项重点工程的开工建设。承接了不少与重大工程相配套的地下自来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与工程量形成鲜明反差,反映在施工建设中的管材大量缺失,巨额国资流失,职工群众呼声强烈。为确保重大工程的如期按质完工,单位管理层痛下查案决心,决定对疑点突出的管道分公司工地项目组材料员徐某、项目组经理仇某停职检查,历时9个月的调查收效甚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公司指控后,对这一关系到重大工程建设的特殊部位的线索,局领导及时召开科务会议,引导干警从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查案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信心,迎难而上,认真履行职责,打好攻坚战,给企业广大职工群众有个满意的交代,遂决定重兵投入集中开展查案工作。
一、以“事”为主线,分析行业特点,夯实查案基础
(一)深入行业调研,获取查案信息
该公司部分施工工地存在着的管材缺失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且有蔓延之势。据调查反映,公司通过对四个工程的现场和材料的结算,就发现亏损达数十万元。在2006年初,对即将竣工的市重点工程之一的南站工程进行自查,发现仓库的账、卡、物严重不符,各种口径管材缺失严重,长约为一公里左右。为此,在调研中,检察人员既注重掌握基础信息,了解掌握案发单位经营规模,业务操作流程,内部组织机构及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和分工;了解掌握工地管材出入库、保管、运输、调拔等管理环节;了解掌握管线工程审批、结算等内部相关制度建设等。同时又注重收集管材管理现状的信息,发现管材在工地内部临时借转的情况发生较多。管理失控;在领料、退料上管理不严,发生代办、代签、材料寄放、尤其是存在着虚转的情况,如在本市虹井路工程中发现了83根DN150施工管材虚转:虚报冒领的问题严重;管材看管不严遭窃时有发生。调研充实了原有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为加强在手线索的综合分析梳理奠定了基础。
(二)深估析透线索,稳妥部署查案
工地管材大量缺失与管材的少用多报、虚领冒领和领报型号的错位的矛盾,由此感到管材缺失潜在问题很大。而单位前期对徐某监守自盗价值6.7万元管材的调查取证在去向上的交代十分模糊。该局及时组织对调研中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明确将追踪管材去向作为下步查案工作的重点,趁徐某的贪污事实浮出水面的有利时机。查深查细。据外围初查反映,工地包工头袁某多次向他人收购工地上的零料管,有人见他与徐一起到过仓库提管材。平时与徐某的接触密切,种种迹象表明,他对徐盗窃工地管材是重要知情人。袁某在工地上有一定的接触面,知悉情况多,突破袁对进一步拓展查案的面更为有利。但考袁曾受过刑事处理,抗审能力较强,决定采取锁定相关人员同时出击的初查策略,防止再次串供。在深估析透的基础上,局科领导强化风险决策意识,果断对徐某、袁某以涉嫌共同贪污立案并刑事拘留。袁到案后始终以管材卖给路边废品收购人员以搪塞,经过连续多日的审讯攻势袁的防线被攻破,交代了其施工队老板丁正林让其收购管材用于其承包的其他工地。自此,工地管材缺失与工程的关联性得到凸现。侦查员及时请业务专业人士介绍派生工程情况,对施工中由于地下管网复杂性,经协调而产生的对管线翻排、移位工程(行业中称临增工程)情况有了了解,促进了由事向人调查的转化。
二、以“人”为主线。分析手法特点。研究排查策略
(一)分析职务活动,确定侦查方向
职务活动是职务犯罪的前提条件,临增工程产生上具有突发性、施工上应急性、手续上的滞后性,通过对工程环节权力运行方式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分析认为是犯罪的易发部位,其一是工程承接时,个人决断上级不知情。虽有内部制度、工程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业规定,但事实上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而是由掌控施工的决定权的人员拍板说了算:二是工程承接“打闷包”。施工人员不知情。由于临增工程施工受工地项目组统管,施工人员按照工地项目组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工程的具体情况不知情;三是工程款结算体外循环,建设方不知情。工程款不进本单位的账,采用假冒单位“三产”用其他单位的名义与建设方结算,在单位的账面上得不到反映。通过分析,进一步认识了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基础,明确了侦查方向。
(二)紧扣相关疑点,明确主攻对象
侦查方向直接指向了利用工地人工、材料欺上瞒下,将所接工程私下绕过单位结算,套取现金的行为,但由于各类工程项目多。涉及具体的犯罪线索还不够明确,进行突案还须有效集中疑点,因此,对群众反映到的财富骤增、收支悬殊、生活奢侈腐化、购车置房、得到提拔重用而不愿离开一线岗位人员的反常情况。结合其相关的职务活动、工作经历等,展开新一轮的排疑,疑点主要是集中在工地的项目经理和负责人,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类比性,为使查案以点带面。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情况,选择了在短期内管材缺失量较大,职务活动经历时间不长管道分公司项目组经理仇桂臣先行突破。检察机关对徐某立案侦查,对仇某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前期扎实的基础工作和侦查方向的明确,仇某预感到贪污事实已败露,接触不久即作了交代了其与管道分公司管理科科长邵某合谋将工程款截留瓜分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该案的突破对查案带来了新的转机。
(三)掌握心理活动,实施相应对策
要查明套取工程款的情况对突审邵某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接触邵某时出现的拒供,对迅速发展案情带来一定的影响,在强攻难以奏效的情况下,侦查员精心分析了邵某的心理活动,转款套现是邵某一手操办,底线控制力尚存;查案未触及工程这一关键部位,防线尚存;管材缺失情况普遍,侥幸心理尚存。对此采取的对策,一是详审与略审相结合。要求侦查人员审讯中尽可能不让邵揣摸到案情掌握的底细。采取围而不攻、点而不破、引而不发。让邵某有一切都在侦查员的掌控中的感觉,使他放松具体防范:二是坚持 严肃审案与舒缓压力相结合。邵某的犯罪时间经历不长,有怕被当作查案典型的顾虑,因此,坚持寓政策教育于审讯之中,敦促其积极争取选择走从宽之路:三是用情法结合的方法感化,促使其吐露真情。在与邵某的接触中,邵某虽职务活动经历时间不长,但其对面上情况有所了解,流露出了内心的不平衡,对此,侦查人员例举了以往在办案中依据法律,实事求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实例,使邵某感到检察机关办案中情法交融。拉近了谈话的距离。在较短的时间里邵某就交代了自己在工程结算中采取欺骗手段从第三方上海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套取现金的情况,并且还提供了其他相关人员涉案疑点。侦查工作由分头出击转向了打围歼战。
三、以“账”为主线。总结案发规律,深挖群蛀窝案
(一)总结规律,挖掘成案潜力
通过查案不断揭露了犯罪易发多发的主要环节、部位和作案手段,为研究行业犯罪的规律、特点奠定了基础。查案中积极运用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查案取得实效。针对临增工程中用第三方名义从建设方套现的贪污行为不易在本单位查账中发现的特点。确定采取清扫两头的排查方法,通过核查建设方账目,将与“上水有限公司”结算外的账目、合同,一一逐笔核对分析,截住源头,很快就摸出了两条蔓,一条是建设方在临增工程中实际结算的蔓,另一条是结算款提取的蔓,顺蔓摸瓜,很快查清了被截工程款的数额、流向,有力地证实犯罪,加快了办案的速度。由于侦查方向正确,排查策略得当,侦破工作步入了分析规律——把握重点——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突破口供——证实犯罪的良性循环,掌握了主动权。该公司管道工程分公司项目组经理张某、殷某、项目协调员陈某、项目组负责人吴某及项目经营分公司工程管理科科长朱某均是以相同的犯罪手法进行作案,先后相继入网,在套取工程款的问题上他们自认为做得“严丝合缝”,未想到还是被查出来。在上述查案外还查处了1件公司副经理仇某利用负责市政管线施工业务发包及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相关施工单位贿赂的大案。
(二)深挖细查,扩大办案效应
侦查中不断挖掘现有线索和证据的潜力,根据行业特点深挖窝串案的同时,按照利益关联性努力将大案办成特大案。从查办的案件分析,套取工程款的贪污案件特点明显,一是数额大,有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一次犯罪就贪污了142.5万元:二是作案基础条件较好。相当部分的犯罪嫌疑人有较长的工程业务经历,对工地情况熟悉:三是犯罪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嫌疑人利用负责工程现场施工。对临增工程使用了单位的人力、材料,工程款却个人据为己有:四是同一作案手段反复使用,既胆大又贪婪。
查案中结合群众反映,认为涉嫌人员中有的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务量比较大,犯罪手段相对隐蔽,难以发现,这些人绝不会只做一两次就善罢甘休,应尽可能继续深挖。只要方法措施得当,就一定会有大的收获。对此,分管检察长、局领导都对深化查案工作非常重视,要求查案工作以小见大,深挖大案。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朱某、张某、吴某分别侵吞公款数额达300万至400余元之多。扩大了办案的效应。
(三)扎实取证,确保案件质量
行业性群蛀窝案影响大、涉及的人数多,为此,办案中首先应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把功夫花在立案前,对查案中发现的嫌疑人利用单位主体工程中的人工、单位的管材套取工程款这种不常见的犯罪手法,究竟是“截工程”还是“截工程款”,是违纪还是违法,存在不同的看法。对此,侦查中进一步加强对贪污犯罪特征的研究,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判断的同时,组织人员紧扣犯罪要件搜集提取补充和完善证据,实事求是,不拔高,不凑数,防止办案中以偏盖全,顾此失彼,确保案件质量。二是从证据收集上不断反思薄弱环节,查漏补缺,采取一事多证,一事多向,多人多证等方法全方位、多角度获取证据,不断扩大成熟证据的证明力;三是在办案中,侦查人员还注意及时追缴赃款、赃物,充实物证。同时也为国家、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如犯罪嫌疑人朱某得到查案风声后,转移钱款,变卖车辆,侦查中加强取证和追赃力度,通过向银行调取了有关的录像资料。确认其将150余万元的巨款存入其妹妹信用卡内。查案中的赃证并举,对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顾静薇 检察官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先后在公诉科、侦监科、反贪局、研究室等部门工作;曾主持和参与过多项上海检察机关重点课题的研究与撰写,并分别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在《人民检察》、《政治与法律》等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检察理论与应用文章20余篇;撰写的调研文章《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运用》获200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论文评比二等奖。
核心提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贯彻检察系统“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加强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深入供水行业所属的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全面了解熟悉掌握行业特点,研究案发规律,采取以事找人,以账查事,账事交叉,一查到底的方法,近年来连续侦破贪污受贿案件9件10人,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3起,打出了声威,为促进企业的稳定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属水、电、煤、电讯四大管网工程建设单位之一的上海自来水管线有限公司。近年来随着本市多项重点工程的开工建设。承接了不少与重大工程相配套的地下自来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与工程量形成鲜明反差,反映在施工建设中的管材大量缺失,巨额国资流失,职工群众呼声强烈。为确保重大工程的如期按质完工,单位管理层痛下查案决心,决定对疑点突出的管道分公司工地项目组材料员徐某、项目组经理仇某停职检查,历时9个月的调查收效甚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公司指控后,对这一关系到重大工程建设的特殊部位的线索,局领导及时召开科务会议,引导干警从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查案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信心,迎难而上,认真履行职责,打好攻坚战,给企业广大职工群众有个满意的交代,遂决定重兵投入集中开展查案工作。
一、以“事”为主线,分析行业特点,夯实查案基础
(一)深入行业调研,获取查案信息
该公司部分施工工地存在着的管材缺失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且有蔓延之势。据调查反映,公司通过对四个工程的现场和材料的结算,就发现亏损达数十万元。在2006年初,对即将竣工的市重点工程之一的南站工程进行自查,发现仓库的账、卡、物严重不符,各种口径管材缺失严重,长约为一公里左右。为此,在调研中,检察人员既注重掌握基础信息,了解掌握案发单位经营规模,业务操作流程,内部组织机构及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和分工;了解掌握工地管材出入库、保管、运输、调拔等管理环节;了解掌握管线工程审批、结算等内部相关制度建设等。同时又注重收集管材管理现状的信息,发现管材在工地内部临时借转的情况发生较多。管理失控;在领料、退料上管理不严,发生代办、代签、材料寄放、尤其是存在着虚转的情况,如在本市虹井路工程中发现了83根DN150施工管材虚转:虚报冒领的问题严重;管材看管不严遭窃时有发生。调研充实了原有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为加强在手线索的综合分析梳理奠定了基础。
(二)深估析透线索,稳妥部署查案
工地管材大量缺失与管材的少用多报、虚领冒领和领报型号的错位的矛盾,由此感到管材缺失潜在问题很大。而单位前期对徐某监守自盗价值6.7万元管材的调查取证在去向上的交代十分模糊。该局及时组织对调研中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明确将追踪管材去向作为下步查案工作的重点,趁徐某的贪污事实浮出水面的有利时机。查深查细。据外围初查反映,工地包工头袁某多次向他人收购工地上的零料管,有人见他与徐一起到过仓库提管材。平时与徐某的接触密切,种种迹象表明,他对徐盗窃工地管材是重要知情人。袁某在工地上有一定的接触面,知悉情况多,突破袁对进一步拓展查案的面更为有利。但考袁曾受过刑事处理,抗审能力较强,决定采取锁定相关人员同时出击的初查策略,防止再次串供。在深估析透的基础上,局科领导强化风险决策意识,果断对徐某、袁某以涉嫌共同贪污立案并刑事拘留。袁到案后始终以管材卖给路边废品收购人员以搪塞,经过连续多日的审讯攻势袁的防线被攻破,交代了其施工队老板丁正林让其收购管材用于其承包的其他工地。自此,工地管材缺失与工程的关联性得到凸现。侦查员及时请业务专业人士介绍派生工程情况,对施工中由于地下管网复杂性,经协调而产生的对管线翻排、移位工程(行业中称临增工程)情况有了了解,促进了由事向人调查的转化。
二、以“人”为主线。分析手法特点。研究排查策略
(一)分析职务活动,确定侦查方向
职务活动是职务犯罪的前提条件,临增工程产生上具有突发性、施工上应急性、手续上的滞后性,通过对工程环节权力运行方式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分析认为是犯罪的易发部位,其一是工程承接时,个人决断上级不知情。虽有内部制度、工程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业规定,但事实上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而是由掌控施工的决定权的人员拍板说了算:二是工程承接“打闷包”。施工人员不知情。由于临增工程施工受工地项目组统管,施工人员按照工地项目组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工程的具体情况不知情;三是工程款结算体外循环,建设方不知情。工程款不进本单位的账,采用假冒单位“三产”用其他单位的名义与建设方结算,在单位的账面上得不到反映。通过分析,进一步认识了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基础,明确了侦查方向。
(二)紧扣相关疑点,明确主攻对象
侦查方向直接指向了利用工地人工、材料欺上瞒下,将所接工程私下绕过单位结算,套取现金的行为,但由于各类工程项目多。涉及具体的犯罪线索还不够明确,进行突案还须有效集中疑点,因此,对群众反映到的财富骤增、收支悬殊、生活奢侈腐化、购车置房、得到提拔重用而不愿离开一线岗位人员的反常情况。结合其相关的职务活动、工作经历等,展开新一轮的排疑,疑点主要是集中在工地的项目经理和负责人,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类比性,为使查案以点带面。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情况,选择了在短期内管材缺失量较大,职务活动经历时间不长管道分公司项目组经理仇桂臣先行突破。检察机关对徐某立案侦查,对仇某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前期扎实的基础工作和侦查方向的明确,仇某预感到贪污事实已败露,接触不久即作了交代了其与管道分公司管理科科长邵某合谋将工程款截留瓜分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该案的突破对查案带来了新的转机。
(三)掌握心理活动,实施相应对策
要查明套取工程款的情况对突审邵某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接触邵某时出现的拒供,对迅速发展案情带来一定的影响,在强攻难以奏效的情况下,侦查员精心分析了邵某的心理活动,转款套现是邵某一手操办,底线控制力尚存;查案未触及工程这一关键部位,防线尚存;管材缺失情况普遍,侥幸心理尚存。对此采取的对策,一是详审与略审相结合。要求侦查人员审讯中尽可能不让邵揣摸到案情掌握的底细。采取围而不攻、点而不破、引而不发。让邵某有一切都在侦查员的掌控中的感觉,使他放松具体防范:二是坚持 严肃审案与舒缓压力相结合。邵某的犯罪时间经历不长,有怕被当作查案典型的顾虑,因此,坚持寓政策教育于审讯之中,敦促其积极争取选择走从宽之路:三是用情法结合的方法感化,促使其吐露真情。在与邵某的接触中,邵某虽职务活动经历时间不长,但其对面上情况有所了解,流露出了内心的不平衡,对此,侦查人员例举了以往在办案中依据法律,实事求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实例,使邵某感到检察机关办案中情法交融。拉近了谈话的距离。在较短的时间里邵某就交代了自己在工程结算中采取欺骗手段从第三方上海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套取现金的情况,并且还提供了其他相关人员涉案疑点。侦查工作由分头出击转向了打围歼战。
三、以“账”为主线。总结案发规律,深挖群蛀窝案
(一)总结规律,挖掘成案潜力
通过查案不断揭露了犯罪易发多发的主要环节、部位和作案手段,为研究行业犯罪的规律、特点奠定了基础。查案中积极运用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查案取得实效。针对临增工程中用第三方名义从建设方套现的贪污行为不易在本单位查账中发现的特点。确定采取清扫两头的排查方法,通过核查建设方账目,将与“上水有限公司”结算外的账目、合同,一一逐笔核对分析,截住源头,很快就摸出了两条蔓,一条是建设方在临增工程中实际结算的蔓,另一条是结算款提取的蔓,顺蔓摸瓜,很快查清了被截工程款的数额、流向,有力地证实犯罪,加快了办案的速度。由于侦查方向正确,排查策略得当,侦破工作步入了分析规律——把握重点——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突破口供——证实犯罪的良性循环,掌握了主动权。该公司管道工程分公司项目组经理张某、殷某、项目协调员陈某、项目组负责人吴某及项目经营分公司工程管理科科长朱某均是以相同的犯罪手法进行作案,先后相继入网,在套取工程款的问题上他们自认为做得“严丝合缝”,未想到还是被查出来。在上述查案外还查处了1件公司副经理仇某利用负责市政管线施工业务发包及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相关施工单位贿赂的大案。
(二)深挖细查,扩大办案效应
侦查中不断挖掘现有线索和证据的潜力,根据行业特点深挖窝串案的同时,按照利益关联性努力将大案办成特大案。从查办的案件分析,套取工程款的贪污案件特点明显,一是数额大,有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一次犯罪就贪污了142.5万元:二是作案基础条件较好。相当部分的犯罪嫌疑人有较长的工程业务经历,对工地情况熟悉:三是犯罪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嫌疑人利用负责工程现场施工。对临增工程使用了单位的人力、材料,工程款却个人据为己有:四是同一作案手段反复使用,既胆大又贪婪。
查案中结合群众反映,认为涉嫌人员中有的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务量比较大,犯罪手段相对隐蔽,难以发现,这些人绝不会只做一两次就善罢甘休,应尽可能继续深挖。只要方法措施得当,就一定会有大的收获。对此,分管检察长、局领导都对深化查案工作非常重视,要求查案工作以小见大,深挖大案。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朱某、张某、吴某分别侵吞公款数额达300万至400余元之多。扩大了办案的效应。
(三)扎实取证,确保案件质量
行业性群蛀窝案影响大、涉及的人数多,为此,办案中首先应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把功夫花在立案前,对查案中发现的嫌疑人利用单位主体工程中的人工、单位的管材套取工程款这种不常见的犯罪手法,究竟是“截工程”还是“截工程款”,是违纪还是违法,存在不同的看法。对此,侦查中进一步加强对贪污犯罪特征的研究,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判断的同时,组织人员紧扣犯罪要件搜集提取补充和完善证据,实事求是,不拔高,不凑数,防止办案中以偏盖全,顾此失彼,确保案件质量。二是从证据收集上不断反思薄弱环节,查漏补缺,采取一事多证,一事多向,多人多证等方法全方位、多角度获取证据,不断扩大成熟证据的证明力;三是在办案中,侦查人员还注意及时追缴赃款、赃物,充实物证。同时也为国家、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如犯罪嫌疑人朱某得到查案风声后,转移钱款,变卖车辆,侦查中加强取证和追赃力度,通过向银行调取了有关的录像资料。确认其将150余万元的巨款存入其妹妹信用卡内。查案中的赃证并举,对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