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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技能和法律职业能力为目的,应以高等教育学中的学习理论、激励理论等教学规律为根据,综合构建和运用案例教学库。以环境资源法教学为例,应从环境资源法教学案例库中选择多种媒介形式的环境资源案例实施教学,整合各种不同且多样化的案例教学方法,采取多样化的案例教学考核评价方法。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案例教学;环境资源法
中图分类号:G642;D9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2-0110-02
自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已经成为各个高校法学院的优先目标之一,尤其是已经被教育部认定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
教学改革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途径和手段之一,环境资源法作为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其内容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当前,我国在环境资源法授课中已经注意到广泛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并构建了环境资源法教学案例库,在教学实践中通过适用教学案例库、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学生运用环境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普遍存在的一个显著问题是学生运用环境法律解决环境纠纷的实际操作技能不高,应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构建多媒介形式的、多样化适用的、多途径的教学案例库,通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来不断完善案例库,通过案例库的正确适用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
一、构建和运用多种媒介形式的环境资源法案例
(一)实录形式
实录形式是最常见的一种案例教学形式。这种案例形式是把实际发生的案例事件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采取写实手法、陈述式语气,在全部案例事实陈述完毕后,提出一系列需要讨论的问题。环境资源法案例的实录形式应该更加具有真实性,注意案例的时效性,在选择案例时最好选择真实发生的、影响较大的案例。实录形式的案例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适用的基本案例形式,但实录形式的一个明显缺点是千篇一律的写实和陈述式容易使人产生枯燥和厌烦。而学生需要新的刺激来产生激励,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动力。
(二)列举形式
列举形式也是一种常见的案例教学方法。这种案例形式是把与案例有关的背景事实、所提问题、案例解决方法、法理分析和评论等部分按照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列起来,让人一目了然,可采取表格形式。环境资源法案例的列举形式也应该适用性很强,比如,在学习环境资源法的应急管理制度时,可以把应急管理相关的各项因素采取条列形式一一列举出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可以有效强化刺激,使学生获得良好的反应。
(三)视听形式
除了书面案例形式外,最常见的案例教学形式就是视听案例,或视频案例。这种案例形式把与案例有关的事件通过视频展现出来,是最形象化、最容易为学生接受和喜闻乐见的案例形式。但这种案例形式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受制于案例材料的有限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形成,不如书面案例形式很容易获取。比如,在学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时,准备采用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案例,但通过各种途径搜集来的视频资料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需要,只能选择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来说明放射性污染的严重性。
二、多样化案例教学方法的适用
认知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地在头脑内部构造认知结构,学习是通过顿悟与理解获得对学习结果的期待,有机体当前的学习依赖于他原有的认知结构和当前的刺激情境,学习受主体的预期所引导。因此,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采取多样化案例教学方法是必要的一种教学形式。在教学案例库适用多种媒介形式教学案例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案例教学方法的实施,给学生以不同的预期,刺激学生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达到学习效果。在多样化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可参考发现学习法的实施步骤,首先,提出和明确学生的兴趣所在;然后供给学生案例,使学生体验到案例提出问题的不确定性,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可能假设,协助学生收集案例的相关资料,组织学生审查相关研究资料,得出应有的结论;最后,引导学生用发散性思维、创新性思维证实结论。
为提高卓越法律人才的实践技能,必须循序渐进地实施案例教学,让案例教学贯穿教学全过程。按教学阶段,可分别实施入门预习型案例教学、课堂解释型案例教学、课堂测试型案例教学、课堂研讨型案例教学、课后作业型案例教学等。入门预习型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案例的设定形象化地提出问题,引起学生的高度兴趣和参与热情,对入门预习型案例应选择那些表面看起来具有不确定性,但实际上经过审慎思考可得出确定结论的案例。课堂解释型案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案例的学习讲解所学知识点,所选择的案例应该比较贴近知识点,能够明确阐明知识点,案例情节不应太复杂。课堂测试型案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案例提出有关所学知识点的问题,案例必须是针对知识点提出的有专门指向的案例。课堂研讨型案例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总结本课讲授中学习的知识点,同时为下一次课程的学习作好准备,提出新的知识点问题。在案例的选择上应该注意前后案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课后作业型案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后作业中的案例分析,巩固和提高学生利用已经学习的知识点去发现、认识、理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例,入门预习型案例可选择甘肃兰州“愚公移山”被叫停的案例,提出问题:为何“愚公移山”会被政府叫停?在讲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时,可以选择香港港珠澳大桥被一位老太太逼停的案例,该案案情并不太复杂,但很明确地说明了应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而课堂测试型案例则可以选择圆明园环境影响评价事件,在该事件中,一开始并没有对圆明园做出环评,但后来在舆论的关注下,清华大学对圆明园湖底铺膜进行了环评。就此,可以向同学提出,该环评是否合法合理。而课堂研讨型案例可以选择松花江2005年特大水污染案,提出的研讨题是:如果在建设吉林石化之前对该企业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就不会把这样一个重污染的高危化工企业放在松花江边,结果导致这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课后作业型案例可以选择2005年我国的环评风暴案例。一方面,可以考察该年度所有的环评案例,巩固已经学习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等知识点;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出新的问题,为接下来学习环境许可制度埋下伏笔。 三、多样化案例实务教学考核评价的适用
(一)课堂案例教学中的考核评价
课堂案例教学中的考核评价内容主要是课堂提问、课后作业、课堂讨论中的学生实际表现,可分为奖励性和激励性评价。奖励性评价是指可把课堂表现作为平时成绩之一,计入学生期末考核的总成绩;激励性评价是对表现好的学生及时给出明确的赞扬或肯定,使其受到鼓舞和激励。在环境资源法案例教学中,应该注意课堂案例教学的基础性地位。课堂案例教学中,学生的常见问题是容易失去对复杂环境资源案例的兴趣,教师应注意正确适当地运用正激励和负激励,通过及时的奖励性考核评价、激励性考核评价和适当的批评性考核评价,正确地引导学生理解案例,提高对案例所反映出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在环境资源法的课堂案例教学中,应该注意结合环境法科技性的特点,通过某些实验现象来揭示环境法的原理。比如,在讲解环境标准制度时,可以采用林格曼黑度测试仪说明环境标准产生的原理: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产生不同的污染后果,因此应设立环境标准制度。
(二)法律诊所中的考核评价
法律诊所是经过实践证明的一种培养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提高实际法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这种模式是指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亲自参与真实案件的办理过程,使学生熟悉法律实务程序和技巧的实践教学模式。典型特征是,提供机会让学生参与实际案例的办理过程,让学生根据其角色(通常为原告的公民代理人),运用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提出所参与案件的具体解决对策,如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代拟起诉书等。在法律诊所的教学过程中,强调学生的参与,可以从六个方面衡量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水平。
法律诊所的课堂教学主要是围绕学生承办的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在互动交流中,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知和判断。法律诊所的课堂外教学主要是由学生从事法律实务,以提高其法律技能。法律诊所的课堂教学是为课堂外教学提供基础,而课堂外教学则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实验。比如,在学习环境公益诉讼时,通过课堂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原理;而在课堂外教学中,则可以由学生作为模拟代理人,为环境污染案件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全程参与案件,提高对课堂所学知识的自我运用能力。
(三)解决案件工作坊中的考核评价
解决案件工作坊作为一种重要的提高法律实务能力的手段,是指参加者在专职教师的指导下处理个案的授业方式,学生像律师一样,从接受客户委托阶段起逐步解决现实问题,一切都从零开始进行准备。在处理个案的整个过程中培养学生洞察世事、应用知识、进行判断的能力。其最大特点是主要由实务部门专职教师的指导和学生基本自主的实践方式。比如,涉及环境犯罪案件,则需要有检察院的检察官参与指导;涉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则可以邀请环境法庭具体办理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官参加指导;涉及环境民事诉讼案件,可以邀请具体办理过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的律师指导参与,或邀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学生必须深入参加解决案件工作坊,从与实务部门具体人员的交流、探讨中学习、获知法律经验、掌握法律技能,提高法律职业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德林.案例教学[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6.
[2] 杨朝霞.论案例教学法在环境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3] 季卫东.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和路径[J].中国高等教育,2013,(12).
[责任编辑 柯 黎]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案例教学;环境资源法
中图分类号:G642;D9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2-0110-02
自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已经成为各个高校法学院的优先目标之一,尤其是已经被教育部认定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
教学改革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途径和手段之一,环境资源法作为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其内容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当前,我国在环境资源法授课中已经注意到广泛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并构建了环境资源法教学案例库,在教学实践中通过适用教学案例库、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学生运用环境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普遍存在的一个显著问题是学生运用环境法律解决环境纠纷的实际操作技能不高,应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构建多媒介形式的、多样化适用的、多途径的教学案例库,通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来不断完善案例库,通过案例库的正确适用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
一、构建和运用多种媒介形式的环境资源法案例
(一)实录形式
实录形式是最常见的一种案例教学形式。这种案例形式是把实际发生的案例事件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采取写实手法、陈述式语气,在全部案例事实陈述完毕后,提出一系列需要讨论的问题。环境资源法案例的实录形式应该更加具有真实性,注意案例的时效性,在选择案例时最好选择真实发生的、影响较大的案例。实录形式的案例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适用的基本案例形式,但实录形式的一个明显缺点是千篇一律的写实和陈述式容易使人产生枯燥和厌烦。而学生需要新的刺激来产生激励,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动力。
(二)列举形式
列举形式也是一种常见的案例教学方法。这种案例形式是把与案例有关的背景事实、所提问题、案例解决方法、法理分析和评论等部分按照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列起来,让人一目了然,可采取表格形式。环境资源法案例的列举形式也应该适用性很强,比如,在学习环境资源法的应急管理制度时,可以把应急管理相关的各项因素采取条列形式一一列举出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可以有效强化刺激,使学生获得良好的反应。
(三)视听形式
除了书面案例形式外,最常见的案例教学形式就是视听案例,或视频案例。这种案例形式把与案例有关的事件通过视频展现出来,是最形象化、最容易为学生接受和喜闻乐见的案例形式。但这种案例形式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受制于案例材料的有限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形成,不如书面案例形式很容易获取。比如,在学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时,准备采用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案例,但通过各种途径搜集来的视频资料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需要,只能选择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来说明放射性污染的严重性。
二、多样化案例教学方法的适用
认知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地在头脑内部构造认知结构,学习是通过顿悟与理解获得对学习结果的期待,有机体当前的学习依赖于他原有的认知结构和当前的刺激情境,学习受主体的预期所引导。因此,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采取多样化案例教学方法是必要的一种教学形式。在教学案例库适用多种媒介形式教学案例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案例教学方法的实施,给学生以不同的预期,刺激学生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达到学习效果。在多样化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可参考发现学习法的实施步骤,首先,提出和明确学生的兴趣所在;然后供给学生案例,使学生体验到案例提出问题的不确定性,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可能假设,协助学生收集案例的相关资料,组织学生审查相关研究资料,得出应有的结论;最后,引导学生用发散性思维、创新性思维证实结论。
为提高卓越法律人才的实践技能,必须循序渐进地实施案例教学,让案例教学贯穿教学全过程。按教学阶段,可分别实施入门预习型案例教学、课堂解释型案例教学、课堂测试型案例教学、课堂研讨型案例教学、课后作业型案例教学等。入门预习型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案例的设定形象化地提出问题,引起学生的高度兴趣和参与热情,对入门预习型案例应选择那些表面看起来具有不确定性,但实际上经过审慎思考可得出确定结论的案例。课堂解释型案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案例的学习讲解所学知识点,所选择的案例应该比较贴近知识点,能够明确阐明知识点,案例情节不应太复杂。课堂测试型案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案例提出有关所学知识点的问题,案例必须是针对知识点提出的有专门指向的案例。课堂研讨型案例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总结本课讲授中学习的知识点,同时为下一次课程的学习作好准备,提出新的知识点问题。在案例的选择上应该注意前后案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课后作业型案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后作业中的案例分析,巩固和提高学生利用已经学习的知识点去发现、认识、理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例,入门预习型案例可选择甘肃兰州“愚公移山”被叫停的案例,提出问题:为何“愚公移山”会被政府叫停?在讲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时,可以选择香港港珠澳大桥被一位老太太逼停的案例,该案案情并不太复杂,但很明确地说明了应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而课堂测试型案例则可以选择圆明园环境影响评价事件,在该事件中,一开始并没有对圆明园做出环评,但后来在舆论的关注下,清华大学对圆明园湖底铺膜进行了环评。就此,可以向同学提出,该环评是否合法合理。而课堂研讨型案例可以选择松花江2005年特大水污染案,提出的研讨题是:如果在建设吉林石化之前对该企业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就不会把这样一个重污染的高危化工企业放在松花江边,结果导致这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课后作业型案例可以选择2005年我国的环评风暴案例。一方面,可以考察该年度所有的环评案例,巩固已经学习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等知识点;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出新的问题,为接下来学习环境许可制度埋下伏笔。 三、多样化案例实务教学考核评价的适用
(一)课堂案例教学中的考核评价
课堂案例教学中的考核评价内容主要是课堂提问、课后作业、课堂讨论中的学生实际表现,可分为奖励性和激励性评价。奖励性评价是指可把课堂表现作为平时成绩之一,计入学生期末考核的总成绩;激励性评价是对表现好的学生及时给出明确的赞扬或肯定,使其受到鼓舞和激励。在环境资源法案例教学中,应该注意课堂案例教学的基础性地位。课堂案例教学中,学生的常见问题是容易失去对复杂环境资源案例的兴趣,教师应注意正确适当地运用正激励和负激励,通过及时的奖励性考核评价、激励性考核评价和适当的批评性考核评价,正确地引导学生理解案例,提高对案例所反映出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在环境资源法的课堂案例教学中,应该注意结合环境法科技性的特点,通过某些实验现象来揭示环境法的原理。比如,在讲解环境标准制度时,可以采用林格曼黑度测试仪说明环境标准产生的原理: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产生不同的污染后果,因此应设立环境标准制度。
(二)法律诊所中的考核评价
法律诊所是经过实践证明的一种培养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提高实际法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这种模式是指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亲自参与真实案件的办理过程,使学生熟悉法律实务程序和技巧的实践教学模式。典型特征是,提供机会让学生参与实际案例的办理过程,让学生根据其角色(通常为原告的公民代理人),运用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提出所参与案件的具体解决对策,如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代拟起诉书等。在法律诊所的教学过程中,强调学生的参与,可以从六个方面衡量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水平。
法律诊所的课堂教学主要是围绕学生承办的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在互动交流中,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知和判断。法律诊所的课堂外教学主要是由学生从事法律实务,以提高其法律技能。法律诊所的课堂教学是为课堂外教学提供基础,而课堂外教学则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实验。比如,在学习环境公益诉讼时,通过课堂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原理;而在课堂外教学中,则可以由学生作为模拟代理人,为环境污染案件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全程参与案件,提高对课堂所学知识的自我运用能力。
(三)解决案件工作坊中的考核评价
解决案件工作坊作为一种重要的提高法律实务能力的手段,是指参加者在专职教师的指导下处理个案的授业方式,学生像律师一样,从接受客户委托阶段起逐步解决现实问题,一切都从零开始进行准备。在处理个案的整个过程中培养学生洞察世事、应用知识、进行判断的能力。其最大特点是主要由实务部门专职教师的指导和学生基本自主的实践方式。比如,涉及环境犯罪案件,则需要有检察院的检察官参与指导;涉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则可以邀请环境法庭具体办理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官参加指导;涉及环境民事诉讼案件,可以邀请具体办理过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的律师指导参与,或邀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学生必须深入参加解决案件工作坊,从与实务部门具体人员的交流、探讨中学习、获知法律经验、掌握法律技能,提高法律职业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德林.案例教学[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6.
[2] 杨朝霞.论案例教学法在环境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3] 季卫东.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和路径[J].中国高等教育,2013,(12).
[责任编辑 柯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