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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既是一种理念,又是一种体制,更是新理念指导下的一系列实践活动。当前地方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在探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路子。大连市是提出“服务型政府”理念最早的城市之一,而大连市工商局最早意识到了服务型政府的真谛并把它应用于本部门的工作中,在全国最早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的口号并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一般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管制特征最鲜明的部门之一,如果在这样的部门解决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问题,那么其它部门就没有任何理由推脱,并会产生很大的示范作用。因此,大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这一创举,对我国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有着重要的突破和推动作用。
建设“服务型工商”丰富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为本位、社会为本位、权利为本位的政府,是为增进全社会福祉的一个“服务者”。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就要充分体现权力授予者——公民的真实意志,使政府工作的目的真正落实在为公民、为社会服务上来。一切管理活动都要围绕着怎样保护和实现公民权利而进行:政府要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宽广平台,其中包括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各种条件和对部分社会事务实行自治的各种机会;政府的各项管理活动必须自觉体现公民意志与利益要求,把最广大公民的诉求落到实处,而决不能只根据自己判断想当然地决定和处理问题;而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这又要求政府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使工作能接受公民审查,并使公民保留最终的问责权利。
在大连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大连市工商局从开始就树立了前述的服务理念,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了构建“服务型工商”的口号。自2001年年初,大连工商局就在本系统开展了“如何树立服务意识,搞好工商机关自身建设”的大讨论,随之深入开展了“服务在工商,满意在工商”活动,在此基础上,他们制定了《关于建设服务型工商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市工商局建设服务型工商十项承诺》两个文件;随后又研究出台了《大连市工商局建设服务型工商标准(暂行)》。这些活动和文件,一方面提高了公务员的认识,约束了广大工商干部的行为,另一方面调整和规范了整个局的工作,并由此丰富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几年来,他们针对性地解决了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中存在的与市场经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各种问题,如服务观念淡薄、或明或暗的索要和受贿现象等,使服务观念和行为明显改观。
“把管理纳入服务之中”
服务型工商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要正确处理工商部门的执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服务型政府遵从一切从服务出发的原则,其职能与管制型政府的职能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管制型政府模式下,政府为管制社会而生,它对社会是居高临下的关系,并表现了“大政府,小社会”格局。政府职能无限扩张,有时甚至是“为管制而管制”。在服务型政府下,由于公民权利的兴起和占社会主导地位,以管制为特征的行政模式不能再起基本作用。一方面,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以为公民服务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行为均应纳入服务框架之中;另一方面,即使仍有管制行为,它也必须用服务宗旨改造,在管制中体现服务精神。总之,是为服务而管制,在管制中不忘服务。这就要求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总体上表现出强烈的人性化特征,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都是围绕着怎样才能使“人(民)”得到更大满足而展开。
工商部门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方面它肩负着政府对经济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职责;另一方面,它又肩负着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公民切身利益服务的重任。因此,它既是行政监督和执法部门,也是服务部门。大连市工商局通过“以人为本”式的监督和执法,通过对不法分子的管制,通过对公民维权的“12315”电话的设立,通过对有困难的工商企业各方面的具体帮助,既实现了对广大守法公民权利的保护,也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了企业和国家利益,进而为国家政权服务。
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工商的建设离不开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大连市工商局从登记办照这个老百姓最关注的事情入手,以制度建设保障服务的实现。具体来说,大连工商提出:通过“一句温暖问候、一杯热水、一张报纸、一把椅子”,做到热情服务;通过“首问负责制”、“一条龙管理”、“并联审批制”、“一站式服务”,做到周到服务;通过“上门年检”、“上门征求意见”,做到主动服务;通过“经营不设限、备案不审批、后置不前置、收费不搭车”和实行“绿色通道”等,做到快捷服务;通过对初犯者教育、偶犯者轻处、重犯者重罚和处罚回避制,做到文明服务;通过“一口清”、“一手准”、“限时办结制”等,做到高效优质服务。
服务型工商文化是服务型工商实践的升华
为了切实实践“以人为本”的思想,为将服务型工商建设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大连市工商局进一步提出并开展了“服务型工商文化”的建设,营造先进的思想基础和和谐的人文环境,以期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工商人员的觉悟水平和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服务型工商文化是大连市工商局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工商实践的升华,它既是一种精神成果,也是一种手段。它更好地推动和促进了服务型工商建设和和谐工商建设的发展。
大连的工商服务文化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从层面上讲,它包括物质层面、行为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物质层面是工商文化的外显部分,主要是指为了保证组织活动正常进行而需要的各种物质条件。主要表现为工商部门的硬件设备、办公环境、人员装束等;行为层面主要是组织成员的活动表现,包括组织成员在工作中的言谈举止、礼仪规范、办事与待人态度方式等。大连市工商局对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用语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公民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时时处处礼貌待人;工商文化的制度层面主要是建立各种以服务为宗旨的制度,它是组织实现服务与流程再造的有效保证。主要包括业务流程、机关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公共关系处理制度等;工商文化的精神或理念层面是整个工商文化体现的深层,它由组织精神、组织目标、组织风貌、组织道德和该组织信奉的管理哲学等组成。主要是指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和服务活动中所具有的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包括大连工商的核心价值观,大连工商人员的共同愿景,大连工商人员的精神和职业道德。
从内容上看,大连工商文化主要包括以服务为核心的创新文化、学习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等。大连市工商局通过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让工商人员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逐步强化大连工商局干部职工的执法为民的意识,形成了一种良性的执法风气。
建设“服务型工商”丰富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为本位、社会为本位、权利为本位的政府,是为增进全社会福祉的一个“服务者”。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就要充分体现权力授予者——公民的真实意志,使政府工作的目的真正落实在为公民、为社会服务上来。一切管理活动都要围绕着怎样保护和实现公民权利而进行:政府要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宽广平台,其中包括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各种条件和对部分社会事务实行自治的各种机会;政府的各项管理活动必须自觉体现公民意志与利益要求,把最广大公民的诉求落到实处,而决不能只根据自己判断想当然地决定和处理问题;而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这又要求政府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使工作能接受公民审查,并使公民保留最终的问责权利。
在大连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大连市工商局从开始就树立了前述的服务理念,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了构建“服务型工商”的口号。自2001年年初,大连工商局就在本系统开展了“如何树立服务意识,搞好工商机关自身建设”的大讨论,随之深入开展了“服务在工商,满意在工商”活动,在此基础上,他们制定了《关于建设服务型工商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市工商局建设服务型工商十项承诺》两个文件;随后又研究出台了《大连市工商局建设服务型工商标准(暂行)》。这些活动和文件,一方面提高了公务员的认识,约束了广大工商干部的行为,另一方面调整和规范了整个局的工作,并由此丰富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几年来,他们针对性地解决了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中存在的与市场经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各种问题,如服务观念淡薄、或明或暗的索要和受贿现象等,使服务观念和行为明显改观。
“把管理纳入服务之中”
服务型工商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要正确处理工商部门的执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服务型政府遵从一切从服务出发的原则,其职能与管制型政府的职能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管制型政府模式下,政府为管制社会而生,它对社会是居高临下的关系,并表现了“大政府,小社会”格局。政府职能无限扩张,有时甚至是“为管制而管制”。在服务型政府下,由于公民权利的兴起和占社会主导地位,以管制为特征的行政模式不能再起基本作用。一方面,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以为公民服务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行为均应纳入服务框架之中;另一方面,即使仍有管制行为,它也必须用服务宗旨改造,在管制中体现服务精神。总之,是为服务而管制,在管制中不忘服务。这就要求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总体上表现出强烈的人性化特征,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都是围绕着怎样才能使“人(民)”得到更大满足而展开。
工商部门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方面它肩负着政府对经济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职责;另一方面,它又肩负着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公民切身利益服务的重任。因此,它既是行政监督和执法部门,也是服务部门。大连市工商局通过“以人为本”式的监督和执法,通过对不法分子的管制,通过对公民维权的“12315”电话的设立,通过对有困难的工商企业各方面的具体帮助,既实现了对广大守法公民权利的保护,也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了企业和国家利益,进而为国家政权服务。
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工商的建设离不开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大连市工商局从登记办照这个老百姓最关注的事情入手,以制度建设保障服务的实现。具体来说,大连工商提出:通过“一句温暖问候、一杯热水、一张报纸、一把椅子”,做到热情服务;通过“首问负责制”、“一条龙管理”、“并联审批制”、“一站式服务”,做到周到服务;通过“上门年检”、“上门征求意见”,做到主动服务;通过“经营不设限、备案不审批、后置不前置、收费不搭车”和实行“绿色通道”等,做到快捷服务;通过对初犯者教育、偶犯者轻处、重犯者重罚和处罚回避制,做到文明服务;通过“一口清”、“一手准”、“限时办结制”等,做到高效优质服务。
服务型工商文化是服务型工商实践的升华
为了切实实践“以人为本”的思想,为将服务型工商建设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大连市工商局进一步提出并开展了“服务型工商文化”的建设,营造先进的思想基础和和谐的人文环境,以期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工商人员的觉悟水平和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服务型工商文化是大连市工商局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工商实践的升华,它既是一种精神成果,也是一种手段。它更好地推动和促进了服务型工商建设和和谐工商建设的发展。
大连的工商服务文化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从层面上讲,它包括物质层面、行为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物质层面是工商文化的外显部分,主要是指为了保证组织活动正常进行而需要的各种物质条件。主要表现为工商部门的硬件设备、办公环境、人员装束等;行为层面主要是组织成员的活动表现,包括组织成员在工作中的言谈举止、礼仪规范、办事与待人态度方式等。大连市工商局对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用语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公民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时时处处礼貌待人;工商文化的制度层面主要是建立各种以服务为宗旨的制度,它是组织实现服务与流程再造的有效保证。主要包括业务流程、机关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公共关系处理制度等;工商文化的精神或理念层面是整个工商文化体现的深层,它由组织精神、组织目标、组织风貌、组织道德和该组织信奉的管理哲学等组成。主要是指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和服务活动中所具有的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包括大连工商的核心价值观,大连工商人员的共同愿景,大连工商人员的精神和职业道德。
从内容上看,大连工商文化主要包括以服务为核心的创新文化、学习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等。大连市工商局通过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让工商人员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逐步强化大连工商局干部职工的执法为民的意识,形成了一种良性的执法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