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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遍布不健全。尤其是医保,多少年来农民兄弟,更是难以梦想成真。"看病难,看病贵",目前仍然是压在中国农村群众头上的大石。"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进一步加剧,为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不断加强大力度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实践表明,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针对这个问题,中央出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相关政策。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中的应有之义,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其作用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提高农民福利
如电白县2002年在林头镇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全面铺开,至2009年电白县参加新农合人数为950882人,参合率100%。这是逐步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实举措。
二、有利于改善部分农民因病致贫状况,缩小贫富差距
2006年电白县出台了《电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对参合农民实施了门诊优惠。随后,又不断出台新的合作医疗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五项:一是提高本县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2006年由40%提高到60%,2008年7月1日起提高到70%。二是提高本县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报销比例2006年由40%提高到50%,2008年7月15日起提高到60%;报销限额2006年由6000元提高到10000元,2008年1-7月提高到30000元,2008年7月15日起提高到50000元。三是提高正常住院分娩的报销标准。2006年由100元提高到150元,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到200元,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到300元。四是实行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可报销补偿门诊医药费用10元;2009年1月1日起,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可报22元。五是实行即时报销制度。从2007年4月1日起在县直医疗单位试行,农民因病入院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由医院挂账,月底由新农合医疗基金结算,农户负担部分由农民自己支付。这一制度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县推行,为农民治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三、有利于引导农民树立互助共济和风险共担的保险意识
2004年开始,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模式由镇统筹过渡到县统筹后,新农合医疗基金统一移交县财政局设专户管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审核、审批由经办机构负责,规划和支付由县财政局及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支付给参合农民的补偿报销费用,经各镇财政结算中心复核无误后,开具支票由个人到银行支取,较好地确保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运作安全,并通过了省审计厅的专项审计。同时,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报销补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补偿公示制度,还逐步完善审计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制度,使全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得以顺利开展。
新农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解决农民看病难的好政策,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重病不出县,改善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减轻农民的负担,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在这当中,乡镇卫生院责无旁贷。因此,要这首先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思想和业务建设,着力解决好如何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这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最大限度地焕发自身的生机和活力。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针对目前人才引进困难,基层卫生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医务水平,要制定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加强在职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实行优惠政策吸引高精医疗人才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创办特色科室,提高医疗水平。二是扎实改造薄弱卫生院。要按照《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改造卫生院危房,配置应具备的医疗设备设施,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三是加强卫生院的内部管理。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常抵医德医风建设,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要以不断提医疗水平作为行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从缓解群众看病难入手,逐步推进了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其作用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提高农民福利
如电白县2002年在林头镇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全面铺开,至2009年电白县参加新农合人数为950882人,参合率100%。这是逐步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实举措。
二、有利于改善部分农民因病致贫状况,缩小贫富差距
2006年电白县出台了《电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对参合农民实施了门诊优惠。随后,又不断出台新的合作医疗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五项:一是提高本县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2006年由40%提高到60%,2008年7月1日起提高到70%。二是提高本县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报销比例2006年由40%提高到50%,2008年7月15日起提高到60%;报销限额2006年由6000元提高到10000元,2008年1-7月提高到30000元,2008年7月15日起提高到50000元。三是提高正常住院分娩的报销标准。2006年由100元提高到150元,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到200元,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到300元。四是实行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可报销补偿门诊医药费用10元;2009年1月1日起,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可报22元。五是实行即时报销制度。从2007年4月1日起在县直医疗单位试行,农民因病入院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由医院挂账,月底由新农合医疗基金结算,农户负担部分由农民自己支付。这一制度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县推行,为农民治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三、有利于引导农民树立互助共济和风险共担的保险意识
2004年开始,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模式由镇统筹过渡到县统筹后,新农合医疗基金统一移交县财政局设专户管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审核、审批由经办机构负责,规划和支付由县财政局及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支付给参合农民的补偿报销费用,经各镇财政结算中心复核无误后,开具支票由个人到银行支取,较好地确保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运作安全,并通过了省审计厅的专项审计。同时,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报销补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补偿公示制度,还逐步完善审计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制度,使全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得以顺利开展。
新农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解决农民看病难的好政策,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重病不出县,改善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减轻农民的负担,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在这当中,乡镇卫生院责无旁贷。因此,要这首先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思想和业务建设,着力解决好如何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这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最大限度地焕发自身的生机和活力。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针对目前人才引进困难,基层卫生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医务水平,要制定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加强在职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实行优惠政策吸引高精医疗人才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创办特色科室,提高医疗水平。二是扎实改造薄弱卫生院。要按照《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改造卫生院危房,配置应具备的医疗设备设施,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三是加强卫生院的内部管理。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常抵医德医风建设,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要以不断提医疗水平作为行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从缓解群众看病难入手,逐步推进了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