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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建筑设计方案的城市规划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摆在每一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谈点肤浅看法,以供商榷。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方案Abstract: How to use legal mean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ity plann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so that more standardized, legal track, which is placed before every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new important topic. Below, the author for many years, talk about bit of shallow view of planning review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scheme, for discussion.
Keywords:City planning; city design; architectural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2
1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必要性和作用
1.1 满足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的明文规定,“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必须对报审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和备案。
城市规划对某地块的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也是主要的,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及建筑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来满足城市规划要求。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
1.2体现城市特色规划的需要
从国家一度封闭状态下开放的中国城市,最敏感、最关注、最热衷、最时髦、最向往的发展形象标志就是国际化。因为,国际化的对立面是“土气”、“保守的地方主义”以及失去自信的“落后”。 城市规划、决策到实施从上到下沉溺于靠国际化摘取“地方落后帽子”的宏伟计划,不切实际一味与国外城市的国际化攀比,甚至不惜重金投入拷贝一些国际化城市模式。中国城市形象极其需要的并非国际化的一体化,而应该是先于国际化的地方特征及本体特色。
城市标志性建筑的创造亦是城市特色的又一体现,如北京的天安门、故宫等系列建筑,无不显露出昔日皇家气派辉煌的风范,而上海的东方明珠塔已成为家喻户晓,代表大都市风貌的建筑作品等等,如此范例不胜枚举。上述这些成功的反映出地方特色的城市建筑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的要求,我们在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过程中,一定要准确把握城市的性质,创造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新颖且有独特创意的建筑作品,为城市特色的形成锦上添花。
2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内容
重要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也是很大的。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一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二是对建筑设计方案本身进行评审,看它的设计思想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出好的作品。
2.1 建筑的功用性和经济适用性审查
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美观现实用并重的。只有美感而欠缺实用性的设计,对设计师来说,可能已是称心之作,既切合设计追求美的目标,又能满足设计师的创作欲,但对于最终的使用者而言,只能带来悦人眼目的效果,从而因未充分考虑实用性而引起诸多不便,结果成为城市建设的失败之作。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决策时,要关注其是否注重节能省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是否充分地做到优化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以及日照、风力、雨水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功能分区明确清晰、交通组织合理,以低成本,低消耗,建造高品质高舒适度的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城市景观。
2.2 规划建筑环境景观设计
随着城市社会的进步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思想和文化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和碰撞频繁的趋势,影响景观设计的价值观的变化也在加快。因此,我们需要具有“时空转换”、“步移景异”、“时过境迁”的时空动态思维,敏锐地发现和及时抓住城市景观中的新现象和新征兆,敢于创新,以促进城市景观网络的形成和完善。
建筑环境景观的设计要创造具有某种思想情感的环境氛围,使它能动地陶冶人们的情操,或激起情感上的波澜,进而让人们情理至深地得到教益或愉悦身心,历史上都有许多经典的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如优雅和谐的居住环境、威武壮丽的宫殿建筑环境、肃穆幽深的陵墓建筑环境,宁静深遂的古刹寺院建筑环境,高雅清秀的园林建筑环境,雄伟庄重的纪念性建筑环境,惨烈悲壮的烈士陵园环境,它们的创造都充分运用了形光色声各种感觉手段来为主题服务,以达到人于景中,情寓景中的目的。
2.3 建筑风格设计
现代的建筑风格独特而富现代化格调的设计工程,仿佛已是城市的商标;综观过去多年来的城市改造工程,在种类和风格上均是多元化的,无论是古典、传统或是现代化的呈现、凭着设计者的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创意,经过他们的一番塑造之后,房舍的每一处,都散发出独特的神韵。
众多的设计者认为现在的设计主流就是上世纪80年代的简约主义的复苏,设计师多随大流,因此设计出来的作品风格都十分接近,显得毫无个性,笔者主张不断注入新元素,推陈出新,不容许因循或抄袭,惟有这样才能创出佳作。但如果太拘泥于此,整个设计会不够饱满。所以,它必须借鉴装饰艺术和现代艺术装饰模式。建筑设计非常注意彰显不同区域的个性,同时,为了形成一种视觉上的连续,不至于由于风格的过于强烈而形成跳跃感,设计时也十分小心地遵循协调一致的原则,其间的尺度就显得相当重要。
3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有效途径——法制化管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義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如此,城市亦然。“依法治市”、“依法治城”同样是管理一个城市的基本方略,就城市建设而言,首要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依法治“规划”,即要求城市建设发展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法制轨道。没有城市规划的法制管理,城市建设和发展必将陷入盲目无序的混乱状态,“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也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来使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1健全和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规划管理机制
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法制化管理,关键要把审查的过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此,应当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运行机制,即把报审程序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规划审批既不违背法定程序,同时做到繁而不乱,提高效率。二是约束机制,应建立项目承办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追究制度,同时建立设计、施工单位的约束机制,规范其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规划严格实施。三是监督机制,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将规划条件、审批政策、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审批管理透明度。要把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徇私枉法。
3.2 严格把握和执行有关技术规范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中要涉及许多具体的技术标准、规范,这些规范都是经过有关专家科学测算、认真调查、周密论证,反复修改完善而形成的。一经颁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要严格坚持标准。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务必坚持按规范要求严格把关,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加强城市规划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建设
要对审批了的报审项目进行跟踪监察,及时制止违法“苗头”,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要勤于执法,定期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全面清查;要严于执法,从严查处,秉公处理;要善于执法,坚持法律的原则性与执法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进行处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建国. 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J].2001.
[2]仇保兴. 追求繁荣与舒适—转型期间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若干策略[J]2002.
[3]牛犇.绿色建筑开发管理研究[J].天津大学.2011(05)
[4]於贤德.论城市特色美的创造[J].建筑学报,1995(7)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方案Abstract: How to use legal mean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ity plann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so that more standardized, legal track, which is placed before every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new important topic. Below, the author for many years, talk about bit of shallow view of planning review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scheme, for discussion.
Keywords:City planning; city design; architectural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2
1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必要性和作用
1.1 满足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的明文规定,“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必须对报审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和备案。
城市规划对某地块的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也是主要的,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及建筑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来满足城市规划要求。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
1.2体现城市特色规划的需要
从国家一度封闭状态下开放的中国城市,最敏感、最关注、最热衷、最时髦、最向往的发展形象标志就是国际化。因为,国际化的对立面是“土气”、“保守的地方主义”以及失去自信的“落后”。 城市规划、决策到实施从上到下沉溺于靠国际化摘取“地方落后帽子”的宏伟计划,不切实际一味与国外城市的国际化攀比,甚至不惜重金投入拷贝一些国际化城市模式。中国城市形象极其需要的并非国际化的一体化,而应该是先于国际化的地方特征及本体特色。
城市标志性建筑的创造亦是城市特色的又一体现,如北京的天安门、故宫等系列建筑,无不显露出昔日皇家气派辉煌的风范,而上海的东方明珠塔已成为家喻户晓,代表大都市风貌的建筑作品等等,如此范例不胜枚举。上述这些成功的反映出地方特色的城市建筑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的要求,我们在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过程中,一定要准确把握城市的性质,创造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新颖且有独特创意的建筑作品,为城市特色的形成锦上添花。
2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内容
重要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也是很大的。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一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二是对建筑设计方案本身进行评审,看它的设计思想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出好的作品。
2.1 建筑的功用性和经济适用性审查
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美观现实用并重的。只有美感而欠缺实用性的设计,对设计师来说,可能已是称心之作,既切合设计追求美的目标,又能满足设计师的创作欲,但对于最终的使用者而言,只能带来悦人眼目的效果,从而因未充分考虑实用性而引起诸多不便,结果成为城市建设的失败之作。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决策时,要关注其是否注重节能省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是否充分地做到优化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以及日照、风力、雨水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功能分区明确清晰、交通组织合理,以低成本,低消耗,建造高品质高舒适度的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城市景观。
2.2 规划建筑环境景观设计
随着城市社会的进步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思想和文化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和碰撞频繁的趋势,影响景观设计的价值观的变化也在加快。因此,我们需要具有“时空转换”、“步移景异”、“时过境迁”的时空动态思维,敏锐地发现和及时抓住城市景观中的新现象和新征兆,敢于创新,以促进城市景观网络的形成和完善。
建筑环境景观的设计要创造具有某种思想情感的环境氛围,使它能动地陶冶人们的情操,或激起情感上的波澜,进而让人们情理至深地得到教益或愉悦身心,历史上都有许多经典的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如优雅和谐的居住环境、威武壮丽的宫殿建筑环境、肃穆幽深的陵墓建筑环境,宁静深遂的古刹寺院建筑环境,高雅清秀的园林建筑环境,雄伟庄重的纪念性建筑环境,惨烈悲壮的烈士陵园环境,它们的创造都充分运用了形光色声各种感觉手段来为主题服务,以达到人于景中,情寓景中的目的。
2.3 建筑风格设计
现代的建筑风格独特而富现代化格调的设计工程,仿佛已是城市的商标;综观过去多年来的城市改造工程,在种类和风格上均是多元化的,无论是古典、传统或是现代化的呈现、凭着设计者的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创意,经过他们的一番塑造之后,房舍的每一处,都散发出独特的神韵。
众多的设计者认为现在的设计主流就是上世纪80年代的简约主义的复苏,设计师多随大流,因此设计出来的作品风格都十分接近,显得毫无个性,笔者主张不断注入新元素,推陈出新,不容许因循或抄袭,惟有这样才能创出佳作。但如果太拘泥于此,整个设计会不够饱满。所以,它必须借鉴装饰艺术和现代艺术装饰模式。建筑设计非常注意彰显不同区域的个性,同时,为了形成一种视觉上的连续,不至于由于风格的过于强烈而形成跳跃感,设计时也十分小心地遵循协调一致的原则,其间的尺度就显得相当重要。
3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有效途径——法制化管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義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如此,城市亦然。“依法治市”、“依法治城”同样是管理一个城市的基本方略,就城市建设而言,首要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依法治“规划”,即要求城市建设发展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法制轨道。没有城市规划的法制管理,城市建设和发展必将陷入盲目无序的混乱状态,“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也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来使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1健全和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规划管理机制
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法制化管理,关键要把审查的过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此,应当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运行机制,即把报审程序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规划审批既不违背法定程序,同时做到繁而不乱,提高效率。二是约束机制,应建立项目承办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追究制度,同时建立设计、施工单位的约束机制,规范其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规划严格实施。三是监督机制,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将规划条件、审批政策、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审批管理透明度。要把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徇私枉法。
3.2 严格把握和执行有关技术规范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中要涉及许多具体的技术标准、规范,这些规范都是经过有关专家科学测算、认真调查、周密论证,反复修改完善而形成的。一经颁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要严格坚持标准。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务必坚持按规范要求严格把关,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加强城市规划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建设
要对审批了的报审项目进行跟踪监察,及时制止违法“苗头”,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要勤于执法,定期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全面清查;要严于执法,从严查处,秉公处理;要善于执法,坚持法律的原则性与执法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进行处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建国. 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J].2001.
[2]仇保兴. 追求繁荣与舒适—转型期间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若干策略[J]2002.
[3]牛犇.绿色建筑开发管理研究[J].天津大学.2011(05)
[4]於贤德.论城市特色美的创造[J].建筑学报,1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