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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机构在代理、经收国库业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乡(镇)国库管理办法(暂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各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为保证国家预算收支的顺利实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库会计核算电子化、集中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在代理、经收国库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凸显出来,制约了国库业务的发展。下面就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国库业务体系谈点初浅看法,谨供商榷。
一、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存在的问题
1、人员不足,核算方式落后,核算质量不高。目前,代理乡镇国库仍采用传统的手工方式进行国库会计核算,与现代化的国库数据集中系统TCBS相距甚远,工作效率低,且代理业务人员多是兼职,稳定性较差,大多数代理国库业务人员未经过岗前国库业务培训即上岗,代理国库人员普遍缺乏相关的国库、财税知识,致使代理国库业务操作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国库预算收支业务的核算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库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基层国库工作的全面开展。
2、代理机构风险意识淡薄,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对代理机构来说,代理国库业务不是其主要的经营项目,片面认为代理国库业务并不重要,是一个相对安全且责任不重的部门,对风险防范的严峻性往往重视不够,内部管理薄弱,造成代理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多数乡镇国库均未制定相关国库规章制度和国库岗位责任制,各岗位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重服务、轻监督”的思想,乡镇国库职能未有效发挥。
3、国库经收处业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不能做到严格审核凭证,对存在问题的缴款书不能及时退给缴款人而是直接划转国库,国库审核发现后再进行退票处理,严重影响了税款的入库速度和质量。二是延压税款票据,不能及时报解入库。一些业务量较小或距离交换场所较远的商业银行、信用社机构,往往将几天的票据延压在一起,一次性集中办理报解,从而造成延压税票的问题。三是个别国库经收处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等。
(二)農村金融机构网点收缩制约了国库业务的开展
1、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逐渐撤销农村金融网点,将网点逐渐收缩至县城和地市中心城市,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也从自身经营效益考虑加之受农村行政乡镇合并改革的影响对部分网点进行撤并,导致乡(镇)村两级区域内的营业网点覆盖率逐年降低,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办理国库业务网点缺位的现象,金融网点存量现状难以满足当前农村地区日益发展的国库业务需求。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品种增多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等,这些资金都需要直补到户、到人,但额度又很小,偏远村镇的农民有时必须到乡镇才可以领到补贴资金。
2、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大多设在乡(镇)中心区域,村级网点寥寥无几,国债宣传也就大多集中在城区及部分中心集镇,很少能够深入到乡村,深入到田间地头,使农民百姓对国债知识了解甚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发售的数量。事实上,随着农民收入的日益提高,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农民富裕了,很多人有了投资欲望,但又害怕有风险,而国债是最安全可靠的理财产品,如果把办理国库业务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延伸到村屯,增加辐射面,同时加大国债的宣传力度,农村国债市场前景可观。
(三)、金融机构中间业务费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实现国库批量拨付的瓶颈问题
国库部门办理直接支付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需要财政部门提供收款人的有关明细信息,如结算账号或卡号,而办理结算账户手续比较繁琐,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很多人外出打工身份证不在,无法办理,办理结算卡要收取年费,许多补贴资金额度小,甚至没有卡费多,农民办卡意愿不浓。人民银行属于行政机关,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拨,解决不了这部分费用。如果商业银行能够减免这部分费用,国库部门就可实现批量拨付,使惠农政策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应。因此一直以来银行卡年费等中间业务费成为困扰国库部门开展批量拨付创新业务的瓶颈问题。
二、几点建议
1、加快推进横向联网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核算质量。在完善商业银行、信用社系统内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财、税、库、银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网系统建设,实现县库与乡镇国库业务的电子系统联接,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工具,提高横向联网业务的覆盖面,并最终实现国库TCBS会计核算系统在乡镇国库的广泛应用,提高核算质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劳动,加快税款报解入库速度,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
2、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以内控目标责任制、岗位轮换、业务交接、凭证传递、重要会计事项逐级审批和国库账务检查等各项内容在内的乡镇国库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同时尽快建立代理机构利益补偿机制。建议考虑提高代理业务费标准,以体现成本收益对等的商业原则,提高基层农村金融机构代理乡镇国库业务的积极性。
3、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机构会计“四集中”后国库经收处业务检查的新途径。建议固定收纳窗口,明确职责,严把国库经收关。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国库经收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业务操作,防止延压税款,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同时建议将代理和经收的国库会计档案单独装订保管,以备国库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应切实承担起依法对农村金融机构所办的国库业务实施垂直管理的职责,加强对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业务的检查指导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适应新形势下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鼓励争优创先,开展对基层国库经收处的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一、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存在的问题
1、人员不足,核算方式落后,核算质量不高。目前,代理乡镇国库仍采用传统的手工方式进行国库会计核算,与现代化的国库数据集中系统TCBS相距甚远,工作效率低,且代理业务人员多是兼职,稳定性较差,大多数代理国库业务人员未经过岗前国库业务培训即上岗,代理国库人员普遍缺乏相关的国库、财税知识,致使代理国库业务操作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国库预算收支业务的核算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库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基层国库工作的全面开展。
2、代理机构风险意识淡薄,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对代理机构来说,代理国库业务不是其主要的经营项目,片面认为代理国库业务并不重要,是一个相对安全且责任不重的部门,对风险防范的严峻性往往重视不够,内部管理薄弱,造成代理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多数乡镇国库均未制定相关国库规章制度和国库岗位责任制,各岗位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重服务、轻监督”的思想,乡镇国库职能未有效发挥。
3、国库经收处业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不能做到严格审核凭证,对存在问题的缴款书不能及时退给缴款人而是直接划转国库,国库审核发现后再进行退票处理,严重影响了税款的入库速度和质量。二是延压税款票据,不能及时报解入库。一些业务量较小或距离交换场所较远的商业银行、信用社机构,往往将几天的票据延压在一起,一次性集中办理报解,从而造成延压税票的问题。三是个别国库经收处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等。
(二)農村金融机构网点收缩制约了国库业务的开展
1、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逐渐撤销农村金融网点,将网点逐渐收缩至县城和地市中心城市,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也从自身经营效益考虑加之受农村行政乡镇合并改革的影响对部分网点进行撤并,导致乡(镇)村两级区域内的营业网点覆盖率逐年降低,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办理国库业务网点缺位的现象,金融网点存量现状难以满足当前农村地区日益发展的国库业务需求。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品种增多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等,这些资金都需要直补到户、到人,但额度又很小,偏远村镇的农民有时必须到乡镇才可以领到补贴资金。
2、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大多设在乡(镇)中心区域,村级网点寥寥无几,国债宣传也就大多集中在城区及部分中心集镇,很少能够深入到乡村,深入到田间地头,使农民百姓对国债知识了解甚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发售的数量。事实上,随着农民收入的日益提高,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农民富裕了,很多人有了投资欲望,但又害怕有风险,而国债是最安全可靠的理财产品,如果把办理国库业务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延伸到村屯,增加辐射面,同时加大国债的宣传力度,农村国债市场前景可观。
(三)、金融机构中间业务费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实现国库批量拨付的瓶颈问题
国库部门办理直接支付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需要财政部门提供收款人的有关明细信息,如结算账号或卡号,而办理结算账户手续比较繁琐,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很多人外出打工身份证不在,无法办理,办理结算卡要收取年费,许多补贴资金额度小,甚至没有卡费多,农民办卡意愿不浓。人民银行属于行政机关,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拨,解决不了这部分费用。如果商业银行能够减免这部分费用,国库部门就可实现批量拨付,使惠农政策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应。因此一直以来银行卡年费等中间业务费成为困扰国库部门开展批量拨付创新业务的瓶颈问题。
二、几点建议
1、加快推进横向联网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核算质量。在完善商业银行、信用社系统内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财、税、库、银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网系统建设,实现县库与乡镇国库业务的电子系统联接,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工具,提高横向联网业务的覆盖面,并最终实现国库TCBS会计核算系统在乡镇国库的广泛应用,提高核算质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劳动,加快税款报解入库速度,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
2、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以内控目标责任制、岗位轮换、业务交接、凭证传递、重要会计事项逐级审批和国库账务检查等各项内容在内的乡镇国库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同时尽快建立代理机构利益补偿机制。建议考虑提高代理业务费标准,以体现成本收益对等的商业原则,提高基层农村金融机构代理乡镇国库业务的积极性。
3、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机构会计“四集中”后国库经收处业务检查的新途径。建议固定收纳窗口,明确职责,严把国库经收关。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国库经收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业务操作,防止延压税款,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同时建议将代理和经收的国库会计档案单独装订保管,以备国库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应切实承担起依法对农村金融机构所办的国库业务实施垂直管理的职责,加强对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业务的检查指导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适应新形势下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鼓励争优创先,开展对基层国库经收处的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