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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目前政府相关部门赋予了监理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面更多责任的情况,文章分析了监理责任的演变与发展,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实践详细说明了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期指导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避免监理的安全责任。
关键词: 监理; 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 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频发,社会影响极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就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落实及如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一、我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2004 年 2 月 1 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监理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相关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须勒令施工企业暂停施工等方面。对监理方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也给保障了监理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时有法可依。进而,建设部在 2004 年 12 月 1 日颁布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 号),住建部于在2009 年 5 月 13 日颁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这两部规章使得监理企业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笔者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的高层公寓工程为例,介绍了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心得。
二、认真审核专项施工方案,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在深基坑施工的准备阶段,在对施工单企业上报的《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制定的“基坑分两次开挖、土钉墙和护坡桩联合支护”的深基坑边坡支护体系方案的审核工作中,承认该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初步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然而与此同时,还需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核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于是,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论证委员会,对该施工组织设计做好评审论证工作。经专家组的专业论证,确定该施工组织设计初步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范,并对此提供了多项修改及完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防塌孔措施、计算选用参数、应急处理方案和特殊情况备选等。施工企业依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对《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组织设计》认真修改并完善之后,再经项目部认真审核,同意按此施工方案进行实施。
在充分熟悉和了解并经过专家论证后的《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通过全面的熟悉深基坑周围环境,并充分考虑相关的地质勘察报告,在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及引起的危害的基础下,在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中,重点突出了用来具体指导监理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内容: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和控制的监理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职责;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监理日志,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结果和单独记录监控管理的制度;通过对重大危险源作业的旁站进行有效监理;明确对重大危险源作业的每一工序操作过程的步骤、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事先提出处理预案等。
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深基坑工程,是对支护变形控制和结构强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降水是否可以达到预期效果的考验;稍有不慎的话就会造成周边建筑物变形、边坡坍塌及地下管线下沉断裂、道路开裂等一系列不堪设想的后果。其重大危险性不言而喻。经过对这一深基坑工程的整体分析,全体监理人员意识到:要加强监控管理重大危险源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对重大危险源施工各个阶段的监理职责,避免任何的粗心大意或者掉以轻心;不然,不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還会引起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积极协调,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工序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有人工降水、土方开挖、沉降观测、支护施工等多工种作业,各项工作都有自身的相应规范标准,工程实施期间很容易产生问题。首先要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施工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操作证及上岗资格证,工程所用各种建筑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材质单,要全部进行逐一检查。为了加强工程的风险控制和工程的防范能力,消除由于交叉施工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发生安全问题时要立即处理,在开工前已经组织召开了由各个参建单位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例会,进行安全交底。在例会上除了明确各单位施工的插入时间、步骤、相互的安全责任、施工活动范围,还集体讨论了施工现场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发生可能性比较大的突发事件,各参建单位需协同布、防相互支持,共同提升防范和应对能力,尽量做到事前控制,力争万无一失的效果经过监理例会和一定的安全交底等各种协调工作,各参建单位可以做到相互间的良好配合,发现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能共同应对并及时处理;将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及监控管理的各种要求和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最大化的消除安全隐患,使该工程各参建企业的防范能力及风险控制得以共同提高。
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工程中,尤其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中,需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采取旁站、平行检测和巡视检查等方式,严格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好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第一次开挖开始之后,需派出一名监理工程师,专门对机械施工队的土方开挖作业进行了旁站监理。在旁站期间,严格按预定的作业区域、开挖顺序及作业时间全过程现场旁站深基坑的土方作业。按照专项深基坑施工方案,首次土方开挖 3 m 深,按 1∶0.2 的比例放坡;一旦发现超挖应立即制止。此外,施工过程还安排了两位监理工程师定时轮流进行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工作,随时关注基坑内有无管涌、渗水、隆起及流砂等现象,并注意观察管井降水出水清浊和坑内坑外水位变化的情况,检查施工企业对基坑边坡水平位移的监测测量情况和沉降监测方对周围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情况;一旦出现持续异常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直至启动准备好的应急预案。
在首次土方开挖顺利完成之后,开始护坡桩、土钉墙、锚杆钻孔、冠梁和张拉等深基坑支护的施工。项目监理部在总结第一阶段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前提下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在第二阶段的深基坑支护施工期间,不仅原来两位监理工程师继续巡视检查任务之外,其他监理工程师都要投入到对基坑支护施工旁站式监理的工作中去。找出安全隐患并仔细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并对施工企业上报的整改报告加以确认。
结束语
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除了要有相应的业务素质外,更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应常驻现场监督施工过程,发现问题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任何文件,包括关于进度或造价的文件都建议写上对安全方面的要求。监理应特别重视资料的收集、签署及整理工作,当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对监理责任的判定往往是根据监理资料的调查结论,齐全的资料也许就是规避监理责任的救命稻草。
参考文献:
[1]毛兰美,张军民.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探讨[J]. 建筑安全,2013,05:60-63.
[2]王刚. 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心得[J]. 建设监理,2013,05:69-71.
[3]向毅.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探讨[J]. 煤炭工程,2013,12:133-135.
关键词: 监理; 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 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频发,社会影响极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就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落实及如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一、我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2004 年 2 月 1 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监理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相关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须勒令施工企业暂停施工等方面。对监理方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也给保障了监理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时有法可依。进而,建设部在 2004 年 12 月 1 日颁布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 号),住建部于在2009 年 5 月 13 日颁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这两部规章使得监理企业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笔者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的高层公寓工程为例,介绍了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心得。
二、认真审核专项施工方案,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在深基坑施工的准备阶段,在对施工单企业上报的《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制定的“基坑分两次开挖、土钉墙和护坡桩联合支护”的深基坑边坡支护体系方案的审核工作中,承认该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初步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然而与此同时,还需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核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于是,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论证委员会,对该施工组织设计做好评审论证工作。经专家组的专业论证,确定该施工组织设计初步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范,并对此提供了多项修改及完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防塌孔措施、计算选用参数、应急处理方案和特殊情况备选等。施工企业依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对《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组织设计》认真修改并完善之后,再经项目部认真审核,同意按此施工方案进行实施。
在充分熟悉和了解并经过专家论证后的《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通过全面的熟悉深基坑周围环境,并充分考虑相关的地质勘察报告,在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及引起的危害的基础下,在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中,重点突出了用来具体指导监理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内容: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和控制的监理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职责;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监理日志,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结果和单独记录监控管理的制度;通过对重大危险源作业的旁站进行有效监理;明确对重大危险源作业的每一工序操作过程的步骤、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事先提出处理预案等。
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深基坑工程,是对支护变形控制和结构强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降水是否可以达到预期效果的考验;稍有不慎的话就会造成周边建筑物变形、边坡坍塌及地下管线下沉断裂、道路开裂等一系列不堪设想的后果。其重大危险性不言而喻。经过对这一深基坑工程的整体分析,全体监理人员意识到:要加强监控管理重大危险源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对重大危险源施工各个阶段的监理职责,避免任何的粗心大意或者掉以轻心;不然,不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還会引起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积极协调,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工序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有人工降水、土方开挖、沉降观测、支护施工等多工种作业,各项工作都有自身的相应规范标准,工程实施期间很容易产生问题。首先要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施工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操作证及上岗资格证,工程所用各种建筑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材质单,要全部进行逐一检查。为了加强工程的风险控制和工程的防范能力,消除由于交叉施工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发生安全问题时要立即处理,在开工前已经组织召开了由各个参建单位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例会,进行安全交底。在例会上除了明确各单位施工的插入时间、步骤、相互的安全责任、施工活动范围,还集体讨论了施工现场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发生可能性比较大的突发事件,各参建单位需协同布、防相互支持,共同提升防范和应对能力,尽量做到事前控制,力争万无一失的效果经过监理例会和一定的安全交底等各种协调工作,各参建单位可以做到相互间的良好配合,发现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能共同应对并及时处理;将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及监控管理的各种要求和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最大化的消除安全隐患,使该工程各参建企业的防范能力及风险控制得以共同提高。
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工程中,尤其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中,需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采取旁站、平行检测和巡视检查等方式,严格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好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第一次开挖开始之后,需派出一名监理工程师,专门对机械施工队的土方开挖作业进行了旁站监理。在旁站期间,严格按预定的作业区域、开挖顺序及作业时间全过程现场旁站深基坑的土方作业。按照专项深基坑施工方案,首次土方开挖 3 m 深,按 1∶0.2 的比例放坡;一旦发现超挖应立即制止。此外,施工过程还安排了两位监理工程师定时轮流进行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工作,随时关注基坑内有无管涌、渗水、隆起及流砂等现象,并注意观察管井降水出水清浊和坑内坑外水位变化的情况,检查施工企业对基坑边坡水平位移的监测测量情况和沉降监测方对周围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情况;一旦出现持续异常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直至启动准备好的应急预案。
在首次土方开挖顺利完成之后,开始护坡桩、土钉墙、锚杆钻孔、冠梁和张拉等深基坑支护的施工。项目监理部在总结第一阶段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前提下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在第二阶段的深基坑支护施工期间,不仅原来两位监理工程师继续巡视检查任务之外,其他监理工程师都要投入到对基坑支护施工旁站式监理的工作中去。找出安全隐患并仔细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并对施工企业上报的整改报告加以确认。
结束语
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除了要有相应的业务素质外,更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应常驻现场监督施工过程,发现问题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任何文件,包括关于进度或造价的文件都建议写上对安全方面的要求。监理应特别重视资料的收集、签署及整理工作,当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对监理责任的判定往往是根据监理资料的调查结论,齐全的资料也许就是规避监理责任的救命稻草。
参考文献:
[1]毛兰美,张军民.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探讨[J]. 建筑安全,2013,05:60-63.
[2]王刚. 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心得[J]. 建设监理,2013,05:69-71.
[3]向毅.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探讨[J]. 煤炭工程,2013,12:13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