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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理论界至今还是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来对比分析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并从对比分析的启示中来推导出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动力,从而认识到要促进社会主义企业发展,要着重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能力。
关键词:企业性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07)06-0062-04
企业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价值是商品经济的核心概念,企业的产生与发展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着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而展开。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家庭作坊、小手工业、工场手工业,抑或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上出现的企业,都是围绕着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形式而发展的。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从新的视角对比分析了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等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从中推导出企业的价值性质,并以此分析如何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分析对企业性质的各种不同认识
(一)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对企业性质的探讨是在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主体时才提上日程的。当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到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更有效创造社会价值时,人们也就开始对企业这种价值创造组织展开反思。亚当·斯密对企业性质的认识无疑是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指出,分工的细化引起生产力的提高,从而会形成各种工序工种,这些工序工种必须协调起来才能生产出产品,这就迫切需要有一种组织来协调。企业的性质也就基于此得到了阐释。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看,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决定的企业发展程度和形式,决定了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还只能是将企业看作为,如何更有效促进价值创造的组织体,但难能之处是古典经济学家已经开始探索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
(二)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虽然马克思没有给企业下过明确的定义,但马克思对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的描述却是十分明显的。“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 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 , 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 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①。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将企业看作为,同一资本同时雇用较多劳动者, 并将他们集中在同一工作场所, 在同一资本家命令下生产或供给较大量商品的经济组织。虽然这只是对初级形态上的资本主义企业的描述,但他实质上已经将探讨企业性质的重心放在了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上。在马克思看来,企业首先是一种价值创造组织,它的基本功能是创造价值。其具体表现为,企业从市场购买较多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 将它们结合在一起, 在权威的命令或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生产。然而,这种生产不是为了自身的消费,而是为市场、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本质上就是创造社会价值。
(三)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为了研究市场价格机制在平衡供求关系中的作用,新古典经济学仅把企业简单归结为一个“使利润最大化”的假定。在新古典模型中, 企业仅被理解为生产函数,主要考察其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对资源配置和分配的影响。正如G·C 阿尔奇博尔德(Archibald)所言: “一个经济学家如果相信, 配备给定的技术, 在定义周密的市场约束之下经营的一家厂商, 是获得最大利润的一个行为者(不管是由于有意识的、理性决策或其他什么方式获得的) ,他就会认为不必需有任何特定的厂商理论: 厂商理论只不过是最优化方法(可能还有市场结构) 的档案。如果厂商们实现最大化、它们怎样做并不十分重要……”②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并不认为考察企业的性质及其存在原因是有意义的,企业仅是一个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黑箱”。
(四)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1937年,科斯的《企业的性质》第一次将交易费用引入企业性质分析范畴。1960年,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使人们猛然醒悟交易费用的重要性。当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交易费用更成为东西方经济学探讨企业性质的一个焦点。在这一时期,交易的顺利实现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成为新制度经济学探讨企业性质的核心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也开始着重考虑市场机制和企业,哪一个更能促进交易以更低的成本顺利、快速实现。
继科斯之后的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仍然没有脱离企业的价值实现性质思想的窠臼。以威廉姆森和克莱因等人为代表的主要从资产专用性条件出发进行的规制结构和契约结构的比较分析,也是从如何优化企业的交易行为,促进价值的顺利实现考察企业的性质。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研究的深入有待于辨识交易费用的不同方面,以及考察组织交易的不同制度形式的经济特性”③。在他看来,规制结构的确立和运行都是有成本的,关系契约的形式因为能够节约交易费用,以更低的成本促使价值顺利实现,所以才被选择。由格罗茨曼、哈特、穆尔等人开发的从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对应逻辑出发进行的企业所有权结构分析,同样也是从如何促使交易以较低的成本顺利实现的角度出发的,其本质也是围绕着价值实现展开的。格罗茨曼和哈特发现,在企业这种复杂的产权结构中,存在一些比较难以明确界定的控制权。哈特认为“合同可能不会提及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任,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作出粗略或模棱两可的规定”④。在他们看来,进入交易前,生产决策很难以较低的交易费用来预料,这就使得下一时期能够通过重新安排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来增进效率,促使价值以较低的成本顺利实现。可见,对企业性质的研究仍然围绕着促使价值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来展开。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开端并最终扩展到其他学术领域的团队生产理论,虽然他们在研究过程中提到了分工协作在组织形成中的意义,似乎又涉及到了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但团队生产力理论的后续发展却抛弃了这一点,继续向机制设计以及资本结构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探讨企业的价值实现性质。总的来说他们仍然坚持交易费用决定论的分析主调,从而也就没有脱离企业的价值实现性质认识的思想窠臼。
二、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比分析各种不同的认识
(一)古典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主要是从分工的角度考察企业的性质。在这里,他们已经认识到了企业这种分工的组织体,目的就是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分工机制作用的发挥,更有效的促进产品的创造。显然,古典经济学已经开始从价值创造角度把握企业的性质。此时,社会经济生活处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期,价值创造是主导,社会经济生活的主题是如何更有效地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来满足现实的未被满足的社会需求。因此,价值创造成为此时人们把握企业性质的着力点。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期,不过此时已经进入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上升阶段。然而,此时社会经济生活主题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尤其是亚当·斯密的观点。但是,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不是简单的继承古典经济学的看法,而是更进一步的发展了古典经济学的认识。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是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从企业是如何利用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角度,来进一步深化对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的认识。在这里,马克思不是简单的将企业看作为一个价值创造组织体,而是将其看作为一定生产关系下的生产力组织载体,价值创造仅是其生产功能的体现而已。
(二)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新古典经济学是商品经济发展期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经济上升时期经济现象的一种解释,但它在企业性质认识上并没有质的突破。从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看作为生产函数的假定来看,显然它并没有突破马克思企业理论关于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论认识。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模型中(厂商理论),企业是在技术和市场两项约束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箱”。用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意义,而这些仍然没有突破企业性质的价值创造思想窠臼,它只是以自己华丽的市场机制分析模型掩盖了对企业性质的探讨而已。
不过,两者并不属于同一范畴,两者在主观上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规定性。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强调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把企业看作为一定生产关系下的一种生产力组织,而新古典经济学则更重要的是将这种企业组织当作为一种前提存在来考虑和分析。
(三)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分析填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大空白,使新古典经济学更进一步接近现实。新制度经济学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来研究企业性质,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打开新古典经济学的“黑箱”。
然而,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别。从本质上讲,新古典经济学是将企业看作为一个创造价值的“黑箱”,企业的性质是在于作为一个“黑箱”参与市场运行。新制度经济学则把企业看作为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组织,之所以存在这种替代关系,关键就在于企业能够更为有效地促进价值实现,也就是能够节约交易费用。
(四)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继承关系,但是二者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差别。从理论渊源上讲,新古典经济学是可以说是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所以,在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上,新古典经学与古典经济学也存在着一定的历史渊源,两者都有意无意的侧重于从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角度把握企业的性质。
然而,两者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差别。古典经济学从分工的角度把握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而新古典经济学则把企业当作一种前提假定来看待,它更加侧重说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而不认为企业内部的分工对企业性质有任何影响。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是一种前提,考虑企业的性质也主要是从企业是市场的一种主体来考察,因此,它仅把企业当作一个“黑箱”来参与市场活动。
(五)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古典经济学强调从企业的价值创造角度把握企业的性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从企业的价值实现角度把握它。新制度经济学虽然没有直接将企业看作为促进价值实现的组织体。但是,它表达了一方面在企业内能够更为迅速和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价值,另一方面交易能够进一步的促进这种组织的发展。在他们看来,不是企业促进交易的实现,而是交易产生了企业。它实质上是将促进价值实现的交易看作为分析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动力。在他们看来,企业的存在就在于能够顺利促使社会价值的实现。同时,企业价值实现的交易过程不仅仅是交易关系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增值。
(六)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此时社会剩余日趋增加,社会经济生活的主题逐渐转化为如何快速的实现更多的社会价值,来满足进一步创造更多社会价值的需要。此时,交易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关键经济活动。针对这种社会现象,新制度经济学开始着重考虑如何通过一个组织,促使交易以较低的成本顺利、快速实现。
然而,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不像新制度经济学那样,仅从企业运行的社会功能现象上把握它。首先,二者在理论渊源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的认识继承并发展了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而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则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内的进一步发展。其次,马克思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观为指导,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坚持以新古典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为指导。再者,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强调企业性质的生产功能,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企业性质的市场替代功能。两者前者重点探讨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后者重点探讨企业的价值实现功能。
三、各种不同认识对比分析的启示
(一)从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角度综合把握企业的性质
通过以上的对比研究可以看出,企业的社会意义就在于创造社会价值和实现社会价值,是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社会价值和实现最多的社会价值。这也就决定了,考察企业的性质不能单纯的将企业看作为利用社会生产力的产物,更不能简单的以交易费用的节约来衡量企业的性质。创造社会价值不能不最大化的利用社会生产力,这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企业的发展形式可以用社会生产力的利用形式发展来解释。实现社会价值同样也不能不最大化的节约交易费用,这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动力。因此,企业的发展规模和组织规制的发展可以用交易费用的发展形式来解释。总而言之,企业作为最大化创造和实现社会价值的组织体,利用社会生产力和节约交易费用是其存在基础和发展动力。从本质上把握企业的性质,必须从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和实现入手,从这一本质上去把握企业的性质,才能真正把握企业性质的历史性,才能真正从本质上把握住如何促进企业发展的根源。
(二)把握企业性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发展
企业作为价值创造与实现的组织体,它的性质受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性质的左右,离开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谈企业性质是毫无意义的。价值在一定社会形态下的性质往往成为企业性质的决定因素。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主要以剩余价值形式表现出来,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也是以剩余价值的创造与实现表现出来。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企业性质,表现为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对劳动雇佣的剩余价值创造与实现的基本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同属于价值经济范畴。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仍然需要企业这种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载体。然而,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经济制度上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经济的价值是平等主体的等量劳动交换,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不平等主体的剩余价值占有。这突出表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强调的价值扬弃了剥削的因素,而资本主义经济强调的价值本身就是剥削的体现。表现在企业性质上,社会主义企业是以劳动应用资本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的性质表现出来。在这里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通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统一起来,资本对劳动的雇佣转化为劳动使用资本创造和实现社会价值。
然而,在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性质却不是整齐划一的,不仅存在着资本对劳动雇用的剩余价值创造与实现型企业,而且还存在着资本与劳动合作的混合型价值创造与实现性质的企业,当然主导的还是公有制为基础的劳动应用资本创造价值实现价值性质的企业。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对社会主义企业性质的一种否定,也不是对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否定,而是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种直接反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以及多样性决定了,现在还不是生产力高度发展水平上的经典社会主义。因此,必然会出现多种性质的企业形式。经济生活中选取那种性质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性质的企业将成为主导形式的企业,阻碍生产力发展性质的企业将会在竞争中逐渐趋于消亡。
无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还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他们同属于价值经济的范畴。因此,在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上他们存在着共性。现实经济生活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刻意的划分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和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能够促进价值的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组织体就是所需要性质的企业。资本主义经济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经验。因此,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表现出来的活力以及资本主义企业理论的发展,都可以为借鉴。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中企业的蓬勃发展。一方面,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促进各种类型的企业适得其所,最大限度的以最小的成本创造和实现最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努力吸收资本主义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理论成果,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蓬勃发展;再者,要在促进各类企业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竞争有序、互动互进的生动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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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性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07)06-0062-04
企业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价值是商品经济的核心概念,企业的产生与发展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着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而展开。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家庭作坊、小手工业、工场手工业,抑或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上出现的企业,都是围绕着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形式而发展的。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从新的视角对比分析了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等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从中推导出企业的价值性质,并以此分析如何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分析对企业性质的各种不同认识
(一)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对企业性质的探讨是在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主体时才提上日程的。当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到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更有效创造社会价值时,人们也就开始对企业这种价值创造组织展开反思。亚当·斯密对企业性质的认识无疑是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指出,分工的细化引起生产力的提高,从而会形成各种工序工种,这些工序工种必须协调起来才能生产出产品,这就迫切需要有一种组织来协调。企业的性质也就基于此得到了阐释。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看,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决定的企业发展程度和形式,决定了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还只能是将企业看作为,如何更有效促进价值创造的组织体,但难能之处是古典经济学家已经开始探索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
(二)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虽然马克思没有给企业下过明确的定义,但马克思对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的描述却是十分明显的。“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 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 , 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 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①。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将企业看作为,同一资本同时雇用较多劳动者, 并将他们集中在同一工作场所, 在同一资本家命令下生产或供给较大量商品的经济组织。虽然这只是对初级形态上的资本主义企业的描述,但他实质上已经将探讨企业性质的重心放在了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上。在马克思看来,企业首先是一种价值创造组织,它的基本功能是创造价值。其具体表现为,企业从市场购买较多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 将它们结合在一起, 在权威的命令或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生产。然而,这种生产不是为了自身的消费,而是为市场、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本质上就是创造社会价值。
(三)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为了研究市场价格机制在平衡供求关系中的作用,新古典经济学仅把企业简单归结为一个“使利润最大化”的假定。在新古典模型中, 企业仅被理解为生产函数,主要考察其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对资源配置和分配的影响。正如G·C 阿尔奇博尔德(Archibald)所言: “一个经济学家如果相信, 配备给定的技术, 在定义周密的市场约束之下经营的一家厂商, 是获得最大利润的一个行为者(不管是由于有意识的、理性决策或其他什么方式获得的) ,他就会认为不必需有任何特定的厂商理论: 厂商理论只不过是最优化方法(可能还有市场结构) 的档案。如果厂商们实现最大化、它们怎样做并不十分重要……”②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并不认为考察企业的性质及其存在原因是有意义的,企业仅是一个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黑箱”。
(四)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
1937年,科斯的《企业的性质》第一次将交易费用引入企业性质分析范畴。1960年,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使人们猛然醒悟交易费用的重要性。当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交易费用更成为东西方经济学探讨企业性质的一个焦点。在这一时期,交易的顺利实现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成为新制度经济学探讨企业性质的核心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也开始着重考虑市场机制和企业,哪一个更能促进交易以更低的成本顺利、快速实现。
继科斯之后的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仍然没有脱离企业的价值实现性质思想的窠臼。以威廉姆森和克莱因等人为代表的主要从资产专用性条件出发进行的规制结构和契约结构的比较分析,也是从如何优化企业的交易行为,促进价值的顺利实现考察企业的性质。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研究的深入有待于辨识交易费用的不同方面,以及考察组织交易的不同制度形式的经济特性”③。在他看来,规制结构的确立和运行都是有成本的,关系契约的形式因为能够节约交易费用,以更低的成本促使价值顺利实现,所以才被选择。由格罗茨曼、哈特、穆尔等人开发的从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对应逻辑出发进行的企业所有权结构分析,同样也是从如何促使交易以较低的成本顺利实现的角度出发的,其本质也是围绕着价值实现展开的。格罗茨曼和哈特发现,在企业这种复杂的产权结构中,存在一些比较难以明确界定的控制权。哈特认为“合同可能不会提及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任,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作出粗略或模棱两可的规定”④。在他们看来,进入交易前,生产决策很难以较低的交易费用来预料,这就使得下一时期能够通过重新安排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来增进效率,促使价值以较低的成本顺利实现。可见,对企业性质的研究仍然围绕着促使价值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来展开。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开端并最终扩展到其他学术领域的团队生产理论,虽然他们在研究过程中提到了分工协作在组织形成中的意义,似乎又涉及到了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但团队生产力理论的后续发展却抛弃了这一点,继续向机制设计以及资本结构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探讨企业的价值实现性质。总的来说他们仍然坚持交易费用决定论的分析主调,从而也就没有脱离企业的价值实现性质认识的思想窠臼。
二、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比分析各种不同的认识
(一)古典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主要是从分工的角度考察企业的性质。在这里,他们已经认识到了企业这种分工的组织体,目的就是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分工机制作用的发挥,更有效的促进产品的创造。显然,古典经济学已经开始从价值创造角度把握企业的性质。此时,社会经济生活处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期,价值创造是主导,社会经济生活的主题是如何更有效地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来满足现实的未被满足的社会需求。因此,价值创造成为此时人们把握企业性质的着力点。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期,不过此时已经进入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上升阶段。然而,此时社会经济生活主题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尤其是亚当·斯密的观点。但是,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不是简单的继承古典经济学的看法,而是更进一步的发展了古典经济学的认识。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是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从企业是如何利用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角度,来进一步深化对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的认识。在这里,马克思不是简单的将企业看作为一个价值创造组织体,而是将其看作为一定生产关系下的生产力组织载体,价值创造仅是其生产功能的体现而已。
(二)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新古典经济学是商品经济发展期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经济上升时期经济现象的一种解释,但它在企业性质认识上并没有质的突破。从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看作为生产函数的假定来看,显然它并没有突破马克思企业理论关于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论认识。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模型中(厂商理论),企业是在技术和市场两项约束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箱”。用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意义,而这些仍然没有突破企业性质的价值创造思想窠臼,它只是以自己华丽的市场机制分析模型掩盖了对企业性质的探讨而已。
不过,两者并不属于同一范畴,两者在主观上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规定性。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强调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指导下,把企业看作为一定生产关系下的一种生产力组织,而新古典经济学则更重要的是将这种企业组织当作为一种前提存在来考虑和分析。
(三)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分析填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大空白,使新古典经济学更进一步接近现实。新制度经济学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来研究企业性质,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打开新古典经济学的“黑箱”。
然而,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别。从本质上讲,新古典经济学是将企业看作为一个创造价值的“黑箱”,企业的性质是在于作为一个“黑箱”参与市场运行。新制度经济学则把企业看作为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组织,之所以存在这种替代关系,关键就在于企业能够更为有效地促进价值实现,也就是能够节约交易费用。
(四)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继承关系,但是二者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差别。从理论渊源上讲,新古典经济学是可以说是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所以,在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上,新古典经学与古典经济学也存在着一定的历史渊源,两者都有意无意的侧重于从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角度把握企业的性质。
然而,两者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差别。古典经济学从分工的角度把握企业的价值创造性质,而新古典经济学则把企业当作一种前提假定来看待,它更加侧重说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而不认为企业内部的分工对企业性质有任何影响。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是一种前提,考虑企业的性质也主要是从企业是市场的一种主体来考察,因此,它仅把企业当作一个“黑箱”来参与市场活动。
(五)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古典经济学强调从企业的价值创造角度把握企业的性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从企业的价值实现角度把握它。新制度经济学虽然没有直接将企业看作为促进价值实现的组织体。但是,它表达了一方面在企业内能够更为迅速和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价值,另一方面交易能够进一步的促进这种组织的发展。在他们看来,不是企业促进交易的实现,而是交易产生了企业。它实质上是将促进价值实现的交易看作为分析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动力。在他们看来,企业的存在就在于能够顺利促使社会价值的实现。同时,企业价值实现的交易过程不仅仅是交易关系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增值。
(六)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认识的对比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此时社会剩余日趋增加,社会经济生活的主题逐渐转化为如何快速的实现更多的社会价值,来满足进一步创造更多社会价值的需要。此时,交易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关键经济活动。针对这种社会现象,新制度经济学开始着重考虑如何通过一个组织,促使交易以较低的成本顺利、快速实现。
然而,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不像新制度经济学那样,仅从企业运行的社会功能现象上把握它。首先,二者在理论渊源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的认识继承并发展了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而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则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内的进一步发展。其次,马克思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观为指导,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坚持以新古典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为指导。再者,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强调企业性质的生产功能,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企业性质的市场替代功能。两者前者重点探讨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后者重点探讨企业的价值实现功能。
三、各种不同认识对比分析的启示
(一)从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角度综合把握企业的性质
通过以上的对比研究可以看出,企业的社会意义就在于创造社会价值和实现社会价值,是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社会价值和实现最多的社会价值。这也就决定了,考察企业的性质不能单纯的将企业看作为利用社会生产力的产物,更不能简单的以交易费用的节约来衡量企业的性质。创造社会价值不能不最大化的利用社会生产力,这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企业的发展形式可以用社会生产力的利用形式发展来解释。实现社会价值同样也不能不最大化的节约交易费用,这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动力。因此,企业的发展规模和组织规制的发展可以用交易费用的发展形式来解释。总而言之,企业作为最大化创造和实现社会价值的组织体,利用社会生产力和节约交易费用是其存在基础和发展动力。从本质上把握企业的性质,必须从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和实现入手,从这一本质上去把握企业的性质,才能真正把握企业性质的历史性,才能真正从本质上把握住如何促进企业发展的根源。
(二)把握企业性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发展
企业作为价值创造与实现的组织体,它的性质受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性质的左右,离开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谈企业性质是毫无意义的。价值在一定社会形态下的性质往往成为企业性质的决定因素。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主要以剩余价值形式表现出来,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也是以剩余价值的创造与实现表现出来。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企业性质,表现为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对劳动雇佣的剩余价值创造与实现的基本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同属于价值经济范畴。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仍然需要企业这种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载体。然而,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经济制度上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经济的价值是平等主体的等量劳动交换,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不平等主体的剩余价值占有。这突出表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强调的价值扬弃了剥削的因素,而资本主义经济强调的价值本身就是剥削的体现。表现在企业性质上,社会主义企业是以劳动应用资本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的性质表现出来。在这里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通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统一起来,资本对劳动的雇佣转化为劳动使用资本创造和实现社会价值。
然而,在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性质却不是整齐划一的,不仅存在着资本对劳动雇用的剩余价值创造与实现型企业,而且还存在着资本与劳动合作的混合型价值创造与实现性质的企业,当然主导的还是公有制为基础的劳动应用资本创造价值实现价值性质的企业。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对社会主义企业性质的一种否定,也不是对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否定,而是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种直接反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以及多样性决定了,现在还不是生产力高度发展水平上的经典社会主义。因此,必然会出现多种性质的企业形式。经济生活中选取那种性质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性质的企业将成为主导形式的企业,阻碍生产力发展性质的企业将会在竞争中逐渐趋于消亡。
无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还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他们同属于价值经济的范畴。因此,在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上他们存在着共性。现实经济生活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刻意的划分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和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能够促进价值的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组织体就是所需要性质的企业。资本主义经济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经验。因此,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表现出来的活力以及资本主义企业理论的发展,都可以为借鉴。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中企业的蓬勃发展。一方面,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促进各种类型的企业适得其所,最大限度的以最小的成本创造和实现最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努力吸收资本主义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理论成果,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蓬勃发展;再者,要在促进各类企业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竞争有序、互动互进的生动发展的格局。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