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费希特在柏林时期的知识学体系有没有演变,向来就有争议。黑格尔认为费希特的思辨哲学只有在他早期的著作里才有,而把他1800年定居柏林以后的著作统称为通俗哲学。(《哲学史演讲录》,第4卷,北京1995年,第309页)与此相反,谢林则指出,柏林时期的知识学体系是得到改进的费希特学说,而这种改进的关键在于,这个体系的基础绝对不再是自我,而是神圣理念。(《同时代人书评中的费希特》,伏克斯等编,第4卷,斯图加特1995年,第54页)
长期以来,我们国内编写的西方哲学史教材在苏联哲学界的影响下,一直沿袭了黑格尔的看法。只有在目前出版的《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3年)中,此书作者梁志学经过多年翻译与研究费希特的晚期著作,参考国际费希特研究的成果,才终于向国内同行揭示了耶拿知识学体系到柏林知识学体系的演变,从而令人信服地证明黑格尔的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在这本书里,作者首先研究了费希特与谢林在1800年11月至1802年1月书信来往中发生的争议和费希特的遗著《知识学的阐述(1801-1802年)》,说明费希特已经不复在实在论的意义上,而是在唯心论的意义上理解“存在”(Sein),即认为“存在”具有创造宇宙万物和发出真理之光的本原性,从而不再把知识学的最高原理选定为“自我”或“本原行动”,而是选定为“绝对”或“存在与意识的绝对统一”。在这个基础上,作者进而研究了费希特1804年作过的知识学演讲,说明他已经以“绝对”为最高原理,建立起了一种客观唯心论的知识学,而这种知识学有两个组成部分,一为从“绝对”到“现象”的现象论,一为从“现象”到“绝对”的真理论。最后,作者研究了费希特此后发表的一系列演讲,即《现时代的根本特点》(1804年)、《关于学者的本质》(1805年)、《极乐生活指南》(1806年)、《法学》(1812年)和《国家学说》(1813年),一方面说明这些演讲女晌深化了1804年的知识学,另一方面评述了费希特在这种新的知识学基础上建立或修订的历史哲学、宗教哲学和法权哲学。虽然此书让人读起来感到晦涩,甚至在引文中还有德国古典哲学家的那种概念不精确的痕迹,虽然作者没有评述费希特晚期的道德哲学(据笔者所知,这是因为郭大为先生即将发表的《费希特的伦理学》对此已作了研究),显得缺少了一门实践哲学,但是,谁认真读了这本书,谁都会概括地把握费希特知识学体系的演变和它的晚期形态。 说也奇怪,费希特在1806年谈到他的这个体系时说,“这种哲学观点我在13年前就已经获得,尽管它像我希望的那样,可能已经改变了我的某些东西,但它本身从那个时候起就没有在任何一个部分发生过变化。”(《费希特全集》,第1辑第9卷第47页)但是,正如这本书里说的,“对于一位哲学家的思想的评论决不能以他的自我度量为依据,而是要看他在自己的著作里究竟讲了些什么”(第21页)。所以,在事情过去一个世代,人们对费希特晚期的著述认识得更加清楚以后,亨里希·海涅也这么写道:“费希特的全部体系经受了最为令人惊讶的修改”,但“这个倔强的人从来都不承认自己的这种巨大变化,他认为他的哲学是始终如一的,只不过表述方法有了改变和改善,而世人是从来都不了解他的。”(《论德国》,1980年,第329页)这个评论一方面体现了这位伟大作家深刻韵洞察力,另方面也在当代国外费希特研究中得到了证实和公认。例如,著名费希特研究家沃,杨克就认为,这位古典哲学家“完成了批判理性的工作”,他的晚期知识学“构成了柏拉图式形而上学的一种独特的完成形态。”(《费希特·存在与反思》,柏林1970年;第XV页)因此,我们应该肯定,梁志学先生在国内费希特研究中弥补了一个纰漏o
(《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梁志学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18.00元)
长期以来,我们国内编写的西方哲学史教材在苏联哲学界的影响下,一直沿袭了黑格尔的看法。只有在目前出版的《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3年)中,此书作者梁志学经过多年翻译与研究费希特的晚期著作,参考国际费希特研究的成果,才终于向国内同行揭示了耶拿知识学体系到柏林知识学体系的演变,从而令人信服地证明黑格尔的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在这本书里,作者首先研究了费希特与谢林在1800年11月至1802年1月书信来往中发生的争议和费希特的遗著《知识学的阐述(1801-1802年)》,说明费希特已经不复在实在论的意义上,而是在唯心论的意义上理解“存在”(Sein),即认为“存在”具有创造宇宙万物和发出真理之光的本原性,从而不再把知识学的最高原理选定为“自我”或“本原行动”,而是选定为“绝对”或“存在与意识的绝对统一”。在这个基础上,作者进而研究了费希特1804年作过的知识学演讲,说明他已经以“绝对”为最高原理,建立起了一种客观唯心论的知识学,而这种知识学有两个组成部分,一为从“绝对”到“现象”的现象论,一为从“现象”到“绝对”的真理论。最后,作者研究了费希特此后发表的一系列演讲,即《现时代的根本特点》(1804年)、《关于学者的本质》(1805年)、《极乐生活指南》(1806年)、《法学》(1812年)和《国家学说》(1813年),一方面说明这些演讲女晌深化了1804年的知识学,另一方面评述了费希特在这种新的知识学基础上建立或修订的历史哲学、宗教哲学和法权哲学。虽然此书让人读起来感到晦涩,甚至在引文中还有德国古典哲学家的那种概念不精确的痕迹,虽然作者没有评述费希特晚期的道德哲学(据笔者所知,这是因为郭大为先生即将发表的《费希特的伦理学》对此已作了研究),显得缺少了一门实践哲学,但是,谁认真读了这本书,谁都会概括地把握费希特知识学体系的演变和它的晚期形态。 说也奇怪,费希特在1806年谈到他的这个体系时说,“这种哲学观点我在13年前就已经获得,尽管它像我希望的那样,可能已经改变了我的某些东西,但它本身从那个时候起就没有在任何一个部分发生过变化。”(《费希特全集》,第1辑第9卷第47页)但是,正如这本书里说的,“对于一位哲学家的思想的评论决不能以他的自我度量为依据,而是要看他在自己的著作里究竟讲了些什么”(第21页)。所以,在事情过去一个世代,人们对费希特晚期的著述认识得更加清楚以后,亨里希·海涅也这么写道:“费希特的全部体系经受了最为令人惊讶的修改”,但“这个倔强的人从来都不承认自己的这种巨大变化,他认为他的哲学是始终如一的,只不过表述方法有了改变和改善,而世人是从来都不了解他的。”(《论德国》,1980年,第329页)这个评论一方面体现了这位伟大作家深刻韵洞察力,另方面也在当代国外费希特研究中得到了证实和公认。例如,著名费希特研究家沃,杨克就认为,这位古典哲学家“完成了批判理性的工作”,他的晚期知识学“构成了柏拉图式形而上学的一种独特的完成形态。”(《费希特·存在与反思》,柏林1970年;第XV页)因此,我们应该肯定,梁志学先生在国内费希特研究中弥补了一个纰漏o
(《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梁志学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