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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俄国形式主义文论者认为,文学研究的对象是“文学性”,这种“文学性”是通过“陌生化”体现出来的。文学翻译作为一门艺术,这种艺术形式的“陌生化”能使原作的“文学性”获得实现的价值。本文主要从词汇、句法和篇章三个层面分析“陌生化”在《喧哗与骚动》英译本(李文俊版)中的应用,试图说明“陌生化”既能使原作的形象和美在译作中获得再现,也能增强译作的文学性。
关键词:文学翻译;陌生化;喧嘩与骚动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威廉·福克纳的经典代表作,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作品,也是第一部给福克纳带来盛誉的作品。小说大量运用意识流、多角度叙述和陈述中时间推移等富有创新性的文学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首先提出“陌生化”的概念,认为“陌生化”就是要对抗日常生活中的惯常感受方式,要“创造性地损坏习以为常的、标准的东西,以便把一种新的、童稚的、生气盎然的前景灌输给我们”。什克洛夫斯基本人并没有对“陌生化”提出明确的定义。加拿大学者Henderson & Brown将陌生化定义为:“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运用的一个术语,指的是艺术通过赋予熟悉的事物以陌生感,从而导致感知的非自动化,并由此而具有对抗习惯和常规的阻滞效果的能力。陌生化不仅仅是一个感知的问题,而是文学性的本质所在”。
陌生化作为文学创作中采用的一种异于常规的表现手法,通俗地说,陌生化即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一方面它是作家的一种艺术追求,另一方面也符合读者的阅读期待。从更高的层面来说,运用陌生化也是语言的本质使然。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忠实于原作的陌生化,保留原作的文学性,既能使原作的形象和美在译作中获得再现,也能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本文所选的案例是《喧哗与骚动》第一部分——由智障儿班吉述说的一个片段,将从词汇、句法和篇章这三个层面来分析陌生化手法在在这一片段中的应用。
1 词汇层面
词汇的陌生化手法主要有:词汇的特殊搭配、双关语、人名、生造词、外语词、词汇重复及比喻等。
①They took the flag out, and they were hitting.
他们把小旗拔出来,打球了。(李 译)
②"Here, caddie." He hit.
“在这儿,开弟。”那人打了一下。(李 译)
③It was red, flapping on the pasture.
小旗红红的,在草地上呼呼地飘着。(李 译)
福克纳塑造的“班吉”是先天性智障儿,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他的意识中没有逻辑概念,只有混乱、迷离、无序,其语言浅显、口语化,用词重复,句法简单。李文俊先生在翻译过程中,把案例①中的 “flag”译成 “小旗”,案例②中的“caddie”译成“开弟”,案例③中的“red”和“flapping”分别译为叠词“红红的”、“呼呼”,很好的保留了原作的“陌生化”,更能突出原作中智障儿班吉的人物特征。若按照常人的思维,将原作中的“陌生化”冠以“正常化”,分别译成“旗帜”、“球童”、“红色”和“拍动”,原作的意义虽传达给了目的语读者,但是原作的文学性却大打折扣,目的语读者也无法从译文中获得原作相类似的美的享受。
案例②中“caddie”的翻译,李文俊先生的译文就翻译到极致了。对于一个智障儿来说,他是无法理解“caddie”是“球童”的意思。“caddie”与班吉姐姐的名字“凯蒂”同音,班吉每次听到别人叫“球童”,就会想起他心爱的姐姐“凯蒂”。但是作为一个智障儿,他又不能完全叫出他姐姐的全名,李文俊先生将“caddie”译成“开弟”具有双关的意思,一方面跟名字“凯蒂”谐音,另一方面又能突出班吉的智商低下的特征,使故事情节更加真实可信。
2 句法层面
句法层面的陌生化手法主要体现在支离破碎的句法、违反语法结构、平行结构、倒装结构等。
④Then they put the flag back and they went to the table, and he hit and the other hit.
接着他们又把小旗插回去,来到高地上,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李 译)
如果是常人,我们比较清楚高尔夫球是用专门的球棍来打的,但是,班吉则不明白,他使用及物动词(hit)却不带宾语,他似并不清楚球场上人们玩球的目的和规则。如果硬要将原作中的“陌生化”冠以“正常化”,在后面加上“打高尔夫球”,只能是画蛇添足,达不到原文的效果。
3篇章层面
篇章层面的陌生化手法主要包括时空的转换、叙述视角的变换,语域的混杂以及意识流手法等。
在《喧哗与骚动》一书中,福克纳采用多角度叙述方式陈述四部分内容,每一部分均发生在特定的某一天;第一部分是由班吉述说的1928年4月7日这一天,第二部分是由昆丁述说的1910年6月2日这一天,第三部分是杰生述说的1928年4月6日这一天,第四部分是由迪尔西述说的1928年4月6日这一天。
《喧哗与骚动》作为20世纪20年代意识流的代表作,福克纳大量运用意识流,他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时空次序,没有逻辑也不顺时序。小说中人物心理、思绪飘忽变换,现实情景,感觉以及回忆、向往等交织叠合。
福克纳选用的叙述视角和方式让读者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混乱的,但是作者这样的安排恰与作品的主题紧密相关,这种混乱的时序也象征着康普生家族无力抗拒历史进程的悲剧,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作为本书的译者李文俊先生忠实于两个“上帝”,既忠实于作者,又为读者着想,按照原文的顺序和叙事角度来翻译,贴合文章主题,也让读者更接近原汁原味的意识流作品。
总结
综上所述,李文俊先生在翻译时,很好的保留了原作在词汇、句法和篇章层面的陌生化,尊重原文作者和忠实原作,成功地保留了原作的文学性。作家为了达到特定的审美目的,会在作品中运用各种陌生化手法。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要正确处理这些艺术手法,使原作的形象和美在译作中得到再现,使译作也成为真正的文学。
参考文献
[1]金兵. 文学翻译中原作陌生化手法的再现研究[M].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李文俊.喧哗与骚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3] 特伦斯·霍克斯. 结构主义和符号学[M]. 瞿铁鹏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关键词:文学翻译;陌生化;喧嘩与骚动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威廉·福克纳的经典代表作,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作品,也是第一部给福克纳带来盛誉的作品。小说大量运用意识流、多角度叙述和陈述中时间推移等富有创新性的文学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首先提出“陌生化”的概念,认为“陌生化”就是要对抗日常生活中的惯常感受方式,要“创造性地损坏习以为常的、标准的东西,以便把一种新的、童稚的、生气盎然的前景灌输给我们”。什克洛夫斯基本人并没有对“陌生化”提出明确的定义。加拿大学者Henderson & Brown将陌生化定义为:“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运用的一个术语,指的是艺术通过赋予熟悉的事物以陌生感,从而导致感知的非自动化,并由此而具有对抗习惯和常规的阻滞效果的能力。陌生化不仅仅是一个感知的问题,而是文学性的本质所在”。
陌生化作为文学创作中采用的一种异于常规的表现手法,通俗地说,陌生化即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一方面它是作家的一种艺术追求,另一方面也符合读者的阅读期待。从更高的层面来说,运用陌生化也是语言的本质使然。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忠实于原作的陌生化,保留原作的文学性,既能使原作的形象和美在译作中获得再现,也能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本文所选的案例是《喧哗与骚动》第一部分——由智障儿班吉述说的一个片段,将从词汇、句法和篇章这三个层面来分析陌生化手法在在这一片段中的应用。
1 词汇层面
词汇的陌生化手法主要有:词汇的特殊搭配、双关语、人名、生造词、外语词、词汇重复及比喻等。
①They took the flag out, and they were hitting.
他们把小旗拔出来,打球了。(李 译)
②"Here, caddie." He hit.
“在这儿,开弟。”那人打了一下。(李 译)
③It was red, flapping on the pasture.
小旗红红的,在草地上呼呼地飘着。(李 译)
福克纳塑造的“班吉”是先天性智障儿,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他的意识中没有逻辑概念,只有混乱、迷离、无序,其语言浅显、口语化,用词重复,句法简单。李文俊先生在翻译过程中,把案例①中的 “flag”译成 “小旗”,案例②中的“caddie”译成“开弟”,案例③中的“red”和“flapping”分别译为叠词“红红的”、“呼呼”,很好的保留了原作的“陌生化”,更能突出原作中智障儿班吉的人物特征。若按照常人的思维,将原作中的“陌生化”冠以“正常化”,分别译成“旗帜”、“球童”、“红色”和“拍动”,原作的意义虽传达给了目的语读者,但是原作的文学性却大打折扣,目的语读者也无法从译文中获得原作相类似的美的享受。
案例②中“caddie”的翻译,李文俊先生的译文就翻译到极致了。对于一个智障儿来说,他是无法理解“caddie”是“球童”的意思。“caddie”与班吉姐姐的名字“凯蒂”同音,班吉每次听到别人叫“球童”,就会想起他心爱的姐姐“凯蒂”。但是作为一个智障儿,他又不能完全叫出他姐姐的全名,李文俊先生将“caddie”译成“开弟”具有双关的意思,一方面跟名字“凯蒂”谐音,另一方面又能突出班吉的智商低下的特征,使故事情节更加真实可信。
2 句法层面
句法层面的陌生化手法主要体现在支离破碎的句法、违反语法结构、平行结构、倒装结构等。
④Then they put the flag back and they went to the table, and he hit and the other hit.
接着他们又把小旗插回去,来到高地上,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李 译)
如果是常人,我们比较清楚高尔夫球是用专门的球棍来打的,但是,班吉则不明白,他使用及物动词(hit)却不带宾语,他似并不清楚球场上人们玩球的目的和规则。如果硬要将原作中的“陌生化”冠以“正常化”,在后面加上“打高尔夫球”,只能是画蛇添足,达不到原文的效果。
3篇章层面
篇章层面的陌生化手法主要包括时空的转换、叙述视角的变换,语域的混杂以及意识流手法等。
在《喧哗与骚动》一书中,福克纳采用多角度叙述方式陈述四部分内容,每一部分均发生在特定的某一天;第一部分是由班吉述说的1928年4月7日这一天,第二部分是由昆丁述说的1910年6月2日这一天,第三部分是杰生述说的1928年4月6日这一天,第四部分是由迪尔西述说的1928年4月6日这一天。
《喧哗与骚动》作为20世纪20年代意识流的代表作,福克纳大量运用意识流,他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时空次序,没有逻辑也不顺时序。小说中人物心理、思绪飘忽变换,现实情景,感觉以及回忆、向往等交织叠合。
福克纳选用的叙述视角和方式让读者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混乱的,但是作者这样的安排恰与作品的主题紧密相关,这种混乱的时序也象征着康普生家族无力抗拒历史进程的悲剧,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作为本书的译者李文俊先生忠实于两个“上帝”,既忠实于作者,又为读者着想,按照原文的顺序和叙事角度来翻译,贴合文章主题,也让读者更接近原汁原味的意识流作品。
总结
综上所述,李文俊先生在翻译时,很好的保留了原作在词汇、句法和篇章层面的陌生化,尊重原文作者和忠实原作,成功地保留了原作的文学性。作家为了达到特定的审美目的,会在作品中运用各种陌生化手法。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要正确处理这些艺术手法,使原作的形象和美在译作中得到再现,使译作也成为真正的文学。
参考文献
[1]金兵. 文学翻译中原作陌生化手法的再现研究[M].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李文俊.喧哗与骚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3] 特伦斯·霍克斯. 结构主义和符号学[M]. 瞿铁鹏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