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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福建南平,4月12日广西合浦,4月28日广东雷州,4月29日江苏泰兴,4月30日山东潍坊,5月12日陕西南郑,连续6起校园血案已造成19人死亡,近100人受伤。一系列袭击校园事件引起了国家领导高度关注,教育部发出了紧急通知,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国综合治理维稳工作会议。联想起2004年7起形式相近的校园血案,值得广大中小幼教师对校园安全深刻反思。近来,笔者通过对上述事件报道的跟踪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和部分师生家长的反映建议作了一些思考,感到校方应在把握特点、汲取教训和积极防范上下功夫,还校园几分和谐,给孩子十分安全。
1不得不触痛的记忆——系列袭击校园事件的特点
只有把握特点规律,才能积极有效防范。尽管一系列血腥惨案令人不堪回忆,但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些事件表现出的特点,从而提高判断能力。
1.1从主体看,施暴者全部属于弱势个体,思想狭隘、心理偏激,在外观上具有隐蔽性。与其他施暴者耀武扬威、穷凶极恶形象不同的是,今年的6起校园血案的制造者或被女友遗弃、或遭人陷害、或患精神病、或失业病休、或利益被占,反而是值得同情的弱者。但他们却有思想狭隘、心理偏激的内在特征,必然通过相应的言行而有所表现。这启示我们,不能用恐怖分子或地痞流氓的表象来判断某人是否具有危害性,而应重在对可疑者言行和携带器械方面进行预防性甄别。
1.2从动机看,施暴者意图通过制造公众事件引起广泛注意,作案动机均表现为间接性。检视连环凶案可知,当事人不是随机性行凶,而是事先经过了理性思考,并不是直接报复某人,而是采取了间接杀戮儿童的极端行为,希望借现代传播工具扩大事态,获得“被注意感”。这启示我们,不能抱着“中小幼校园不会成为被袭击对象”和“我不犯人、人不犯我”的旧观念来看待形势,否则就可能因疏忽大意而酿成大祸。
1.3从客体看,受害者大多为无辜的中小幼学童,惨遭报复的群体显示出更加的弱势性。无论是6年前还是今年的校园凶杀案,虽然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但死伤者绝大部分是未成年学生,最小者不过三岁,呈现一种弱者向更弱者施暴的情形。这启示我们,弱势并不总能得到怜爱,无辜并不能保证不受侵害,在个体极端案例叠出的背景下,处于弱势的孩子们需要更多的保护。
1.4从环境看,血案全部发生在中小幼校园内部或门前,作案地点的人群具有密集性。家长们总是在校园门口接送学童,因为他们觉得校园内安全的,校园外则是危险的。然而,今年的6起案件4起在校园内,2起在校门前,恰是学童们聚集的地方,正因如此才造就福建南平55秒致13人死伤的“惊人速度”。这启示我们,书声朗朗的校园并不总是安全的港湾,在校园、影院、广场甚至校车等学生汇集的场所都应加倍警惕、防范风险。
1.5从时机看,血案发生在课中或上学放学高峰时间,作案性质具有明显故意性。研究案情可知,凶手总是手持利器直接冲进校园或在门前施暴,事前没有掩人耳目,事后也没打算逃脱,故不是应急性行凶,而是明目张胆的疯狂报复行为。这启示我们,校园安全管理的重点时机应放在学生在校期间而不只是晚上或周末,重点对象应是人身安全而不只是校产安全。
2不能不正视的伤口——学校师生应该汲取的教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回溯2004年曾出现类似情形,当年7起校园凶案造成100多名未成年人死伤。事后随着校园安保的加强,形势趋于缓和。但6年后类似凶案接连重现,我们再不能把它们看作个案和巧合,必须痛定思痛加以正视。血案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作为直接受害方,校园师生们更要多从自身查找原因、汲取教训,以期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暴行。
2.1思想麻痹,对校园安全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校园凶杀事故并非偶然,早有隐患。2002年,国家就颁布了大中小学、幼儿园防范意外的相关条例,但一些学校只限于学习传达文件。北京市青少年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指出,“更重要的是幼儿园在主观上没有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很多管理者看来,幼儿园根本不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当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血案,当各级教育部门连续发出加强安保的文件仍不能引起高度重视,难道还不能说这些校方太麻木不仁吗?
2.2防范不力,缺乏应对突发威胁的力量和机制。凶手直接闯进学生人群疯狂砍杀,有的一连伤害29人,有的持续了8分钟之久,有的甚至行凶后扬长而去,遗憾的是,没有一起事前被发现或有效制止。2004年10月21日北京北新幼儿园发生的命案,罪犯是从未封闭的阳台进入幼儿园的。这些情况暴露出有的校园没有防范的方案和制度,或者形同虚设;有的安保力量不足,或者素质低下,或设施不全,无法担负安保之责。
2.3市场运作,生存的压力使学校安保出现空档。教育部官方曾指出:“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幼儿园与原主办单位分离或撤消;一些地方将公办幼儿园推向市场,实行‘断奶’或‘转制’,使原来严谨规范的管理工作受到强烈地冲击。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但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实际上,这6起案件有2起是因为校方没解决好与凶手的房屋和病休待遇纠纷引起的。可见,一些中小幼儿学校迫于市场生存的压力,裁减和撤消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的拖欠员工工资或他人房租,有的为了吸引生源随意让人参观,这些都是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空档。
2.4管理不当,不科学的规定给罪犯可乘之机。发生在校门口的福建南平凶案有一个新闻细节,“几十个学生都聚集在门口等待学校开门,然而,因为提前到校门口,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上课了。”正是这个致命的管理规定,让学生面对暴徒的砍杀无处可逃,酿成了55秒8死5伤的惨剧。难怪家长质问:“学校的门为什么那么难开?”有的学校为了减少管理责任,规定学生不得提前进校和滞留学校,在课余时间把学生粗暴地推给社会和家庭。类似的不科学规定使这些年幼的学童经常面临威胁。
2.5教学疏漏,缺乏临危避险的针对性教育训练。从报道看,死伤的孩子有多名在面对持刀的凶手时,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反抗,几乎没有避险自救的意识,除了用手挡刀外,没有任何孩子使用书包或其他物品遮挡。校园中的老师和保安人员应变和对抗能力也差强人意。报道指出,许多学校没有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也缺乏进行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训练。这使我想到克拉玛依大火、汶川地震、湘潭和乌鲁木齐踩踏事件,正是缺乏应急避险常识和训练,使学生们遭受了更加重大的伤亡。
3不可不采取的行动——积极防范确保学童的安全
历史不能重复,悲剧不能重演。如何保护好学童,他国的经验或可借鉴。2001年6月,日本大阪池田小学曾出现类似血案,事后校方从硬件(安保)到软件(一年内每周一节安全课)进行防范,并形成“池田经验”加以推广,精髓是建立了一个学校、医院、警察、家长、社区结成的防控网络。除了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之外,校方更要协同师生和家长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保卫工作。
3.1人防为本,进行相应的教育训练。学校应推进强制性的安全教育计划,针对广大教职员工、家长和不同学龄儿童的认知特点,以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办黑板报、寓言故事等活动,让大家明确安全隐患主要有哪些,应该怎么防范等问题,定期进行危机演练,组织考试验收,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
3.2技防为要,完善必备的防卫设施。学校一方面要对园内的不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清除,修整护栏、围墙等基本设施,必要时还应装备自动化监控报警系统、接送幼儿身份识别系统等技术设备。为保安人员配备警棍、盾牌、钢叉、辣椒水等自卫武器,确保能及时制止危害的发生。
3.3制度为基,建立有效的安保机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校方首先要严格执行教委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可从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控制危险因素、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检查监督、及时报告处理等方面,完善诸如《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建筑设施检查维护制度》、《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管理制度》、《幼儿接送制度》、《突发事件疏散预案》、《参加校外活动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4责任为重,增强各级的履职实效。针对那些“安全管理是领导的事”等模糊认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被动局面,建立健全主管负总责、分管具体抓、成员为骨干、全员一起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要把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经常教育、检查、讲评和整改。要正确运用奖惩激励办法,通过设立“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安全奖金”,实行“一票否决”办法,将安全工作与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推动安全管理由被动向互动转变,形成安全工作人人管、事事讲、天天抓的良好局面。
1不得不触痛的记忆——系列袭击校园事件的特点
只有把握特点规律,才能积极有效防范。尽管一系列血腥惨案令人不堪回忆,但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些事件表现出的特点,从而提高判断能力。
1.1从主体看,施暴者全部属于弱势个体,思想狭隘、心理偏激,在外观上具有隐蔽性。与其他施暴者耀武扬威、穷凶极恶形象不同的是,今年的6起校园血案的制造者或被女友遗弃、或遭人陷害、或患精神病、或失业病休、或利益被占,反而是值得同情的弱者。但他们却有思想狭隘、心理偏激的内在特征,必然通过相应的言行而有所表现。这启示我们,不能用恐怖分子或地痞流氓的表象来判断某人是否具有危害性,而应重在对可疑者言行和携带器械方面进行预防性甄别。
1.2从动机看,施暴者意图通过制造公众事件引起广泛注意,作案动机均表现为间接性。检视连环凶案可知,当事人不是随机性行凶,而是事先经过了理性思考,并不是直接报复某人,而是采取了间接杀戮儿童的极端行为,希望借现代传播工具扩大事态,获得“被注意感”。这启示我们,不能抱着“中小幼校园不会成为被袭击对象”和“我不犯人、人不犯我”的旧观念来看待形势,否则就可能因疏忽大意而酿成大祸。
1.3从客体看,受害者大多为无辜的中小幼学童,惨遭报复的群体显示出更加的弱势性。无论是6年前还是今年的校园凶杀案,虽然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但死伤者绝大部分是未成年学生,最小者不过三岁,呈现一种弱者向更弱者施暴的情形。这启示我们,弱势并不总能得到怜爱,无辜并不能保证不受侵害,在个体极端案例叠出的背景下,处于弱势的孩子们需要更多的保护。
1.4从环境看,血案全部发生在中小幼校园内部或门前,作案地点的人群具有密集性。家长们总是在校园门口接送学童,因为他们觉得校园内安全的,校园外则是危险的。然而,今年的6起案件4起在校园内,2起在校门前,恰是学童们聚集的地方,正因如此才造就福建南平55秒致13人死伤的“惊人速度”。这启示我们,书声朗朗的校园并不总是安全的港湾,在校园、影院、广场甚至校车等学生汇集的场所都应加倍警惕、防范风险。
1.5从时机看,血案发生在课中或上学放学高峰时间,作案性质具有明显故意性。研究案情可知,凶手总是手持利器直接冲进校园或在门前施暴,事前没有掩人耳目,事后也没打算逃脱,故不是应急性行凶,而是明目张胆的疯狂报复行为。这启示我们,校园安全管理的重点时机应放在学生在校期间而不只是晚上或周末,重点对象应是人身安全而不只是校产安全。
2不能不正视的伤口——学校师生应该汲取的教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回溯2004年曾出现类似情形,当年7起校园凶案造成100多名未成年人死伤。事后随着校园安保的加强,形势趋于缓和。但6年后类似凶案接连重现,我们再不能把它们看作个案和巧合,必须痛定思痛加以正视。血案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作为直接受害方,校园师生们更要多从自身查找原因、汲取教训,以期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暴行。
2.1思想麻痹,对校园安全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校园凶杀事故并非偶然,早有隐患。2002年,国家就颁布了大中小学、幼儿园防范意外的相关条例,但一些学校只限于学习传达文件。北京市青少年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指出,“更重要的是幼儿园在主观上没有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很多管理者看来,幼儿园根本不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当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血案,当各级教育部门连续发出加强安保的文件仍不能引起高度重视,难道还不能说这些校方太麻木不仁吗?
2.2防范不力,缺乏应对突发威胁的力量和机制。凶手直接闯进学生人群疯狂砍杀,有的一连伤害29人,有的持续了8分钟之久,有的甚至行凶后扬长而去,遗憾的是,没有一起事前被发现或有效制止。2004年10月21日北京北新幼儿园发生的命案,罪犯是从未封闭的阳台进入幼儿园的。这些情况暴露出有的校园没有防范的方案和制度,或者形同虚设;有的安保力量不足,或者素质低下,或设施不全,无法担负安保之责。
2.3市场运作,生存的压力使学校安保出现空档。教育部官方曾指出:“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幼儿园与原主办单位分离或撤消;一些地方将公办幼儿园推向市场,实行‘断奶’或‘转制’,使原来严谨规范的管理工作受到强烈地冲击。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但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实际上,这6起案件有2起是因为校方没解决好与凶手的房屋和病休待遇纠纷引起的。可见,一些中小幼儿学校迫于市场生存的压力,裁减和撤消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的拖欠员工工资或他人房租,有的为了吸引生源随意让人参观,这些都是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空档。
2.4管理不当,不科学的规定给罪犯可乘之机。发生在校门口的福建南平凶案有一个新闻细节,“几十个学生都聚集在门口等待学校开门,然而,因为提前到校门口,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上课了。”正是这个致命的管理规定,让学生面对暴徒的砍杀无处可逃,酿成了55秒8死5伤的惨剧。难怪家长质问:“学校的门为什么那么难开?”有的学校为了减少管理责任,规定学生不得提前进校和滞留学校,在课余时间把学生粗暴地推给社会和家庭。类似的不科学规定使这些年幼的学童经常面临威胁。
2.5教学疏漏,缺乏临危避险的针对性教育训练。从报道看,死伤的孩子有多名在面对持刀的凶手时,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反抗,几乎没有避险自救的意识,除了用手挡刀外,没有任何孩子使用书包或其他物品遮挡。校园中的老师和保安人员应变和对抗能力也差强人意。报道指出,许多学校没有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也缺乏进行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训练。这使我想到克拉玛依大火、汶川地震、湘潭和乌鲁木齐踩踏事件,正是缺乏应急避险常识和训练,使学生们遭受了更加重大的伤亡。
3不可不采取的行动——积极防范确保学童的安全
历史不能重复,悲剧不能重演。如何保护好学童,他国的经验或可借鉴。2001年6月,日本大阪池田小学曾出现类似血案,事后校方从硬件(安保)到软件(一年内每周一节安全课)进行防范,并形成“池田经验”加以推广,精髓是建立了一个学校、医院、警察、家长、社区结成的防控网络。除了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之外,校方更要协同师生和家长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保卫工作。
3.1人防为本,进行相应的教育训练。学校应推进强制性的安全教育计划,针对广大教职员工、家长和不同学龄儿童的认知特点,以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办黑板报、寓言故事等活动,让大家明确安全隐患主要有哪些,应该怎么防范等问题,定期进行危机演练,组织考试验收,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
3.2技防为要,完善必备的防卫设施。学校一方面要对园内的不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清除,修整护栏、围墙等基本设施,必要时还应装备自动化监控报警系统、接送幼儿身份识别系统等技术设备。为保安人员配备警棍、盾牌、钢叉、辣椒水等自卫武器,确保能及时制止危害的发生。
3.3制度为基,建立有效的安保机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校方首先要严格执行教委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可从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控制危险因素、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检查监督、及时报告处理等方面,完善诸如《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建筑设施检查维护制度》、《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管理制度》、《幼儿接送制度》、《突发事件疏散预案》、《参加校外活动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4责任为重,增强各级的履职实效。针对那些“安全管理是领导的事”等模糊认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被动局面,建立健全主管负总责、分管具体抓、成员为骨干、全员一起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要把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经常教育、检查、讲评和整改。要正确运用奖惩激励办法,通过设立“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安全奖金”,实行“一票否决”办法,将安全工作与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推动安全管理由被动向互动转变,形成安全工作人人管、事事讲、天天抓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