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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衔接这个术语的解释,并对其进行了分类,其中it、this、that为指示衔接代词。由于传统语法没有对it、this、that这三个指示代词的组篇功能进行解释,所以中国学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经常会搞不清它们在篇章中的用法和对篇章理解的重要性,甚至经常会错用这三个词以致出现很多错误。本文将分别对这三个词的语法概念和在篇章中的用法进行简要的解释。
关键词:话语分析;衔接;衔接代词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0-0-01
一、衔接
(一)衔接的含义
衔接(cohesion)是篇章语言學的一个重要术语,在1962年由Halliday在其发表的《英语的衔接》中首次提出。Halliday认为衔接是一个语义概念,即文中某一部分的含义能对文中另一部分的理解起作用,这两部分就构成了衔接。而Nunan(1993)对此有不同见解,他认为衔接是篇章内句际的形式连接,是使篇章内句子连接在一起的篇章构造手段。本文作者认为,衔接确是使篇章得以连接的手段和方式,它既是使篇章表层得以互相连接的语法手段,也应可以是使文章深层意义得以表达的连接方式。
(二)衔接的分类
衔接是我们研究篇章内句子及各个交际时间联系的重要手段,但衔接本身有哪几种,分别有什么用途,也成为了众多语言学家研究的对象。目前Halliday和Hasan对衔接的分类得到了最广泛认可,他们把衔接分为四类:指称(reference)、替代(substitution)和省略(ellipsis)、连接(conjunction)、词汇衔接(lexical cohesion)。
指称衔接是指用指代词等语法关系来表示语义关系,根据Halliday的分类,指称衔接包含人称指称关系,指示指称关系和比较指称关系。其中指示指称关系即用指示代词,如it、this、that,地点指示词和时间指示词,如there、here、now、then等指示词将上下文连接成有意义的篇章。
(三)衔接对英语教学的启示
在英语教学中,传统的做法是对英语语法现象进行不厌其烦的解释。但是慢慢的包括英语教学者和英语学习者都会发现,尽管不熟练掌握各种各样的语法现象,就不能构建正确的篇章,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却出现了越来越多语法知识无法解释甚至违背语法知识的语言现象。所以仅仅熟练掌握语法知识远远不能熟练自然地掌握一门语言,更需要从篇章层次进行分析和学习,衔接就是从篇章层次对一门语言进行分析和学习很重要的一个手段。
二、it、this、that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一)it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it的语法功能有很多,作为指示词的it,可以指前面提到的东西,也可以指句子后边的东西,例如:[2.1] Mary has bought a bike and she gave it to me. (这里的it指代前边提到的bike,这类情况在it的用法里最为普遍。)[2.2] It took him five years to graduate from university. (这里的it代表句子后部的graduate from university,也就是语法书中常提到的形式主语。)
根据McCarthy的理论,从以上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it通常用来指称在文中已被标示为注意焦点的实体,也就是说it通常用来指代已经得到注意或正在讨论的实体。
(二)this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作为指示词的this,一般用来指示近处的东西,例如:[2.3] What’s this? It’s a book.或者指示即将要谈的东西,例如:[2.4] What I want to say is this: You can trust me completely.也可以用来表示“后者”:[2.5] Chinese and English are our school subjects. This (English) is harder than that (Chinese).
同样根据McCarthy的理论,从以上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this通常用来引入一个新的焦点或实体,指代当前的、中心的实体。在上面三个例子中,this指代的book、You can trust me completely.、English就分别成为了三句中的焦点或者实体。
(三)that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that和this的区别,从语法角度讲,that通常指代远处的东西,例如:[2.6] What is that? It’s a pear.或者表示前边已经提到的东西,例如:[2.7] ‘You can trust me completely.’ That was what I said to him.以及表示“前者”:[2.5] Chinese and English are our school subjects. This (English) is harder than that (Chinese).
从以上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that常指代非当前的、非中心化的实体。
通过以上分别对it、this、that的语法功能进行了简单的描述,我们了解到这三个指示代词在篇章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因此在具体的使用中我们也需要正确选择这三个指示代词。但是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学生却经常出现对这三个词的错误选择,例如McCarthy曾列举过一个例子,某一论文作者要对自己的论文进行简要介绍,所以在开头中这样写道:[2.8] Introduction: It traces the development in dialectology in recent years….
事实上,英语母语使用者在这里是不会使用it而会选择this,原因在于introduction在这里尚未成为篇章的焦点,需要用this引入使其成为篇章焦点,而it是不能指代尚未成为篇章焦点的实体,也不能使某一实体变为篇章焦点,所以在这里,正确的用法应该为:Introduction: This traces the development in dialectology in recent years….类似的,英语学习者在it和that的理解上也会觉得很困惑。例如下面两个句子:[2.9] Square 5 and then cube it. / Square 5 and then cube that.事实上这两句话会得到完全不同的计算结果,原因就在于it和that完全不同的指代功能。我们已经了解it指代当前实体,所以前一句话中it仍然指代当前实体5,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先求得5的平方25, 再计算5的立方为125,而后一句话中that指代的则为5的平方即25,所以后一句话就应该是先计算出5的平方25,然后再计算5的平方25的立方。
三、结论
通过以上举例和分析,我们得以进一步的理解McCarthy对it、this和that这三个词语语法和组篇功能的研究。由于传统语法并未对这三个词的组篇功能进行详尽的解释,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会忽略对这三个词的讲解,学生也因此不能正确并熟练的区别和使用这三个词语。本文参照McCarthy的理论,通过一些简单的例句从篇章角度对这三个词语进行了区别和比较,希望能对英语教学工作有一点帮助。
参考文献:
[1]Halliday, M.A. K.1985.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London: Edward Arnold.
[2]Halliday, M. A. K., & Hasan. 1976. Cohesion in English. London: Longman.
关键词:话语分析;衔接;衔接代词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0-0-01
一、衔接
(一)衔接的含义
衔接(cohesion)是篇章语言學的一个重要术语,在1962年由Halliday在其发表的《英语的衔接》中首次提出。Halliday认为衔接是一个语义概念,即文中某一部分的含义能对文中另一部分的理解起作用,这两部分就构成了衔接。而Nunan(1993)对此有不同见解,他认为衔接是篇章内句际的形式连接,是使篇章内句子连接在一起的篇章构造手段。本文作者认为,衔接确是使篇章得以连接的手段和方式,它既是使篇章表层得以互相连接的语法手段,也应可以是使文章深层意义得以表达的连接方式。
(二)衔接的分类
衔接是我们研究篇章内句子及各个交际时间联系的重要手段,但衔接本身有哪几种,分别有什么用途,也成为了众多语言学家研究的对象。目前Halliday和Hasan对衔接的分类得到了最广泛认可,他们把衔接分为四类:指称(reference)、替代(substitution)和省略(ellipsis)、连接(conjunction)、词汇衔接(lexical cohesion)。
指称衔接是指用指代词等语法关系来表示语义关系,根据Halliday的分类,指称衔接包含人称指称关系,指示指称关系和比较指称关系。其中指示指称关系即用指示代词,如it、this、that,地点指示词和时间指示词,如there、here、now、then等指示词将上下文连接成有意义的篇章。
(三)衔接对英语教学的启示
在英语教学中,传统的做法是对英语语法现象进行不厌其烦的解释。但是慢慢的包括英语教学者和英语学习者都会发现,尽管不熟练掌握各种各样的语法现象,就不能构建正确的篇章,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却出现了越来越多语法知识无法解释甚至违背语法知识的语言现象。所以仅仅熟练掌握语法知识远远不能熟练自然地掌握一门语言,更需要从篇章层次进行分析和学习,衔接就是从篇章层次对一门语言进行分析和学习很重要的一个手段。
二、it、this、that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一)it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it的语法功能有很多,作为指示词的it,可以指前面提到的东西,也可以指句子后边的东西,例如:[2.1] Mary has bought a bike and she gave it to me. (这里的it指代前边提到的bike,这类情况在it的用法里最为普遍。)[2.2] It took him five years to graduate from university. (这里的it代表句子后部的graduate from university,也就是语法书中常提到的形式主语。)
根据McCarthy的理论,从以上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it通常用来指称在文中已被标示为注意焦点的实体,也就是说it通常用来指代已经得到注意或正在讨论的实体。
(二)this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作为指示词的this,一般用来指示近处的东西,例如:[2.3] What’s this? It’s a book.或者指示即将要谈的东西,例如:[2.4] What I want to say is this: You can trust me completely.也可以用来表示“后者”:[2.5] Chinese and English are our school subjects. This (English) is harder than that (Chinese).
同样根据McCarthy的理论,从以上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this通常用来引入一个新的焦点或实体,指代当前的、中心的实体。在上面三个例子中,this指代的book、You can trust me completely.、English就分别成为了三句中的焦点或者实体。
(三)that的语法选择和功能
that和this的区别,从语法角度讲,that通常指代远处的东西,例如:[2.6] What is that? It’s a pear.或者表示前边已经提到的东西,例如:[2.7] ‘You can trust me completely.’ That was what I said to him.以及表示“前者”:[2.5] Chinese and English are our school subjects. This (English) is harder than that (Chinese).
从以上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that常指代非当前的、非中心化的实体。
通过以上分别对it、this、that的语法功能进行了简单的描述,我们了解到这三个指示代词在篇章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因此在具体的使用中我们也需要正确选择这三个指示代词。但是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学生却经常出现对这三个词的错误选择,例如McCarthy曾列举过一个例子,某一论文作者要对自己的论文进行简要介绍,所以在开头中这样写道:[2.8] Introduction: It traces the development in dialectology in recent years….
事实上,英语母语使用者在这里是不会使用it而会选择this,原因在于introduction在这里尚未成为篇章的焦点,需要用this引入使其成为篇章焦点,而it是不能指代尚未成为篇章焦点的实体,也不能使某一实体变为篇章焦点,所以在这里,正确的用法应该为:Introduction: This traces the development in dialectology in recent years….类似的,英语学习者在it和that的理解上也会觉得很困惑。例如下面两个句子:[2.9] Square 5 and then cube it. / Square 5 and then cube that.事实上这两句话会得到完全不同的计算结果,原因就在于it和that完全不同的指代功能。我们已经了解it指代当前实体,所以前一句话中it仍然指代当前实体5,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先求得5的平方25, 再计算5的立方为125,而后一句话中that指代的则为5的平方即25,所以后一句话就应该是先计算出5的平方25,然后再计算5的平方25的立方。
三、结论
通过以上举例和分析,我们得以进一步的理解McCarthy对it、this和that这三个词语语法和组篇功能的研究。由于传统语法并未对这三个词的组篇功能进行详尽的解释,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会忽略对这三个词的讲解,学生也因此不能正确并熟练的区别和使用这三个词语。本文参照McCarthy的理论,通过一些简单的例句从篇章角度对这三个词语进行了区别和比较,希望能对英语教学工作有一点帮助。
参考文献:
[1]Halliday, M.A. K.1985.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London: Edward Arnold.
[2]Halliday, M. A. K., & Hasan. 1976. Cohesion in English. London: Long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