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图分类号:F2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112-01
以弱勝强,还是以卵击石?国内一家正处于发展阶段的创业小公司竟敢跟世界五百强企业叫板?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且看国内小型企业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正当商标权益。
一场由商标引发的实力悬殊且持续时间较长中外企业交战,于近日尘埃落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国内小企业格林美孚胜诉。
2013年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格林美孚GMF”商标申请注册,也已商标局初步审查,然而初审公告刊出后,在法定的异议期内,埃克森美孚公司委托代理公司,以格林美孚侵犯其商标权、商号权为由,对其部分商标注册申请提出了异议。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2013年创立的一家集新材料、设备为一体的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高分子材料、新型复合材料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其主打产品是TPU发泡材料。格林美孚注重品牌建设,其中,“格林美孚GMF”是格林美孚的核心商标,这家创业型企业意图将该商标打造为中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品牌。
埃克森美孚公司是世界第一大石油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其关联公司在全球大约20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拥有8.6万名员工,并拥有“美孚”、“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等多个世界知名商标。
宁波格林美孚材料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格林美孚GMF”商标并通过商标局初步审查,但埃克森美孚公司霸道认为所有与“美孚”文字相关的商标都不得被注册,并利用其不对称的影响力和财力,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该异议材料多达4000多页,有两点核心异议理由:1、“格林美孚GMF”与其“美孚”商标近似;2、请求认定“美孚”在润滑油产品上为驰名商标,并对其进行跨类别保护。
在这种情形下,面对霸道的强权势力,一个初露头角的创业型公司怎么维护自身利益?在实践当中,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实代表了处在同一环境下为数不少的中小型企业在创业道路上遇到的这样的霸权行为,首先不要害怕,不要退缩,我们应该相信国内的法律系统,正确的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最终,商标局认为埃克森美孚公司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格林美孚GMF”商标被核准注册,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拿到9张商标注册证。
商标已经属于格林美孚的情况下,国外巨头埃克森美孚继续纠缠穷追不舍,又将“格林美孚GMF” 商标提出无效。实力完全不对等的双方,如果仅仅是论时间论财力,民企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方是完全不可能戰胜埃克森美孚,但国内的商标裁定已经支持民企,商标也已经受到法律的保护,况且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商标的使用是积极的、善意的,商标对于企业的影响力是重大的,该商标所搭载的商品已经在消费者群体中形成一定的认可度,对于建立中华民族新材料研究开发的先驱企业意义重大,如若无效,对于民族企业的发展将会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抛开强权无休止的纠缠来说,目前这一个案例是以民族企业格林美孚的胜利结束,但下一个呢?其他行业呢?我们同样走在路上的民族企业在遇到霸权行为时,千万不要惧怕,而要积极应对,不轻易让步,善用法律武器,并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从而采取正确的维权策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强权无端指责,穷追不舍,我们也希望国内市场环境能为民企撑起一片天,民企的生存发展才会愈加蓬勃,民企的命运才会更有希望。
后记: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TPU发泡技术、TPU发泡材料(业界俗称“爆米花”)及TPU发泡材料终端应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该公司研发的新型TPU发泡材料具有超轻密度、高回弹性、高耐磨性等特点,在耐低温性能、环保性、耐黄变(耐黄变等级可达4级)上也有显著的优势,可用于鞋材行业、包装材料、缓冲垫片、震动阻尼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和轮胎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以弱勝强,还是以卵击石?国内一家正处于发展阶段的创业小公司竟敢跟世界五百强企业叫板?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且看国内小型企业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正当商标权益。
一场由商标引发的实力悬殊且持续时间较长中外企业交战,于近日尘埃落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国内小企业格林美孚胜诉。
2013年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格林美孚GMF”商标申请注册,也已商标局初步审查,然而初审公告刊出后,在法定的异议期内,埃克森美孚公司委托代理公司,以格林美孚侵犯其商标权、商号权为由,对其部分商标注册申请提出了异议。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2013年创立的一家集新材料、设备为一体的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高分子材料、新型复合材料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其主打产品是TPU发泡材料。格林美孚注重品牌建设,其中,“格林美孚GMF”是格林美孚的核心商标,这家创业型企业意图将该商标打造为中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品牌。
埃克森美孚公司是世界第一大石油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其关联公司在全球大约20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拥有8.6万名员工,并拥有“美孚”、“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等多个世界知名商标。
宁波格林美孚材料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格林美孚GMF”商标并通过商标局初步审查,但埃克森美孚公司霸道认为所有与“美孚”文字相关的商标都不得被注册,并利用其不对称的影响力和财力,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该异议材料多达4000多页,有两点核心异议理由:1、“格林美孚GMF”与其“美孚”商标近似;2、请求认定“美孚”在润滑油产品上为驰名商标,并对其进行跨类别保护。
在这种情形下,面对霸道的强权势力,一个初露头角的创业型公司怎么维护自身利益?在实践当中,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实代表了处在同一环境下为数不少的中小型企业在创业道路上遇到的这样的霸权行为,首先不要害怕,不要退缩,我们应该相信国内的法律系统,正确的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最终,商标局认为埃克森美孚公司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格林美孚GMF”商标被核准注册,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拿到9张商标注册证。
商标已经属于格林美孚的情况下,国外巨头埃克森美孚继续纠缠穷追不舍,又将“格林美孚GMF” 商标提出无效。实力完全不对等的双方,如果仅仅是论时间论财力,民企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方是完全不可能戰胜埃克森美孚,但国内的商标裁定已经支持民企,商标也已经受到法律的保护,况且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商标的使用是积极的、善意的,商标对于企业的影响力是重大的,该商标所搭载的商品已经在消费者群体中形成一定的认可度,对于建立中华民族新材料研究开发的先驱企业意义重大,如若无效,对于民族企业的发展将会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抛开强权无休止的纠缠来说,目前这一个案例是以民族企业格林美孚的胜利结束,但下一个呢?其他行业呢?我们同样走在路上的民族企业在遇到霸权行为时,千万不要惧怕,而要积极应对,不轻易让步,善用法律武器,并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从而采取正确的维权策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强权无端指责,穷追不舍,我们也希望国内市场环境能为民企撑起一片天,民企的生存发展才会愈加蓬勃,民企的命运才会更有希望。
后记:宁波格林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TPU发泡技术、TPU发泡材料(业界俗称“爆米花”)及TPU发泡材料终端应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该公司研发的新型TPU发泡材料具有超轻密度、高回弹性、高耐磨性等特点,在耐低温性能、环保性、耐黄变(耐黄变等级可达4级)上也有显著的优势,可用于鞋材行业、包装材料、缓冲垫片、震动阻尼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和轮胎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