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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进入本世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城镇化及工业化推动了我国对于大宗商品的消费,产量也相应地快速增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于定价权的缺失,我国政府和企业始终未能摆脱大宗商品价格受制于人的尴尬局面。以有色金属为例深入分析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的现状及其原因,认为现阶段金融化因素在国际大宗商品的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金融化视角下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策略和措施,如增加期货市场交易品种,丰富金融衍生交易,建立健全期货市场风险监管机制等。
关键词:金融化;大宗商品;定价权;有色金属
中图分类号:F7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5)03-0021-04
一、引言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逐步成为世界工厂以来,在国际大宗商品领域的需求逐年快速增长,相应地其生产量亦随之大幅攀升,以有色金属为例,多个品种的产量、消费量或贸易量都已位列世界之首。然而,这一点并没有改变我国在有色金属商品方面缺乏国际定价权的现状。
二、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普遍缺失的
现状及其原因
概括地讲,我国有色金属商品的定价权缺失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我国有色金属的定价权与其国际地位不对等,例如电解铝的产量和消费量均接近全球总量的一半,精炼铜的产量和消费量占全球比例也分别超过30%和40%。尽管如此,我国在国际电解铝和精铜市场上的价格影响力、定价权并未得到相应的体现,而是单方面受制于伦敦LME市场;(2)资源优势商品缺乏主导的议价能力,我国在许多稀散小金属储量上占据明显优势,矿产品储、产量均居世界前列,在全球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国际市场上,这些金属的价格,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中国的资源优势并未能转变为议价优势。以稀土为例,在二十世纪90年代以前,全球最主要的稀土生产国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法国,我国稀土产品产量尚未步入扩张期,全球市场供给相对紧缺,价格较高,例如1986年氧化钐价格高达100美元/千克。进入90年代,我国大量稀土采选、冶炼分离企业兴起,产能产量急速扩张,全球供应从短缺转向过剩,各企业竞相压价,稀土价格急剧下跌。进入新世纪之后,稀土价格仍持续低迷,2006—2007年氧化钐价格最低跌至16元/千克,氧化镧价格最低时仅为11元/千克,氧化铈为9.4元/千克,稀土卖了“白菜价”、“泥土价”等说法也广为人知。尽管2011年在出口配额紧缩等消息的刺激下,稀土价格出现暴涨,但是专家普遍认为,这些价格大幅上涨的现象更多地应归结为资金炒作、囤积库存的结果,并非我国稀土产业获得国际定价权的标志。
上述问题的形成原因有很多,除地缘政治、大国博弈及突发事件等因素外,我们认为这和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机制,尤其是金融化的因素有密切关系。结合国际有色金属商品市场变化的历史数据,经全面细致分析,我们认为对有色金属的定价机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供需关系主导长期价格。作为有色金属商品价格形成的基本因素,供需关系等在定价机制中起到了主要的决定作用。近十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刺激了有色金属等商品需求增长,相应地不断推高有色金属等商品价格。
二是货币政策因素控制中期价格。除上述供需基本面的决定作用之外,美元汇率、利率波动等宏观金融因素在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形成中扮演着日益明显的控制作用。傅长安等认为,美元作为大宗商品交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货币单位,其升降变化对国际有色金属价格的影响往往是非常明显的:但美国经济陷于低迷时,美联储开始执行较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国际货币市场注入大量的流动性,降低美元的币值,从而使国际有色金属价格随之走高;而当美国经济走出低谷后,美联储结束宽松政策,国际货币市场上的流动性相应减少,则带来美元升值,也必然导致国际有色金属的价格随之走低。[1]从2015年初美元宣布退出QE(量化宽松政策)以来,美元指数不断走高,以铜为代表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连续下挫,1月中旬LME铜价出现暴跌行情,同时市场担心经济增长放缓也进一步加剧了跌幅,铜价跌破6000美元后并没有停歇,继续急速下冲,1月14日跌至2009年7月以来最低5353美元/吨,尽管此后曾一度企稳并小幅上扬,但是大势已定,至月底铜价一直都在5年来低位附近徘徊,1月26日曾再度刷新低点至5339.5美元/吨(详见图1)。[2]
图1 2015年1月 LME三个月期铜日K线图
三是金融化因素影响短期价格。所谓金融化是指金融机构等投资者以资本增值为目的对大宗商品进行投机炒作、获取超常收益的经济现象。大宗商品的投资价值的多少决定了其金融化程度,供需缺口是金融化存在的必要条件。大宗商品的金融化对市场和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例如,金融化会人为扩大市场对该商品的总需求,从而推动价格短期内上涨;由于其推高价格的特性,金融化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扭曲配置、破坏争产的生产秩序并增加厂商的生产风险和不确定性,随之也会连带造成商家囤积居奇,继而造成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当然,大宗商品的金融化也还具有一些良性影响,例如,金融化具有通过增加需求拉动生产,从而加速商品流通的作用。
大宗商品的金融化因素主要体现在期货市场。期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期货市场竞争主体(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以特定商品的价值为基础,以期货合约为买卖对象,应用供需规律,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期货价格的运行过程。
随着期货、期权等市场健全和完善,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的金融属性日渐突出,伦敦LME铜期货价格、WTI原油期货价格等逐渐成为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基准。作为一种金融资产的大宗商品期货,其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日渐多元,而市场的供需关系渐渐让位给该资产在金融市场未来的收益状况,供需变化、政治博弈乃至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均会影响投资者对未来资产收益状况的预期,从而导致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以铜、铝等基本金属为例,根据英国CRU(商品研究所)统计,2005年,全球铜产量1714万吨,比上年增长4. 9%;[3]同期消费量为1693 万吨,比上年增长0.8%,而价格比上年增长39.5%。全球铝产量超过 3241万吨,比上年增长6.2%;同期消费量为3090万吨,比上年增长5.8%,价格比上年上涨16.2%。全球锌产量 1008 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期消费量为1016万吨,比上年增长1.5%,价格比上年增长51.9%。通过比较不难看出,当年有色金属的供需缺口并不显著,然而价格变化大幅浮动却出乎所有分析机构的预料。 在这轮基本金属价格上涨过程中,机构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起主体作用包括期货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期货投资基金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规模份额达到 60%以上。对冲基金投资于广泛领域,但近年来,传统的投资与投资回报下降,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聚焦到对冲基金。投资者具体通过两种手法运作:一种是宏观的投资基金,一般规模较大,数十亿到百亿美元,比较注重基本金属的商品属性或供需基本面的周期变化,主要进行战略性长线投资;另一类是短线基金,一般规模较小,同时能利用各种题材炒作自己,能准确对商品市场趋势把握,常常能够给市场推波助澜。
三、金融化视角下提高我国大宗商品
定价权的策略和措施
关于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策略措施,学术界和产业界有很多意见,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加速国内相关产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自给率,早日打破国外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垄断;建立并完善信息体系和权威的统计分析机构等等。本文从建立健全成熟的期货市场等金融化手段来探讨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措施。
(一)对我国目前期货市场中问题的简要分析
如上文所述,目前国际上大宗商品的核心价格大体是通过期货市场形成的,所以成熟而健全的期货市场对提高定价权有巨大的意义。近几年,我国的期货市场虽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发展,正逐步实现价格发现功能。但我国的期货市场仍存在以下4种问题:(1)交易品种过少。加上2015年新增加的锡、镍,上期所交易的基本金属共有六种;而LME交易品种更加广泛,包括铜、铝、铝合金、铅、锌、锡、镍和北美特种铝合金等十余种。[4](2)市场参与者主体结构不均衡引发投机。相较于国外成熟的期货交易所,国内期货市场的构成比例明显不合理,其中投资银行、期货基金等机构力量薄弱(不足5%),个人投资者却占据很大成分(超过95%)。由于缺乏机构类主体的参与,很容易引发投机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从而造成市场价格宽幅震荡。(3)政府对期货市场监管实践存在疏漏。我国期货市场监管模式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简称“期交所”)构成的三级管理体制,并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5]中国证监会是全国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经过数年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包括:各级机构职能划分不够明确,相互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由于期货市场行政监管较多,自律监管不足,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期货交易所的自我监管职能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力度;我国至今尚未出台“期货法”或“期货交易法”,期货市场的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督依然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保障。(4)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够。相较于国内的现货货场的自由度,我国的期货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广大境外投资者无法参与我国的期货交易,导致我国期货市场的价格无法充分及时反映国际供需状况,难以形成被广泛接受的全球标准。期货市场的国际化专业服务能力缺失以及国际开放程度低直接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影响力、标准制定权和风险管理能力,使得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二)金融化视角下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具体策略
从发达国家在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活动的成功经验来看,基本上都是以金融资本为核心,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这便是提高国际商品定价权的关键所在。因此,支持国内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与具有经营能力的有色金属企业合作,共同参与国内外大宗商品市场的投资活动,是提高我国有色金属市场话语权的重要保障。
1.增加期货市场交易品种,丰富金融衍生交易,拓宽金融服务领域
如上文所述,我国目前期货市场的期货品种较少,金融衍生工具则更少。除增加交易品种之外,建议国家考虑适当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研究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金融属性,高度重视拓展新的衍生金融商品服务领域,发挥金融机构“信贷、投资、租赁、证券、期货、保险”一体化资金运营优势,为提高中国在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方面做出贡献。特别是要研究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为衍生金融商品市场服务的成功经验,争取在为提升中国定价权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增强自身的市场开发和竞争能力。2013年7月5日,上海期交所增加夜盘交易[6],这样做使得国内国外投资者相对平等,基本靠资金、信息的综合实力,此举很快就取得了较好的收效,有些品种的夜盘交易量甚至超过日盘,从而实现了不错的风险规避作用。我们认为这种类似的连续交易做法应该在全国所有期交所推广,不仅要有夜盘交易,还要增加24小时连续交易,并增设场外电子盘交易,只有实现了交易时间的同步,资金能够做到同时影响内外盘,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之争才能有效落实在盘面上。
2.建立健全期货市场风险监管机制,最大程度减小期货市场的大幅波动
期货市场作为一个规避风险的市场,同时也蕴含巨大的投机风险。只有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管才能保证交易各方规避市场风险。而健全成熟的风险管控机制是构建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的重要标志。如上文所述,我国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监管内容已经成为限制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只有实现有效的改革,重构现行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才能打破这些障碍,顺利实现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最终目的。大致地说,当前应当通过以下渠道实现改革:(1)扩宽监管范围,不断提高期货市场法律监管的开放性;(2)设立独立的期货监管机构,赋予其统一的监管职能;(3)实现监管取向的转变,凸显保护期货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3.搭建银行间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平台
实现银行间有色金属等衍生金融产品的流动,不仅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发展活力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措施。在搭建银行间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平台方面,发达国家已经创造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落后了,需要迅速赶上,才能占领未来国际竞争的制高点。 4.尽早设立有色金属市场经营基金
可以在有色金属企业和金融机构自愿的基础上,遵从市场化原则,按照股份制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有色金属市场经营基金。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国内外有色金属市场走势,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出手,在国际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开展大规模对冲投资活动,使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发生有利于中国的变化。有色金属市场经营基金的决策权在董事会,经营权是具有经营能力的有色金属企业。基金的常设规模并不需要很大,平时可处于维持状态,争取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傅长安,黄朱文,李红刚.金融危机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研究[J].武汉金融,2009(11):32-34.
[2]搜狐财经. 2005年国内外铜市场回顾及2006年展望[EB/OB].[2015-06-12]. http://business.sohu.com/
20060206/n241684752.shtml.
[3]华仁海,卢斌,刘庆富.中国期铜市场的国际定价功能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83-93.
[4]陈玉财,李妹.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现实思考与策略选择[J].价格理论与实,2009(1):7-68.
[5]金投.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研究[EB/OB].[2015-06-12].
http://futures.cngold.org/qhzs/c2953700.html.
[6]网易财经频道.上海期交所7月5日起推出黄金白银期货夜盘交易[EB/OB].[2015-06-09]. http://money.163.com
/13/0607/19/90PPVMPI00254TI5.html.
(责任编辑 胡增芳)
The Strategic Analysis on International Pricing Power of Bulk Commodities with Financial View: Taking Nonferrous Metals as an Example
ZHANG Nian, FENG Jun-cong
(China Nonferrous Metals Techno-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Beijing 100814,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of this century, as China’s economy is rapidly developing,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are promoting China’s consumption of bulk commodities and the production has also been increased quickly. Sharply compared with this fact, our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cannot get rid of the embarrassing situation that prices of bulk commodities are controlled by others due to the lack of pricing power. This article, with nonferrous metals as an example, deeply explor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reasons of this phenomenon, thinking that at current stage, financial factors are play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bulk commodities price. Based on this finding, the article specifically puts forward some strategies and methods to enhance our country’s bulk commodities pricing power with a financial view, such as increase trade varieties in the futures market, enlarge financial derivative transaction, establish and optimize the risk supervision mechanism on futures market and so on.
Key Words: financialization; bulk commodities;pricing power;nonferrous metal
关键词:金融化;大宗商品;定价权;有色金属
中图分类号:F7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5)03-0021-04
一、引言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逐步成为世界工厂以来,在国际大宗商品领域的需求逐年快速增长,相应地其生产量亦随之大幅攀升,以有色金属为例,多个品种的产量、消费量或贸易量都已位列世界之首。然而,这一点并没有改变我国在有色金属商品方面缺乏国际定价权的现状。
二、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普遍缺失的
现状及其原因
概括地讲,我国有色金属商品的定价权缺失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我国有色金属的定价权与其国际地位不对等,例如电解铝的产量和消费量均接近全球总量的一半,精炼铜的产量和消费量占全球比例也分别超过30%和40%。尽管如此,我国在国际电解铝和精铜市场上的价格影响力、定价权并未得到相应的体现,而是单方面受制于伦敦LME市场;(2)资源优势商品缺乏主导的议价能力,我国在许多稀散小金属储量上占据明显优势,矿产品储、产量均居世界前列,在全球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国际市场上,这些金属的价格,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中国的资源优势并未能转变为议价优势。以稀土为例,在二十世纪90年代以前,全球最主要的稀土生产国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法国,我国稀土产品产量尚未步入扩张期,全球市场供给相对紧缺,价格较高,例如1986年氧化钐价格高达100美元/千克。进入90年代,我国大量稀土采选、冶炼分离企业兴起,产能产量急速扩张,全球供应从短缺转向过剩,各企业竞相压价,稀土价格急剧下跌。进入新世纪之后,稀土价格仍持续低迷,2006—2007年氧化钐价格最低跌至16元/千克,氧化镧价格最低时仅为11元/千克,氧化铈为9.4元/千克,稀土卖了“白菜价”、“泥土价”等说法也广为人知。尽管2011年在出口配额紧缩等消息的刺激下,稀土价格出现暴涨,但是专家普遍认为,这些价格大幅上涨的现象更多地应归结为资金炒作、囤积库存的结果,并非我国稀土产业获得国际定价权的标志。
上述问题的形成原因有很多,除地缘政治、大国博弈及突发事件等因素外,我们认为这和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机制,尤其是金融化的因素有密切关系。结合国际有色金属商品市场变化的历史数据,经全面细致分析,我们认为对有色金属的定价机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供需关系主导长期价格。作为有色金属商品价格形成的基本因素,供需关系等在定价机制中起到了主要的决定作用。近十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刺激了有色金属等商品需求增长,相应地不断推高有色金属等商品价格。
二是货币政策因素控制中期价格。除上述供需基本面的决定作用之外,美元汇率、利率波动等宏观金融因素在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形成中扮演着日益明显的控制作用。傅长安等认为,美元作为大宗商品交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货币单位,其升降变化对国际有色金属价格的影响往往是非常明显的:但美国经济陷于低迷时,美联储开始执行较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国际货币市场注入大量的流动性,降低美元的币值,从而使国际有色金属价格随之走高;而当美国经济走出低谷后,美联储结束宽松政策,国际货币市场上的流动性相应减少,则带来美元升值,也必然导致国际有色金属的价格随之走低。[1]从2015年初美元宣布退出QE(量化宽松政策)以来,美元指数不断走高,以铜为代表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连续下挫,1月中旬LME铜价出现暴跌行情,同时市场担心经济增长放缓也进一步加剧了跌幅,铜价跌破6000美元后并没有停歇,继续急速下冲,1月14日跌至2009年7月以来最低5353美元/吨,尽管此后曾一度企稳并小幅上扬,但是大势已定,至月底铜价一直都在5年来低位附近徘徊,1月26日曾再度刷新低点至5339.5美元/吨(详见图1)。[2]
图1 2015年1月 LME三个月期铜日K线图
三是金融化因素影响短期价格。所谓金融化是指金融机构等投资者以资本增值为目的对大宗商品进行投机炒作、获取超常收益的经济现象。大宗商品的投资价值的多少决定了其金融化程度,供需缺口是金融化存在的必要条件。大宗商品的金融化对市场和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例如,金融化会人为扩大市场对该商品的总需求,从而推动价格短期内上涨;由于其推高价格的特性,金融化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扭曲配置、破坏争产的生产秩序并增加厂商的生产风险和不确定性,随之也会连带造成商家囤积居奇,继而造成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当然,大宗商品的金融化也还具有一些良性影响,例如,金融化具有通过增加需求拉动生产,从而加速商品流通的作用。
大宗商品的金融化因素主要体现在期货市场。期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期货市场竞争主体(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以特定商品的价值为基础,以期货合约为买卖对象,应用供需规律,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期货价格的运行过程。
随着期货、期权等市场健全和完善,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的金融属性日渐突出,伦敦LME铜期货价格、WTI原油期货价格等逐渐成为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基准。作为一种金融资产的大宗商品期货,其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日渐多元,而市场的供需关系渐渐让位给该资产在金融市场未来的收益状况,供需变化、政治博弈乃至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均会影响投资者对未来资产收益状况的预期,从而导致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以铜、铝等基本金属为例,根据英国CRU(商品研究所)统计,2005年,全球铜产量1714万吨,比上年增长4. 9%;[3]同期消费量为1693 万吨,比上年增长0.8%,而价格比上年增长39.5%。全球铝产量超过 3241万吨,比上年增长6.2%;同期消费量为3090万吨,比上年增长5.8%,价格比上年上涨16.2%。全球锌产量 1008 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期消费量为1016万吨,比上年增长1.5%,价格比上年增长51.9%。通过比较不难看出,当年有色金属的供需缺口并不显著,然而价格变化大幅浮动却出乎所有分析机构的预料。 在这轮基本金属价格上涨过程中,机构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起主体作用包括期货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期货投资基金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规模份额达到 60%以上。对冲基金投资于广泛领域,但近年来,传统的投资与投资回报下降,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聚焦到对冲基金。投资者具体通过两种手法运作:一种是宏观的投资基金,一般规模较大,数十亿到百亿美元,比较注重基本金属的商品属性或供需基本面的周期变化,主要进行战略性长线投资;另一类是短线基金,一般规模较小,同时能利用各种题材炒作自己,能准确对商品市场趋势把握,常常能够给市场推波助澜。
三、金融化视角下提高我国大宗商品
定价权的策略和措施
关于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策略措施,学术界和产业界有很多意见,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加速国内相关产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自给率,早日打破国外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垄断;建立并完善信息体系和权威的统计分析机构等等。本文从建立健全成熟的期货市场等金融化手段来探讨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措施。
(一)对我国目前期货市场中问题的简要分析
如上文所述,目前国际上大宗商品的核心价格大体是通过期货市场形成的,所以成熟而健全的期货市场对提高定价权有巨大的意义。近几年,我国的期货市场虽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发展,正逐步实现价格发现功能。但我国的期货市场仍存在以下4种问题:(1)交易品种过少。加上2015年新增加的锡、镍,上期所交易的基本金属共有六种;而LME交易品种更加广泛,包括铜、铝、铝合金、铅、锌、锡、镍和北美特种铝合金等十余种。[4](2)市场参与者主体结构不均衡引发投机。相较于国外成熟的期货交易所,国内期货市场的构成比例明显不合理,其中投资银行、期货基金等机构力量薄弱(不足5%),个人投资者却占据很大成分(超过95%)。由于缺乏机构类主体的参与,很容易引发投机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从而造成市场价格宽幅震荡。(3)政府对期货市场监管实践存在疏漏。我国期货市场监管模式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简称“期交所”)构成的三级管理体制,并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5]中国证监会是全国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经过数年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包括:各级机构职能划分不够明确,相互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由于期货市场行政监管较多,自律监管不足,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期货交易所的自我监管职能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力度;我国至今尚未出台“期货法”或“期货交易法”,期货市场的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督依然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保障。(4)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够。相较于国内的现货货场的自由度,我国的期货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广大境外投资者无法参与我国的期货交易,导致我国期货市场的价格无法充分及时反映国际供需状况,难以形成被广泛接受的全球标准。期货市场的国际化专业服务能力缺失以及国际开放程度低直接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影响力、标准制定权和风险管理能力,使得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二)金融化视角下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具体策略
从发达国家在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活动的成功经验来看,基本上都是以金融资本为核心,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这便是提高国际商品定价权的关键所在。因此,支持国内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与具有经营能力的有色金属企业合作,共同参与国内外大宗商品市场的投资活动,是提高我国有色金属市场话语权的重要保障。
1.增加期货市场交易品种,丰富金融衍生交易,拓宽金融服务领域
如上文所述,我国目前期货市场的期货品种较少,金融衍生工具则更少。除增加交易品种之外,建议国家考虑适当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研究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金融属性,高度重视拓展新的衍生金融商品服务领域,发挥金融机构“信贷、投资、租赁、证券、期货、保险”一体化资金运营优势,为提高中国在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方面做出贡献。特别是要研究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为衍生金融商品市场服务的成功经验,争取在为提升中国定价权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增强自身的市场开发和竞争能力。2013年7月5日,上海期交所增加夜盘交易[6],这样做使得国内国外投资者相对平等,基本靠资金、信息的综合实力,此举很快就取得了较好的收效,有些品种的夜盘交易量甚至超过日盘,从而实现了不错的风险规避作用。我们认为这种类似的连续交易做法应该在全国所有期交所推广,不仅要有夜盘交易,还要增加24小时连续交易,并增设场外电子盘交易,只有实现了交易时间的同步,资金能够做到同时影响内外盘,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之争才能有效落实在盘面上。
2.建立健全期货市场风险监管机制,最大程度减小期货市场的大幅波动
期货市场作为一个规避风险的市场,同时也蕴含巨大的投机风险。只有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管才能保证交易各方规避市场风险。而健全成熟的风险管控机制是构建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的重要标志。如上文所述,我国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监管内容已经成为限制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只有实现有效的改革,重构现行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才能打破这些障碍,顺利实现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最终目的。大致地说,当前应当通过以下渠道实现改革:(1)扩宽监管范围,不断提高期货市场法律监管的开放性;(2)设立独立的期货监管机构,赋予其统一的监管职能;(3)实现监管取向的转变,凸显保护期货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3.搭建银行间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平台
实现银行间有色金属等衍生金融产品的流动,不仅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发展活力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措施。在搭建银行间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平台方面,发达国家已经创造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落后了,需要迅速赶上,才能占领未来国际竞争的制高点。 4.尽早设立有色金属市场经营基金
可以在有色金属企业和金融机构自愿的基础上,遵从市场化原则,按照股份制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有色金属市场经营基金。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国内外有色金属市场走势,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出手,在国际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开展大规模对冲投资活动,使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发生有利于中国的变化。有色金属市场经营基金的决策权在董事会,经营权是具有经营能力的有色金属企业。基金的常设规模并不需要很大,平时可处于维持状态,争取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傅长安,黄朱文,李红刚.金融危机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研究[J].武汉金融,2009(11):32-34.
[2]搜狐财经. 2005年国内外铜市场回顾及2006年展望[EB/OB].[2015-06-12]. http://business.sohu.com/
20060206/n241684752.shtml.
[3]华仁海,卢斌,刘庆富.中国期铜市场的国际定价功能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83-93.
[4]陈玉财,李妹.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现实思考与策略选择[J].价格理论与实,2009(1):7-68.
[5]金投.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研究[EB/OB].[2015-06-12].
http://futures.cngold.org/qhzs/c2953700.html.
[6]网易财经频道.上海期交所7月5日起推出黄金白银期货夜盘交易[EB/OB].[2015-06-09]. http://money.163.com
/13/0607/19/90PPVMPI00254TI5.html.
(责任编辑 胡增芳)
The Strategic Analysis on International Pricing Power of Bulk Commodities with Financial View: Taking Nonferrous Metals as an Example
ZHANG Nian, FENG Jun-cong
(China Nonferrous Metals Techno-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Beijing 100814,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of this century, as China’s economy is rapidly developing,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are promoting China’s consumption of bulk commodities and the production has also been increased quickly. Sharply compared with this fact, our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cannot get rid of the embarrassing situation that prices of bulk commodities are controlled by others due to the lack of pricing power. This article, with nonferrous metals as an example, deeply explor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reasons of this phenomenon, thinking that at current stage, financial factors are play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bulk commodities price. Based on this finding, the article specifically puts forward some strategies and methods to enhance our country’s bulk commodities pricing power with a financial view, such as increase trade varieties in the futures market, enlarge financial derivative transaction, establish and optimize the risk supervision mechanism on futures market and so on.
Key Words: financialization; bulk commodities;pricing power;nonferrous me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