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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17年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因多次拒绝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被人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周春梅所办案件经评查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怀孕期间她的办案绩效仍超出其他法官平均绩效50%,曾因办案数量第一而多次获得办案能手称号。她注重用情、理、法融合的司法智慧定分止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她秉持“给予人者多、取予人者寡”的品质,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热心帮助困难群众,先后资助7名贫困儿童考上大学。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湖南省委分别追授周春梅“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播下公平正义理想之种
1976年,周春梅出生在湘西龙山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高考前夕,19岁的周春梅就立下“我现在虽然‘位卑’,但矢志不忘报国之志”的理想。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到吉首大学当了一年老师,之后回到母校攻读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这是湘潭大学法学院的院训,她深受其熏陶影响,始终对法律心怀敬畏。
2003年,周春梅以公开招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湖南省高院。入职后,她的第一份工作是纪检组内勤,主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从法律课堂到法律实务,进入法院后没有立即从事审判工作,她有过内心的失落。但她服从组织安排,满腔热忱投入工作,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专业知识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成见偏见,在办理信访信件中成功化解一个个尖锐的矛盾。她深信每一段为党的司法事业工作的经历都是人生难得的际遇。
一个个认真办理的案子,一天天毫无怨言的加班,一年年日复一日的坚守,为她的理想写下了生动而深刻的注脚。2014年6月,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周春梅遇到了许多争议焦点:一审鉴定结论能否作为确定当事人遭受芦苇损失额的依据?当事人所遭受的芦苇损失应如何分担?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周春梅研读了《常用新农药使用手册》《中国南荻和芦苇科技论文集》《荻芦害虫与天敌图谱》《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等10余部芦苇相关专著,掌握了氯氰菊酯、荻叉飞虱、芦毒蛾生物学、荻蛀茎夜蛾、荻田棘禾草螟生物学、芦苞螟等上百条专业术语,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叹服。最后,周春梅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责任进行重新分配,其结论令双方都心悦诚服。
2015年,在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周春梅敏锐察觉到被告并不是对欠付工程款认定不服,而是想拖延诉讼。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早点拿到工钱,周春梅加班加点,迅速开庭、合议,不到一个月便审结了该案。原告代表带着母亲专程驱车4个多小时,为周春梅送上“一身正气、公正为民”的锦旗。
法律界有句谚语: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周春梅是同事眼中出了名的“拼命三娘”,在她看来,案子越快审结,让公平正义早一点到来,就越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践行公平正义为民之诺
周春梅认为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都会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人生。她经常讲:“案子不分大小,决不能简单用几万块钱去衡量案情。”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严谨审慎地对待每一个细节,热心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寻求法理与情理及社会反响的平衡点。
整理周春梅的遗物时,法官助理刘寄清在抽屉的最下层发现了一个牛皮纸信封,被厚厚的文件压得平平整整。打开,是一封2018年1月13日写来的感谢信。“尊敬的周法官,行政裁定书我们已经收到,你们用几个月时间把这些事实弄得如此清楚,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你们的裁定书让我看到了依法治国的希望。我们全组村民对您表示深深的敬意。”落款人宋义明是湖南省株洲县石板桥村梨水塘组原组长。信中所涉的“民告官”案件,源于一起延续50余年的土地权属纠纷,案情复杂、矛盾尖锐。
让宋义明印象深刻的是,周法官从烦琐的案卷材料中找到了邻组占用该组土地的间接证据。那一天晚上,宋义明激动不已,忍不住提笔写道:“不管案子最后是输还是赢,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能替老百姓说句公道话,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因为工伤,双腿残疾,后来又因为单位改制下岗。周春梅分析案情之后,发现原告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如何才能解决原告现实中的困难?她一次又一次地跟当事人原工作单位协调,希望能为他争取一个工作机会。20多个电话后,她终于等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那天,周春梅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孩子。
周春梅有句口头禅:“当法官、办案子就是要为老百姓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她积极通过电话询问和云开庭等方式审理案件,为了听懂当事人的地方话,每次开庭前都熬夜学习当地方言,极大提升了庭审效率和当事人线上开庭体验度。
绽放公平正义不朽芳华
在周春梅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在大家眼里,她是好同事、好朋友、好妻子、好母亲,温文尔雅、与人为善。在法律面前,她总是一丝不苟、从不失之于偏颇。在法官专业会议讨论案件时,她总能发表独到见解,不会因为谁是她的领导或者老师而随意附和,只用法律与事实说话。
2019年,向某因严重违反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此后,向某提起恢复工作的劳动争议仲裁,未获支持。向法院起诉,也在一审、二审败诉。其间,向某多次找到周春梅,希望她為自己的案子给下级法院“打招呼”,但周春梅均予以拒绝。2020年,案件到了高院再审,恰好分到了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一庭。于是,向某带着财物再次找到周春梅,要求她为自己的案子“打招呼”,但周春梅将财物悉数退还。最后周春梅不幸遭到向某泄愤杀害。
周春梅遇害后,有网友写道:“有人问什么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恰恰就是即使现在正在承受着压力、不解,冒着风险,但是仍然相信法律,仍然追求着社会公平正义,不惧不怕不退让,并为之坚守与行动。”
多年来,司法公正的基因早已浸润周春梅的灵魂血脉。在民一庭工作时,她所办案件标的额动辄以亿元计算。部分案件当事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想方设法拉拢周春梅,抑或对她施压甚至进行人身威胁,但她始终不为所动。周春梅老家不少人知道她“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为此她特地与亲友约法三章,说好“为案子说情请托不要敲家里的门”。
信仰里绽放的春梅,花魂不会飘逝。因为有很多人像周春梅那样,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捍卫者,他们肩扛天平、心系百姓,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绽放!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周春梅所办案件经评查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怀孕期间她的办案绩效仍超出其他法官平均绩效50%,曾因办案数量第一而多次获得办案能手称号。她注重用情、理、法融合的司法智慧定分止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她秉持“给予人者多、取予人者寡”的品质,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热心帮助困难群众,先后资助7名贫困儿童考上大学。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湖南省委分别追授周春梅“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播下公平正义理想之种
1976年,周春梅出生在湘西龙山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高考前夕,19岁的周春梅就立下“我现在虽然‘位卑’,但矢志不忘报国之志”的理想。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到吉首大学当了一年老师,之后回到母校攻读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这是湘潭大学法学院的院训,她深受其熏陶影响,始终对法律心怀敬畏。
2003年,周春梅以公开招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湖南省高院。入职后,她的第一份工作是纪检组内勤,主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从法律课堂到法律实务,进入法院后没有立即从事审判工作,她有过内心的失落。但她服从组织安排,满腔热忱投入工作,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专业知识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成见偏见,在办理信访信件中成功化解一个个尖锐的矛盾。她深信每一段为党的司法事业工作的经历都是人生难得的际遇。
一个个认真办理的案子,一天天毫无怨言的加班,一年年日复一日的坚守,为她的理想写下了生动而深刻的注脚。2014年6月,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周春梅遇到了许多争议焦点:一审鉴定结论能否作为确定当事人遭受芦苇损失额的依据?当事人所遭受的芦苇损失应如何分担?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周春梅研读了《常用新农药使用手册》《中国南荻和芦苇科技论文集》《荻芦害虫与天敌图谱》《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等10余部芦苇相关专著,掌握了氯氰菊酯、荻叉飞虱、芦毒蛾生物学、荻蛀茎夜蛾、荻田棘禾草螟生物学、芦苞螟等上百条专业术语,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叹服。最后,周春梅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责任进行重新分配,其结论令双方都心悦诚服。
2015年,在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周春梅敏锐察觉到被告并不是对欠付工程款认定不服,而是想拖延诉讼。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早点拿到工钱,周春梅加班加点,迅速开庭、合议,不到一个月便审结了该案。原告代表带着母亲专程驱车4个多小时,为周春梅送上“一身正气、公正为民”的锦旗。
法律界有句谚语: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周春梅是同事眼中出了名的“拼命三娘”,在她看来,案子越快审结,让公平正义早一点到来,就越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践行公平正义为民之诺
周春梅认为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都会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人生。她经常讲:“案子不分大小,决不能简单用几万块钱去衡量案情。”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严谨审慎地对待每一个细节,热心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寻求法理与情理及社会反响的平衡点。
整理周春梅的遗物时,法官助理刘寄清在抽屉的最下层发现了一个牛皮纸信封,被厚厚的文件压得平平整整。打开,是一封2018年1月13日写来的感谢信。“尊敬的周法官,行政裁定书我们已经收到,你们用几个月时间把这些事实弄得如此清楚,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你们的裁定书让我看到了依法治国的希望。我们全组村民对您表示深深的敬意。”落款人宋义明是湖南省株洲县石板桥村梨水塘组原组长。信中所涉的“民告官”案件,源于一起延续50余年的土地权属纠纷,案情复杂、矛盾尖锐。
让宋义明印象深刻的是,周法官从烦琐的案卷材料中找到了邻组占用该组土地的间接证据。那一天晚上,宋义明激动不已,忍不住提笔写道:“不管案子最后是输还是赢,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能替老百姓说句公道话,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因为工伤,双腿残疾,后来又因为单位改制下岗。周春梅分析案情之后,发现原告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如何才能解决原告现实中的困难?她一次又一次地跟当事人原工作单位协调,希望能为他争取一个工作机会。20多个电话后,她终于等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那天,周春梅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孩子。
周春梅有句口头禅:“当法官、办案子就是要为老百姓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她积极通过电话询问和云开庭等方式审理案件,为了听懂当事人的地方话,每次开庭前都熬夜学习当地方言,极大提升了庭审效率和当事人线上开庭体验度。
绽放公平正义不朽芳华
在周春梅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在大家眼里,她是好同事、好朋友、好妻子、好母亲,温文尔雅、与人为善。在法律面前,她总是一丝不苟、从不失之于偏颇。在法官专业会议讨论案件时,她总能发表独到见解,不会因为谁是她的领导或者老师而随意附和,只用法律与事实说话。
2019年,向某因严重违反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此后,向某提起恢复工作的劳动争议仲裁,未获支持。向法院起诉,也在一审、二审败诉。其间,向某多次找到周春梅,希望她為自己的案子给下级法院“打招呼”,但周春梅均予以拒绝。2020年,案件到了高院再审,恰好分到了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一庭。于是,向某带着财物再次找到周春梅,要求她为自己的案子“打招呼”,但周春梅将财物悉数退还。最后周春梅不幸遭到向某泄愤杀害。
周春梅遇害后,有网友写道:“有人问什么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恰恰就是即使现在正在承受着压力、不解,冒着风险,但是仍然相信法律,仍然追求着社会公平正义,不惧不怕不退让,并为之坚守与行动。”
多年来,司法公正的基因早已浸润周春梅的灵魂血脉。在民一庭工作时,她所办案件标的额动辄以亿元计算。部分案件当事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想方设法拉拢周春梅,抑或对她施压甚至进行人身威胁,但她始终不为所动。周春梅老家不少人知道她“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为此她特地与亲友约法三章,说好“为案子说情请托不要敲家里的门”。
信仰里绽放的春梅,花魂不会飘逝。因为有很多人像周春梅那样,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捍卫者,他们肩扛天平、心系百姓,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