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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低标准船、加强海上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及改善船员生活与工作条件,区域性港口国监督制度已经成为一项成效显著的利器并得到全球共识。从1982年3月巴黎备忘录成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全球已建立九个区域性的港口国监督。本文重在介绍九大港口国监督区域的发展现状,并比较其实施的效果,拟供完善我国港口国监督制度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