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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小天和女友小美,都是浙江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人,两人于2016年结为夫妻。结婚前,小天个人全款在萧山城区购买房屋一套,因为是期房,产权证要在婚后才能办理。
小天与小美结婚后,有一次,因为家庭矛盾,双方吵了起来。小天一时冲动打了小美,并且说:“这房子是我买的,你给我滚。”
小美被打后,又听到这样的话,内心感到非常委屈,一气之下,她回了娘家。过了几天,小天冷静下来,想挽回这段婚姻。于是,他找到小美,对她说:“你回来吧,我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这样,房子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了。”小美同意回到小天身边。
之后,这对小夫妻就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房管局工作人员问小天和小美:“你们要不要分份额?”小天表现得很大方,说:“没事,全给女方好了。”小美说:“不用全给我,你给我99%就可以了,你留1%。”
双方在房管局就该房屋分割事项,签订了由房管局提供的格式协议一份,房管局也给他们做了询问笔录。最后,完成了房屋的加名手续。
没过多久,小天又对小美实施家庭暴力,小美到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涉案房屋的分割问题,小美认为,小天自愿把房产的99%给自己,又不是她逼迫对方给的,就应该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而小天提出,自己当时是为了让女方回心转意才这么说的。当时,他认为反正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该房屋本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现在要分割,给小美一半就不错了,只给他1%的份额不公平。小天要求:平均分割该房屋。
那么,该房屋到底应该怎么分呢?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女方享有99%的份额。最终,法院将该房屋所有权判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现值的1%作为补偿。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楼敏律师认为,本案中,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本案中,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按等额分配。而此案双方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约定了份额,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从这个案子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夫妻双方之间的协议是非常重要的,男方当时的一个决定,导致他损失上百万元。律师提醒大家,感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但是我们有必要认识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理性作出决定,不至于让自己后悔。
小天与小美结婚后,有一次,因为家庭矛盾,双方吵了起来。小天一时冲动打了小美,并且说:“这房子是我买的,你给我滚。”
小美被打后,又听到这样的话,内心感到非常委屈,一气之下,她回了娘家。过了几天,小天冷静下来,想挽回这段婚姻。于是,他找到小美,对她说:“你回来吧,我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这样,房子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了。”小美同意回到小天身边。
之后,这对小夫妻就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房管局工作人员问小天和小美:“你们要不要分份额?”小天表现得很大方,说:“没事,全给女方好了。”小美说:“不用全给我,你给我99%就可以了,你留1%。”
双方在房管局就该房屋分割事项,签订了由房管局提供的格式协议一份,房管局也给他们做了询问笔录。最后,完成了房屋的加名手续。
没过多久,小天又对小美实施家庭暴力,小美到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涉案房屋的分割问题,小美认为,小天自愿把房产的99%给自己,又不是她逼迫对方给的,就应该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而小天提出,自己当时是为了让女方回心转意才这么说的。当时,他认为反正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该房屋本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现在要分割,给小美一半就不错了,只给他1%的份额不公平。小天要求:平均分割该房屋。
那么,该房屋到底应该怎么分呢?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女方享有99%的份额。最终,法院将该房屋所有权判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现值的1%作为补偿。
律师:实质上是婚内房产赠与行为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楼敏律师认为,本案中,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本案中,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按等额分配。而此案双方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约定了份额,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从这个案子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夫妻双方之间的协议是非常重要的,男方当时的一个决定,导致他损失上百万元。律师提醒大家,感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但是我们有必要认识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理性作出决定,不至于让自己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