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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奠定了我国目前财政分权制度的基本框架,但仍然存在分权缺乏法制保障、财政收支失衡、地方筹集收入与提供公共服务之间联系断裂等问题。"十三五"时期,完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需要依赖法治化的路径。建议通过以立法形式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收入来源与支出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协议合作机制、重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统筹安排积极推动相关配套改革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