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12月21日至22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本次会议提出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三农”发展这一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对于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意义至关重大。此外,会议还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号文件或继续聚焦“三农”
自2003年底开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讨论稿都会成为来年一号文件主题,这一惯例已经延续了9年。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三农”问题将是2013年工作“重中之重”,基于此,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或会继续聚焦“三农”,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将是其核心内容。
“自1978年我国实行承包责任制以来,在前9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上,如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已提到议事日程。这主要是近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出现诸多新变化带来的,必须进一步改革现行经营体制,完成家庭承包经营,才能应对现实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
郑风田指出,培育新的农村经营主体主要是养殖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民生产合作组织。前者主要是鼓励养殖和种粮大户接收外出务工农民的闲置土地,而后者则是鼓励把分散在各处的农民联合起来,提高生产效率。
为了更好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要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工夫,尤其要不断创新公益性推广机构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内容,切实发挥主导性作用。此外,2013年农业部将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作为新型经营主体中的中流砥柱,农业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尤其重视。近年来,农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010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八大部委共同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2012年3月,国务院又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感见》,主要目标就是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意见提出,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11月底,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同时还成立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这一举措不仅是对上述意见精神的落实,也意味着对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心。
目前,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有11万家,其中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1253家。根据农业部规划,力争用3—5年时问,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重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分析人士指出,上述政策对“大农业概念”均构成利好作用,尤其是大农业概念的上市公司。
此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守住一条底线”,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被认为是围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2012年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将全面进入收官阶段,让农民像市民一样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天津、海南、安徽、广西等地发证率达到95%以上。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说,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首先明晰土地产权,激活城乡统筹发展的动力源泉,为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创造基础保障。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将土地要素与产业资本、农业企业有效联系起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显化土地资产价值。
结合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来看,这可能意味着,有关土地流转的改革,将综合考虑农村人口转移及农业生产规模化等约束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
农民的“市民化”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其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表述令人关注。
中央党校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1%多,但由于农民“市民化”政策的滞后,致使我国城镇化水平比发达国家低20%至25%。
数据显示,我国已有2.5亿农民工,然而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在城镇站住脚,缺乏稳定的就业和固定的居所。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说:“即使一些已经长期生活在城镇的农村户籍的居民,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难以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与社会保障,成为被边缘化的、被‘城市化’的居民。”
李兵弟认为,农民“市民化”将有利于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他说:“中国应避免农民‘光屁股’进城,要加强保护农村转移人口权益的制度建设。”
专家建议,将农民工纳入人均GDP、各项公共服务统计范畴,将农民工公共服务支出纳入预算,机构、人员的配备要以农民工为依据。此外,还要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包括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住房供给制度等。
此外,在中国小农户经营体制下。如何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给小农户,特别是种粮农民,提供周到的社会化服务,也是一道现实的难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农民脱离农业活动,主要是嫌务农收入太低。要想吸引高素质的农民从事农业活动,首先就需要让农业成为一个富有吸引力的产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强调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提出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表示:“现在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认为是偏瘫:它在调动农民方面具有积极性,但是其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功能却发挥不出来。因此,在建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方面要大胆创新。”
徐祥临表示,基于目前中国农业规模偏小的现实,农民要想依靠种植五亩地就获得和城里一年的劳动相同的报酬,恐怕也不合理,因此,必须一方面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另一方面扩大经营规模,使得劳动力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这样才能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数据显示,近年来,在农业生产成本快速增长、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攀升、农业土地租金和融资成本不断上涨的大背景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据农业部统计,2011年小麦、水稻、玉米三种粮食每亩净利润分别仅为118元、371元和263元。
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认为,要保证粮农增收,必须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农业补贴,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
“三农”问题仍是发展“短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上不发达,农村发展尤其如此。虽然城镇化率超过50%,但农村人口仍高达数亿,这数亿人口居住生活的农村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另一方面,自从1979年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来,我国在小康社会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些成就离不开“三农”工作的有力支撑。现在虽然农业比重在下降、农村人口在减少,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没有改变,如果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夯实农业基础,保障农产品供给。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胡乐明认为,目前“三农”问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洼地”和“短板”。以农业为例,相对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日新月异的城镇化和风起云涌的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差距依然很大,我们还在靠几亿农业人口养活另外几亿人口。事实上,传统农业粗放生产、靠天吃饭的面貌还没有根本改变。这种“弱质”特性也阻碍了更多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年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造成现代农业的人才“瓶颈”。同时,农村硬件建设和软件设施相对落后,农民收入相对较低,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全面小康的难点和难度。
与此相对应,我国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分析,2011年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出台后,我国贫困人口从2688万人增加到1.28亿人,他们基本集中在农村地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4%。同时,东中西部、沿海与内地等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也增加了农村全面小康的难度,因为欠发达地区多半属于农村地区。即使在发达地区内部,也存在地区差别,如粤北、苏北、鄂西等地。
造成“三农”短板的原因很多。专家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二元思维下的城乡分割、城乡失衡。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结构性矛盾,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了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黄金十年”。
面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的一年如何进一步夯实“三农”基础?有关专家提出,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长远来看,要牢牢树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根本途径的战略思想,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特别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发挥工业化的支持反哺作用、信息化的引领提升效应和城镇化的辐射带动功能,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具体到2013年的工作,首先要确保粮食等农产品供给。无粮不稳,中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粮食稍有松懈就会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困难,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这就要求我们继续严格保护耕地,耕地是农产品保障的基础,是农民增收的基础,也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要在科技服务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下功夫,今后粮食增产的潜力主要在依靠科技提高单产,要靠良种良法提升扩大粮食保障空间。同时,要根据新的形势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发展适度规模家庭经营,使务农种粮有效益。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相关链接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一览
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以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开发水能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等。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改革;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等。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等。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等。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等。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等。
一号文件或继续聚焦“三农”
自2003年底开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讨论稿都会成为来年一号文件主题,这一惯例已经延续了9年。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三农”问题将是2013年工作“重中之重”,基于此,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或会继续聚焦“三农”,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将是其核心内容。
“自1978年我国实行承包责任制以来,在前9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上,如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已提到议事日程。这主要是近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出现诸多新变化带来的,必须进一步改革现行经营体制,完成家庭承包经营,才能应对现实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
郑风田指出,培育新的农村经营主体主要是养殖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民生产合作组织。前者主要是鼓励养殖和种粮大户接收外出务工农民的闲置土地,而后者则是鼓励把分散在各处的农民联合起来,提高生产效率。
为了更好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要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工夫,尤其要不断创新公益性推广机构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内容,切实发挥主导性作用。此外,2013年农业部将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作为新型经营主体中的中流砥柱,农业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尤其重视。近年来,农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010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八大部委共同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2012年3月,国务院又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感见》,主要目标就是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意见提出,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11月底,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同时还成立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这一举措不仅是对上述意见精神的落实,也意味着对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心。
目前,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有11万家,其中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1253家。根据农业部规划,力争用3—5年时问,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重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分析人士指出,上述政策对“大农业概念”均构成利好作用,尤其是大农业概念的上市公司。
此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守住一条底线”,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被认为是围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2012年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将全面进入收官阶段,让农民像市民一样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天津、海南、安徽、广西等地发证率达到95%以上。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说,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首先明晰土地产权,激活城乡统筹发展的动力源泉,为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创造基础保障。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将土地要素与产业资本、农业企业有效联系起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显化土地资产价值。
结合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来看,这可能意味着,有关土地流转的改革,将综合考虑农村人口转移及农业生产规模化等约束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
农民的“市民化”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其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表述令人关注。
中央党校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1%多,但由于农民“市民化”政策的滞后,致使我国城镇化水平比发达国家低20%至25%。
数据显示,我国已有2.5亿农民工,然而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在城镇站住脚,缺乏稳定的就业和固定的居所。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说:“即使一些已经长期生活在城镇的农村户籍的居民,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难以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与社会保障,成为被边缘化的、被‘城市化’的居民。”
李兵弟认为,农民“市民化”将有利于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他说:“中国应避免农民‘光屁股’进城,要加强保护农村转移人口权益的制度建设。”
专家建议,将农民工纳入人均GDP、各项公共服务统计范畴,将农民工公共服务支出纳入预算,机构、人员的配备要以农民工为依据。此外,还要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包括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住房供给制度等。
此外,在中国小农户经营体制下。如何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给小农户,特别是种粮农民,提供周到的社会化服务,也是一道现实的难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农民脱离农业活动,主要是嫌务农收入太低。要想吸引高素质的农民从事农业活动,首先就需要让农业成为一个富有吸引力的产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强调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提出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表示:“现在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认为是偏瘫:它在调动农民方面具有积极性,但是其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功能却发挥不出来。因此,在建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方面要大胆创新。”
徐祥临表示,基于目前中国农业规模偏小的现实,农民要想依靠种植五亩地就获得和城里一年的劳动相同的报酬,恐怕也不合理,因此,必须一方面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另一方面扩大经营规模,使得劳动力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这样才能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数据显示,近年来,在农业生产成本快速增长、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攀升、农业土地租金和融资成本不断上涨的大背景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据农业部统计,2011年小麦、水稻、玉米三种粮食每亩净利润分别仅为118元、371元和263元。
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认为,要保证粮农增收,必须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农业补贴,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
“三农”问题仍是发展“短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上不发达,农村发展尤其如此。虽然城镇化率超过50%,但农村人口仍高达数亿,这数亿人口居住生活的农村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另一方面,自从1979年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来,我国在小康社会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些成就离不开“三农”工作的有力支撑。现在虽然农业比重在下降、农村人口在减少,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没有改变,如果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夯实农业基础,保障农产品供给。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胡乐明认为,目前“三农”问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洼地”和“短板”。以农业为例,相对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日新月异的城镇化和风起云涌的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差距依然很大,我们还在靠几亿农业人口养活另外几亿人口。事实上,传统农业粗放生产、靠天吃饭的面貌还没有根本改变。这种“弱质”特性也阻碍了更多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年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造成现代农业的人才“瓶颈”。同时,农村硬件建设和软件设施相对落后,农民收入相对较低,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全面小康的难点和难度。
与此相对应,我国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分析,2011年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出台后,我国贫困人口从2688万人增加到1.28亿人,他们基本集中在农村地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4%。同时,东中西部、沿海与内地等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也增加了农村全面小康的难度,因为欠发达地区多半属于农村地区。即使在发达地区内部,也存在地区差别,如粤北、苏北、鄂西等地。
造成“三农”短板的原因很多。专家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二元思维下的城乡分割、城乡失衡。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结构性矛盾,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了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黄金十年”。
面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的一年如何进一步夯实“三农”基础?有关专家提出,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长远来看,要牢牢树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根本途径的战略思想,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特别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发挥工业化的支持反哺作用、信息化的引领提升效应和城镇化的辐射带动功能,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具体到2013年的工作,首先要确保粮食等农产品供给。无粮不稳,中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粮食稍有松懈就会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困难,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这就要求我们继续严格保护耕地,耕地是农产品保障的基础,是农民增收的基础,也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要在科技服务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下功夫,今后粮食增产的潜力主要在依靠科技提高单产,要靠良种良法提升扩大粮食保障空间。同时,要根据新的形势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发展适度规模家庭经营,使务农种粮有效益。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相关链接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一览
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以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开发水能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等。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改革;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等。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等。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等。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等。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