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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
商鞅,卫国人,称卫鞅或公孙鞅。投靠在魏大夫公孙痤的门下,后到秦国得到秦孝公重用,实施商鞅变法,使秦国走上富国强兵之路。自己为此拥有封地商於,所以史称商鞅或商君。位及丞相,显赫一时。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
李斯,楚国人,年轻时做小官吏。后来“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成后投奔到吕不韦门下,而后得到秦王嬴政的重用,上书谏逐客疏,推行郡县制,为秦统一和安邦定国立下汗马功劳。同样做了丞相,“斯为三公,可谓位尊矣”。
商鞅与李斯,堪称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为秦的强大和治国安邦做出贡献,权倾朝野,显赫一时。然而他们的结局也很相似:被后继之君冠以谋反的罪名,施以酷刑而死。商鞅被车裂,李斯被腰斩,死的何其悲惨。究其历史原因有许多相似之处,试作几点分析。
一、推行严刑峻法,作法自毙
商鞅变法重农耕奖军功的同时,推行严刑峻法,轻罪重罚。“连坐之法”,即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之间有互相监督的义务,一家藏奸,什伍连坐,处罚与降敌同,若告发则与斩敌赏同;“参夷之诛”,即诛灭三族;“镬亨”之刑,即用烹煮食物的无足鼎镬来煮人致死;“凿颠”之刑,即开凿头颅致死;“抽胁”之刑,即抽去肋骨致死;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后人论及商鞅,称其是“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谓而论囚七百余人,谓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蓄怨积仇比于丘山。”由此可见商鞅的严刑峻法多么恐怖,杀人如麻。以致后来商鞅逃亡时,没有人敢帮助他。
李斯将商鞅、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推向极端,使百姓不敢反抗。他的《行督责书》使民众时刻处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过程中饱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銊、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终致被夷三族,成为历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后人论及秦亡,几乎众口一词指斥为法治严酷,如陆贾称:“秦朝任用刑法治国而不做变更,结果招致灭亡。”谷永称秦时“一夫大呼而海内分崩离析的原因,在于刑罚严峻苛刻,官吏们的行为残忍暴虐。”
法家思想的核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立论的基础以君主利益为本,而君主利益中忽视国家整体利益,国家利益中缺失民众利益。法家的政治智慧主要在“权术”上,他们断言没有“自善之民”,其理论要点是“法”“术”“势”。他们工于权术,自己遭到权术的算计,死于非命也就不奇怪了。
二、为人刻薄寡恩,害人害己
商鞅为人刻薄寡恩,司马迁有深刻的描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
刻薄寡恩的品性,如果仅仅表现在一般执政者身上,危害不会久远,人走政息而已。但作为主持秦国变法的人物,商鞅的刻薄寡恩,已深刻地体现在所制定的法令中。轻罪重罚是立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众有相互告发“奸人”的责任,不告发“奸人”者处以腰斩, 比如“弃灰之法”,即有弃灰于道者,要受到黥刑的惩罚。
新法行之十年,一些原来批评新法的人,又改口说变法的好话,等于向商鞅认错,商鞅却趁机报复,将这些“乱化之民”全部发配远方。从此,这位变革者表面上没有了敌人,实际上也没有了朋友。
李斯的历史功绩堪足彪炳史册,可他刻薄寡恩的心胸,焚书坑儒的暴虐手段,沙丘政变中的鼠首两端,督责之术中的为虎作伥等凸显李斯卑劣的灵魂,可耻的政客嘴脸。
三、贪图荣华富贵,极端功利主义
商鞅在秦孝公“与之分地”的诱惑下,跑到秦国实现变法。后来不听赵良劝说,宁死不肯放弃自己的封地隐退。
出于极端的功利主义,商鞅缺乏为人的基本道德,为一己私利,他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商鞅变法中奖励军功是非常主要的内容:爵位、田宅的封赏,主要是根据军功授予的。于是商鞅说动秦孝公,让他亲自带兵去攻打魏国。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对于商鞅而言,无论帝道,王道,还是霸道,都仅仅是用来获取君王赏识和重用的“敲门砖”。班固说:“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这个“钻”字就点出了商鞅投机钻营的功利本性。
李斯信仰“仓鼠哲学”,认为“垢莫大于悲贱,悲莫大于穷困”,对荣华富贵更是一往情深,执迷不悟。这个理论深刻地影响了李斯后来的人生选择。
二世三年冬,李斯父子被腰斩于咸阳街头。临刑前,这位白发苍苍,为秦王朝服务四十年的老翁对他儿子说:“我想同你再次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追捕野兔,还可能吗?”父子相对失声痛哭。这一幕被永久定格在历史的画面上。
李斯的可悲之处在于,他用一种极端自私的实用的人生观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不择手段地追求权势。为了扫除可能的竞争对手,他害死了自己的老同学韩非;为迎合秦始皇,他建议“焚书”;为保住官位,他参与沙丘政变,陷害忠良。他的理想就是做一只“仓鼠”,这个理想本身就不高尚,可就为了这个并不高尚的理想,李斯便把道德、良知、正义等人生最珍贵的品格全抛弃了。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悲剧,也是他给后人留下的最深刻的教训。
商鞅为强秦奠基,为自己掘墓。司马光描写商鞅“杀人无数,十年宰相,怨恨人日益增多”,而李斯“焚书坑儒”为天下读书人所不齿,他们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培养了过多的怨恨”,尽管他们的建树可与日月同辉,可是他们处在一个血火连天、弱肉强食、君临天下的时代,他们的命运注定是个悲剧,其悲惨的结局令人扼腕叹息。
商鞅,卫国人,称卫鞅或公孙鞅。投靠在魏大夫公孙痤的门下,后到秦国得到秦孝公重用,实施商鞅变法,使秦国走上富国强兵之路。自己为此拥有封地商於,所以史称商鞅或商君。位及丞相,显赫一时。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
李斯,楚国人,年轻时做小官吏。后来“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成后投奔到吕不韦门下,而后得到秦王嬴政的重用,上书谏逐客疏,推行郡县制,为秦统一和安邦定国立下汗马功劳。同样做了丞相,“斯为三公,可谓位尊矣”。
商鞅与李斯,堪称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为秦的强大和治国安邦做出贡献,权倾朝野,显赫一时。然而他们的结局也很相似:被后继之君冠以谋反的罪名,施以酷刑而死。商鞅被车裂,李斯被腰斩,死的何其悲惨。究其历史原因有许多相似之处,试作几点分析。
一、推行严刑峻法,作法自毙
商鞅变法重农耕奖军功的同时,推行严刑峻法,轻罪重罚。“连坐之法”,即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之间有互相监督的义务,一家藏奸,什伍连坐,处罚与降敌同,若告发则与斩敌赏同;“参夷之诛”,即诛灭三族;“镬亨”之刑,即用烹煮食物的无足鼎镬来煮人致死;“凿颠”之刑,即开凿头颅致死;“抽胁”之刑,即抽去肋骨致死;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后人论及商鞅,称其是“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谓而论囚七百余人,谓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蓄怨积仇比于丘山。”由此可见商鞅的严刑峻法多么恐怖,杀人如麻。以致后来商鞅逃亡时,没有人敢帮助他。
李斯将商鞅、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推向极端,使百姓不敢反抗。他的《行督责书》使民众时刻处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过程中饱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銊、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终致被夷三族,成为历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后人论及秦亡,几乎众口一词指斥为法治严酷,如陆贾称:“秦朝任用刑法治国而不做变更,结果招致灭亡。”谷永称秦时“一夫大呼而海内分崩离析的原因,在于刑罚严峻苛刻,官吏们的行为残忍暴虐。”
法家思想的核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立论的基础以君主利益为本,而君主利益中忽视国家整体利益,国家利益中缺失民众利益。法家的政治智慧主要在“权术”上,他们断言没有“自善之民”,其理论要点是“法”“术”“势”。他们工于权术,自己遭到权术的算计,死于非命也就不奇怪了。
二、为人刻薄寡恩,害人害己
商鞅为人刻薄寡恩,司马迁有深刻的描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
刻薄寡恩的品性,如果仅仅表现在一般执政者身上,危害不会久远,人走政息而已。但作为主持秦国变法的人物,商鞅的刻薄寡恩,已深刻地体现在所制定的法令中。轻罪重罚是立法的基本原则。如民众有相互告发“奸人”的责任,不告发“奸人”者处以腰斩, 比如“弃灰之法”,即有弃灰于道者,要受到黥刑的惩罚。
新法行之十年,一些原来批评新法的人,又改口说变法的好话,等于向商鞅认错,商鞅却趁机报复,将这些“乱化之民”全部发配远方。从此,这位变革者表面上没有了敌人,实际上也没有了朋友。
李斯的历史功绩堪足彪炳史册,可他刻薄寡恩的心胸,焚书坑儒的暴虐手段,沙丘政变中的鼠首两端,督责之术中的为虎作伥等凸显李斯卑劣的灵魂,可耻的政客嘴脸。
三、贪图荣华富贵,极端功利主义
商鞅在秦孝公“与之分地”的诱惑下,跑到秦国实现变法。后来不听赵良劝说,宁死不肯放弃自己的封地隐退。
出于极端的功利主义,商鞅缺乏为人的基本道德,为一己私利,他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商鞅变法中奖励军功是非常主要的内容:爵位、田宅的封赏,主要是根据军功授予的。于是商鞅说动秦孝公,让他亲自带兵去攻打魏国。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对于商鞅而言,无论帝道,王道,还是霸道,都仅仅是用来获取君王赏识和重用的“敲门砖”。班固说:“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这个“钻”字就点出了商鞅投机钻营的功利本性。
李斯信仰“仓鼠哲学”,认为“垢莫大于悲贱,悲莫大于穷困”,对荣华富贵更是一往情深,执迷不悟。这个理论深刻地影响了李斯后来的人生选择。
二世三年冬,李斯父子被腰斩于咸阳街头。临刑前,这位白发苍苍,为秦王朝服务四十年的老翁对他儿子说:“我想同你再次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追捕野兔,还可能吗?”父子相对失声痛哭。这一幕被永久定格在历史的画面上。
李斯的可悲之处在于,他用一种极端自私的实用的人生观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不择手段地追求权势。为了扫除可能的竞争对手,他害死了自己的老同学韩非;为迎合秦始皇,他建议“焚书”;为保住官位,他参与沙丘政变,陷害忠良。他的理想就是做一只“仓鼠”,这个理想本身就不高尚,可就为了这个并不高尚的理想,李斯便把道德、良知、正义等人生最珍贵的品格全抛弃了。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悲剧,也是他给后人留下的最深刻的教训。
商鞅为强秦奠基,为自己掘墓。司马光描写商鞅“杀人无数,十年宰相,怨恨人日益增多”,而李斯“焚书坑儒”为天下读书人所不齿,他们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培养了过多的怨恨”,尽管他们的建树可与日月同辉,可是他们处在一个血火连天、弱肉强食、君临天下的时代,他们的命运注定是个悲剧,其悲惨的结局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