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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应急后勤保障中几个问题进行了明确。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后勤保障
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频繁,有关在应急后勤保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应对危难方面已有了明显进步,但有许多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一、应明确急后勤保障在应对“未知灾难和威胁”中的地位和作用
现在一场大的自然灾害不比一场局部战争的破坏性小。“未知灾难和威胁”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危难发生的时间、地点往往是不可预见的,危难的发生往往是出乎人们意料的。同时,“未知灾难和威胁”又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其影响范围等在事前均是未知的。比如自然灾害引发的危难,其发展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另外,对于危难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同,也会对危难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应急后勤保障体制,以便应急预案更具体的实施。灵活多变,快速反应,独立保障的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将起到巨大作用,应急后勤保障方式前接作战系统,后连社会系统,是在危难发生时采取何种方案应对的重要依据。应急后勤保障给予后续保障更多的准备时间,如果没有应急后勤保障方案,也就无法对突发危难做出快速反应,或即使做出了快速反应也无法达到预定的效果。只有建立健全应急后勤保障体制,才能有更多的选择来应对“未知灾难和威胁”的方案。
二、应明确变革应急后勤保障方案是健全应急后勤建设的必由之路
如同一定的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存在着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应急后勤保障方案更要与时俱进,不断的更新,才能更好的应对突发危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军的后勤改革经历了逐步展开、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等阶段,当前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胡锦涛主席和中央军委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推进三军一体化、军民一体化、平危一体化等方面争取更大的发展。只有在此基础上应急后勤保障方案才能更加健全,才能在需要之时更好地得到落实。
变革应急后勤保障体制还应该强化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内各部门之间的指导职能,如在大联勤体制下,联勤指挥机构对其业务指导就不可缺少。建立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机制,如建立信息网络及文电互通制度,联合办公制度,协调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等。加强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内部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以在危难来临时所采取的基本应对行动为基础,提供相对应的应急后勤保障,这也就要求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确定依法对抗“未知灾难和威胁”时的法制原则。一个完备的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应当由五大系统构成:指挥决策机构、职能组织体系、信息参谋咨询组织体系、综合协调部门和辅助部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必须是建立在有效的管理体制上,而每一个部门的职能、权限等必须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以使机制的运行有法律保障,真正做到预防和处置危机。
三、应明确深入发展应急后勤保障是推进应急后勤建设的重要方法
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看,我军现有应急后勤保障方式,应是在总结历次危难之后而得到的经验和对未来“未知灾难和威胁”的预测。经过五十年的艰难探索,我军应急后勤保障机制总体上处于机械化、半机械化,向全面机械化,进而发展到信息化的加速发展和选择跨越阶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看,无论是保障体制、保障手段,还是后勤管理等等都是构成应急后勤保障体制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发展大联勤保障,把保障资源向多元,多级,多维一体的一体直达保障方向发展,和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依托“互通、互联、互操作”的一体化网络系统,同时也必须通过制定法律,加强对应急后勤保障中的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规定,特别是现在的大联勤,使得军民一体化得到的更进一步的发展,更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去维护政府在处置危难中时所采取措施的合法性和权威性。通过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有利于增强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在危难发生时更具体,顺利的落实。如果没有法律,危难一旦发生,由于其自身的紧迫性、不确定性,如果指挥决策机构不具有绝对的权威,后果很难设想。系统的法律支持是实施应急后勤保障的有效保障。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急后勤保障体制中各个机构的设置、职能地位、权力、责任等,确保其运转实施。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后勤保障
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频繁,有关在应急后勤保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应对危难方面已有了明显进步,但有许多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一、应明确急后勤保障在应对“未知灾难和威胁”中的地位和作用
现在一场大的自然灾害不比一场局部战争的破坏性小。“未知灾难和威胁”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危难发生的时间、地点往往是不可预见的,危难的发生往往是出乎人们意料的。同时,“未知灾难和威胁”又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其影响范围等在事前均是未知的。比如自然灾害引发的危难,其发展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另外,对于危难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同,也会对危难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应急后勤保障体制,以便应急预案更具体的实施。灵活多变,快速反应,独立保障的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将起到巨大作用,应急后勤保障方式前接作战系统,后连社会系统,是在危难发生时采取何种方案应对的重要依据。应急后勤保障给予后续保障更多的准备时间,如果没有应急后勤保障方案,也就无法对突发危难做出快速反应,或即使做出了快速反应也无法达到预定的效果。只有建立健全应急后勤保障体制,才能有更多的选择来应对“未知灾难和威胁”的方案。
二、应明确变革应急后勤保障方案是健全应急后勤建设的必由之路
如同一定的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存在着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应急后勤保障方案更要与时俱进,不断的更新,才能更好的应对突发危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军的后勤改革经历了逐步展开、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等阶段,当前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胡锦涛主席和中央军委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推进三军一体化、军民一体化、平危一体化等方面争取更大的发展。只有在此基础上应急后勤保障方案才能更加健全,才能在需要之时更好地得到落实。
变革应急后勤保障体制还应该强化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内各部门之间的指导职能,如在大联勤体制下,联勤指挥机构对其业务指导就不可缺少。建立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机制,如建立信息网络及文电互通制度,联合办公制度,协调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等。加强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内部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以在危难来临时所采取的基本应对行动为基础,提供相对应的应急后勤保障,这也就要求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确定依法对抗“未知灾难和威胁”时的法制原则。一个完备的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应当由五大系统构成:指挥决策机构、职能组织体系、信息参谋咨询组织体系、综合协调部门和辅助部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必须是建立在有效的管理体制上,而每一个部门的职能、权限等必须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以使机制的运行有法律保障,真正做到预防和处置危机。
三、应明确深入发展应急后勤保障是推进应急后勤建设的重要方法
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看,我军现有应急后勤保障方式,应是在总结历次危难之后而得到的经验和对未来“未知灾难和威胁”的预测。经过五十年的艰难探索,我军应急后勤保障机制总体上处于机械化、半机械化,向全面机械化,进而发展到信息化的加速发展和选择跨越阶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看,无论是保障体制、保障手段,还是后勤管理等等都是构成应急后勤保障体制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发展大联勤保障,把保障资源向多元,多级,多维一体的一体直达保障方向发展,和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依托“互通、互联、互操作”的一体化网络系统,同时也必须通过制定法律,加强对应急后勤保障中的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规定,特别是现在的大联勤,使得军民一体化得到的更进一步的发展,更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去维护政府在处置危难中时所采取措施的合法性和权威性。通过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有利于增强应急后勤保障体制在危难发生时更具体,顺利的落实。如果没有法律,危难一旦发生,由于其自身的紧迫性、不确定性,如果指挥决策机构不具有绝对的权威,后果很难设想。系统的法律支持是实施应急后勤保障的有效保障。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急后勤保障体制中各个机构的设置、职能地位、权力、责任等,确保其运转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