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家名片】
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裔作家。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移居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追风筝的人》是他写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第三名,并蝉联亚马逊排行榜131周之久,创下了出版奇迹。
【作品背景】
这本书诉说了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心灵成长的故事;让我们认识了一个民族,让世界了解了一个遭受战火蹂躏的、默默无闻的阿富汗民族。
阅读这本书,我们学会了思考人生,其中,对友情的忠诚、对人性的救赎则是这部小说的核心价值。
【人物形象】
阿米尔: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每年都会参加当地的风筝比赛。但是,在12岁那场风筝比赛后,阿米尔目睹哈桑被人欺负却没有出面相救,最终,他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栽赃哈桑,并逼走了哈桑。不久后,自己也因为战争爆发,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居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个惊人的消息彻底摧毁了阿米尔对童年的体验和回忆,他发现他和父亲都背叛了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
哈桑:从小就是富家少爷阿米尔的仆人和玩伴,他正直、善良、忠诚,能为阿米尔牺牲一切。他视阿米尔为他的主人,主人做错事,他替主人承担责骂;主人危险时,他挺身而出,心甘情愿为他做一切事情。但他的真实身份却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弟弟。哈桑一生都在为阿米尔牺牲,体现了一个孩子到一个男人不变的忠诚与正直。他说的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正是哈桑对主人忠诚的极致体现。
精 段 阅 读 一
回首前尘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条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是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漂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坐在公园柳树下的长凳上,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题目为编者加)
赏读感悟
成年后的阿米尔已经无法忍受内心的煎熬了,于是在夏季的某天,当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的时候,他决定赎还自己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用文中原话就是:“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于是,阿米尔想起了12岁的所有事情,想起了爸爸,想起了阿里,想起了哈桑。阿里是父亲的仆人,是与父亲一同成长的伙伴。而阿里的儿子——哈桑,一个兔唇男孩,则是与他一同长大的朋友。对人物的简单介绍在此埋下了伏笔,激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读后一思
“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这种回忆式的写作手法,是值得同学们借鉴的。请你运用这种手法,以“回味”为话题,写一段不少于400字的话。
精 段 阅 读 二
为你,千千万万遍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闭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伤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地尖叫:“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風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手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题目为编者加)
赏读感悟
本段再现了阿米尔与哈桑一同参加风筝比赛的场景。从开头哈桑为主人兴奋,到结尾哈桑“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这一转身就是二十六年,与前面的选段形成了前后呼应的态势。
读后一思
所选的两个文段,分别出现了“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孩子说给另一个孩子的诺言,实质却是誓死不改的忠诚和信仰。请你结合语境及时代背景,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
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裔作家。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移居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追风筝的人》是他写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第三名,并蝉联亚马逊排行榜131周之久,创下了出版奇迹。
【作品背景】
这本书诉说了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心灵成长的故事;让我们认识了一个民族,让世界了解了一个遭受战火蹂躏的、默默无闻的阿富汗民族。
阅读这本书,我们学会了思考人生,其中,对友情的忠诚、对人性的救赎则是这部小说的核心价值。
【人物形象】
阿米尔: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每年都会参加当地的风筝比赛。但是,在12岁那场风筝比赛后,阿米尔目睹哈桑被人欺负却没有出面相救,最终,他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栽赃哈桑,并逼走了哈桑。不久后,自己也因为战争爆发,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居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个惊人的消息彻底摧毁了阿米尔对童年的体验和回忆,他发现他和父亲都背叛了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
哈桑:从小就是富家少爷阿米尔的仆人和玩伴,他正直、善良、忠诚,能为阿米尔牺牲一切。他视阿米尔为他的主人,主人做错事,他替主人承担责骂;主人危险时,他挺身而出,心甘情愿为他做一切事情。但他的真实身份却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弟弟。哈桑一生都在为阿米尔牺牲,体现了一个孩子到一个男人不变的忠诚与正直。他说的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正是哈桑对主人忠诚的极致体现。
精 段 阅 读 一
回首前尘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条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是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漂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坐在公园柳树下的长凳上,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题目为编者加)
赏读感悟
成年后的阿米尔已经无法忍受内心的煎熬了,于是在夏季的某天,当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的时候,他决定赎还自己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用文中原话就是:“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于是,阿米尔想起了12岁的所有事情,想起了爸爸,想起了阿里,想起了哈桑。阿里是父亲的仆人,是与父亲一同成长的伙伴。而阿里的儿子——哈桑,一个兔唇男孩,则是与他一同长大的朋友。对人物的简单介绍在此埋下了伏笔,激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读后一思
“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这种回忆式的写作手法,是值得同学们借鉴的。请你运用这种手法,以“回味”为话题,写一段不少于400字的话。
精 段 阅 读 二
为你,千千万万遍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闭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伤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地尖叫:“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風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手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题目为编者加)
赏读感悟
本段再现了阿米尔与哈桑一同参加风筝比赛的场景。从开头哈桑为主人兴奋,到结尾哈桑“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这一转身就是二十六年,与前面的选段形成了前后呼应的态势。
读后一思
所选的两个文段,分别出现了“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孩子说给另一个孩子的诺言,实质却是誓死不改的忠诚和信仰。请你结合语境及时代背景,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