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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化肥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季度再次部署化肥价格专项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化肥生产环节
1、超过国家规定的出厂指导价上限销售
如安徽省某公司超出国家规定的尿素出厂指导价上限,分别以每吨1730-179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江苏、广西等农资经营户,共计12380吨,多收价款46.32万元。湖北省襄樊市某公司以每吨537.7-567元的出厂价格销售碳酸氢铵,比规定每吨529元的出厂指导价上限超过8.7-38元,多收价款10.63万元。江苏某公司违反磷酸一铵出厂基准价1860元/吨及最高上浮10%的规定,实际按3480元,吨的价格销售,多收价款20.75万元。
2、以多种手段和方式变相突破出厂指导价上限
一是收取差价款。山东某公司向临清市某公司、连云港某公司收取购买尿素差价款56.59万元,并转入销售收入,变相突破出厂指导价上限。二是一货两票。湖北省宜昌市某公司账面上按1725元/吨的出厂指导价上限销售尿素1000余吨,另外向农资经销商再按每吨11-175元不等的价格开票,多收价款18万元。三是价内费用转价外。福建三明某公司将应包含在出厂价内从生产线到仓库的运输、叠包等费用,以10元/吨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变相提高化肥出厂价格。仅2008年1-2月就收取叠包短运费46万元。
此外,检查发现部分化肥生产企业采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先销售不结算、将多收价款挂在往来帐上,或者发票虚开销售数量,将生产的化肥交由联营、控股或者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经销企业销售等隐蔽手段,规避国家化肥出厂价格限制政策。
3、利用优惠电价生产化肥以外的产品
江苏宿迁某化肥生产企业利用优惠电价生产甲醇404.824吨,耗电4950532千瓦时,每千瓦时享受优惠电价0.33元,套取国家优惠电价款163.36万元。
(二)化肥经营环节
1、超过规定的进销差率销售
湖北随州某供销社销售碳酸氢铵200吨,按规定差率销价应为721元/吨,实际销价840元/吨,共多收价款2.38万元。湖南某公司经销进口钾肥违反省物价局有关化肥批发环节进销差率应为1.5-2%的规定,共计多收价款36万元。
2、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黑龙江省肇东县某化肥直销处和某种子经销处违反省物价局有关农资经营者销售尿素零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不执行价格备案制度擅自销售尿素。湖南省一些农资店、农技推广站、生资经营部违反省物价局关于尿素最高零售价不得超过每吨2100元的规定,分别以每吨2200-25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尿素,每吨超出规定价格100-400元不等。
3、多环节转手倒卖进口钾肥,层层加价
检查发现,由于国际市场钾肥价格大幅上涨,国内市场钾肥货源紧缺,化肥市场存在经销进口钾肥企业多环节转手倒卖并层层加价的现象。部分港口交货价为每吨2000元左右的进口钾肥,经过在港口就地转手倒卖,在流通环节层层加价,每吨价格上涨到4000元左右。如2008年6月,内蒙古某公司将从中化化肥购买的进口氯化钾以每吨4600元的价格卖给黑龙江某农资公司,该农资公司就地在青岛港分别以每吨4760-4800元的价格销售给北京某农资公司,该农资公司在港口又以每吨4880元的价格卖给烟台某农资公司。这批进口钾肥在港口就地倒卖四道,每道环节每吨加价在80-200元以上。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化肥生产经营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政策意识淡薄,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国家化肥价格政策规定。二是化肥生产原材料,如煤炭、硫磺、氯化钾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化肥生产成本上升,今年用肥旺季煤制尿素生产企业平均成本达2100元/吨,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725元/吨出厂指导价上限,部分生产企业被迫停产、减产,或者超过国家规定价格销售。三是由于国际市场化肥价格持续上涨,去年底今年初,化肥出口量增加,导致国内市场化肥供求失衡,化肥价格大幅上涨。四是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监管很难到位。
二、政策建议
(一)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国内化肥总量平衡
一是扶持、促进化肥生产、供应。继续对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用电、用气、运输和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化肥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供应。调整化肥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形成一批化肥生产骨干企业,促进化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二是严格控制化肥出口。鉴于我国资源条件,国家应对化肥及其原料采取鼓励进口,控制或限制出口的政策导向,并将此项政策保持长期不变。三是加强运输协调,特别是在供求旺季,或在特殊情况下,保持对化肥及其原料的运输保障。
(二)健全化肥储备制度,平抑市场供求与价格
建议在放开化肥价格管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一是增加淡储规模,坚持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发挥粮食主产省及缺肥地区储备化肥积极性,发挥化肥储备“蓄水池”的作用,以备调控之需。二是增加储备品种,目前储备主要是氮肥,应增加磷肥、钾肥储备品种。三是适当增加化肥生产企业储备数量,减少企业因化肥“常年生产,季节销售”资金占压、库存增加的压力,提高生产积极性。另外,为增强国家对化肥市场的调控能力,建议研究建立国家化肥储备制度,通过淡季收储、旺季抛售平抑化肥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需平衡。
(三)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
现行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已不适应市场要求,价格监管政策难以落实。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化肥生产企业常常采取不开发票、虚开销售数量、一货多票等方式规避监管,流通中大量个体经营者采取现金交易,不用票据结算。对化肥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价格检查时,都难以取证查实。加之化肥产品种类繁多,经营环节复杂,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建议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国家主要运用进出口调节和储备调控等手段,稳定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对化肥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同时,采取重点检查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市场监测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标本兼治与价格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四)整顿规范化肥市场秩序,监管化肥生产经营行为
检查发现,部分违规生产企业以减少养分、以次充好等手段,将复合肥中钾含量15%减少到7%,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部分经销企业将磷含量62%的磷酸二铵按磷含量64%的价格销售,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搭售氮、磷、钾含量不足的复合肥,农民群众无法辨别,上当受骗。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化肥经营管理办法》,建立化肥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资质条件,规范化肥经营行为。质检部门应严格监管复合肥生产企业氮、磷、钾含量,严把出厂质量关。工商部门应加大对乡、村农资经销点的检查力度,将假冒伪劣化肥挡在农资市场以外。有关部门应在化肥价格放开管制后,进一步规范整顿化肥流通秩序。大力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采用现代流通模式和连锁经营方式建立农资销售网络。探索生产经营一体化的营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流通成本。
(五)建立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
建立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上涨与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联动的机制,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市场粮价变化和财政收入等情况,逐步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采取每年年初一次发放、滚动补偿的方式,每年的农资综合直补标准,根据预计当年化肥、柴油价格上涨影响和补偿上年农资涨价增支未能弥补的部分,考虑财政收入和市场粮价情况确定。
(本栏目策划、编辑:李志明)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化肥生产环节
1、超过国家规定的出厂指导价上限销售
如安徽省某公司超出国家规定的尿素出厂指导价上限,分别以每吨1730-179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江苏、广西等农资经营户,共计12380吨,多收价款46.32万元。湖北省襄樊市某公司以每吨537.7-567元的出厂价格销售碳酸氢铵,比规定每吨529元的出厂指导价上限超过8.7-38元,多收价款10.63万元。江苏某公司违反磷酸一铵出厂基准价1860元/吨及最高上浮10%的规定,实际按3480元,吨的价格销售,多收价款20.75万元。
2、以多种手段和方式变相突破出厂指导价上限
一是收取差价款。山东某公司向临清市某公司、连云港某公司收取购买尿素差价款56.59万元,并转入销售收入,变相突破出厂指导价上限。二是一货两票。湖北省宜昌市某公司账面上按1725元/吨的出厂指导价上限销售尿素1000余吨,另外向农资经销商再按每吨11-175元不等的价格开票,多收价款18万元。三是价内费用转价外。福建三明某公司将应包含在出厂价内从生产线到仓库的运输、叠包等费用,以10元/吨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变相提高化肥出厂价格。仅2008年1-2月就收取叠包短运费46万元。
此外,检查发现部分化肥生产企业采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先销售不结算、将多收价款挂在往来帐上,或者发票虚开销售数量,将生产的化肥交由联营、控股或者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经销企业销售等隐蔽手段,规避国家化肥出厂价格限制政策。
3、利用优惠电价生产化肥以外的产品
江苏宿迁某化肥生产企业利用优惠电价生产甲醇404.824吨,耗电4950532千瓦时,每千瓦时享受优惠电价0.33元,套取国家优惠电价款163.36万元。
(二)化肥经营环节
1、超过规定的进销差率销售
湖北随州某供销社销售碳酸氢铵200吨,按规定差率销价应为721元/吨,实际销价840元/吨,共多收价款2.38万元。湖南某公司经销进口钾肥违反省物价局有关化肥批发环节进销差率应为1.5-2%的规定,共计多收价款36万元。
2、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黑龙江省肇东县某化肥直销处和某种子经销处违反省物价局有关农资经营者销售尿素零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不执行价格备案制度擅自销售尿素。湖南省一些农资店、农技推广站、生资经营部违反省物价局关于尿素最高零售价不得超过每吨2100元的规定,分别以每吨2200-25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尿素,每吨超出规定价格100-400元不等。
3、多环节转手倒卖进口钾肥,层层加价
检查发现,由于国际市场钾肥价格大幅上涨,国内市场钾肥货源紧缺,化肥市场存在经销进口钾肥企业多环节转手倒卖并层层加价的现象。部分港口交货价为每吨2000元左右的进口钾肥,经过在港口就地转手倒卖,在流通环节层层加价,每吨价格上涨到4000元左右。如2008年6月,内蒙古某公司将从中化化肥购买的进口氯化钾以每吨4600元的价格卖给黑龙江某农资公司,该农资公司就地在青岛港分别以每吨4760-4800元的价格销售给北京某农资公司,该农资公司在港口又以每吨4880元的价格卖给烟台某农资公司。这批进口钾肥在港口就地倒卖四道,每道环节每吨加价在80-200元以上。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化肥生产经营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政策意识淡薄,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国家化肥价格政策规定。二是化肥生产原材料,如煤炭、硫磺、氯化钾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化肥生产成本上升,今年用肥旺季煤制尿素生产企业平均成本达2100元/吨,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725元/吨出厂指导价上限,部分生产企业被迫停产、减产,或者超过国家规定价格销售。三是由于国际市场化肥价格持续上涨,去年底今年初,化肥出口量增加,导致国内市场化肥供求失衡,化肥价格大幅上涨。四是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监管很难到位。
二、政策建议
(一)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国内化肥总量平衡
一是扶持、促进化肥生产、供应。继续对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用电、用气、运输和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化肥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供应。调整化肥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形成一批化肥生产骨干企业,促进化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二是严格控制化肥出口。鉴于我国资源条件,国家应对化肥及其原料采取鼓励进口,控制或限制出口的政策导向,并将此项政策保持长期不变。三是加强运输协调,特别是在供求旺季,或在特殊情况下,保持对化肥及其原料的运输保障。
(二)健全化肥储备制度,平抑市场供求与价格
建议在放开化肥价格管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一是增加淡储规模,坚持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发挥粮食主产省及缺肥地区储备化肥积极性,发挥化肥储备“蓄水池”的作用,以备调控之需。二是增加储备品种,目前储备主要是氮肥,应增加磷肥、钾肥储备品种。三是适当增加化肥生产企业储备数量,减少企业因化肥“常年生产,季节销售”资金占压、库存增加的压力,提高生产积极性。另外,为增强国家对化肥市场的调控能力,建议研究建立国家化肥储备制度,通过淡季收储、旺季抛售平抑化肥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需平衡。
(三)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
现行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已不适应市场要求,价格监管政策难以落实。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化肥生产企业常常采取不开发票、虚开销售数量、一货多票等方式规避监管,流通中大量个体经营者采取现金交易,不用票据结算。对化肥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价格检查时,都难以取证查实。加之化肥产品种类繁多,经营环节复杂,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建议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国家主要运用进出口调节和储备调控等手段,稳定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对化肥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同时,采取重点检查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市场监测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标本兼治与价格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四)整顿规范化肥市场秩序,监管化肥生产经营行为
检查发现,部分违规生产企业以减少养分、以次充好等手段,将复合肥中钾含量15%减少到7%,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部分经销企业将磷含量62%的磷酸二铵按磷含量64%的价格销售,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搭售氮、磷、钾含量不足的复合肥,农民群众无法辨别,上当受骗。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化肥经营管理办法》,建立化肥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资质条件,规范化肥经营行为。质检部门应严格监管复合肥生产企业氮、磷、钾含量,严把出厂质量关。工商部门应加大对乡、村农资经销点的检查力度,将假冒伪劣化肥挡在农资市场以外。有关部门应在化肥价格放开管制后,进一步规范整顿化肥流通秩序。大力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采用现代流通模式和连锁经营方式建立农资销售网络。探索生产经营一体化的营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流通成本。
(五)建立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
建立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上涨与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联动的机制,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市场粮价变化和财政收入等情况,逐步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采取每年年初一次发放、滚动补偿的方式,每年的农资综合直补标准,根据预计当年化肥、柴油价格上涨影响和补偿上年农资涨价增支未能弥补的部分,考虑财政收入和市场粮价情况确定。
(本栏目策划、编辑: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