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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大学本科阶段学生的特点出发,运用相对应的教学思想对《基本乐理》课程进行具体思考和教学方法的研究。从《基本乐理》的内部结构以及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入手,分析了现行教材的特点,并提出对教材框架的改进探讨。
【关键词】《基本乐理》;教学研究
一、教学思想
古今中外的教育教学思想灿若繁星,璀璨夺目,照耀着我们前行的方向。学习古人的教育思想,吸取前人的教学经验,结合我们的专业特点将使我们的教学目标事半功倍,收获良好的教学效果。很多优秀的教育思想和教学原则都可以运用到大学本科阶段的音乐教学当中,这种借鉴不能死生搬硬套和刻舟求剑,要思考和研究音乐专业的特点,找到良好的结合点,让优秀的教育思想发挥更大的指导作用。结合《基本乐理》课程特点,大学本科阶段的教学尤其需要重视这样的教学思想:
1、因材施教:大学本科阶段音乐专业学生相对数量较少,但专业细分较多,各专业间的不同特点使学生对课程内容要求不尽相同。且在高考专业考试过程中,各大专院校对入学学生的程度和难度要求差别较大(有些学校没有乐理考试,而有的学校要求很高,甚至会设置此门课程的“单科否定”),致使学生水平也相差很大。甚至出现有些民族器乐专业方向的学生不认识五线谱,或者西洋乐器专业的学生不认识简谱,没有首调概念等等问题。对于此类问题,要充分运用“因材施教”教育思想来指导教学,解决具体问题。
2、古为今用:《基本乐理》课程本身属于西方音乐理论体系,并在基础上有《西方音乐史》、《和声学》、《曲式学》、《复调》等全体系的西方音乐理论,已经充分体现“洋为中用”之威力。而历史原因造成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断崖式的存在状态,使中国传统乐学的发展和继承问题成为迫在眉睫之急。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成果也需要在相关专业推广和普及,如中国民歌、戏曲、曲艺等传统乐学理论的补充。在当今中国音乐教育已然普及了“洋为中用”的思想影响下,应当结合当下之形势,同时进行“古为今用”教育思想之推动与运用。
3、学以致用:《基本乐理》的内容是最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课程,不论是基础学科的《视唱练耳》还是高年级的《总谱读法》都能课本所学与实践互相印证、相辅相成。本课程作为理论课程,不管从加深学生对音乐理论的理解,还是指导学生的音乐实践,都应该将本课程与学生的声乐或器乐专业结合,引导其去往更深更广的学科范围。在大学生开启大学生活之始,使之成为开拓思路和拓宽专业发展方向的第一门专业课程。
二、教学过程
实施教学,过程环节至关重要,尤其要总结受教育者的具体特点,才能将好的教育思想贯串其中并获得好的效果。刚进入大学本科阶段的音乐专业学生有这样一些突出特点:阶段性,专业性,分散性,成长性,局限性。根据这些特点和课程有效融合,是准确完成教学目的的基本前提。
1、阶段性。首先是学生从高中阶段到大学阶段的转变,以及从高考前的普修到大学专业学习的阶段转变,这个阶段借助一门熟悉的专业课程,可以让学生有心理准备和专业准备的、良性的过渡到大学本科阶段。本科乐理的教学要充分应对学生的这种心理转变,针对学生在转型期的心理特点把握合适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使本科阶段学生转变学习观念,思考高中阶段之前学习方式与本科阶段的不同,从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知识需要通过获取知识—分析方法—总结思想的整体过程来主动学习,以切实提高学习能力,为个人的专业学习阶段打下良好基础。改变学生在高中习惯的背诵方式,让其懂得综合收集、比较分类、分析对比,抽象总结、概括结果的学习过程,学会主动思考。此种做法对于教育者而言,才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2、专业性。对受教育者而言:大学阶段是人生中的专业教育阶段。此阶段应该强调教育的专业性,为其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对比高考阶段应试教育的“突击学习”,本科阶段要从整个课程对学生专业教育影响出发,课程内容要更为系统和专注,以区别于通识教育。对教育者而言:不管是在音乐学院还是在综合大学,本科阶段专业一般都更为细分,大专业方向如声乐方向、器乐方向和理论方向。各专业方向在起步阶段对学生要求不同,在纵深度有了很大加强,教师在注重本课程的相对完整性同时,还要注重本课程与专业方向的内在联系。《基本乐理》是一门和各个专业方向都有联系的课程,而各章节内容与各专业方向的适度整合,会使学生获取新的知识节点。如律学章节内容对乐器修缮专业方向的同学理论指导作用更大一些。
3、分散性。由于大学扩招原因,每一届学生的专业分布都很分散,而国内大学课程设置的特点不可能将同专业学生分成小班教学,就造成了一个教学班级内专业分散严重的特点。作为教育者首先要本着“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根据每届学生的具体情形“因材施教”、“因性施教”。如(1)理論专业:应当全面拓宽乐理的课程结构范围,如民族音乐学专业更需要补充中国传统乐理、电脑作曲理论专业需要补充MIDI理论基础等等。(2)器乐专业:需要加强演奏术语等。外国乐器专业需要更为熟练的掌握意、英、德、法、俄、日等外语术语,而中国乐器专业(如古琴)也应该解决应用较多的中国传统乐理理论。(3)流行音乐专业:需要加深和弦、调式内容:如对七和弦、九和弦的标记体系及结构特征与运用;大调音阶、旋律小调音阶、减音阶、全音音阶等爵士音乐调式的学习;扩展对电鸣乐器基本原理的学习。(4)乐器修缮专业:增加物理声学原理、乐器声学等内容。(5)舞蹈专业:减少乐理,增加音乐欣赏。
4、成长性。《基本乐理》课程不是一门专业,其重要性体现在“基本”上,是通向其他课程的基石。对于本科阶段的《基本乐理》教学,授课教师的教学目的基本是统一的:第一需要“初步掌握音乐的基本符号,记谱法则以及音乐的构成要素……”,“是掌握作曲及其他相关音乐理论课程的基础,并与其他音乐专业课程的学习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是专业音乐工作者所必须熟练掌握的一门技术理论课程”“通过对音乐基础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可为今后学习《钢琴》、《声乐》、《和声学》、《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歌曲创作》、《配器法》等相关技术理论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诸如此类等等。但如何与其他专业课程“建立密切联系”,如何为各门课程打下基础,在课本中确实没有明确说明,这些“联系”的确需要教师“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分开专业进行更为细致的学习和研究,当然,这些内容的实施应该建立在更为细致的“分专业教学”基础之上。 5、局限性,在专业分类越来越细的现状下,一本乐理教程包含的内容与架构已经很难适应所有的专业。为了将大学一年级的《基本乐理》与大学二、三、四年纪的专业课有“内在联系”,应该分开专业来考虑,但课程安排的实际情况,不具备分专业教学的条件,不能对各专业方向进行不同的教学安排和教学内容。尽管如此,应该对教材进行总体安排和补充,以改变此种教学情况对学生的局限。如传统乐学内容的架构性补充,国内许多教材也都开始在此方面增加内容,如童忠良著《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增加了“中国传统阶名、律名的标记法”、“律吕阴阳”及单独的“律制”章节。高师基本乐理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基本乐理》,人民音乐出版社,“调式与音程”章节增加了“五声调式中的音程”,增加“特殊记谱法”章节,专门讲述工尺谱、锣鼓谱与琴谱,以及“律制”章节和“近现代音乐知识”章节的“半音阶”、“全音阶”、“合成调式”、“复合调式”与“十二音技法”等内容。另外也有专门的教材出现,都可以作为《基本乐理》课程补充材料或专门的课程,如童忠良、崔宪等编著的《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杜亚雄著《中国传统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等教材。这种补充将完整学生的理论综合观,对其今后“宽口径”的专业发展起到良好作用。
三、教学模式及相关
教学模式要尽量趋向“分专业教学”、“小班教学”和“大小课结合”等方式。按照声乐、器乐和理论不同的教学要求,做到分专业教授不同内容;并且尽可能的小班教学,减少学生数量,给学生更多与老师交流的机会,启迪学生主动思考;大小课结合方式可以单独解决个别学生的问题,使个别学生能够跟上整个班级的进度。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教材章节顺序,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基本乐理》教学之前,要考虑到学生的分级问题:这种分级并不是简单“考前乐理”作为一个固定内容,要用本科教学要求来划分等级,对“基本乐理”学科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
教材建设方面:建国以来,缪天瑞先生、李重光先生的系列教材对中国基本乐理的教学做出巨大贡献,为专业音乐教育提供了框架性、基础性和结构性的设计,而之后的教程基本按照大致的模式编写。70年来,在院系专业调整,专业细分的教育现状下。乐理教材需要补充及调整,内容需要增加:如中国传统乐理,“基本乐理”的基础内容,如律学,声学等。
本科阶段的《基本乐理》教学处在大学生专业学习阶段初期,合理的课程安排与内容配置能帮助学生清晰的辨认专业方向和个人专业定位,为其今后的专业道路夯实基础,走进更为精彩的专业天地。对中外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对教学模式的思考和探索也是我们教育者需要孜孜不倦、终生思考的問题。
参考文献:
[1]童忠良、崔宪等编著的《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11
[2]童忠良著《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01
[3]高师基本乐理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基本乐理》,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01
[4]杜亚雄著《中国传统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关键词】《基本乐理》;教学研究
一、教学思想
古今中外的教育教学思想灿若繁星,璀璨夺目,照耀着我们前行的方向。学习古人的教育思想,吸取前人的教学经验,结合我们的专业特点将使我们的教学目标事半功倍,收获良好的教学效果。很多优秀的教育思想和教学原则都可以运用到大学本科阶段的音乐教学当中,这种借鉴不能死生搬硬套和刻舟求剑,要思考和研究音乐专业的特点,找到良好的结合点,让优秀的教育思想发挥更大的指导作用。结合《基本乐理》课程特点,大学本科阶段的教学尤其需要重视这样的教学思想:
1、因材施教:大学本科阶段音乐专业学生相对数量较少,但专业细分较多,各专业间的不同特点使学生对课程内容要求不尽相同。且在高考专业考试过程中,各大专院校对入学学生的程度和难度要求差别较大(有些学校没有乐理考试,而有的学校要求很高,甚至会设置此门课程的“单科否定”),致使学生水平也相差很大。甚至出现有些民族器乐专业方向的学生不认识五线谱,或者西洋乐器专业的学生不认识简谱,没有首调概念等等问题。对于此类问题,要充分运用“因材施教”教育思想来指导教学,解决具体问题。
2、古为今用:《基本乐理》课程本身属于西方音乐理论体系,并在基础上有《西方音乐史》、《和声学》、《曲式学》、《复调》等全体系的西方音乐理论,已经充分体现“洋为中用”之威力。而历史原因造成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断崖式的存在状态,使中国传统乐学的发展和继承问题成为迫在眉睫之急。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成果也需要在相关专业推广和普及,如中国民歌、戏曲、曲艺等传统乐学理论的补充。在当今中国音乐教育已然普及了“洋为中用”的思想影响下,应当结合当下之形势,同时进行“古为今用”教育思想之推动与运用。
3、学以致用:《基本乐理》的内容是最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课程,不论是基础学科的《视唱练耳》还是高年级的《总谱读法》都能课本所学与实践互相印证、相辅相成。本课程作为理论课程,不管从加深学生对音乐理论的理解,还是指导学生的音乐实践,都应该将本课程与学生的声乐或器乐专业结合,引导其去往更深更广的学科范围。在大学生开启大学生活之始,使之成为开拓思路和拓宽专业发展方向的第一门专业课程。
二、教学过程
实施教学,过程环节至关重要,尤其要总结受教育者的具体特点,才能将好的教育思想贯串其中并获得好的效果。刚进入大学本科阶段的音乐专业学生有这样一些突出特点:阶段性,专业性,分散性,成长性,局限性。根据这些特点和课程有效融合,是准确完成教学目的的基本前提。
1、阶段性。首先是学生从高中阶段到大学阶段的转变,以及从高考前的普修到大学专业学习的阶段转变,这个阶段借助一门熟悉的专业课程,可以让学生有心理准备和专业准备的、良性的过渡到大学本科阶段。本科乐理的教学要充分应对学生的这种心理转变,针对学生在转型期的心理特点把握合适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使本科阶段学生转变学习观念,思考高中阶段之前学习方式与本科阶段的不同,从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知识需要通过获取知识—分析方法—总结思想的整体过程来主动学习,以切实提高学习能力,为个人的专业学习阶段打下良好基础。改变学生在高中习惯的背诵方式,让其懂得综合收集、比较分类、分析对比,抽象总结、概括结果的学习过程,学会主动思考。此种做法对于教育者而言,才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2、专业性。对受教育者而言:大学阶段是人生中的专业教育阶段。此阶段应该强调教育的专业性,为其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对比高考阶段应试教育的“突击学习”,本科阶段要从整个课程对学生专业教育影响出发,课程内容要更为系统和专注,以区别于通识教育。对教育者而言:不管是在音乐学院还是在综合大学,本科阶段专业一般都更为细分,大专业方向如声乐方向、器乐方向和理论方向。各专业方向在起步阶段对学生要求不同,在纵深度有了很大加强,教师在注重本课程的相对完整性同时,还要注重本课程与专业方向的内在联系。《基本乐理》是一门和各个专业方向都有联系的课程,而各章节内容与各专业方向的适度整合,会使学生获取新的知识节点。如律学章节内容对乐器修缮专业方向的同学理论指导作用更大一些。
3、分散性。由于大学扩招原因,每一届学生的专业分布都很分散,而国内大学课程设置的特点不可能将同专业学生分成小班教学,就造成了一个教学班级内专业分散严重的特点。作为教育者首先要本着“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根据每届学生的具体情形“因材施教”、“因性施教”。如(1)理論专业:应当全面拓宽乐理的课程结构范围,如民族音乐学专业更需要补充中国传统乐理、电脑作曲理论专业需要补充MIDI理论基础等等。(2)器乐专业:需要加强演奏术语等。外国乐器专业需要更为熟练的掌握意、英、德、法、俄、日等外语术语,而中国乐器专业(如古琴)也应该解决应用较多的中国传统乐理理论。(3)流行音乐专业:需要加深和弦、调式内容:如对七和弦、九和弦的标记体系及结构特征与运用;大调音阶、旋律小调音阶、减音阶、全音音阶等爵士音乐调式的学习;扩展对电鸣乐器基本原理的学习。(4)乐器修缮专业:增加物理声学原理、乐器声学等内容。(5)舞蹈专业:减少乐理,增加音乐欣赏。
4、成长性。《基本乐理》课程不是一门专业,其重要性体现在“基本”上,是通向其他课程的基石。对于本科阶段的《基本乐理》教学,授课教师的教学目的基本是统一的:第一需要“初步掌握音乐的基本符号,记谱法则以及音乐的构成要素……”,“是掌握作曲及其他相关音乐理论课程的基础,并与其他音乐专业课程的学习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是专业音乐工作者所必须熟练掌握的一门技术理论课程”“通过对音乐基础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可为今后学习《钢琴》、《声乐》、《和声学》、《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歌曲创作》、《配器法》等相关技术理论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诸如此类等等。但如何与其他专业课程“建立密切联系”,如何为各门课程打下基础,在课本中确实没有明确说明,这些“联系”的确需要教师“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分开专业进行更为细致的学习和研究,当然,这些内容的实施应该建立在更为细致的“分专业教学”基础之上。 5、局限性,在专业分类越来越细的现状下,一本乐理教程包含的内容与架构已经很难适应所有的专业。为了将大学一年级的《基本乐理》与大学二、三、四年纪的专业课有“内在联系”,应该分开专业来考虑,但课程安排的实际情况,不具备分专业教学的条件,不能对各专业方向进行不同的教学安排和教学内容。尽管如此,应该对教材进行总体安排和补充,以改变此种教学情况对学生的局限。如传统乐学内容的架构性补充,国内许多教材也都开始在此方面增加内容,如童忠良著《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增加了“中国传统阶名、律名的标记法”、“律吕阴阳”及单独的“律制”章节。高师基本乐理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基本乐理》,人民音乐出版社,“调式与音程”章节增加了“五声调式中的音程”,增加“特殊记谱法”章节,专门讲述工尺谱、锣鼓谱与琴谱,以及“律制”章节和“近现代音乐知识”章节的“半音阶”、“全音阶”、“合成调式”、“复合调式”与“十二音技法”等内容。另外也有专门的教材出现,都可以作为《基本乐理》课程补充材料或专门的课程,如童忠良、崔宪等编著的《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杜亚雄著《中国传统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等教材。这种补充将完整学生的理论综合观,对其今后“宽口径”的专业发展起到良好作用。
三、教学模式及相关
教学模式要尽量趋向“分专业教学”、“小班教学”和“大小课结合”等方式。按照声乐、器乐和理论不同的教学要求,做到分专业教授不同内容;并且尽可能的小班教学,减少学生数量,给学生更多与老师交流的机会,启迪学生主动思考;大小课结合方式可以单独解决个别学生的问题,使个别学生能够跟上整个班级的进度。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教材章节顺序,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基本乐理》教学之前,要考虑到学生的分级问题:这种分级并不是简单“考前乐理”作为一个固定内容,要用本科教学要求来划分等级,对“基本乐理”学科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
教材建设方面:建国以来,缪天瑞先生、李重光先生的系列教材对中国基本乐理的教学做出巨大贡献,为专业音乐教育提供了框架性、基础性和结构性的设计,而之后的教程基本按照大致的模式编写。70年来,在院系专业调整,专业细分的教育现状下。乐理教材需要补充及调整,内容需要增加:如中国传统乐理,“基本乐理”的基础内容,如律学,声学等。
本科阶段的《基本乐理》教学处在大学生专业学习阶段初期,合理的课程安排与内容配置能帮助学生清晰的辨认专业方向和个人专业定位,为其今后的专业道路夯实基础,走进更为精彩的专业天地。对中外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对教学模式的思考和探索也是我们教育者需要孜孜不倦、终生思考的問题。
参考文献:
[1]童忠良、崔宪等编著的《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11
[2]童忠良著《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01
[3]高师基本乐理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基本乐理》,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01
[4]杜亚雄著《中国传统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