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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间同晓梦”是唐朝李商隐的《咏史》诗中的一句,今年让我想起这句诗的却是法国的让·雅克·卢梭(1712—1778年),检视他诞生三百年来的世事,感慨系之。我既非爱情诗人也非浪漫主义文学家(当年不是“文青”,现在也不是“文中”的料),感慨之余,讲几段看官也许愿意看的东西。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等陈述,其中心思想都是“主权在民”。主权在民不但被现代政党、政府、政客经常挂在嘴边,而且还被很多国家庄严地写入了宪法,是其宪法得以成立的法理根基。
首先发现和阐明了人类社会的“主权在民”这一正确原理的伟人,就是卢梭。
1762年,卢梭揭纛主权在民这个宪政民主基石理论的伟大著作《社会契约论》(《民约论》)出版。此书和作者在当时遭到法国政府的打压,但乌云遮不住太阳,主权在民的思想光芒终将照亮世界。
《社会契约论》第一章开头写道:“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表明,“人生而自由”,或者说成“自由意志”,或者用前贤们早有的表达“天赋人权”,是主权在民理论的基础,因此,主权在民就不再只是理想,而是宪政统治的公民社会的最基本原理。“在社会秩序之中,能不能找到某种确实可行而又合法的政府统治,在其中,法能伸张,人之为人。”
主权在民理论要解决的是人权和法律的有机结合。人权是天生属于个体的,法律是属于国家制定的。人民个体通过契约约定而成国家的合理性,是判断法律有效性和政权合法性的根本标准。切实保障个体自由的先决条件是,自由来自个体对立法的彻底参与,而非来自法律对个体的保护。在此过程中,个体利益的“交集”而非“合集”形成公民意志——主权者的意志——一般意志(法律)。因为个体的不断参与,法律和政权的内容是常新的,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是共荣的。“公民社会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而得到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
卢梭之前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法意》)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提倡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但它缺乏主权在民的这个合法、合理、合德的权力来源。卢梭把政权分成了立法和行政两个部分,立法属于社会契约的范畴,这个理念对后来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多数人说了算的约法三章(即民主),是主权在民的道德的体现方式。“不论行政机构的形式……合法的政府都是宪政共和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家,公共利益才有可能成为主导统治,也真正吻合了共和一词的原意。”卢梭始终驳斥的只是专制政府——那种蔑视法律,把个体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体制。“组成政府的行为不是契约的,而是法律的行为;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只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他们担负起国家的责任时,他们不过是履行公民的责任而无权过问其中的条件。”“任意一个政府如果是合法的,每一代人都必须能够自由地选择接受或拒绝它。”
为什么要建立公民社会?“从自由人国度过渡到公民国家,人本身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表现在行为中是正义代替了直觉,道德因此而产生了。只有在这个时候,责任的声音代替了行为的冲动、权利代替了贪欲;人,此前仅仅考虑个人私利,他必须开始思考行为的因果,开始不得不按照崭新的原则行事。在这个国度中,虽然他失去了自然赋予的一些权利,他收到的回馈远超出了他的付出:他的潜能得以开发,他的思维得以扩展,他的感情变得高尚,他的灵魂也得到升华。只要这一新生的环境不受到破坏、使他生活更加困苦,人必然会接受这一公民社会而永远走出他的自然国度,从此他成为智慧的人,而不再是愚昧的动物。”
教育成就新时代的人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但“自由不是一个所有气候下都能长成的果实,它并不是任何人民都可以获得的。”一般人所理解的自由基本上是通过法律保护个人权利,限制政府的职能,但实际上还要求公民要有责任心和美德,要承担义务,建立公民社会需要从自然情感中培养。卢梭所有著作都贯穿着公民教育,强调人性解放,注重人的特点。
卢梭在《爱弥儿》中主张公民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终生教育。《爱弥儿》中开宗明义地否定了以成人的能力和需要为标准的旧式传统教育,主张教育应“归于自然”,培养自由、平等、独立,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人。他为此书倾注了大量心血,构思了二十年,撰写了三年。当时欧洲大陆的教育家、哲学家竞相阅读,眼界为之一新;康德为了阅读《爱弥儿》,竟打破多年的生活规律,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据说有一个星期没有外出散步。更有人说《爱弥儿》是西方世界在柏拉图《理想国》之后最完整、最系统的教育论著。此书对后世的教育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教育理论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根源,例如近年在中国盛行的蒙台梭利教育法亦发端于这本书。
生前身后名,功过任评说
卢梭是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革命的思想导师(甚至影响到巴黎公社、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是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音乐家和畅销书作家、名人,但用平常眼光来看卢梭一生的个人生活,可谓是一场噩梦。出生不久,母亲去世;十岁,父亲因官司而离家出走;十三岁,去打工并受到虐待;十六岁,开始流浪生涯,生活方式是零工、短工、仆役、乞讨、露宿街头、寄人篱下……
受当钟表匠兼舞蹈教师的父亲影响,没有上过正规学校的卢梭自小就喜欢读书,通过博览群书自学了很多知识,并激发了强烈的以历史上的英雄伟人为榜样的希贤求圣精神。他在艰苦的生存环境中了解到民众的疾苦,深知自由、民主、平等的可贵,培养了对暴政和非正义的反抗意识。
1741年,啥也不是的无业人员卢梭从日内瓦来到巴黎。期间认识了华伦夫人,虽是半寄食于华伦夫人,但两人相好了十三年,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和相当困厄的时光。他干过很多工作,都很失败;值得一提的是出版了第一本书《论现代音乐》,创作了第一部歌剧, 改写了一部伏尔泰歌剧的音乐(观众很欢迎),但卢梭都是既没挣到钱也未出名,跟旅馆女工戴莱丝结识并同居(后来成了夫妻)。 1749年初,卢梭开始为启蒙思想家狄德罗等主编的《百科全书》撰写音乐词条;狄德罗被当局逮捕后,“三无(无权无钱无名)人员”、“巴黎漂”卢梭顶着烈日去探监,途中偶然从一份出版物上看到第戎科学院在举办征文比赛,便在狄德罗的支持下参赛。1750年,卢梭的论文《论科学与艺术》获得头奖而一举成名,三年后又有一部歌剧大获成功。他进入上流社会,但很不会混圈子,又因见解不同而与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产生了矛盾。1756年,卢梭逃离巴黎,隐居乡下。1760年,《新爱洛伊丝》出版,成了畅销书。
1762年,《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出版,虽无几个读者却成了禁书,卢梭遭到教会和官府的通缉以及伏尔泰等的攻讦,幸得开明贵族的通风报信才得以逃亡出来。这两本书也受到进步人士的欢迎,卢梭最后得到休谟等的帮助而避难英国,但亡命生涯搞得卢梭神经兮兮,最后无端跟休谟断交。卢梭改名换姓逃回法国,长期辗转各地避难,1770年重返巴黎,在当局监视下居住,卢梭度过了极其困窘的暮年,但写了《忏悔录》等著作,记载一生的生活经历和思想轨迹,表达了晚年对人生的理解和感悟。1778年,卢梭在别人的庄园里孤寂离世。人们怀疑卢梭死于自杀,也有记载说,他死前曾被马车撞翻,又被狗扑伤践踏。法国大革命后,卢梭的遗体于1794年被以极为隆重的仪式移葬于巴黎先贤祠,题为“自由的奠基人”的卢梭塑像与伏尔泰的塑像相对而立;日内瓦将一个杨柳依依的小岛命名为卢梭岛,并在上面建立卢梭纪念馆。
卢梭说:“我把我的一生献给真理。”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最激进的代表,认为人类完全能靠自己的理性建立理想的政治制度,而英国启蒙运动强调人类理性有局限性。因此,洛克等显得渐进而有点让人等得不耐烦,卢梭显得激进而容易唤起民众,因而也容易被少数大奸巨憝所利用,以抽象化了的“人民”之名,将国家和政党变为实现自己个人私利的工具,奴役实际的人民个体。故历来对卢梭的争议极大,在西方既被称为“现代民主之父”,也被指责是无政府主义、民族主义、极权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源头。19世纪末,尼采说卢梭是毒蜘蛛,他的道德理论毒害了康德(康德是卢梭的粉丝,其家中唯一的装饰品就是墙壁上的卢梭画像,他认为卢梭是道德的牛顿)。20世纪前半叶,自由主义者如以赛亚·伯林、卡尔·波普尔等认为卢梭是自由的敌人、拥护极权者。2012年,卢梭的出生地、曾于1762年想在那里避难却对他发出逮捕令的日内瓦,也大张旗鼓地纪念“人人可享的卢梭”三百周年诞辰。瑞士学者丹尼尔·法尔科说:“有什么能证明这位三百岁的思想家的现代性呢?可以说他是生态学的创始人、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先驱和徒步旅行的鼻祖。”
“我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在社会秩序之中,能不能找到某种确实可行而又合法的政府统治,在其中,法能伸张,人之为人。’我们知道,正义就是‘保护个人的权利’,而功利的要义则在于利益的保障。因此,在这一探索过程中,我将一如既往地把个人权利所许可的范围和个人利益所要求的东西结合在一起,目的就是要让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分离。”主权在民似乎已成常识,但实际上很多东西仍需深入研习和实践。例如,历史是环环相扣的链,而不是随机的事件堆积。发达国家的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的根底,在理念上就有以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许多人的理性启蒙。但从卢梭到康德到黑格尔再到……以来的历史长链中,我们跳过了多个重要甚至是必须的环节,所以费孝通先生在宽松的1985年呼吁全社会学习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深意存焉。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等陈述,其中心思想都是“主权在民”。主权在民不但被现代政党、政府、政客经常挂在嘴边,而且还被很多国家庄严地写入了宪法,是其宪法得以成立的法理根基。
首先发现和阐明了人类社会的“主权在民”这一正确原理的伟人,就是卢梭。
1762年,卢梭揭纛主权在民这个宪政民主基石理论的伟大著作《社会契约论》(《民约论》)出版。此书和作者在当时遭到法国政府的打压,但乌云遮不住太阳,主权在民的思想光芒终将照亮世界。
《社会契约论》第一章开头写道:“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表明,“人生而自由”,或者说成“自由意志”,或者用前贤们早有的表达“天赋人权”,是主权在民理论的基础,因此,主权在民就不再只是理想,而是宪政统治的公民社会的最基本原理。“在社会秩序之中,能不能找到某种确实可行而又合法的政府统治,在其中,法能伸张,人之为人。”
主权在民理论要解决的是人权和法律的有机结合。人权是天生属于个体的,法律是属于国家制定的。人民个体通过契约约定而成国家的合理性,是判断法律有效性和政权合法性的根本标准。切实保障个体自由的先决条件是,自由来自个体对立法的彻底参与,而非来自法律对个体的保护。在此过程中,个体利益的“交集”而非“合集”形成公民意志——主权者的意志——一般意志(法律)。因为个体的不断参与,法律和政权的内容是常新的,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是共荣的。“公民社会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而得到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
卢梭之前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法意》)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提倡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但它缺乏主权在民的这个合法、合理、合德的权力来源。卢梭把政权分成了立法和行政两个部分,立法属于社会契约的范畴,这个理念对后来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多数人说了算的约法三章(即民主),是主权在民的道德的体现方式。“不论行政机构的形式……合法的政府都是宪政共和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家,公共利益才有可能成为主导统治,也真正吻合了共和一词的原意。”卢梭始终驳斥的只是专制政府——那种蔑视法律,把个体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体制。“组成政府的行为不是契约的,而是法律的行为;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只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他们担负起国家的责任时,他们不过是履行公民的责任而无权过问其中的条件。”“任意一个政府如果是合法的,每一代人都必须能够自由地选择接受或拒绝它。”
为什么要建立公民社会?“从自由人国度过渡到公民国家,人本身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表现在行为中是正义代替了直觉,道德因此而产生了。只有在这个时候,责任的声音代替了行为的冲动、权利代替了贪欲;人,此前仅仅考虑个人私利,他必须开始思考行为的因果,开始不得不按照崭新的原则行事。在这个国度中,虽然他失去了自然赋予的一些权利,他收到的回馈远超出了他的付出:他的潜能得以开发,他的思维得以扩展,他的感情变得高尚,他的灵魂也得到升华。只要这一新生的环境不受到破坏、使他生活更加困苦,人必然会接受这一公民社会而永远走出他的自然国度,从此他成为智慧的人,而不再是愚昧的动物。”
教育成就新时代的人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但“自由不是一个所有气候下都能长成的果实,它并不是任何人民都可以获得的。”一般人所理解的自由基本上是通过法律保护个人权利,限制政府的职能,但实际上还要求公民要有责任心和美德,要承担义务,建立公民社会需要从自然情感中培养。卢梭所有著作都贯穿着公民教育,强调人性解放,注重人的特点。
卢梭在《爱弥儿》中主张公民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终生教育。《爱弥儿》中开宗明义地否定了以成人的能力和需要为标准的旧式传统教育,主张教育应“归于自然”,培养自由、平等、独立,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人。他为此书倾注了大量心血,构思了二十年,撰写了三年。当时欧洲大陆的教育家、哲学家竞相阅读,眼界为之一新;康德为了阅读《爱弥儿》,竟打破多年的生活规律,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据说有一个星期没有外出散步。更有人说《爱弥儿》是西方世界在柏拉图《理想国》之后最完整、最系统的教育论著。此书对后世的教育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教育理论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根源,例如近年在中国盛行的蒙台梭利教育法亦发端于这本书。
生前身后名,功过任评说
卢梭是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革命的思想导师(甚至影响到巴黎公社、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是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音乐家和畅销书作家、名人,但用平常眼光来看卢梭一生的个人生活,可谓是一场噩梦。出生不久,母亲去世;十岁,父亲因官司而离家出走;十三岁,去打工并受到虐待;十六岁,开始流浪生涯,生活方式是零工、短工、仆役、乞讨、露宿街头、寄人篱下……
受当钟表匠兼舞蹈教师的父亲影响,没有上过正规学校的卢梭自小就喜欢读书,通过博览群书自学了很多知识,并激发了强烈的以历史上的英雄伟人为榜样的希贤求圣精神。他在艰苦的生存环境中了解到民众的疾苦,深知自由、民主、平等的可贵,培养了对暴政和非正义的反抗意识。
1741年,啥也不是的无业人员卢梭从日内瓦来到巴黎。期间认识了华伦夫人,虽是半寄食于华伦夫人,但两人相好了十三年,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和相当困厄的时光。他干过很多工作,都很失败;值得一提的是出版了第一本书《论现代音乐》,创作了第一部歌剧, 改写了一部伏尔泰歌剧的音乐(观众很欢迎),但卢梭都是既没挣到钱也未出名,跟旅馆女工戴莱丝结识并同居(后来成了夫妻)。 1749年初,卢梭开始为启蒙思想家狄德罗等主编的《百科全书》撰写音乐词条;狄德罗被当局逮捕后,“三无(无权无钱无名)人员”、“巴黎漂”卢梭顶着烈日去探监,途中偶然从一份出版物上看到第戎科学院在举办征文比赛,便在狄德罗的支持下参赛。1750年,卢梭的论文《论科学与艺术》获得头奖而一举成名,三年后又有一部歌剧大获成功。他进入上流社会,但很不会混圈子,又因见解不同而与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产生了矛盾。1756年,卢梭逃离巴黎,隐居乡下。1760年,《新爱洛伊丝》出版,成了畅销书。
1762年,《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出版,虽无几个读者却成了禁书,卢梭遭到教会和官府的通缉以及伏尔泰等的攻讦,幸得开明贵族的通风报信才得以逃亡出来。这两本书也受到进步人士的欢迎,卢梭最后得到休谟等的帮助而避难英国,但亡命生涯搞得卢梭神经兮兮,最后无端跟休谟断交。卢梭改名换姓逃回法国,长期辗转各地避难,1770年重返巴黎,在当局监视下居住,卢梭度过了极其困窘的暮年,但写了《忏悔录》等著作,记载一生的生活经历和思想轨迹,表达了晚年对人生的理解和感悟。1778年,卢梭在别人的庄园里孤寂离世。人们怀疑卢梭死于自杀,也有记载说,他死前曾被马车撞翻,又被狗扑伤践踏。法国大革命后,卢梭的遗体于1794年被以极为隆重的仪式移葬于巴黎先贤祠,题为“自由的奠基人”的卢梭塑像与伏尔泰的塑像相对而立;日内瓦将一个杨柳依依的小岛命名为卢梭岛,并在上面建立卢梭纪念馆。
卢梭说:“我把我的一生献给真理。”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最激进的代表,认为人类完全能靠自己的理性建立理想的政治制度,而英国启蒙运动强调人类理性有局限性。因此,洛克等显得渐进而有点让人等得不耐烦,卢梭显得激进而容易唤起民众,因而也容易被少数大奸巨憝所利用,以抽象化了的“人民”之名,将国家和政党变为实现自己个人私利的工具,奴役实际的人民个体。故历来对卢梭的争议极大,在西方既被称为“现代民主之父”,也被指责是无政府主义、民族主义、极权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源头。19世纪末,尼采说卢梭是毒蜘蛛,他的道德理论毒害了康德(康德是卢梭的粉丝,其家中唯一的装饰品就是墙壁上的卢梭画像,他认为卢梭是道德的牛顿)。20世纪前半叶,自由主义者如以赛亚·伯林、卡尔·波普尔等认为卢梭是自由的敌人、拥护极权者。2012年,卢梭的出生地、曾于1762年想在那里避难却对他发出逮捕令的日内瓦,也大张旗鼓地纪念“人人可享的卢梭”三百周年诞辰。瑞士学者丹尼尔·法尔科说:“有什么能证明这位三百岁的思想家的现代性呢?可以说他是生态学的创始人、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先驱和徒步旅行的鼻祖。”
“我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在社会秩序之中,能不能找到某种确实可行而又合法的政府统治,在其中,法能伸张,人之为人。’我们知道,正义就是‘保护个人的权利’,而功利的要义则在于利益的保障。因此,在这一探索过程中,我将一如既往地把个人权利所许可的范围和个人利益所要求的东西结合在一起,目的就是要让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分离。”主权在民似乎已成常识,但实际上很多东西仍需深入研习和实践。例如,历史是环环相扣的链,而不是随机的事件堆积。发达国家的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的根底,在理念上就有以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许多人的理性启蒙。但从卢梭到康德到黑格尔再到……以来的历史长链中,我们跳过了多个重要甚至是必须的环节,所以费孝通先生在宽松的1985年呼吁全社会学习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深意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