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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是一类活跃于我国大众文化之中的艺术形象,非登大雅之堂但又别具风味。它们最初是《山海经》中种类繁杂的『异兽』,后逐渐演变为神秘莫测的妖怪精灵,并出现于《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太平广记》《酉阳杂俎》《镜花缘》等大众文学之中,为传统大众文化增添了无尽的精彩和趣味。
妖怪这一文化形象,自远古以来便一直活跃于我国大众文化领域之中,如小说、戏曲和绘画等。在现代,妖怪又作为重要元素被运用于电影、话剧和游戏等流行文化中。妖怪们往往因其拥有神力、不蹈常规、随心所欲的特性而成为大众文化作品中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角色,由此衍生出的故事传说也成为观众津津乐道的话题。妖怪并非功德盖世的英雄,更非周济天下的圣人,其广受民间话题与文化创作青睐的背后有着复杂的文化审美心理。
强势之力:震荡山河的力量崇拜
在大众文化的叙事中,妖怪异兽往往有着或美丽绚烂,或强势霸道的外在形象,它们天赋异禀,具有震荡山河的力量。
《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这是现存最早的关于“妖怪”的记载,这里的“妖怪”指反常的现象或事件,是一种被古人视为违反规律、超越常识的存在。
妖怪与人类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其实是人类在漫漫岁月中幻想出的非真实生物。它们的外型大多保持原有自然生物的特点,即使幻化成人形,也难免会显露出一些原型生物的特点。它们神秘莫测且有巨大危险,具有通灵幻化的通天本领。它们保留着原始兽性,往往会随心所欲地肆意打破社会的秩序和规则。
在古人塑造出的妖怪形象中,隐含着当时人类集体对于不可掌控的自然灾害的痛苦记忆,以及古人内心深处对于自然原始生物与强大主宰力量的崇拜。妖怪所具有的叱咤风云的磅礴力量,为古人在面对不受自身控制的世界秩序时提供了自洽合理的解釋逻辑,也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创作资源。
怪诞之趣:别样审美的观赏价值
妖怪,作为悖逆社会常理状态的破局性角色,其外在形象也往往是由种种不合理的超现实元素组合而成的,本质上是一种诡异怪诞的形象。
《山海经》《西游记》等故事文本以变形夸张的手法,将现实世界中看似无法拼凑在一起的生物元素组合起来,创造出有悖于人世常态的狰狞荒诞的妖怪形象,带给读者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理刺激。如《山海经》中的异兽“狰”,“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又如异兽“驳”,“其状如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音如鼓音”。
不同种类的生物特征混合在一起而造就的不和谐甚至是丑陋恐怖的妖怪形象,完全打破了传统美学意义上所追求的对称、均衡、调和等原则,以一种“反规则”的方式展现出怪异化的审美效果。
然而,恰恰是妖怪们怪诞狰狞甚至是丑陋可怕的形象凸显了这些异兽的神奇威猛。如《山海经》中“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的“刑天”,它奇异的外形特征是一次惨烈的战斗所留给它的痕迹,突显了一种勇猛悲壮的战士形象色彩。这种拙朴雄浑的艺术形象设计,展现了远古艺术创作的时代特性,也以“丑”审“美”,彰显出一种别样的艺术趣味和观赏性。
猎奇之乐:百姓庸常生活的乐趣
明代汤显祖在《点校虞初志序》中曾有言:“皆奇僻荒诞,若灭若没,可喜可愕之事,读之使人心开神释,口张眉舞。”生动诠释了新奇刺激的文化内容对人产生的精神振奋作用。妖魔精怪跌宕起伏的传奇故事,使人们在劳碌平庸的生活之余能够收获一片奇幻空灵的想象天地。
例如,民间盛行的“九尾狐妖”传说,“九尾狐妖”既可以是“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而危害纣王朝纲的祸水妖孽,最终导致一个王朝惊心动魄地覆灭,也可以是《聊斋志异》中温柔多情的小翠、婴宁、红玉等浪漫佳人,以法力与真心陪伴守护着她们的爱人。
在肆意翱翔的妖怪世界想象中,创作者与阅读者不再是普通百姓,而是共同成为想象出来的世界的主宰。他们得以突破熟悉的生活环境局限,尽情释放所思所想,进行审美表达。
换一个角度而言,平凡普通的社会底层人民并不像王侯公爵那样拥有足够的精力与资源去体验种种新鲜奇异的生活,但是通过创作、讲述、聆听和讨论种种妖怪传说故事,他们可以在自己的一方小小天地里身临其境且安然无恙地感受种种神奇,并获得愉悦的精神享受。这更像是一种狂欢性质的文化游戏:通过解构并重构生活元素,实现对日常生活状态的颠覆,使得普通人也可以体验大千世界的精彩奇妙,这也正是大众文化创作与民间文化交流的神奇力量。
超脱之美:跨越秩序的浪漫奇想
妖怪们并非肉体凡胎,故它们得以摒弃红尘苦恼,天然具有一种放荡不羁、惊世骇俗的叛逆气质,是全然脱离于人类现实世界的超自然生物。正是因为不被主流社会所接受,它们才得以超脱于世界秩序之外,睥睨束缚常人的社会规则,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自由地释放天性与欲望。这种设定,在某种程度上投射出黎民百姓欲摆脱世俗束缚而从心所欲的生活渴望。
在妖怪文化的世界中,每个妖怪都拥有自己的专属本领,彰显了自身的独特个性与神奇力量,而且各种妖精族类都平等地获得尊重与认可,被欢迎参与到这个无所不包的宏大世界中来。《西游记》中的妖精或为永生,或为爱情,或为盛名,纷纷大显身手捉拿唐僧。它们之中,有仅用一个“金刚琢”就收走孙悟空“金箍棒”的神通广大的青牛精,也有倾心于唐僧而为情所困,不为长生只求相守的蝎子精,更有身处“幽幽仙籁动间岑,亦可赏心”雅致环境中热爱文艺的黑熊精。它们身上都隐含着人性,但又展现了比人更为可贵的品质,这是它们超脱于世俗的独特个性。
如《西游记》这样的妖怪文学作品,通过讲述妖怪的爱恨情仇,塑造了丰满多彩的妖怪群像,它们大胆表露自己的欲望,施展自己的力量,又何尝不是普通老百姓的欲望表达与理想寄托?因此,妖怪文学体现了传统大众文化对于生命个性与鲜活人性的探索与追求。
妖怪文化中的常见情形往往是日常俚俗生活场景,它着眼于温和平实的市井生活,尊重合理的世俗欲望,从不避讳现实人际关系中功利取向的存在。妖怪文化的诞生绝非一种偶然的文学现象,它是人类社会思想心理的投射与现实生活环境的映照,妖怪形象更是人类潜意识中另一个变异的自我形象。
妖怪形象凝结着社会、文学和艺术等多重因素,展现出了多维立体的美学价值与文化向度。妖怪文化已渗透至中国大众文化的深层肌理之中。妖怪文化犹如中华文化恢宏叙事中的一支插曲,虽旁逸斜出,却妙趣横生。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妖怪文化与西方妖怪文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山海经》中的异兽可与西方半人半牛兽弥诺陶洛斯、蛇发女妖美杜莎遥遥相望。虽然中西方的妖怪文化发源于迥异的文化环境,但同样寄托着人类鲜活浪漫的诗意奇想,从不同角度映射了东西文明的文化光彩,可成为一种跨越国界的文化交流载体。
妖怪这一文化形象,自远古以来便一直活跃于我国大众文化领域之中,如小说、戏曲和绘画等。在现代,妖怪又作为重要元素被运用于电影、话剧和游戏等流行文化中。妖怪们往往因其拥有神力、不蹈常规、随心所欲的特性而成为大众文化作品中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角色,由此衍生出的故事传说也成为观众津津乐道的话题。妖怪并非功德盖世的英雄,更非周济天下的圣人,其广受民间话题与文化创作青睐的背后有着复杂的文化审美心理。
强势之力:震荡山河的力量崇拜
在大众文化的叙事中,妖怪异兽往往有着或美丽绚烂,或强势霸道的外在形象,它们天赋异禀,具有震荡山河的力量。
《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这是现存最早的关于“妖怪”的记载,这里的“妖怪”指反常的现象或事件,是一种被古人视为违反规律、超越常识的存在。
妖怪与人类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其实是人类在漫漫岁月中幻想出的非真实生物。它们的外型大多保持原有自然生物的特点,即使幻化成人形,也难免会显露出一些原型生物的特点。它们神秘莫测且有巨大危险,具有通灵幻化的通天本领。它们保留着原始兽性,往往会随心所欲地肆意打破社会的秩序和规则。
在古人塑造出的妖怪形象中,隐含着当时人类集体对于不可掌控的自然灾害的痛苦记忆,以及古人内心深处对于自然原始生物与强大主宰力量的崇拜。妖怪所具有的叱咤风云的磅礴力量,为古人在面对不受自身控制的世界秩序时提供了自洽合理的解釋逻辑,也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创作资源。
怪诞之趣:别样审美的观赏价值
妖怪,作为悖逆社会常理状态的破局性角色,其外在形象也往往是由种种不合理的超现实元素组合而成的,本质上是一种诡异怪诞的形象。
《山海经》《西游记》等故事文本以变形夸张的手法,将现实世界中看似无法拼凑在一起的生物元素组合起来,创造出有悖于人世常态的狰狞荒诞的妖怪形象,带给读者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理刺激。如《山海经》中的异兽“狰”,“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又如异兽“驳”,“其状如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音如鼓音”。
不同种类的生物特征混合在一起而造就的不和谐甚至是丑陋恐怖的妖怪形象,完全打破了传统美学意义上所追求的对称、均衡、调和等原则,以一种“反规则”的方式展现出怪异化的审美效果。
然而,恰恰是妖怪们怪诞狰狞甚至是丑陋可怕的形象凸显了这些异兽的神奇威猛。如《山海经》中“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的“刑天”,它奇异的外形特征是一次惨烈的战斗所留给它的痕迹,突显了一种勇猛悲壮的战士形象色彩。这种拙朴雄浑的艺术形象设计,展现了远古艺术创作的时代特性,也以“丑”审“美”,彰显出一种别样的艺术趣味和观赏性。
猎奇之乐:百姓庸常生活的乐趣
明代汤显祖在《点校虞初志序》中曾有言:“皆奇僻荒诞,若灭若没,可喜可愕之事,读之使人心开神释,口张眉舞。”生动诠释了新奇刺激的文化内容对人产生的精神振奋作用。妖魔精怪跌宕起伏的传奇故事,使人们在劳碌平庸的生活之余能够收获一片奇幻空灵的想象天地。
例如,民间盛行的“九尾狐妖”传说,“九尾狐妖”既可以是“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而危害纣王朝纲的祸水妖孽,最终导致一个王朝惊心动魄地覆灭,也可以是《聊斋志异》中温柔多情的小翠、婴宁、红玉等浪漫佳人,以法力与真心陪伴守护着她们的爱人。
在肆意翱翔的妖怪世界想象中,创作者与阅读者不再是普通百姓,而是共同成为想象出来的世界的主宰。他们得以突破熟悉的生活环境局限,尽情释放所思所想,进行审美表达。
换一个角度而言,平凡普通的社会底层人民并不像王侯公爵那样拥有足够的精力与资源去体验种种新鲜奇异的生活,但是通过创作、讲述、聆听和讨论种种妖怪传说故事,他们可以在自己的一方小小天地里身临其境且安然无恙地感受种种神奇,并获得愉悦的精神享受。这更像是一种狂欢性质的文化游戏:通过解构并重构生活元素,实现对日常生活状态的颠覆,使得普通人也可以体验大千世界的精彩奇妙,这也正是大众文化创作与民间文化交流的神奇力量。
超脱之美:跨越秩序的浪漫奇想
妖怪们并非肉体凡胎,故它们得以摒弃红尘苦恼,天然具有一种放荡不羁、惊世骇俗的叛逆气质,是全然脱离于人类现实世界的超自然生物。正是因为不被主流社会所接受,它们才得以超脱于世界秩序之外,睥睨束缚常人的社会规则,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自由地释放天性与欲望。这种设定,在某种程度上投射出黎民百姓欲摆脱世俗束缚而从心所欲的生活渴望。
在妖怪文化的世界中,每个妖怪都拥有自己的专属本领,彰显了自身的独特个性与神奇力量,而且各种妖精族类都平等地获得尊重与认可,被欢迎参与到这个无所不包的宏大世界中来。《西游记》中的妖精或为永生,或为爱情,或为盛名,纷纷大显身手捉拿唐僧。它们之中,有仅用一个“金刚琢”就收走孙悟空“金箍棒”的神通广大的青牛精,也有倾心于唐僧而为情所困,不为长生只求相守的蝎子精,更有身处“幽幽仙籁动间岑,亦可赏心”雅致环境中热爱文艺的黑熊精。它们身上都隐含着人性,但又展现了比人更为可贵的品质,这是它们超脱于世俗的独特个性。
如《西游记》这样的妖怪文学作品,通过讲述妖怪的爱恨情仇,塑造了丰满多彩的妖怪群像,它们大胆表露自己的欲望,施展自己的力量,又何尝不是普通老百姓的欲望表达与理想寄托?因此,妖怪文学体现了传统大众文化对于生命个性与鲜活人性的探索与追求。
妖怪文化中的常见情形往往是日常俚俗生活场景,它着眼于温和平实的市井生活,尊重合理的世俗欲望,从不避讳现实人际关系中功利取向的存在。妖怪文化的诞生绝非一种偶然的文学现象,它是人类社会思想心理的投射与现实生活环境的映照,妖怪形象更是人类潜意识中另一个变异的自我形象。
妖怪形象凝结着社会、文学和艺术等多重因素,展现出了多维立体的美学价值与文化向度。妖怪文化已渗透至中国大众文化的深层肌理之中。妖怪文化犹如中华文化恢宏叙事中的一支插曲,虽旁逸斜出,却妙趣横生。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妖怪文化与西方妖怪文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山海经》中的异兽可与西方半人半牛兽弥诺陶洛斯、蛇发女妖美杜莎遥遥相望。虽然中西方的妖怪文化发源于迥异的文化环境,但同样寄托着人类鲜活浪漫的诗意奇想,从不同角度映射了东西文明的文化光彩,可成为一种跨越国界的文化交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