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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发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杜绝资源浪费的有效方法。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领域出现的问题也日见增多。对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问题
一、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内涵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其目标主要包括: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审查对原概算中不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的部分而进行的修改、补充和调整的合法性与准确性;审查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超概算,对超概算应从勘察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组织、外部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概算合规部分加强控制,对不合规部分依法查处,从而加强对投资规模的控制。
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是发包方在对各个欲参与投标的承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以后,让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欲参与投标的承包单位对自己在本项目中的建设思路、造价、人员选派、工程进度安排进行书面陈述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条后段规定,有关合同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但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招投标文件中规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是固定价格(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但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一些不太懂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知识的发包方,承包方却通过各种关系诱惑、欺瞒或强迫发包方签署按实结算的合同。这不仅严重违反了招投标的规定,破坏了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滋生出一些腐败问题。
2.施工图与竣工图
施工图是进行工程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竣工图是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绘制的,并加盖承包方和工程监理方印章的图纸。可见,竣工图是特定建设工程的真实记载,应该反映建设工程的全貌。由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三边”现象,即所谓的“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这很容易导致竣工图与施工图差异较大。在此种情况下,承包方就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图上作出变更,或者重新绘制竣工图。但在实践中,由于变更较多,承包方往往会混水摸鱼,多画工程量,不实事求是的情况较为常见。
3.现场签证不规范
现场签证是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前提是要与合同保持一致,不能违反合同的要求。签证的内容往往是由于现场不明情况或施工条件发生了改变,而造成施工难度发生改变而造价工程造价;另一类是由于发包方对工程的美观要求等,而使工程部分发生变更而签署的工程造价的签证。当然也不排除固定价格结算的工程,由于发包人投标报价报低而无利润空间的时候,诱惑发包人签属工程签证单。签证单的要求是必須经承包方、现场监理、发包方三方盖章签字,才能作为有效的结算审计依据。但实际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无签字、无盖章或签字与盖章不全的情况。另外,作为工程签证单,必须做到一、变更原因是什么;二、工程量计算过程必须全面详细;三、监理和业主方必须签署意见,同时监理和业主必须明确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不得出现由审计决定的字样。
4.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风险较高
由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须由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来完成。目前建设工程的造价审计基本上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这项工作,因此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主要为社会中介机构的造价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工程造价的把握不够完整,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其次,由于造价审计的专业性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中介机构的造价审计人员也存在权力过大的行为。比如,在审计过程中,某些造价人员会说出这个价格我说多少就多少,不尊重客观事实的情况,容易导致权钱交易的事情发生。
三、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建议
1.审计工作应向项目前期深入
对工程建设的前期进行审计就是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的过程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纳入审计范围,目的是从源头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规范。这种将审计工作前移的做法本质上是将控制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端口前移。这对于确保建设工程设计的科学性、招投标过程的合规性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在此基础上也可以使建设工程的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和降低。
2.对送审的资料严格把关
对于建设项目的结算资料,应明确其送审的程序。首先,承包方应将其分类装订成册;其次,该等结算资料应先经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审。建设工程审计部门在审查该等结算资料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审计,在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分析、核实,力图确保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尽量避免补签资料的现象。另外对于签证单,一是要注意签证单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二是对于签证内容的定性分析,对于某些签证单,一定要把握好是否应该计算的原则,比如曾碰到一个项目,是为雨水管工程,固定单价方式结算,在土方开挖问题上,施工方采用了钢板桩支护,实际现场的条件完全可以采用放坡开挖方式,而施工方由于在分部分项上某个子目报价低了,想用增加措施项目费的方式来拉回分部分项报低的损失。根据固定单价结算方式,措施项目属于包干费用,如果现场施工条件不发生改变,措施项目费是不作调整的。据此,我们在审核此项目的时候,钢板桩的支护费用不再计取,尽管实际采用了这种方式开挖。此种做法既有利于促使承、发包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性和完整行,又有利于防止承、发包双方制造假证据,同时也对建设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起到监督作用,使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审计的四个环节
第一,认真审核工程量。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对工程量进行审核是工程造价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有多种。比如,可以通过承包方编制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也可以借助相关软件,并结合竣工结算资料重新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同时还应对一些特殊项目实施重点审核。
第二,认真审核取费标准。对于工程造价的取费标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通常都会在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变动工程造价的取费标准,并反映在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因此,审计机关一方面要审核特定工程造价的取费标准是否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所允许的幅度内,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相关取费文件的时效性。
第三,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材料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材料根据不同标准可分为甲供材和乙供材、主材和辅材等。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较大的是主材的价格。建设工程的工期较长,一般在6个月至2年之间。在此期间,材料价格会随着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而频繁变化,尤其是诸如钢筋、水泥等主材的价格会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时就应审核建筑材料的价格,特别要注重对主材价格的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既要审核材料的相关参数是否与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相一致,又要参照当地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所反映的材料价格,并结合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审查材料价格的合理性。
第四,认真审核工程定额套价。工程建设产品的价格是国家采取工程建设定额来确定的,该定额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承、发包双方在计算工程造价时必须严格套用。审计机关在审核定额套价时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承、发包双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进行审核;二是对承、发包双方换算定额单价进行审核;三是对承、发包双方补充定额单价进行审核。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计的法律法规。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为保障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工程造价审计结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明确工程造价审计结论的性质、证据法上的效力。
第二,建立健全审计队伍管理制度。对此,审计机关应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改善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审计机构要拓宽用人渠道,多方选拔、任用具有工程建设领域知识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工程造价审计队伍。同时,审计机关也要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进入审计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审计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胜任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二是建立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工程建设日新月异,工程造价审计也应与时俱进,对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提出了的挑战。为了使审计人员能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必须对审计人员进行再教育。三是建立对社会审计人力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制度。鉴于目前审计机关的力量有限、而审计任务繁重的现实情况,审计机关聘用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是必须的。但审计机关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是有审计风险的。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问题
一、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内涵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其目标主要包括: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审查对原概算中不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的部分而进行的修改、补充和调整的合法性与准确性;审查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超概算,对超概算应从勘察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组织、外部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概算合规部分加强控制,对不合规部分依法查处,从而加强对投资规模的控制。
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是发包方在对各个欲参与投标的承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以后,让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欲参与投标的承包单位对自己在本项目中的建设思路、造价、人员选派、工程进度安排进行书面陈述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条后段规定,有关合同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但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招投标文件中规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是固定价格(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但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一些不太懂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知识的发包方,承包方却通过各种关系诱惑、欺瞒或强迫发包方签署按实结算的合同。这不仅严重违反了招投标的规定,破坏了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滋生出一些腐败问题。
2.施工图与竣工图
施工图是进行工程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竣工图是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绘制的,并加盖承包方和工程监理方印章的图纸。可见,竣工图是特定建设工程的真实记载,应该反映建设工程的全貌。由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三边”现象,即所谓的“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这很容易导致竣工图与施工图差异较大。在此种情况下,承包方就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图上作出变更,或者重新绘制竣工图。但在实践中,由于变更较多,承包方往往会混水摸鱼,多画工程量,不实事求是的情况较为常见。
3.现场签证不规范
现场签证是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前提是要与合同保持一致,不能违反合同的要求。签证的内容往往是由于现场不明情况或施工条件发生了改变,而造成施工难度发生改变而造价工程造价;另一类是由于发包方对工程的美观要求等,而使工程部分发生变更而签署的工程造价的签证。当然也不排除固定价格结算的工程,由于发包人投标报价报低而无利润空间的时候,诱惑发包人签属工程签证单。签证单的要求是必須经承包方、现场监理、发包方三方盖章签字,才能作为有效的结算审计依据。但实际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无签字、无盖章或签字与盖章不全的情况。另外,作为工程签证单,必须做到一、变更原因是什么;二、工程量计算过程必须全面详细;三、监理和业主方必须签署意见,同时监理和业主必须明确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不得出现由审计决定的字样。
4.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风险较高
由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须由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来完成。目前建设工程的造价审计基本上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这项工作,因此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主要为社会中介机构的造价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工程造价的把握不够完整,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其次,由于造价审计的专业性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中介机构的造价审计人员也存在权力过大的行为。比如,在审计过程中,某些造价人员会说出这个价格我说多少就多少,不尊重客观事实的情况,容易导致权钱交易的事情发生。
三、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建议
1.审计工作应向项目前期深入
对工程建设的前期进行审计就是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的过程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纳入审计范围,目的是从源头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规范。这种将审计工作前移的做法本质上是将控制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端口前移。这对于确保建设工程设计的科学性、招投标过程的合规性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在此基础上也可以使建设工程的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和降低。
2.对送审的资料严格把关
对于建设项目的结算资料,应明确其送审的程序。首先,承包方应将其分类装订成册;其次,该等结算资料应先经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审。建设工程审计部门在审查该等结算资料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审计,在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分析、核实,力图确保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尽量避免补签资料的现象。另外对于签证单,一是要注意签证单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二是对于签证内容的定性分析,对于某些签证单,一定要把握好是否应该计算的原则,比如曾碰到一个项目,是为雨水管工程,固定单价方式结算,在土方开挖问题上,施工方采用了钢板桩支护,实际现场的条件完全可以采用放坡开挖方式,而施工方由于在分部分项上某个子目报价低了,想用增加措施项目费的方式来拉回分部分项报低的损失。根据固定单价结算方式,措施项目属于包干费用,如果现场施工条件不发生改变,措施项目费是不作调整的。据此,我们在审核此项目的时候,钢板桩的支护费用不再计取,尽管实际采用了这种方式开挖。此种做法既有利于促使承、发包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性和完整行,又有利于防止承、发包双方制造假证据,同时也对建设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起到监督作用,使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审计的四个环节
第一,认真审核工程量。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对工程量进行审核是工程造价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有多种。比如,可以通过承包方编制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也可以借助相关软件,并结合竣工结算资料重新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同时还应对一些特殊项目实施重点审核。
第二,认真审核取费标准。对于工程造价的取费标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通常都会在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变动工程造价的取费标准,并反映在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因此,审计机关一方面要审核特定工程造价的取费标准是否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所允许的幅度内,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相关取费文件的时效性。
第三,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材料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材料根据不同标准可分为甲供材和乙供材、主材和辅材等。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较大的是主材的价格。建设工程的工期较长,一般在6个月至2年之间。在此期间,材料价格会随着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而频繁变化,尤其是诸如钢筋、水泥等主材的价格会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时就应审核建筑材料的价格,特别要注重对主材价格的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既要审核材料的相关参数是否与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相一致,又要参照当地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所反映的材料价格,并结合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审查材料价格的合理性。
第四,认真审核工程定额套价。工程建设产品的价格是国家采取工程建设定额来确定的,该定额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承、发包双方在计算工程造价时必须严格套用。审计机关在审核定额套价时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承、发包双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进行审核;二是对承、发包双方换算定额单价进行审核;三是对承、发包双方补充定额单价进行审核。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计的法律法规。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为保障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工程造价审计结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明确工程造价审计结论的性质、证据法上的效力。
第二,建立健全审计队伍管理制度。对此,审计机关应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改善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审计机构要拓宽用人渠道,多方选拔、任用具有工程建设领域知识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工程造价审计队伍。同时,审计机关也要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进入审计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审计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胜任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二是建立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工程建设日新月异,工程造价审计也应与时俱进,对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提出了的挑战。为了使审计人员能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必须对审计人员进行再教育。三是建立对社会审计人力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制度。鉴于目前审计机关的力量有限、而审计任务繁重的现实情况,审计机关聘用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是必须的。但审计机关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是有审计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