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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会计信息的披露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效应滞后等,本文主要从证券市场这个角度分析我国会计信息的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强化会计信息的披露。
关键词: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
近年来, 中国证券市场崛起并迅速扩大,股民的热情高涨。但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尚处在初始阶段,证券市场存在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对证券市场的许多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比如虚假陈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股票价格对信息反应速度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资本市场资源的优化组合和高效流动, 会影响甚至损害经济的发展。国内外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相关关系,信息的有效性是市场有效性的前提。纵观世界各国证券市场,强制上市公司作出信息披露业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手段,成为证券市场所奉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质量不高,尤其是虚假信息较为严重,会计信息披露涉及到的违法、违规事件层出不穷。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的方便等目的,往往采取操纵行为,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利用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表;二是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价值严重背离,资产负债表中大量虚拟资产的渗透;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或隐形占用募集资金,风险揭示不明;四是或有事项揭示不明或回避揭示等。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上市公司应该披露所有可能引起证券价格变动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和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表现为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上市公司报喜不报忧,对公司偿债能力、负债的具体内容、资金投向和利润构成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或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借口,不披露有关对公司不利的信息;或是对有披露义务的事项如蜻蜓点水般点到为止;在报告中基于格式要求提到的多,真正符合充分披露要求的少。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着严重滞后的现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有的上市公司对中报、年报、甚至是投资者最关心的净利润等信息披露事项能拖就拖,甚至常常借故拖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另外,上市公司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现象仍很严重,如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和对外债务担保等事项大部分都未及时披露,有的甚至刻意隐瞒。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具有随意性。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交易或有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最近的“萧杭钢构”事件,其董事长在公司相关会议中就透露出会接到大订单,而该信息是在采购大订单该或有事项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披露的。这种信息披露的随意性会极大地造成市场的不稳定,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首先,我国在会计信息披露这个领域监管、处罚力度都不够。大量上市公司没有把精力放在如何完善生产管理体制和改进生产管理技术上而是如何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如何增发股票从证券市场中圈钱。而针对这种恶意行为我国的监管体制只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来制约上市公司的虚假行为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关联交易,这些都造成证券市场的监管更难。由于以往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不严格,很多上市公司因为是国有大型企业国家控股,管理层是国家直接任命下来的,抱的思想是好也是国家的坏也是国家的,国家不会让自己的公司破产,所以对处罚也是置若罔闻。而证监会受国家政策的约束,轻易不言退市,这就使有些上市公司有恃无恐,不求业绩,专门在财务报告上做文章,实在混不过去了就资产重组。
其次,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按照股东权益划分,我国股票被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上市公司的个人股可在证券市場上流通。但国家股和大多数法人股却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多数上市公司中,占最大比重的国有股尚未找到理性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东职权,即国有股产权主体虚置,弱化了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经理人的约束,导致产生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和收入,粉饰报表,欺骗股东。
最后,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有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他们往往迁就上市公司,甚至与上市公司共谋,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但不披露,还通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手段,为作假者服务。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在这种审计关系格局下,必然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为维持客户,更加屈从于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操纵,严重危害审计的独立性和社会可信度。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基于以上分析,要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实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一套严谨科学的会计标准是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基础,也是监管的基础和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的保证。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在于促使上市公司更加充分地披露信息,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力度。由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缺乏有效的监督主体机制,要解决国有股产权主体虚置问题,首先是国有股减持,将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地位让位给社会公众或企业法人,由他们根据自身利益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其次是让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优秀的投资管理人员和先进的市场分析技术,由他们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作出评价,进行资产配置,大大降低股东的风险,相应提高收益。这样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也不敢为所欲为,因为一旦经营业绩出现大的滑坡,就会失去机构投资者的支持,如果上市公司想人为操纵利润,也很难欺骗具有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机构投资者。
(三)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制订出具体的会计法规实施细则,明确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判断标准和惩处方法,避免执法上的混乱,使有关法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法律漏洞。对造假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处以重罚,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大幅提高会计信息造假成本,使造假者无利可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只有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体现股市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能取信于广大社会公众。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就要从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入手,因为加强内部审计,有助于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者干预正常的会计过程的行为,有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这就需要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总之,要想让中国股市健康的发展,真正做到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就要增加市场信息的透明度;要想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减少虚假财务信息,真正做到市场中的优秀企业,就要强化会计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 陈锦旗,.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 财会通讯(学术版) , 2006,(02) .
[2] 胡滨,.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几点建议[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 2006,(03) .
[3] 黄丽华.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分析及对策[J]. 科技创业月刊 , 2005,(11)
[4] 邱敬波. 浅议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J].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 , 2005,(04)
[5] 夏云峰,赵华. 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生产模式存在的问题[J]财会研究 , 2004,(02) .
本文主要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会计信息的披露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效应滞后等,本文主要从证券市场这个角度分析我国会计信息的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强化会计信息的披露。
关键词: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
近年来, 中国证券市场崛起并迅速扩大,股民的热情高涨。但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尚处在初始阶段,证券市场存在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对证券市场的许多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比如虚假陈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股票价格对信息反应速度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资本市场资源的优化组合和高效流动, 会影响甚至损害经济的发展。国内外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相关关系,信息的有效性是市场有效性的前提。纵观世界各国证券市场,强制上市公司作出信息披露业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手段,成为证券市场所奉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质量不高,尤其是虚假信息较为严重,会计信息披露涉及到的违法、违规事件层出不穷。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的方便等目的,往往采取操纵行为,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利用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表;二是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价值严重背离,资产负债表中大量虚拟资产的渗透;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或隐形占用募集资金,风险揭示不明;四是或有事项揭示不明或回避揭示等。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上市公司应该披露所有可能引起证券价格变动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和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表现为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上市公司报喜不报忧,对公司偿债能力、负债的具体内容、资金投向和利润构成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或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借口,不披露有关对公司不利的信息;或是对有披露义务的事项如蜻蜓点水般点到为止;在报告中基于格式要求提到的多,真正符合充分披露要求的少。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着严重滞后的现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有的上市公司对中报、年报、甚至是投资者最关心的净利润等信息披露事项能拖就拖,甚至常常借故拖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另外,上市公司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现象仍很严重,如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和对外债务担保等事项大部分都未及时披露,有的甚至刻意隐瞒。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具有随意性。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交易或有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最近的“萧杭钢构”事件,其董事长在公司相关会议中就透露出会接到大订单,而该信息是在采购大订单该或有事项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披露的。这种信息披露的随意性会极大地造成市场的不稳定,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首先,我国在会计信息披露这个领域监管、处罚力度都不够。大量上市公司没有把精力放在如何完善生产管理体制和改进生产管理技术上而是如何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如何增发股票从证券市场中圈钱。而针对这种恶意行为我国的监管体制只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来制约上市公司的虚假行为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关联交易,这些都造成证券市场的监管更难。由于以往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不严格,很多上市公司因为是国有大型企业国家控股,管理层是国家直接任命下来的,抱的思想是好也是国家的坏也是国家的,国家不会让自己的公司破产,所以对处罚也是置若罔闻。而证监会受国家政策的约束,轻易不言退市,这就使有些上市公司有恃无恐,不求业绩,专门在财务报告上做文章,实在混不过去了就资产重组。
其次,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按照股东权益划分,我国股票被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上市公司的个人股可在证券市場上流通。但国家股和大多数法人股却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多数上市公司中,占最大比重的国有股尚未找到理性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东职权,即国有股产权主体虚置,弱化了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经理人的约束,导致产生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和收入,粉饰报表,欺骗股东。
最后,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有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他们往往迁就上市公司,甚至与上市公司共谋,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但不披露,还通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手段,为作假者服务。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在这种审计关系格局下,必然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为维持客户,更加屈从于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操纵,严重危害审计的独立性和社会可信度。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基于以上分析,要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实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一套严谨科学的会计标准是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基础,也是监管的基础和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的保证。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在于促使上市公司更加充分地披露信息,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力度。由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缺乏有效的监督主体机制,要解决国有股产权主体虚置问题,首先是国有股减持,将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地位让位给社会公众或企业法人,由他们根据自身利益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其次是让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优秀的投资管理人员和先进的市场分析技术,由他们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作出评价,进行资产配置,大大降低股东的风险,相应提高收益。这样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也不敢为所欲为,因为一旦经营业绩出现大的滑坡,就会失去机构投资者的支持,如果上市公司想人为操纵利润,也很难欺骗具有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机构投资者。
(三)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制订出具体的会计法规实施细则,明确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判断标准和惩处方法,避免执法上的混乱,使有关法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法律漏洞。对造假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处以重罚,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大幅提高会计信息造假成本,使造假者无利可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只有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体现股市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能取信于广大社会公众。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就要从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入手,因为加强内部审计,有助于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者干预正常的会计过程的行为,有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这就需要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总之,要想让中国股市健康的发展,真正做到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就要增加市场信息的透明度;要想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减少虚假财务信息,真正做到市场中的优秀企业,就要强化会计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 陈锦旗,.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 财会通讯(学术版) , 2006,(02) .
[2] 胡滨,.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几点建议[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 2006,(03) .
[3] 黄丽华.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分析及对策[J]. 科技创业月刊 , 2005,(11)
[4] 邱敬波. 浅议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J].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 , 2005,(04)
[5] 夏云峰,赵华. 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生产模式存在的问题[J]财会研究 , 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