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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本意识”,简言之,就是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换言之,就是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调“人本意识”,当然并不意味着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可以为所欲为。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坚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统一、主观目的与客观规律相统一。而这完全符合新闻报道的内在要求。
那么,汶川大地震的相关报道又是如何“以人为本”的呢?
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公民的知情权
新闻人之职业道德先天地要求从业者必须遵从良知,真实报道。也就是说,在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事实真相,给予最广大人民以对事实真相的了解、评判的权利。这是关于“危机报道”3T原则中的第一个原则(Tell the truth)。
由于多种原因,中国的“事件新闻报道”曾几何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留下了“不可信”的感觉。人们宁愿相信小道消息,宁愿通过外电来对中国的突发事件作出判断。从根本上说,这不仅是新闻人和新闻管理者主动放弃了对民众的宣传机会,更是不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表现。
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意识形态控制的进一步宽松,“公民意识”在新闻报道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世纪之交,几次大的“事件”的报道,体现出了新的更加“透明”的趋势。譬如对这次汶川大地震的报道,我们欣喜地看到:
第一,有关单位先后允许3000余名记者进入灾区进行全面而真实的报道,这其中包括近百名境外记者,甚至包括因辱华事件而引起中国民众巨大不快的CNN记者。实际上,这些境外记者的报道,不仅向全世界公布了巨灾情况以引起全球的共同关注和深切同情,也通过对中国政府积极救灾情况的及时报道从而“改善”了中国政府的形象。我们注意到,早在2007年1月1日,中国就实施了保障境外记者采访自由的“国务院477号令”。正是有了这一政府法规,中国从机制上对境外媒体的自由采访进行了有效规范。
第二,各种媒体形式包括政府主流媒体和非政府“草根媒体”,共同发挥了新闻传媒的巨大作用。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不同于以往的一个地方是,主流媒体和各种民间信息渠道(“草根媒体”)共同承担起了新闻传播重任。由于地震对政府通信设施包括网络、电信、电视、平面媒体等的全面损害,使得一段时间内一些地方的信息传播只能通过有限的手机短信来进行。而手机短信显然属于“草根媒体”,它无法与强大的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相抗衡。但就在这样一个特殊时刻,“草根媒体”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据报道,短信除了通报信息、组织捐款、求助找人等功能外,还起到了支撑信念、化解情绪等作用。
据报道,5月13日中午,救援队员发现一位母亲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呼吸。透过一堆废墟的间隙,人们可以看见她双膝跪地,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伏地支撑着身体……当救援队员走向下一片废墟时,救援队队长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忽然返身跑回来,费力地把手伸进她的身下摸索:“有个孩子还活着!”一番艰辛的努力之后,人们终于把孩子救了出来,他躺在一条小被子里,大概有三四个月大,因为有母亲身体的庇护,竟毫发未损。医生为孩子做检查时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屏幕上是一行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死离别的医生,在这一刻禁不住流泪了;手机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http://www.skykiwi.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59866/c82)
这则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母亲的短信内容被称作是“天堂之音”。另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事实是,汶川大地震后,成都共有19条短信人们耳熟能详。譬如:
活着真好,莫在意钱多钱少。汶川地震,分不清你是乞丐还是富豪!
活着真好,莫计较权大权小。汶川楼板,不认识你究竟有无九尺官帽!
活着真好,莫为身外之物、世态炎凉烦恼。汶川地震,埋藏了多少豪情壮志、俗事纷扰。
活着真好,请记住这汶川的分分秒秒。幸存的生命,再次演绎了爱的伟大、情的崇高!
无疑,这些短信是四川人民热爱生活、直面灾难的一种反映,它的广泛流传起到了化解情绪、稳定军心的作用。
第三,政府权威部门逐日发布此次汶川地震死亡、受伤和失踪人数,准确报道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及使用情况。只要对照唐山大地震(1976年)、SARS事件(2003年)报道,我们就不难作出判断。
第四,在进行正面宣传的同时,并不避讳对一些不法分子违法行为的真实揭露。如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这其实也是在震慑那些有可能具有不良企图的不法分子。因为,此类事件的真实报道可以体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敦促相关部门行事时更加科学谨慎,从而避免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以人为本,还要尊重民众的生存权、尊严权
汶川大地震新闻报道的重点在哪里?一场天灾,是突出民众灾害之重、民生维艰,还是片面突出相关领导指挥得力、相关部门处置得当?
第一,汶川大地震的报道给人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平民百姓面对天灾人祸所体现出来的镇定、从容,他们直面现实,热爱生活。新闻媒体曾反复播放这一画面:一个男孩被救出来,别人问他需要什么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喝可乐,冰冻的。”尽管此次地震损失惨重,但是,新闻媒体利用画面、声音等介质进行真实报道,始终注意把握一个“度”,就是地震可以震垮房屋、摧毁家园,却无法阻止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因此,我们看到的是:在瓦砾中奔忙的基层干部、失去亲人却仍然坚守岗位的平民英雄、将妻子的遗体用带子绑在身上送往火葬厂后又回到一线的百姓……
第二,对有关单位评选“救灾英雄少年”的反思、对“哺乳副政委”的质疑、对学校房屋垮塌的追问等,都体现出了强烈的“平民情结”。尤其是对某些媒体行为的批评(反复追问伤者记忆、刻意渲染)等,更是对当事人尊严权的充分尊重。
第三,“范跑跑事件”考量。尽管范跑跑受到了猛烈抨击,但是范跑跑仍然具有发言权本身说明,对人尤其是普通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几年前可能有范跑跑这样的人出现,但绝不可能允许范跑跑事后还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尽管最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批评范跑跑“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称“弘扬人民教师的崇高师德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人性永远的美丽的光辉”,但是,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地震时供职于都江堰光亚学校担任语文教师的范美忠(范跑跑),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回应:“我是一个优秀教师,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并不无耻。”“中国教师太缺乏像我这样有个性、有思想、有批判精神的教师了。”范美忠说,当前的中国教育难以容忍像他一样的老师:“崇高是一个好老师的必要条件吗?”范美忠进一步解释说,在他看来,现在社会并非由崇高的人组成,现代人只需要人性合理、遵纪守法就够了。对于他自己,范美忠坦言,他只想做一个有尊严、有理性、心态光明的公民。(《范跑跑回应王旭明:不崇高但并不无耻》,http://learning.sohu.com/20080626/n257753367.shtml)其后,发誓要为自己正名的“范跑跑”出现在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里,就教育部、中央电视台侵犯其名誉权事宜(称其为“范跑跑”)与律师正式接洽,拟向国家教育部索赔l元人民币。(http://learning.sohu.com/20080717/n258197566.shtml)——笔者在这里无意就范美忠的行为作出道德判断,笔者感兴趣的是“范美忠事件”所存在的环境因素。无论范美忠的行为有多可笑,但是作为一个公民,范美忠应该享有自由、独立的“发声”权利。这正是一个具有法律意识的国家、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所必须具备的。道理很简单,我们也必须尊重范美忠的生存权和尊严权。
以人为本,要在“第一时间、第一速度”报道新闻事实,满足受众要求
这就是3T原则的“tell it fast,tell it first”(快速报道,抢先报道)的内在要求。我们来看看此次地震后新闻
媒体的反应情况: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
17分钟后,也就是14时45分,新华社向全世界发出第一条英文快讯,两分钟后再发出简明消息。15时整,中央电视台一条关于汶川地震的口播新闻传遍全国各地。15点05分,中央电视台第一次电话连线重庆台记者苟海东,报道重庆震灾情况;16点40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记者随温家宝总理登上专机,奔赴灾区,并于飞机降落后第一时间,经电波与荧屏,播出温家宝总理在专机上发表的重要讲话。19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推出全天24小时直播节目“汶川紧急救援”;22时,中央电视台抗震救灾特别报道开始在综合频道与新闻频道同步并机直播。
“这次汶川大地震报道,给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受众最深刻、最漂亮的印象,就是我们的信息公开达到了最大化、最优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史上,重大突发灾害性报道达到这样的信息公开程度,是史无前例的。”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教授说。
“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真相之所以能战胜谎言,真情之所以能感动世界,源于信息的公开透明。大量前线记者的辛苦工作,让人们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灾区的情况,他们的行为也赢得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胡锦涛总书记特别提出要感谢新闻工作者,这是对记者的信任,也是我们整个新闻出版行业的骄傲。”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自豪地说。不过,相比起外国媒体来说,我们还必须努力。因为在地震两分钟后,也就是14时30分,英国广播公司(BBC)就向全世界发出了一条短讯。这是对汶川大地震的最快报道。
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民本观念的强化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突发事件处置条例》,删除了“媒体不得擅自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的报道”的条款;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有这些,都为新闻报道“以人为
本”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长期以来,一些人将新闻媒体简单地理解为“喉舌”和“工具”,甚至简化为一时政策的传声筒。某些从业人员也自觉不自觉地服膺于“喉舌”理念,丧失了自身的主体性和以民为本的根本原则。更有甚者,极少数新闻人对突发事件进行片面报道、虚假报道,还美其名曰“维护安定团结”。实际上,这是将人民和政府隔离开来,还在演绎着愚民思维!道理很简单,党和政府的决策与行为实施,正在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是,我们又为什么要遮遮掩掩呢?
其一,观念的转化主要体现在对负面新闻报道的认知、处理上。封锁消息、片面报道既是对普通民众的直接愚弄和极端不信任,更是对自身形象的“刷黑”,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其二,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的真实报道,不仅尊重了民众的知情权,更体现了政府强有力的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可以极大地改善和展现政府形象。譬如美国国务卿赖斯深入汶川灾区后,对中国政府处置灾情之态度与能力就进行了充分肯定。
其三,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随着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随着新闻人“以人为本”观念的不断强化,中国的“事件新闻报道”将会呈现出与国际接轨、更加透明公正、更加可信的良好态势。
(作者为黄冈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编校:张红玲
强调“人本意识”,当然并不意味着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可以为所欲为。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坚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统一、主观目的与客观规律相统一。而这完全符合新闻报道的内在要求。
那么,汶川大地震的相关报道又是如何“以人为本”的呢?
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公民的知情权
新闻人之职业道德先天地要求从业者必须遵从良知,真实报道。也就是说,在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事实真相,给予最广大人民以对事实真相的了解、评判的权利。这是关于“危机报道”3T原则中的第一个原则(Tell the truth)。
由于多种原因,中国的“事件新闻报道”曾几何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留下了“不可信”的感觉。人们宁愿相信小道消息,宁愿通过外电来对中国的突发事件作出判断。从根本上说,这不仅是新闻人和新闻管理者主动放弃了对民众的宣传机会,更是不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表现。
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意识形态控制的进一步宽松,“公民意识”在新闻报道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世纪之交,几次大的“事件”的报道,体现出了新的更加“透明”的趋势。譬如对这次汶川大地震的报道,我们欣喜地看到:
第一,有关单位先后允许3000余名记者进入灾区进行全面而真实的报道,这其中包括近百名境外记者,甚至包括因辱华事件而引起中国民众巨大不快的CNN记者。实际上,这些境外记者的报道,不仅向全世界公布了巨灾情况以引起全球的共同关注和深切同情,也通过对中国政府积极救灾情况的及时报道从而“改善”了中国政府的形象。我们注意到,早在2007年1月1日,中国就实施了保障境外记者采访自由的“国务院477号令”。正是有了这一政府法规,中国从机制上对境外媒体的自由采访进行了有效规范。
第二,各种媒体形式包括政府主流媒体和非政府“草根媒体”,共同发挥了新闻传媒的巨大作用。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不同于以往的一个地方是,主流媒体和各种民间信息渠道(“草根媒体”)共同承担起了新闻传播重任。由于地震对政府通信设施包括网络、电信、电视、平面媒体等的全面损害,使得一段时间内一些地方的信息传播只能通过有限的手机短信来进行。而手机短信显然属于“草根媒体”,它无法与强大的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相抗衡。但就在这样一个特殊时刻,“草根媒体”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据报道,短信除了通报信息、组织捐款、求助找人等功能外,还起到了支撑信念、化解情绪等作用。
据报道,5月13日中午,救援队员发现一位母亲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呼吸。透过一堆废墟的间隙,人们可以看见她双膝跪地,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伏地支撑着身体……当救援队员走向下一片废墟时,救援队队长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忽然返身跑回来,费力地把手伸进她的身下摸索:“有个孩子还活着!”一番艰辛的努力之后,人们终于把孩子救了出来,他躺在一条小被子里,大概有三四个月大,因为有母亲身体的庇护,竟毫发未损。医生为孩子做检查时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屏幕上是一行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死离别的医生,在这一刻禁不住流泪了;手机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http://www.skykiwi.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59866/c82)
这则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母亲的短信内容被称作是“天堂之音”。另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事实是,汶川大地震后,成都共有19条短信人们耳熟能详。譬如:
活着真好,莫在意钱多钱少。汶川地震,分不清你是乞丐还是富豪!
活着真好,莫计较权大权小。汶川楼板,不认识你究竟有无九尺官帽!
活着真好,莫为身外之物、世态炎凉烦恼。汶川地震,埋藏了多少豪情壮志、俗事纷扰。
活着真好,请记住这汶川的分分秒秒。幸存的生命,再次演绎了爱的伟大、情的崇高!
无疑,这些短信是四川人民热爱生活、直面灾难的一种反映,它的广泛流传起到了化解情绪、稳定军心的作用。
第三,政府权威部门逐日发布此次汶川地震死亡、受伤和失踪人数,准确报道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及使用情况。只要对照唐山大地震(1976年)、SARS事件(2003年)报道,我们就不难作出判断。
第四,在进行正面宣传的同时,并不避讳对一些不法分子违法行为的真实揭露。如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这其实也是在震慑那些有可能具有不良企图的不法分子。因为,此类事件的真实报道可以体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敦促相关部门行事时更加科学谨慎,从而避免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以人为本,还要尊重民众的生存权、尊严权
汶川大地震新闻报道的重点在哪里?一场天灾,是突出民众灾害之重、民生维艰,还是片面突出相关领导指挥得力、相关部门处置得当?
第一,汶川大地震的报道给人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平民百姓面对天灾人祸所体现出来的镇定、从容,他们直面现实,热爱生活。新闻媒体曾反复播放这一画面:一个男孩被救出来,别人问他需要什么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喝可乐,冰冻的。”尽管此次地震损失惨重,但是,新闻媒体利用画面、声音等介质进行真实报道,始终注意把握一个“度”,就是地震可以震垮房屋、摧毁家园,却无法阻止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因此,我们看到的是:在瓦砾中奔忙的基层干部、失去亲人却仍然坚守岗位的平民英雄、将妻子的遗体用带子绑在身上送往火葬厂后又回到一线的百姓……
第二,对有关单位评选“救灾英雄少年”的反思、对“哺乳副政委”的质疑、对学校房屋垮塌的追问等,都体现出了强烈的“平民情结”。尤其是对某些媒体行为的批评(反复追问伤者记忆、刻意渲染)等,更是对当事人尊严权的充分尊重。
第三,“范跑跑事件”考量。尽管范跑跑受到了猛烈抨击,但是范跑跑仍然具有发言权本身说明,对人尤其是普通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几年前可能有范跑跑这样的人出现,但绝不可能允许范跑跑事后还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尽管最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批评范跑跑“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称“弘扬人民教师的崇高师德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人性永远的美丽的光辉”,但是,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地震时供职于都江堰光亚学校担任语文教师的范美忠(范跑跑),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回应:“我是一个优秀教师,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并不无耻。”“中国教师太缺乏像我这样有个性、有思想、有批判精神的教师了。”范美忠说,当前的中国教育难以容忍像他一样的老师:“崇高是一个好老师的必要条件吗?”范美忠进一步解释说,在他看来,现在社会并非由崇高的人组成,现代人只需要人性合理、遵纪守法就够了。对于他自己,范美忠坦言,他只想做一个有尊严、有理性、心态光明的公民。(《范跑跑回应王旭明:不崇高但并不无耻》,http://learning.sohu.com/20080626/n257753367.shtml)其后,发誓要为自己正名的“范跑跑”出现在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里,就教育部、中央电视台侵犯其名誉权事宜(称其为“范跑跑”)与律师正式接洽,拟向国家教育部索赔l元人民币。(http://learning.sohu.com/20080717/n258197566.shtml)——笔者在这里无意就范美忠的行为作出道德判断,笔者感兴趣的是“范美忠事件”所存在的环境因素。无论范美忠的行为有多可笑,但是作为一个公民,范美忠应该享有自由、独立的“发声”权利。这正是一个具有法律意识的国家、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所必须具备的。道理很简单,我们也必须尊重范美忠的生存权和尊严权。
以人为本,要在“第一时间、第一速度”报道新闻事实,满足受众要求
这就是3T原则的“tell it fast,tell it first”(快速报道,抢先报道)的内在要求。我们来看看此次地震后新闻
媒体的反应情况: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
17分钟后,也就是14时45分,新华社向全世界发出第一条英文快讯,两分钟后再发出简明消息。15时整,中央电视台一条关于汶川地震的口播新闻传遍全国各地。15点05分,中央电视台第一次电话连线重庆台记者苟海东,报道重庆震灾情况;16点40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记者随温家宝总理登上专机,奔赴灾区,并于飞机降落后第一时间,经电波与荧屏,播出温家宝总理在专机上发表的重要讲话。19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推出全天24小时直播节目“汶川紧急救援”;22时,中央电视台抗震救灾特别报道开始在综合频道与新闻频道同步并机直播。
“这次汶川大地震报道,给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受众最深刻、最漂亮的印象,就是我们的信息公开达到了最大化、最优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史上,重大突发灾害性报道达到这样的信息公开程度,是史无前例的。”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教授说。
“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真相之所以能战胜谎言,真情之所以能感动世界,源于信息的公开透明。大量前线记者的辛苦工作,让人们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灾区的情况,他们的行为也赢得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胡锦涛总书记特别提出要感谢新闻工作者,这是对记者的信任,也是我们整个新闻出版行业的骄傲。”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自豪地说。不过,相比起外国媒体来说,我们还必须努力。因为在地震两分钟后,也就是14时30分,英国广播公司(BBC)就向全世界发出了一条短讯。这是对汶川大地震的最快报道。
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民本观念的强化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突发事件处置条例》,删除了“媒体不得擅自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的报道”的条款;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有这些,都为新闻报道“以人为
本”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长期以来,一些人将新闻媒体简单地理解为“喉舌”和“工具”,甚至简化为一时政策的传声筒。某些从业人员也自觉不自觉地服膺于“喉舌”理念,丧失了自身的主体性和以民为本的根本原则。更有甚者,极少数新闻人对突发事件进行片面报道、虚假报道,还美其名曰“维护安定团结”。实际上,这是将人民和政府隔离开来,还在演绎着愚民思维!道理很简单,党和政府的决策与行为实施,正在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是,我们又为什么要遮遮掩掩呢?
其一,观念的转化主要体现在对负面新闻报道的认知、处理上。封锁消息、片面报道既是对普通民众的直接愚弄和极端不信任,更是对自身形象的“刷黑”,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其二,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的真实报道,不仅尊重了民众的知情权,更体现了政府强有力的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可以极大地改善和展现政府形象。譬如美国国务卿赖斯深入汶川灾区后,对中国政府处置灾情之态度与能力就进行了充分肯定。
其三,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随着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随着新闻人“以人为本”观念的不断强化,中国的“事件新闻报道”将会呈现出与国际接轨、更加透明公正、更加可信的良好态势。
(作者为黄冈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