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承载着经济调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作用,其自身发展状态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建设单位逐渐占据投资主体地位,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也相应提高了对该项工作的实际要求。但就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相关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工作而言,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限制了投资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笔者从投资管理缺陷入手,就其解决措施,阐述几点看法,以供相关单位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缺陷;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设单位逐渐占据投资主体地位,相应提高了投资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就国有企业工程建设而言,投资管理工作干扰因素较多,如出现管理偏差影响较为严重。因此,国有企业应不断完善自身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投资管理操作,以提高投资管理效率、减低投资管理风险,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缺陷分析
1.1 建设单位信息缺乏问题分析
市场经济模式下,是否可以准确及时地捕捉市场价格信息,是承包商及业主能否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并盈利的关键。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普遍具有规模大的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建材品种以及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并且建材市场价格始终处于波动状态,建材市场还客观存在“虚高价格”的问题。在这种环境下,建设单位较难及时地掌握工程成本的实时准确信息。导致这一问题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一下两点:第一,建设单位获取信息的有效程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市场价格的透明程度。但在透明度相对较低的市场中,部分供货商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持相对高额的利润或保持與承包商长期的合作关系,通常不会对外公布真实的成交价格,而是将其作为机密保护起来。此时,业主作为局外人,较难获取相对准确的有效信息;第二,受社会专业分工不断细化影响,建设单位与供应商及承包商相比,无论是在实践经验方面,还是在专业知识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信息原始积累量较少。
1.2 企业内部人员管理缺陷分析
部分国有企业仍沿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人员管理,其干部选拔具有只上不下的特征。从企业人事委托代理的角度分析,由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于专业具有较高的要求,基建管理职位竞争并不激烈。
同时,受企业委托人和基建管理代理人实际掌握投资管理信息不对等问题影响,在直线制管理模式的国有企业中,企业管理层做出的决定通常受代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影响。这种环境下,如不具备有效的约束手段,代理人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过度使用自身权利。此外,直线型管理模式下,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约束,委托人获取基建控制权较为简单。如不具备有效的约束手段,在委托人缺少信息的条件下,代理人掌握“绝对”的基建管理权力。个人知识和经验客观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并且人的性格存在人性弱点,因此任何权力的本质均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绝对的权力往往意味着绝对的风险。
1.3 对于投资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
计划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工作较为粗犷,由于缺乏重视容易产生实际工程造价超出预算的情况,尽管国有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也无法有效发挥考核的实际效用。长期的低水平投资管理,导致国有企业缺乏对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视。
2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缺陷解决措施分析
2.1 分流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
在工程管理工作中,代理人出于避免考核、维护个人权利等目的考虑,易出现隐瞒对其不利的真实信息,拒绝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的情况。在信息传递与执行重合的管理模式下,下级代理人的真实信息较难通过代理人传达到管理层,代理人从中篡改真实信息,就会对企业效率造成影响。因此,应将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区分管理,开放信息交流通道,使下层代理人的真实信息可有效传达至企业管理层,减少不必要的“保密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2.2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制度具有限制代理人实际权力的作用,通过招投标工作,可由市场进行最终的选择。但招投标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两种:一,规避招投标,即完全放弃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这主要是利用招投标制度缺陷实现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对于部分内部交流不畅的企业而言,企业管理层较难掌握因招投标工作缺失造成的具体损失。
2.3 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
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主要需注意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只有预算符合相应的准确性要求,才能作为考核的基础依据。就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而言,应该内部委托为外部委托,将预算工作交由企业外部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咨询机构和监理机构,进而提高预算结果的准确性;二,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工程建设投资预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超预算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更改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动态属性变化、以及权力“寻租”活动三种。国有企业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应杜绝除工程建设动态属性变化以外的其他因素影响,以强化预算约束的实际效果。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在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国有企业传统投资管理模式存在对于投资管理缺乏重视、建设单位信息缺失、以及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缺陷等问题,限制了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国有企业首先应分流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其次应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最后需全面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以全面提高投资管理质量,促进国有企业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训榕.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J].经营者,2014(03).
[2]袁立斌.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J].卷宗,2016(04).
[3]刘勇.浅谈国企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着力点[J].中国井矿盐,2014(02).
[4]张文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0).
[5]谢瑞娟.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4).
[6]杨旸.对国有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的战略性思考[J].经濟研究导刊,2015(18).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缺陷;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设单位逐渐占据投资主体地位,相应提高了投资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就国有企业工程建设而言,投资管理工作干扰因素较多,如出现管理偏差影响较为严重。因此,国有企业应不断完善自身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投资管理操作,以提高投资管理效率、减低投资管理风险,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缺陷分析
1.1 建设单位信息缺乏问题分析
市场经济模式下,是否可以准确及时地捕捉市场价格信息,是承包商及业主能否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并盈利的关键。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普遍具有规模大的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建材品种以及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并且建材市场价格始终处于波动状态,建材市场还客观存在“虚高价格”的问题。在这种环境下,建设单位较难及时地掌握工程成本的实时准确信息。导致这一问题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一下两点:第一,建设单位获取信息的有效程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市场价格的透明程度。但在透明度相对较低的市场中,部分供货商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持相对高额的利润或保持與承包商长期的合作关系,通常不会对外公布真实的成交价格,而是将其作为机密保护起来。此时,业主作为局外人,较难获取相对准确的有效信息;第二,受社会专业分工不断细化影响,建设单位与供应商及承包商相比,无论是在实践经验方面,还是在专业知识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信息原始积累量较少。
1.2 企业内部人员管理缺陷分析
部分国有企业仍沿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人员管理,其干部选拔具有只上不下的特征。从企业人事委托代理的角度分析,由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于专业具有较高的要求,基建管理职位竞争并不激烈。
同时,受企业委托人和基建管理代理人实际掌握投资管理信息不对等问题影响,在直线制管理模式的国有企业中,企业管理层做出的决定通常受代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影响。这种环境下,如不具备有效的约束手段,代理人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过度使用自身权利。此外,直线型管理模式下,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约束,委托人获取基建控制权较为简单。如不具备有效的约束手段,在委托人缺少信息的条件下,代理人掌握“绝对”的基建管理权力。个人知识和经验客观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并且人的性格存在人性弱点,因此任何权力的本质均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绝对的权力往往意味着绝对的风险。
1.3 对于投资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
计划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工作较为粗犷,由于缺乏重视容易产生实际工程造价超出预算的情况,尽管国有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也无法有效发挥考核的实际效用。长期的低水平投资管理,导致国有企业缺乏对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视。
2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缺陷解决措施分析
2.1 分流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
在工程管理工作中,代理人出于避免考核、维护个人权利等目的考虑,易出现隐瞒对其不利的真实信息,拒绝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的情况。在信息传递与执行重合的管理模式下,下级代理人的真实信息较难通过代理人传达到管理层,代理人从中篡改真实信息,就会对企业效率造成影响。因此,应将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区分管理,开放信息交流通道,使下层代理人的真实信息可有效传达至企业管理层,减少不必要的“保密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2.2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制度具有限制代理人实际权力的作用,通过招投标工作,可由市场进行最终的选择。但招投标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两种:一,规避招投标,即完全放弃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这主要是利用招投标制度缺陷实现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对于部分内部交流不畅的企业而言,企业管理层较难掌握因招投标工作缺失造成的具体损失。
2.3 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
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主要需注意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只有预算符合相应的准确性要求,才能作为考核的基础依据。就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而言,应该内部委托为外部委托,将预算工作交由企业外部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咨询机构和监理机构,进而提高预算结果的准确性;二,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工程建设投资预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超预算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更改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动态属性变化、以及权力“寻租”活动三种。国有企业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应杜绝除工程建设动态属性变化以外的其他因素影响,以强化预算约束的实际效果。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在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国有企业传统投资管理模式存在对于投资管理缺乏重视、建设单位信息缺失、以及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缺陷等问题,限制了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国有企业首先应分流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其次应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最后需全面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以全面提高投资管理质量,促进国有企业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训榕.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J].经营者,2014(03).
[2]袁立斌.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J].卷宗,2016(04).
[3]刘勇.浅谈国企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着力点[J].中国井矿盐,2014(02).
[4]张文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0).
[5]谢瑞娟.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4).
[6]杨旸.对国有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的战略性思考[J].经濟研究导刊,2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