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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06年以来,为构建适应新农村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中国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意见与政策,鼓励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以及贷款公司的建立,这是中国政府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金融的发展却相对落后,农村金融供给长期不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吸储难度大、社会认同度低、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仍亟待解决。本文立足于黑龙江省,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问题提供了新的渠道。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对策
黑龙江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其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为黑龙江省的“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新型供给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内外因素的制约,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破解新型農村金融机构发展困境、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对全面促进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1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概况
1.1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概况
自银监会新政出台以来,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17年3月,已建成村镇银行包括哈尔滨宾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广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共73家;资金互助社包括桦南镇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宁安镇龙泰农村资金互助社、讷河市新农合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共6家;但还未有贷款公司获准建立。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了以村镇银行为主体,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为辅助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勃勃生机。
1.2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
近几年,省内新型金融机构数量快速增加,不仅满足了普通农民的资金融资需要,也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杜尔伯特润生村镇银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达到50,388万元,较同期增加8,123万元,增长19.22%。各项存款余额23,591万元,较同期增加9,363万元,增长65.81%;各项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29582.86万元,16025笔,涉农贷款占100%;个贷14388万元,166笔,占11.1%。为农村金融市场资供给了大量的资金流,地缘性优势突出,贷款手续简便,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通过农村联保贷款等特色产品,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互利性,带来了社会效益,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2.1吸储能力差
黑龙江省自新型金融机构建立以来,吸储能力差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户在存款的时候会将他们的资金存在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或者的农村信用社。对村镇银行等认知有限,甚至持怀疑态度, 从而减少了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另一个原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少,这也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制造了障碍。而且农民的闲置资金有限, 这也是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不足的重要原因。
2.2社会认可度低
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时间不长, 营业网点少,在区域发展上呈现出不平衡的现象,农民对其的认可度很低。而且大部分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 难以接受新鲜事物, 一般情况下会将比较熟悉的金融分支机构或者农村信用社作为首选机构。同时在宣传力度上,政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与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相比,新型金融机构的宣传很少,使得农民没有意识到村镇银行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
2.3金融产品单一
目前我省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开的业务以存贷款和结算业务为主, 利润来源单一, 新业务如证券代销、理财产品销售、水电费代缴等尚未开展。对公业务由于结算渠道不畅也无法办理,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收到影响。同时,为了控制风险,自助银行卡业务等便民服务也开展较少,未能给当地发展带来应有的实惠。
3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策
3.1拓展资金来源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可以通过增加注册资金和吸收存款两方面来拓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深入基层,进一步了解农民和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得到农民的充分信任,将闲置资金存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使其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加强金融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快速便捷的办理信贷手续,突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让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实现资金的高效运转,使小微企业获得便利的同时,更加依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拓展资金来源。
3.2加大宣传力度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属于新生事物,农户对其的认可度较低, 相对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了解甚少,政府可以通过电视、广告等宣传手段,提高其知名度和公信度。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目的、意义等进行讲解,消除农民顾虑,增加业务量。还可以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业务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取得当地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3.3创新金融产品
黑龙江省的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业务单一,缺少具有经营特色和比较优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各区县应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符合农民和小微企业的个性化产品。让广大农民提高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认可,享受到切实有效地服务。同时由于服务是无形的,难以被模仿,因此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服务来开拓市场必将成为一种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吴占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业务创新研究[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2.
[2]韩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J].吉林省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13(2).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对策
黑龙江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其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为黑龙江省的“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新型供给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内外因素的制约,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破解新型農村金融机构发展困境、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对全面促进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1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概况
1.1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概况
自银监会新政出台以来,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17年3月,已建成村镇银行包括哈尔滨宾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广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共73家;资金互助社包括桦南镇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宁安镇龙泰农村资金互助社、讷河市新农合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共6家;但还未有贷款公司获准建立。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了以村镇银行为主体,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为辅助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勃勃生机。
1.2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
近几年,省内新型金融机构数量快速增加,不仅满足了普通农民的资金融资需要,也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杜尔伯特润生村镇银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达到50,388万元,较同期增加8,123万元,增长19.22%。各项存款余额23,591万元,较同期增加9,363万元,增长65.81%;各项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29582.86万元,16025笔,涉农贷款占100%;个贷14388万元,166笔,占11.1%。为农村金融市场资供给了大量的资金流,地缘性优势突出,贷款手续简便,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通过农村联保贷款等特色产品,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互利性,带来了社会效益,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2.1吸储能力差
黑龙江省自新型金融机构建立以来,吸储能力差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户在存款的时候会将他们的资金存在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或者的农村信用社。对村镇银行等认知有限,甚至持怀疑态度, 从而减少了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另一个原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少,这也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制造了障碍。而且农民的闲置资金有限, 这也是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不足的重要原因。
2.2社会认可度低
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时间不长, 营业网点少,在区域发展上呈现出不平衡的现象,农民对其的认可度很低。而且大部分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 难以接受新鲜事物, 一般情况下会将比较熟悉的金融分支机构或者农村信用社作为首选机构。同时在宣传力度上,政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与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相比,新型金融机构的宣传很少,使得农民没有意识到村镇银行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
2.3金融产品单一
目前我省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开的业务以存贷款和结算业务为主, 利润来源单一, 新业务如证券代销、理财产品销售、水电费代缴等尚未开展。对公业务由于结算渠道不畅也无法办理,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收到影响。同时,为了控制风险,自助银行卡业务等便民服务也开展较少,未能给当地发展带来应有的实惠。
3黑龙江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策
3.1拓展资金来源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可以通过增加注册资金和吸收存款两方面来拓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深入基层,进一步了解农民和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得到农民的充分信任,将闲置资金存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使其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加强金融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快速便捷的办理信贷手续,突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让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实现资金的高效运转,使小微企业获得便利的同时,更加依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拓展资金来源。
3.2加大宣传力度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属于新生事物,农户对其的认可度较低, 相对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了解甚少,政府可以通过电视、广告等宣传手段,提高其知名度和公信度。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目的、意义等进行讲解,消除农民顾虑,增加业务量。还可以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业务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取得当地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3.3创新金融产品
黑龙江省的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业务单一,缺少具有经营特色和比较优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各区县应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符合农民和小微企业的个性化产品。让广大农民提高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认可,享受到切实有效地服务。同时由于服务是无形的,难以被模仿,因此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服务来开拓市场必将成为一种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吴占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业务创新研究[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2.
[2]韩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J].吉林省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