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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哲学处于科学与宗教之间。科学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之上,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的。科学的有限性为宗教留下了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空间,并且给出确定无疑的答案。哲学则始终不会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答案。文章运用哲学的思维方法,辩证地分析人与自然灾难的关系问题,既不否定科学对灾难的实证解释,也不否定宗教面对灾难时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慰藉,而是启发人们如何正确地认识灾难、面对灾难,从而理性地生活,使自己成为一个理性的人。
【关键词】宗教;灾难;解释;思考
一、科学地认识自然灾难
自然灾难是一个自然变异的过程,自然变异的形成有一个能量积累或能量转换的过程。但是自然变异往往是在其他因素的触动下突然爆发,除了在特定条件下必须会发生外,它到底在何时发生,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例如08年汶川大地震,是我国大陆内部地震,属于浅源地震,其破坏力度较大。专家表示,全球7级以上地震每年18次,8级以上1-2次。我国受印度板块和太平洋板块推挤,地震活动比较频繁。张国民说,从大的方面来说,汶川地震处于我国一个大地震带——南北地震带上,从小的方面说,汶川又在四川的龙门山地震带上。因此,这里发生地震的几率较高。所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虽然具有偶然性,但在时空分布上有一定规律可循:区域性、季节性和阶段性以及共生性和伴生性等。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会加剧或诱发自然灾害,但人类可以采取科学手段来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但就目前状态来说,“科学所呈现的物理状态根植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内在困境,即人类认识能力与工具理性的有限性和理性指向对象(自然界)的无限性及其变化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就是说,人类的科技发现、发明与发展,只可能降低自然灾难带来的危害,但决不能根本消除自然灾难。故这一矛盾境况使人类始终面临自然灾难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所以在严重自然灾难频发之际,对于广大灾民而言,关于灾难的缘由需要解释、恐慌的心灵需要安顿、绝望的生命需要拯救。这就使得宗教有机会对灾难的解释这个问题上做出积极的回应,并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所以简单来说,是科学的有限性为宗教留下了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空间,并且给出确定无疑的答案。
二、宗教对灾难的解释
正是因为宗教信仰在内容上的完满性、本原性、规范性和超验性等特征,给身处逆境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个不可证伪的思想观念体系及与之对应的行为准则和奖惩办法,才使得受挫的心灵得以慰藉,故能帮助人们重树生活的希望、勇气和信心。这便是宗教之所以能够始终与人类生活形影相随的根本原因。吕大吉教曾说,“人类对宗教的依赖当中就包含着对摆脱现实痛苦的救赎的期待,追求灵魂净化的祈祷,精神上对生命本源和生命意义的追溯,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就是人类灵魂的避难所。”那宗教是如何为人类提供这个避难所的呢?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正是宗教得以能够安慰心灵的根本原因。
那就是,在宗教范畴中,苦难(自然灾难)被认为是必然的。基督教教义认为:“受苦的原因是上帝在人的永世中间为人所设定的,是每一个人无法摆脱的。这样的上帝是爱吗?难道完全没有苦难才是爱吗?苦难很多时候是从神而来的,神定了这个定律,人一定要经受试炼,一定要胜过试炼,以致达到一个非原有受造的完全,而被成全之完全,要把一些圣徒磨成有他真正满足的形象,苦难是个必须。故人在苦难中间不可以怪上帝,只要寻求神到底要我怎样借着苦难达到他要我达到的境界。真正有信心的人应说,上帝很多恩典是包藏在苦难的里面。你把苦难接受了,恩典就属于你,你不接受苦难,恩典就离开你,这个苦是神旨意中的苦。”,就是说苦难是信徒必经之路,因为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达到对上帝纯真的信仰和崇拜。
尽管佛教否定创世说,更不承认造物主。但是“宗教解释灾难的核心特征,就是将自然界的灾害与人的行为结合起来,常常将天灾解读为人祸。”所以佛教(特指中国佛教)将灾难与人们的行为联系起来,认为是业力的因果报应。即善因必产善果,恶因必产恶果。在佛教看来,我们的世界是会经历成、住、坏、空这四个阶段的,就是他生存、生成,生成以后然后会保持一段时间,然后慢慢的开始变坏,最后一切毁灭,尽管这个时间是一个极其长的一个时间,但由于在坏的阶段,事件会出现水灾、火灾、风灾等等这样的一些灾难,所以这就意味着变坏也就是灾难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但绝不是最后一个过程。因为佛教认为“万法皆空”,就是说世间万物都是由条件构成的,而“条件构成”就是“因缘和合”,即一切事物都是因条件而存在的。因此,世间万物的成、住、坏都是有条件的,它们自身不是自身存在的根据,这就被称为是“自性空”。由此可知灾难亦是“空”。而“空”即“假有”,不是真的有。所以要放下执念,看清一切世间法无时不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最终到达涅盘的境界,灭除一切生死的痛苦,无为安乐。
同样主张创世说的伊斯兰教以信末日与复生为基本信条之一,并坚持两世思想,认为人不仅有短暂的今世生活,还有永久的后世生活。相信世界有末日,届时人人都要复生,接受安拉公正无私的审判。复生必定接受赏罚,届时安拉基于每个人在今世的行为,要作出公正无私的判决。这种审判是绝对的,无人可以逃脱,尘芥莫能隐蔽;是公正的,人人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须代他人受过,也不由他人分担自己的过恶,人是自己行为的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接受相应的果报。恶人的归宿是地狱,是熊熊燃烧的烈火,是没有尽头的痛苦。而行善者将进入天堂永享天国的无尽福乐,通过天堂的美好,“唤醒众人,同归于善”。
综上所述,各个宗教解释灾难的共通之处就是将灾难解释为一种必然的存在,认为灾难具有必然性。
三、宗教对灾难解释的思考
很显然,以上所得结论与我们前面科学论证的灾难具有偶然性的结论是相对立的。而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看待这种对立关系。首先,宗教属于信仰的范畴,是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关注和探求,是对人自身存在的终极理想、终极意义的思考,它具有追求幸福、道德约束、终极关切的功能。而科学是人们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一种重要的人类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把握自然界事物的运动规律,不断提高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科学探索的是事实世界,即物质世界,是看的见摸得着的;宗教探索的是意义世界,即精神世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宗教可以回答人们用理性难以解释的人生根本问题,所以面临灾难时,人们最需要心理上获得一种支撑,而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世界正可以成为这么一种支撑。但是宗教因其追求的对象是超现实的绝对和无限,所以在对其合理性的论证中,它必然要求以对无限绝对的信仰为基础,诉诸于人的直觉和顿悟,依赖人的情感体验,其思想是非逻辑的。而科学以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性把握为目的,它要求在思想上遵守逻辑规则,重视思维活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强调概念和命题的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所以宗教与科学之间关于解释世界问题的内容是不可调和的。其次,宗教是在超人间化的力量下让人们接受自然的变异,并且认为这是超人间力量的安排,是人们所无法掌控的惩罚,所以人们应该接受命运。而科学要求人们从自然规律方面去认识自然界,然后改造自然使之适应人的生存,所以人们应该正确认识自然界,正确对待自然界。所以宗教范畴下的自然界是外在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马克思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在社会实践中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与相互演变的自然历史过程。就是说,人与自然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存在,而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我们不能不立足于现实去看待自然界。 哲学与宗教在终极关怀的问题上是同一的,即都要给人一种终极关怀。但是哲学注重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思辨,而宗教强调建立在体验或幻想上的信仰,即哲学在于“思”,宗教在于“信”。宗教与哲学之所以产生这种表现形式上的区别,是因为哲学本质上必为理性主义,而宗教本质上必为信仰主义。这是因对象的性质及认识其对象的方法所决定的。宗教信仰的对象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和存在,它既不是经验的对象,也不是理性的对象,而只能是信仰的对象。古代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的宗教都是直接宣称其所信诸神的存在,或者诉诸神秘的直觉,当时并不认为有必要找出理性根据的必要。只是从古代希腊罗马以来,由于理性主义哲学的影响,在基督教系统中,宗教神学家才试图用哲学推理的方法对其教义信仰给予理性证明。这种宗教与哲学、信仰与理性的结合,在中世纪达到高峰,并以新的形式延续至今。但是,这种“结合”是直接违背双方的本性的。既然宗教信仰的对象是具有超自然神性的存在,而人的理性不过是人类的自然理解能力,人类理性又怎能超越自然律的限制而认识超自然的神呢?
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面对科学的挑战,神学家的应对方式是重新阐释宗教理论,试图寻找一种与科学相融通的宗教解释,在反驳批评的同时,确立宗教在科学昌明时期的合法性。宗教的改变被视为一种与科学的积极对话,而实质是为了继续保持影响力所做的妥协,客观上反映出宗教与科学在实力上的不平衡。可反过来说,科学虽然在诠释宗教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对宗教构成威胁,但并不足以证明宗教存在被解构的风险,作为一种看待世界的视角,或者一种私人的生活方式,宗教仍将存在并发挥其在价值与伦理方面的作用。而哲学与科学、宗教都不同,它不能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宇宙本体的存在,而是从反思的角度不断启发人们的思维,包括科学和宗教在内,但始终不会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答案。无论是新无神论运动对宗教的批判,还是宗教认知科学对信仰的诠释,对于宗教而言,都是科学向它们提出的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宗教的回应亦从侧面折射出二者关系不对等的发展趋势。很明显,宗教在与科学的对抗中已处于弱势。纵观历史,宗教起初将一切都纳入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但随着科学对世界影响的深人,宗教解释不得不调整,目的是为了努力证明在一个科学规律决定的世界里,上帝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面对宗教解释的不断调整,科学不需要通过攻击宗教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也不需要迎合宗教而做出改变,而宗教则需要随着科学的进步给出新的诠释,所以与科学的融通是当下宗教界最为重要的课题。
四、结语
对于天灾,有人认为宗教可以凝聚社会力量,认为灾难的力量远大于世间人类的力量,所以对待超世间的问题也只能用超世间的方式解决。也有人认为,无论是自然带来的伤痛还是社会造成的伤害,在大自然面前,抱有悲天悯人之心,关爱生灵,尊重生命;在社会现实面前,更要保持判断理性,让遮掩的世界敞开真实。不管怎样,对遭遇灾难的人而言,宗教因其自身特性而具有独特的功能。由于宗教给人呈现了一个万能者以及现实世界无法比拟的诗化世界,因此对身处苦难中的人具有重要的慰藉作用。万能者的存在及其拯救能力为生者提供了继续生活的勇气,也为死者设计了一个往生的美好世界。
人类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同时自然界又竭力的否定人类对它的改造,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所以人与自然就处在一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之中,即作用与反作用。如果这种关系处理不好,那必然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失衡,那自然就会遭到人类的破坏,人类也会受到来自自然界的惩罚。
总而言之,宗教、科学分歧就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而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辩证的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笔者之意。因此,文章在辩证地分析人与自然灾难的关系问题的同时,既没有否定科学对灾难的实证解释,也没有否定宗教面对灾难时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慰藉,而是启发人们如何正确地认识灾难、面对灾难,从而理性地生活,使自己成为一个理性的人。
参考文献
[1] 闵丽.自然灾难与宗教的价值——对自然灾难的人文关怀[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2(01).
[2] 魏德东.宗教对灾难的理解[N].中国民族报,2011-03-15.
【关键词】宗教;灾难;解释;思考
一、科学地认识自然灾难
自然灾难是一个自然变异的过程,自然变异的形成有一个能量积累或能量转换的过程。但是自然变异往往是在其他因素的触动下突然爆发,除了在特定条件下必须会发生外,它到底在何时发生,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例如08年汶川大地震,是我国大陆内部地震,属于浅源地震,其破坏力度较大。专家表示,全球7级以上地震每年18次,8级以上1-2次。我国受印度板块和太平洋板块推挤,地震活动比较频繁。张国民说,从大的方面来说,汶川地震处于我国一个大地震带——南北地震带上,从小的方面说,汶川又在四川的龙门山地震带上。因此,这里发生地震的几率较高。所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虽然具有偶然性,但在时空分布上有一定规律可循:区域性、季节性和阶段性以及共生性和伴生性等。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会加剧或诱发自然灾害,但人类可以采取科学手段来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但就目前状态来说,“科学所呈现的物理状态根植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内在困境,即人类认识能力与工具理性的有限性和理性指向对象(自然界)的无限性及其变化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就是说,人类的科技发现、发明与发展,只可能降低自然灾难带来的危害,但决不能根本消除自然灾难。故这一矛盾境况使人类始终面临自然灾难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所以在严重自然灾难频发之际,对于广大灾民而言,关于灾难的缘由需要解释、恐慌的心灵需要安顿、绝望的生命需要拯救。这就使得宗教有机会对灾难的解释这个问题上做出积极的回应,并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所以简单来说,是科学的有限性为宗教留下了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空间,并且给出确定无疑的答案。
二、宗教对灾难的解释
正是因为宗教信仰在内容上的完满性、本原性、规范性和超验性等特征,给身处逆境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个不可证伪的思想观念体系及与之对应的行为准则和奖惩办法,才使得受挫的心灵得以慰藉,故能帮助人们重树生活的希望、勇气和信心。这便是宗教之所以能够始终与人类生活形影相随的根本原因。吕大吉教曾说,“人类对宗教的依赖当中就包含着对摆脱现实痛苦的救赎的期待,追求灵魂净化的祈祷,精神上对生命本源和生命意义的追溯,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就是人类灵魂的避难所。”那宗教是如何为人类提供这个避难所的呢?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正是宗教得以能够安慰心灵的根本原因。
那就是,在宗教范畴中,苦难(自然灾难)被认为是必然的。基督教教义认为:“受苦的原因是上帝在人的永世中间为人所设定的,是每一个人无法摆脱的。这样的上帝是爱吗?难道完全没有苦难才是爱吗?苦难很多时候是从神而来的,神定了这个定律,人一定要经受试炼,一定要胜过试炼,以致达到一个非原有受造的完全,而被成全之完全,要把一些圣徒磨成有他真正满足的形象,苦难是个必须。故人在苦难中间不可以怪上帝,只要寻求神到底要我怎样借着苦难达到他要我达到的境界。真正有信心的人应说,上帝很多恩典是包藏在苦难的里面。你把苦难接受了,恩典就属于你,你不接受苦难,恩典就离开你,这个苦是神旨意中的苦。”,就是说苦难是信徒必经之路,因为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达到对上帝纯真的信仰和崇拜。
尽管佛教否定创世说,更不承认造物主。但是“宗教解释灾难的核心特征,就是将自然界的灾害与人的行为结合起来,常常将天灾解读为人祸。”所以佛教(特指中国佛教)将灾难与人们的行为联系起来,认为是业力的因果报应。即善因必产善果,恶因必产恶果。在佛教看来,我们的世界是会经历成、住、坏、空这四个阶段的,就是他生存、生成,生成以后然后会保持一段时间,然后慢慢的开始变坏,最后一切毁灭,尽管这个时间是一个极其长的一个时间,但由于在坏的阶段,事件会出现水灾、火灾、风灾等等这样的一些灾难,所以这就意味着变坏也就是灾难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但绝不是最后一个过程。因为佛教认为“万法皆空”,就是说世间万物都是由条件构成的,而“条件构成”就是“因缘和合”,即一切事物都是因条件而存在的。因此,世间万物的成、住、坏都是有条件的,它们自身不是自身存在的根据,这就被称为是“自性空”。由此可知灾难亦是“空”。而“空”即“假有”,不是真的有。所以要放下执念,看清一切世间法无时不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最终到达涅盘的境界,灭除一切生死的痛苦,无为安乐。
同样主张创世说的伊斯兰教以信末日与复生为基本信条之一,并坚持两世思想,认为人不仅有短暂的今世生活,还有永久的后世生活。相信世界有末日,届时人人都要复生,接受安拉公正无私的审判。复生必定接受赏罚,届时安拉基于每个人在今世的行为,要作出公正无私的判决。这种审判是绝对的,无人可以逃脱,尘芥莫能隐蔽;是公正的,人人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须代他人受过,也不由他人分担自己的过恶,人是自己行为的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接受相应的果报。恶人的归宿是地狱,是熊熊燃烧的烈火,是没有尽头的痛苦。而行善者将进入天堂永享天国的无尽福乐,通过天堂的美好,“唤醒众人,同归于善”。
综上所述,各个宗教解释灾难的共通之处就是将灾难解释为一种必然的存在,认为灾难具有必然性。
三、宗教对灾难解释的思考
很显然,以上所得结论与我们前面科学论证的灾难具有偶然性的结论是相对立的。而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看待这种对立关系。首先,宗教属于信仰的范畴,是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关注和探求,是对人自身存在的终极理想、终极意义的思考,它具有追求幸福、道德约束、终极关切的功能。而科学是人们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一种重要的人类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把握自然界事物的运动规律,不断提高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科学探索的是事实世界,即物质世界,是看的见摸得着的;宗教探索的是意义世界,即精神世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宗教可以回答人们用理性难以解释的人生根本问题,所以面临灾难时,人们最需要心理上获得一种支撑,而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世界正可以成为这么一种支撑。但是宗教因其追求的对象是超现实的绝对和无限,所以在对其合理性的论证中,它必然要求以对无限绝对的信仰为基础,诉诸于人的直觉和顿悟,依赖人的情感体验,其思想是非逻辑的。而科学以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性把握为目的,它要求在思想上遵守逻辑规则,重视思维活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强调概念和命题的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所以宗教与科学之间关于解释世界问题的内容是不可调和的。其次,宗教是在超人间化的力量下让人们接受自然的变异,并且认为这是超人间力量的安排,是人们所无法掌控的惩罚,所以人们应该接受命运。而科学要求人们从自然规律方面去认识自然界,然后改造自然使之适应人的生存,所以人们应该正确认识自然界,正确对待自然界。所以宗教范畴下的自然界是外在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马克思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在社会实践中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与相互演变的自然历史过程。就是说,人与自然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存在,而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我们不能不立足于现实去看待自然界。 哲学与宗教在终极关怀的问题上是同一的,即都要给人一种终极关怀。但是哲学注重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思辨,而宗教强调建立在体验或幻想上的信仰,即哲学在于“思”,宗教在于“信”。宗教与哲学之所以产生这种表现形式上的区别,是因为哲学本质上必为理性主义,而宗教本质上必为信仰主义。这是因对象的性质及认识其对象的方法所决定的。宗教信仰的对象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和存在,它既不是经验的对象,也不是理性的对象,而只能是信仰的对象。古代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的宗教都是直接宣称其所信诸神的存在,或者诉诸神秘的直觉,当时并不认为有必要找出理性根据的必要。只是从古代希腊罗马以来,由于理性主义哲学的影响,在基督教系统中,宗教神学家才试图用哲学推理的方法对其教义信仰给予理性证明。这种宗教与哲学、信仰与理性的结合,在中世纪达到高峰,并以新的形式延续至今。但是,这种“结合”是直接违背双方的本性的。既然宗教信仰的对象是具有超自然神性的存在,而人的理性不过是人类的自然理解能力,人类理性又怎能超越自然律的限制而认识超自然的神呢?
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面对科学的挑战,神学家的应对方式是重新阐释宗教理论,试图寻找一种与科学相融通的宗教解释,在反驳批评的同时,确立宗教在科学昌明时期的合法性。宗教的改变被视为一种与科学的积极对话,而实质是为了继续保持影响力所做的妥协,客观上反映出宗教与科学在实力上的不平衡。可反过来说,科学虽然在诠释宗教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对宗教构成威胁,但并不足以证明宗教存在被解构的风险,作为一种看待世界的视角,或者一种私人的生活方式,宗教仍将存在并发挥其在价值与伦理方面的作用。而哲学与科学、宗教都不同,它不能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宇宙本体的存在,而是从反思的角度不断启发人们的思维,包括科学和宗教在内,但始终不会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答案。无论是新无神论运动对宗教的批判,还是宗教认知科学对信仰的诠释,对于宗教而言,都是科学向它们提出的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宗教的回应亦从侧面折射出二者关系不对等的发展趋势。很明显,宗教在与科学的对抗中已处于弱势。纵观历史,宗教起初将一切都纳入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但随着科学对世界影响的深人,宗教解释不得不调整,目的是为了努力证明在一个科学规律决定的世界里,上帝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面对宗教解释的不断调整,科学不需要通过攻击宗教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也不需要迎合宗教而做出改变,而宗教则需要随着科学的进步给出新的诠释,所以与科学的融通是当下宗教界最为重要的课题。
四、结语
对于天灾,有人认为宗教可以凝聚社会力量,认为灾难的力量远大于世间人类的力量,所以对待超世间的问题也只能用超世间的方式解决。也有人认为,无论是自然带来的伤痛还是社会造成的伤害,在大自然面前,抱有悲天悯人之心,关爱生灵,尊重生命;在社会现实面前,更要保持判断理性,让遮掩的世界敞开真实。不管怎样,对遭遇灾难的人而言,宗教因其自身特性而具有独特的功能。由于宗教给人呈现了一个万能者以及现实世界无法比拟的诗化世界,因此对身处苦难中的人具有重要的慰藉作用。万能者的存在及其拯救能力为生者提供了继续生活的勇气,也为死者设计了一个往生的美好世界。
人类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同时自然界又竭力的否定人类对它的改造,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所以人与自然就处在一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之中,即作用与反作用。如果这种关系处理不好,那必然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失衡,那自然就会遭到人类的破坏,人类也会受到来自自然界的惩罚。
总而言之,宗教、科学分歧就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而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辩证的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笔者之意。因此,文章在辩证地分析人与自然灾难的关系问题的同时,既没有否定科学对灾难的实证解释,也没有否定宗教面对灾难时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慰藉,而是启发人们如何正确地认识灾难、面对灾难,从而理性地生活,使自己成为一个理性的人。
参考文献
[1] 闵丽.自然灾难与宗教的价值——对自然灾难的人文关怀[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2(01).
[2] 魏德东.宗教对灾难的理解[N].中国民族报,201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