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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宏观上对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进行了总体设计和规划。提出了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确立总目标的同时,从后勤立法、后勤执法、后勤法监督、后勤守法以及后勤法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关键词:后勤法制建设构想;宏观设计
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后勤法制建设环境的诸多变化,从全局高度对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进行总体、长远设计和规划,确立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基本目标,是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对于加强和巩固军队后勤全面建设,增强后勤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应确立的指导思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后勤法制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应是:以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我国后勤法制建设的实践为基础,以建立“完备的后勤法制”为目标,从我国的国情、军情出发,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工作,将我国后勤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此,应把握好以下环节:
1.在建设内容上,突出抓好后勤立法
要进一步确立统一的后勤立法指导思想,健全后勤立法体制,完善后勤立法制度。要處理好后勤建设与后勤法制建设的关系,借鉴外军后勤经验与立足我国国情、军情的关系,实际需要与现实可能的关系。从而使后勤立法有一个明确遵循的思想准则,有一个健全的后勤法体系和必要的工作机构,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法制度和顺畅的关系。
2.在建设主体上,以后勤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为重点
我军各级后勤领导干部、領导机关是后勤法制建设的主体,尤其是高级后勤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在法制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后勤法制建设效果。只有后勤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严格执法守法,才能推动后勤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
3.在建设目标的确定上,要与后勤现代化建设相协调
既要体现我军的本质和优良传统,又要体现历史的继承性;要从我国、我军的现实情况出发,符合客观现实性;必须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有前瞻性。
4.在工作部署上,要协调发展突出重点
后勤法制是一个结构复杂的有机整体,后勤法制建设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系统工程。只有综合配套的建设,协调有序的发展,才能发挥整体效益因此,后勤法制建设的规划和组织要通盘考虑,兼顾每一个方面,避免发展失调。同时,还应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步骤地发展。
二、后勤法制建设应确立的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后勤法制建设和发展总的构想是:后勤法制建设,应以建立完善的后勤法制为总目标;坚持全面建设,突出重点,同步发展,逐步完善的方针;逐步形成与高技术局部战争后勤保障需要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相衔接的完备的后勤法律规范体系,科学的后勤法制定、实施、监督、服务、教育等运作机制,稳定的后勤法律规范要求的秩序,发达的后勤法律文化,最终实现军队后勤建设法治化。后勤法制建设的具体目标:
(1)在后勤立法方面,根据后勤建设的特点和需要,建立起一个结构比较完整、门类比较齐全、层次分明、内容协调、规范严谨,能满足军队后勤建设和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需要的后勤法体系;建立完备的后勤立法程序,不断提高后勤立法技术。
(2)在后勤执法方面,要健全后勤执法机制,强化后勤执法职能。后勤领导机关要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意识,树立严格依法办事观念;通过立法确定后勤行政执法制度,强化后勤执法职能;克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赏罚不明的错误做法,切实贯彻执行后勤法。
(3)在后勤法监督方面,要建立起严密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形成行政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经常性监督、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密切配合的后勤法全程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以提高后勤法实施的实效。
(4)在后勤守法方面,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无论是后勤工作人员,还是后勤领导干部,都必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真正保证后勤法的实施。
(5)在后勤法学研究方面,加大理论研究力度,指导后勤法制建设。要加强后勤法制研究人员的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要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在后勤立法、后勤执法、后勤法监督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上有一定的突破。
作者简介:
孙博,空军勤务学院飞行保障指挥系,讲师。
王勇超,空军勤务学院飞行保障指挥系,讲师。
陈伟,空军勤务学院飞行保障指挥系,讲师。
关键词:后勤法制建设构想;宏观设计
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后勤法制建设环境的诸多变化,从全局高度对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进行总体、长远设计和规划,确立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基本目标,是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对于加强和巩固军队后勤全面建设,增强后勤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后勤法制建设应确立的指导思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后勤法制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应是:以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我国后勤法制建设的实践为基础,以建立“完备的后勤法制”为目标,从我国的国情、军情出发,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工作,将我国后勤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此,应把握好以下环节:
1.在建设内容上,突出抓好后勤立法
要进一步确立统一的后勤立法指导思想,健全后勤立法体制,完善后勤立法制度。要處理好后勤建设与后勤法制建设的关系,借鉴外军后勤经验与立足我国国情、军情的关系,实际需要与现实可能的关系。从而使后勤立法有一个明确遵循的思想准则,有一个健全的后勤法体系和必要的工作机构,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法制度和顺畅的关系。
2.在建设主体上,以后勤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为重点
我军各级后勤领导干部、領导机关是后勤法制建设的主体,尤其是高级后勤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在法制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后勤法制建设效果。只有后勤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严格执法守法,才能推动后勤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
3.在建设目标的确定上,要与后勤现代化建设相协调
既要体现我军的本质和优良传统,又要体现历史的继承性;要从我国、我军的现实情况出发,符合客观现实性;必须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有前瞻性。
4.在工作部署上,要协调发展突出重点
后勤法制是一个结构复杂的有机整体,后勤法制建设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系统工程。只有综合配套的建设,协调有序的发展,才能发挥整体效益因此,后勤法制建设的规划和组织要通盘考虑,兼顾每一个方面,避免发展失调。同时,还应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步骤地发展。
二、后勤法制建设应确立的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后勤法制建设和发展总的构想是:后勤法制建设,应以建立完善的后勤法制为总目标;坚持全面建设,突出重点,同步发展,逐步完善的方针;逐步形成与高技术局部战争后勤保障需要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相衔接的完备的后勤法律规范体系,科学的后勤法制定、实施、监督、服务、教育等运作机制,稳定的后勤法律规范要求的秩序,发达的后勤法律文化,最终实现军队后勤建设法治化。后勤法制建设的具体目标:
(1)在后勤立法方面,根据后勤建设的特点和需要,建立起一个结构比较完整、门类比较齐全、层次分明、内容协调、规范严谨,能满足军队后勤建设和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需要的后勤法体系;建立完备的后勤立法程序,不断提高后勤立法技术。
(2)在后勤执法方面,要健全后勤执法机制,强化后勤执法职能。后勤领导机关要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意识,树立严格依法办事观念;通过立法确定后勤行政执法制度,强化后勤执法职能;克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赏罚不明的错误做法,切实贯彻执行后勤法。
(3)在后勤法监督方面,要建立起严密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形成行政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经常性监督、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密切配合的后勤法全程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以提高后勤法实施的实效。
(4)在后勤守法方面,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无论是后勤工作人员,还是后勤领导干部,都必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真正保证后勤法的实施。
(5)在后勤法学研究方面,加大理论研究力度,指导后勤法制建设。要加强后勤法制研究人员的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要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在后勤立法、后勤执法、后勤法监督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上有一定的突破。
作者简介:
孙博,空军勤务学院飞行保障指挥系,讲师。
王勇超,空军勤务学院飞行保障指挥系,讲师。
陈伟,空军勤务学院飞行保障指挥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