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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温州市作为民政部与浙江省政府合作共建的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特别是在村级组织“转并联”改革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上取得较大成效。通过对该市农村新社区建设现状的调研入手,分析了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坚持民主选举,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坚持“三生融合”的新社区建设方向;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建议;浙江省温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04-055-06
知网出版网址:www.cnki.net/kcms/detail/50.1186.S.20140320.0912.009.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4-3-20 9:12:00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工作中,以往“一村一社区”村落式社区的模式已经不适应建立新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新社区建设势在必然。同时,“村转新社区”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将使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科学应对。
1 问题的提出
1.1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
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优化社区服务和管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原来的社区建设的2.0版本,内容更加丰富,标准要求更高,社区模式更多,社区范围更大。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乏问题,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让公共服务惠及全体民众,实现城乡社区服务一体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夯实基层基础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面临的形势来看,基层基础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部分经济水平发达的和区位优势明显的村成为“城中村”,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相互交错;部分规模较小和位置偏僻的村则成为“空壳村”,村干部人选渠道狭窄、素质较低、管理水平不高,这些现状,折射出我国基层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究治本之策,积极探索有利于农村长治久安、科学发展的农村结构新模式。
1.3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农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
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强和创新了农村社会治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服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从村到社区之变,理顺了居民自治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关系,使政府管理和服务基层的职能得以在社区平台上整合集聚,各种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得以在社区平台上发展壮大,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成为了老百姓真正的家。
2 温州市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现状
时至今日,温州市农村新社区已历经一轮的建设发展,对其发展现状加以梳理和剖析,对于指导各地构建新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颇有裨益。基于此,我们对温州市鹿城区等8个县(市、区)进行了调研,并随机抽取57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576份。
2.1 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总体进程
作为国家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市委、市政府为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早在2011年市委一号文件中就提出了建立健全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的实施意见,并出台了《温州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按照“一年搭框架、第二年抓深化、第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进度要求,计划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将该市现有5405个村组建成800个左右农村新社区,每个农村新社区的面积和人口约相当于撤扩并以前的一个乡,力争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农村管理社区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总体规划目标尚未完全实现。
在我们的调查中,45.1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所在的村已进行了农村新社区建设,11.98%的人表示没有,另有42.88%的人表示不清楚。在新社区建设现状的调查中,更多的人给出了否定性的评价,表示进展慢、变化不大的占到 37.15%,表示尚未进展、停滞不前的占到8.85%,7.12%的人则表示不知道有农村新社区建设,而表示进展快和进展正常的分别占到10.94%和35.94%。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受访者表示了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支持。42.71%的人表示十分支持,52.43%表示基本支持,而表示不大支持和反对的分别仅有3.65%和1.21%。
基于上述调查我们认为,温州市近几年农村新社区建设是有成效的,但距离总体规划目标和农村居民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2.2 农村新社区建设与治理体制改革现状
2.2.1 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模式
农村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温州市目前的做法是采用“转、并、联”的模式,根据村庄布局实际和“宜转则转、宜并则并、宜联则联”的原则有区别地推进。在调查中,25.35% 的人认为自己所在的村社区组建模式为“城中村”转社区模式,“村、居、点”合并模式的占41.15% ,“多村”联合模式则占到27.26%。
在具体的治理结构中,无论是何种“转、并、联”模式都采用村、居双轨的过渡式的治理方式,社区管理公共服务,村“两委”则管理生产。目前这种村、居双轨的过渡方式互为补充,有效的推动了农村新社区改革。一方面,传统的村“两委”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在村民与村“两委”的关系问题上,48.26%人表示相互融洽,9.38%的人表示相互对立,41.67%的人表示说不清楚。对于村民自治,29.17%表示非常拥护,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52.78%的人认为比较支持,基本上能发挥民主作用;13.02%的人表示不感兴趣,大事的决定权还在村领导的手中,另有4.34%的人表示完全不信,村里的信息村民从来不知道。另一方面,村两委在自身的素质能力以及资源统筹方面又存在较大的局限。 2.2.2 农村新社区组织建设现状
据调查结果显示,在组织建设方面,目前有67.71%的受访者知晓社区居委会,占比最高。其它的社区组织则知晓程度相对较低,有23.44%的人知晓社区建有社区党组织,知晓社区管委会占比为23.78%,知晓村民代表会议组织为23.96%,农村新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分别占比11.11%和6.60%。在社区居委会、党组织组织发挥作用的问题上,表示完全同意、比较同意和同意的比例分别为11.98%、25.35%和43.75%,另有9.02%的人表示有些反对,表示反对的比例则为1.56%。这表明当地政府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较大,对党组织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尚有潜力可挖。
2.2.3 农村新社区政治生态现状
农村的政治生态是以往农村社区建设抑或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在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对政治生态现状主要基于以下考量。(1)对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愿意参加的占到了23.61%,比较愿意参加的占比46.53%,表示无所谓和不愿意分别占到22.05%、7.81%。(2)权益受损的救济途径,20.83%选择沉默,什么也不说;而直接找社区居委会诉说或写信向上级反映情况分别占比31.25%和30.56%,另有7.64%选择与干部对着干;9.72%会选择到法院起诉。这表明村民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的意愿较强,成立居委会后仍希望参加村委会选举,维权意识也在增强。
2.2.4 农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基础设施建设是较为直观的体现农村新社区建设成果的一项指标。就目前调查的情况而言(多选题),大部分的受访者给予了较为中性的评价,即在调查的几个选项中给出了较为“中立”的评价,在很好、较好、一般、不好、很不好、不好说六个选项中近半数受访者选择了一般。而在环境、治安、卫生、道路、绿化、照明等选项中,绝大多数受访者给出了一般以上的回答,占比在80%~90%(见表1)。由此可见,就现阶段而言,农村居民对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态度是积极的,但也不难看出,离大部分人的期望仍然存在差距。
2.2.5 农村新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公共服务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新社区优越性的体现。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能给社区居民带来最大的实惠和利益。在社区经常开展便民服务的调查中,完全满意的人占8.51%,比较满意的占20.49%,认为一般的占33.85%,另有21.18%、15.97%的人表示有些不满意和不满意。就服务的需求而言(多选题),55.90%的人表示迫切需要老年人服务,占比最高;48.26%的受访者表示迫切需要劳动就业服务;分列三、四位的则为医疗卫生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比例分别为47.92%和34.38%。在文化建设方面(多选题),47.92%人表示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实施比较齐全,孩子上学方便;26.22%人表示有图书馆、社区文化站等学习的场所,并对村民开放;选择建有文化广场,有健身活动的场地占比则为52.43%;表示没什么适宜自己的活动场所的则占比17.19%。调查中还发现,在闲暇时间,新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仍比较传统,在调查中选择人数最多的是看电视、上网、睡觉,占到了受访者的73.44%;其次是与人闲聊和读书看报,比例分别为10.52%和5.01%;而参加文化知识或劳动技能培训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的比例则不高,分别5.01%和6.02%。这表明农村新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健全,但在便民服务、文化知识或劳动技能培训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尚需加强。
3 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新社区建设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认识程度、利益协调、生产结构、生活方式、群众意愿等一系列因素,当前,温州市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面临以下问题需要破解。
3.1 村民参与程度不高
村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离开了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改革将难以持续和深入。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在调查中(多选题),43.06%的人认为没充分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做得不够是影响新社区建设的主要原因(见表2)。另一组数据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推断,在农村新社区建设核心政策“转、并、联”的了解程度上,很了解的仅占1.91%,比较了解的仅占8.33%,而从未听说过的比例则高达49.48%,另有40.28%的受访者表示只是听说过。
3.2 “三生”发展不同步
理想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应当是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同步发展。就目前的发展态势而言,出现了“三生”不同步的现象。新社区的建设,在改善村容村貌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农村新社区建设目前取得显著成效的调查中(多选题),56.42%的人选择了“改善了村容村貌”,而选择“发展了农业生产”和“提高了农民收入”两个选项的比例分别为20.83%和27.08%,认同感较低。此外,选择“推进了乡村文明”的人数占到36.98%。由此可见,目前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还停留以“农房集聚改造”为核心的硬件改良上,以居住环境为核心的乡村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对于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促进生产增收方面仍旧比较薄弱。
3.3 社区公共服务不足
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存在主要问题的调查中(多选题),47.05%的受访者选择了社区服务很少,在11个选项中比例最高。在上文现状部分的调查数据也显示,社区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作用的群众认同感不高(见表3)。
3.4 社区组织发挥作用不够
通过“转、并、联”的改革,目前绝大多数农村已经形成了村居双轨的治理结构。农村新社区居委会和村“两委”各司其职,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新社区居委会在农村治理结构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主要原因是因为新社区是由若干个村“转、并、联”而成,这些村的“两委”仍处于强势,村干部为维护原有利益对新社区有抵触情绪,这也是农村新社区建设中的主要障碍。 3.5 精神文明建设缺乏有效组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新社区文化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较多的受访者表示社区建设有健身文化广场或图书馆以及社区文化站等文化活动场所。但另一组数据又显示,绝大部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仍较为传统,以看电视、上网者居多。有的社区利用乡镇“撤扩并”后闲置的办公大楼配置了一流的硬件,利用率却不高。 由此可见,社区文化设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其内在原因是社区的精神文化生活缺乏有效的组织、引导,缺少平台。
3.6 财政扶持力度不够
农村新社区的建设覆盖面大,建设标准较高,相应的资金需求量很大。尽管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但仍难以满足建设的需要。调查中有41.49%的受访者表示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是造成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既然政府大力推动新社区建设,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那么对农村新社区与城市社区的财政支持要逐渐接轨,一视同仁。
4 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农村社区是村落式的社区,农村新社区(即城乡一体新社区)是城镇式的社区,其服务功能应比农村社区程度更高更全。与原有村庄相比,农村新社区的内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加齐全、环境更加优美、服务更加完善、群众自治更加到位。
4.1 坚持民主选举,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开展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特征,是实行基层自治的前提。农村新社区的选举是一个新生事物。从法律上说,目前我国基层自治组织只有村委会和居委会,新生的农村新社区选举是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是参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或者另外创制一套全新的办法?是否可以先撤村再进行社区选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走撤村的法律程序,如果村内矛盾较少,撤村又可与集体资产量化挂钩,是比较可行的。从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两个方面,特别需要明确“非本社区居民能否参选”、“新居民是否有选举权”等问题,笔者认为,他们应该享有选举权,只有这样,才能在另一个层面实现农业转移农民市民化。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暂实行农村新社区居委会和原村两委并存的格局,但要理顺关系。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建议研究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把农村新社区居民委员会也纳入进去。
4.2 坚持“三生融合”的新社区建设方向
2013年12月在京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因此,在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中,生产、生活、生态要同样重视。以“三生融合”的思路,把绿色GDP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为改造村镇的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同时要注重单体设计与整体景观协调,村镇建设在统一中寻求特色,在突出特色中满足规划的统一要求,建设美丽农村新社区;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优化开发格局,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生态系统,扩大生态修复范围,优化体制机制,打造宜居宜业的低碳新社区。
4.3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农村新社区中心原则上设在村民较为集中、方便村民办事和活动的地方,注重整合辖区内现有的管理服务资源。按照“整合一批、腾挪一批、提升一批、转化一批”的思路,扎实推进党员活动中心、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六大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民和基层党员提供包括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文体计卫、居家养老、金融服务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不断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网络,推动职能部门服务资源向农村新社区延伸,对审批及与审批服务有关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着力加强农村新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教育服务、卫生医疗服务、商贸流通服务、文体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把农村新社区服务业作为社区经济增长点和扩大居民就业新渠道来抓,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社区兴办超市、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通讯、家政等服务项目。要建立长效的社区管理机制,保证社区正常有序运行,中心镇(街道)范围内的农村新社区城管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要及时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范围。要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进程。
4.4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在条件成熟地区,“村转社区”后村委会淡出历史舞台,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解决3个问题:(1)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由谁来行使的问题。相对于其他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合一”的模式,温州采取的是“资地分开”的模式,把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与土地资产分开,对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而土地资产则建立土地合作社,保持集体所有性质不变。这里就出现了两个承接主体,两个合作社之间的关系难以厘清。建议合并土地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2)股改、地改如何抓到位的问题。(3)农村集体经济向何处去的问题,是全部量化变现分到人,还是转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还是维持目前封闭型的集体经济形态?笔者建议转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在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夯实改革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发扬民主,做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同时,社区组织应充分吸收有代表性的村干部进入,适当把握区域结构的平衡。
4.5 注重社区文化建设
“村转社区”,自上而下地把不同地域、人缘和民俗的村民结合在一起,离散了村庄原有的自然组织结构,冲击了村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对村集体的预期和认同。在这种背景下,务必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强文化生活的引导,搭建平台,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的载体。结合当地的风俗、传统,打造“一社一品”的文化品牌,形成新的社会认同和信任,打造社区生活共同体。
4.6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对农村新社区公共产品的提供,要强化财政扶持,增加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社区日常运转经费,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扶持农村发展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同时要保留农村集体供给,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同时还要鼓励农村能人供给。增强家乡认同,完善激励机制,推进民间精英(如企业家、侨领等)带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责任编辑:丁志祥)
关键词 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建议;浙江省温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04-055-06
知网出版网址:www.cnki.net/kcms/detail/50.1186.S.20140320.0912.009.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4-3-20 9:12:00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工作中,以往“一村一社区”村落式社区的模式已经不适应建立新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新社区建设势在必然。同时,“村转新社区”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将使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科学应对。
1 问题的提出
1.1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
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优化社区服务和管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原来的社区建设的2.0版本,内容更加丰富,标准要求更高,社区模式更多,社区范围更大。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乏问题,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让公共服务惠及全体民众,实现城乡社区服务一体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夯实基层基础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面临的形势来看,基层基础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部分经济水平发达的和区位优势明显的村成为“城中村”,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相互交错;部分规模较小和位置偏僻的村则成为“空壳村”,村干部人选渠道狭窄、素质较低、管理水平不高,这些现状,折射出我国基层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究治本之策,积极探索有利于农村长治久安、科学发展的农村结构新模式。
1.3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农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
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强和创新了农村社会治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服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从村到社区之变,理顺了居民自治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关系,使政府管理和服务基层的职能得以在社区平台上整合集聚,各种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得以在社区平台上发展壮大,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成为了老百姓真正的家。
2 温州市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现状
时至今日,温州市农村新社区已历经一轮的建设发展,对其发展现状加以梳理和剖析,对于指导各地构建新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颇有裨益。基于此,我们对温州市鹿城区等8个县(市、区)进行了调研,并随机抽取57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576份。
2.1 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总体进程
作为国家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市委、市政府为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早在2011年市委一号文件中就提出了建立健全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的实施意见,并出台了《温州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按照“一年搭框架、第二年抓深化、第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进度要求,计划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将该市现有5405个村组建成800个左右农村新社区,每个农村新社区的面积和人口约相当于撤扩并以前的一个乡,力争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农村管理社区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总体规划目标尚未完全实现。
在我们的调查中,45.1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所在的村已进行了农村新社区建设,11.98%的人表示没有,另有42.88%的人表示不清楚。在新社区建设现状的调查中,更多的人给出了否定性的评价,表示进展慢、变化不大的占到 37.15%,表示尚未进展、停滞不前的占到8.85%,7.12%的人则表示不知道有农村新社区建设,而表示进展快和进展正常的分别占到10.94%和35.94%。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受访者表示了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支持。42.71%的人表示十分支持,52.43%表示基本支持,而表示不大支持和反对的分别仅有3.65%和1.21%。
基于上述调查我们认为,温州市近几年农村新社区建设是有成效的,但距离总体规划目标和农村居民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2.2 农村新社区建设与治理体制改革现状
2.2.1 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模式
农村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温州市目前的做法是采用“转、并、联”的模式,根据村庄布局实际和“宜转则转、宜并则并、宜联则联”的原则有区别地推进。在调查中,25.35% 的人认为自己所在的村社区组建模式为“城中村”转社区模式,“村、居、点”合并模式的占41.15% ,“多村”联合模式则占到27.26%。
在具体的治理结构中,无论是何种“转、并、联”模式都采用村、居双轨的过渡式的治理方式,社区管理公共服务,村“两委”则管理生产。目前这种村、居双轨的过渡方式互为补充,有效的推动了农村新社区改革。一方面,传统的村“两委”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在村民与村“两委”的关系问题上,48.26%人表示相互融洽,9.38%的人表示相互对立,41.67%的人表示说不清楚。对于村民自治,29.17%表示非常拥护,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52.78%的人认为比较支持,基本上能发挥民主作用;13.02%的人表示不感兴趣,大事的决定权还在村领导的手中,另有4.34%的人表示完全不信,村里的信息村民从来不知道。另一方面,村两委在自身的素质能力以及资源统筹方面又存在较大的局限。 2.2.2 农村新社区组织建设现状
据调查结果显示,在组织建设方面,目前有67.71%的受访者知晓社区居委会,占比最高。其它的社区组织则知晓程度相对较低,有23.44%的人知晓社区建有社区党组织,知晓社区管委会占比为23.78%,知晓村民代表会议组织为23.96%,农村新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分别占比11.11%和6.60%。在社区居委会、党组织组织发挥作用的问题上,表示完全同意、比较同意和同意的比例分别为11.98%、25.35%和43.75%,另有9.02%的人表示有些反对,表示反对的比例则为1.56%。这表明当地政府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较大,对党组织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尚有潜力可挖。
2.2.3 农村新社区政治生态现状
农村的政治生态是以往农村社区建设抑或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在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对政治生态现状主要基于以下考量。(1)对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愿意参加的占到了23.61%,比较愿意参加的占比46.53%,表示无所谓和不愿意分别占到22.05%、7.81%。(2)权益受损的救济途径,20.83%选择沉默,什么也不说;而直接找社区居委会诉说或写信向上级反映情况分别占比31.25%和30.56%,另有7.64%选择与干部对着干;9.72%会选择到法院起诉。这表明村民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的意愿较强,成立居委会后仍希望参加村委会选举,维权意识也在增强。
2.2.4 农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基础设施建设是较为直观的体现农村新社区建设成果的一项指标。就目前调查的情况而言(多选题),大部分的受访者给予了较为中性的评价,即在调查的几个选项中给出了较为“中立”的评价,在很好、较好、一般、不好、很不好、不好说六个选项中近半数受访者选择了一般。而在环境、治安、卫生、道路、绿化、照明等选项中,绝大多数受访者给出了一般以上的回答,占比在80%~90%(见表1)。由此可见,就现阶段而言,农村居民对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态度是积极的,但也不难看出,离大部分人的期望仍然存在差距。
2.2.5 农村新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公共服务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新社区优越性的体现。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能给社区居民带来最大的实惠和利益。在社区经常开展便民服务的调查中,完全满意的人占8.51%,比较满意的占20.49%,认为一般的占33.85%,另有21.18%、15.97%的人表示有些不满意和不满意。就服务的需求而言(多选题),55.90%的人表示迫切需要老年人服务,占比最高;48.26%的受访者表示迫切需要劳动就业服务;分列三、四位的则为医疗卫生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比例分别为47.92%和34.38%。在文化建设方面(多选题),47.92%人表示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实施比较齐全,孩子上学方便;26.22%人表示有图书馆、社区文化站等学习的场所,并对村民开放;选择建有文化广场,有健身活动的场地占比则为52.43%;表示没什么适宜自己的活动场所的则占比17.19%。调查中还发现,在闲暇时间,新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仍比较传统,在调查中选择人数最多的是看电视、上网、睡觉,占到了受访者的73.44%;其次是与人闲聊和读书看报,比例分别为10.52%和5.01%;而参加文化知识或劳动技能培训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的比例则不高,分别5.01%和6.02%。这表明农村新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健全,但在便民服务、文化知识或劳动技能培训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尚需加强。
3 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新社区建设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认识程度、利益协调、生产结构、生活方式、群众意愿等一系列因素,当前,温州市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面临以下问题需要破解。
3.1 村民参与程度不高
村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离开了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改革将难以持续和深入。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在调查中(多选题),43.06%的人认为没充分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做得不够是影响新社区建设的主要原因(见表2)。另一组数据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推断,在农村新社区建设核心政策“转、并、联”的了解程度上,很了解的仅占1.91%,比较了解的仅占8.33%,而从未听说过的比例则高达49.48%,另有40.28%的受访者表示只是听说过。
3.2 “三生”发展不同步
理想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应当是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同步发展。就目前的发展态势而言,出现了“三生”不同步的现象。新社区的建设,在改善村容村貌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农村新社区建设目前取得显著成效的调查中(多选题),56.42%的人选择了“改善了村容村貌”,而选择“发展了农业生产”和“提高了农民收入”两个选项的比例分别为20.83%和27.08%,认同感较低。此外,选择“推进了乡村文明”的人数占到36.98%。由此可见,目前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还停留以“农房集聚改造”为核心的硬件改良上,以居住环境为核心的乡村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对于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促进生产增收方面仍旧比较薄弱。
3.3 社区公共服务不足
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存在主要问题的调查中(多选题),47.05%的受访者选择了社区服务很少,在11个选项中比例最高。在上文现状部分的调查数据也显示,社区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作用的群众认同感不高(见表3)。
3.4 社区组织发挥作用不够
通过“转、并、联”的改革,目前绝大多数农村已经形成了村居双轨的治理结构。农村新社区居委会和村“两委”各司其职,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新社区居委会在农村治理结构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主要原因是因为新社区是由若干个村“转、并、联”而成,这些村的“两委”仍处于强势,村干部为维护原有利益对新社区有抵触情绪,这也是农村新社区建设中的主要障碍。 3.5 精神文明建设缺乏有效组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新社区文化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较多的受访者表示社区建设有健身文化广场或图书馆以及社区文化站等文化活动场所。但另一组数据又显示,绝大部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仍较为传统,以看电视、上网者居多。有的社区利用乡镇“撤扩并”后闲置的办公大楼配置了一流的硬件,利用率却不高。 由此可见,社区文化设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其内在原因是社区的精神文化生活缺乏有效的组织、引导,缺少平台。
3.6 财政扶持力度不够
农村新社区的建设覆盖面大,建设标准较高,相应的资金需求量很大。尽管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但仍难以满足建设的需要。调查中有41.49%的受访者表示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是造成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既然政府大力推动新社区建设,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那么对农村新社区与城市社区的财政支持要逐渐接轨,一视同仁。
4 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农村社区是村落式的社区,农村新社区(即城乡一体新社区)是城镇式的社区,其服务功能应比农村社区程度更高更全。与原有村庄相比,农村新社区的内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加齐全、环境更加优美、服务更加完善、群众自治更加到位。
4.1 坚持民主选举,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开展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特征,是实行基层自治的前提。农村新社区的选举是一个新生事物。从法律上说,目前我国基层自治组织只有村委会和居委会,新生的农村新社区选举是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是参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或者另外创制一套全新的办法?是否可以先撤村再进行社区选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走撤村的法律程序,如果村内矛盾较少,撤村又可与集体资产量化挂钩,是比较可行的。从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两个方面,特别需要明确“非本社区居民能否参选”、“新居民是否有选举权”等问题,笔者认为,他们应该享有选举权,只有这样,才能在另一个层面实现农业转移农民市民化。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暂实行农村新社区居委会和原村两委并存的格局,但要理顺关系。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建议研究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把农村新社区居民委员会也纳入进去。
4.2 坚持“三生融合”的新社区建设方向
2013年12月在京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因此,在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中,生产、生活、生态要同样重视。以“三生融合”的思路,把绿色GDP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为改造村镇的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同时要注重单体设计与整体景观协调,村镇建设在统一中寻求特色,在突出特色中满足规划的统一要求,建设美丽农村新社区;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优化开发格局,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生态系统,扩大生态修复范围,优化体制机制,打造宜居宜业的低碳新社区。
4.3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农村新社区中心原则上设在村民较为集中、方便村民办事和活动的地方,注重整合辖区内现有的管理服务资源。按照“整合一批、腾挪一批、提升一批、转化一批”的思路,扎实推进党员活动中心、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六大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民和基层党员提供包括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文体计卫、居家养老、金融服务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不断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网络,推动职能部门服务资源向农村新社区延伸,对审批及与审批服务有关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着力加强农村新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教育服务、卫生医疗服务、商贸流通服务、文体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把农村新社区服务业作为社区经济增长点和扩大居民就业新渠道来抓,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社区兴办超市、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通讯、家政等服务项目。要建立长效的社区管理机制,保证社区正常有序运行,中心镇(街道)范围内的农村新社区城管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要及时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范围。要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进程。
4.4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在条件成熟地区,“村转社区”后村委会淡出历史舞台,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解决3个问题:(1)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由谁来行使的问题。相对于其他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合一”的模式,温州采取的是“资地分开”的模式,把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与土地资产分开,对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而土地资产则建立土地合作社,保持集体所有性质不变。这里就出现了两个承接主体,两个合作社之间的关系难以厘清。建议合并土地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2)股改、地改如何抓到位的问题。(3)农村集体经济向何处去的问题,是全部量化变现分到人,还是转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还是维持目前封闭型的集体经济形态?笔者建议转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在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夯实改革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发扬民主,做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同时,社区组织应充分吸收有代表性的村干部进入,适当把握区域结构的平衡。
4.5 注重社区文化建设
“村转社区”,自上而下地把不同地域、人缘和民俗的村民结合在一起,离散了村庄原有的自然组织结构,冲击了村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对村集体的预期和认同。在这种背景下,务必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强文化生活的引导,搭建平台,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的载体。结合当地的风俗、传统,打造“一社一品”的文化品牌,形成新的社会认同和信任,打造社区生活共同体。
4.6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对农村新社区公共产品的提供,要强化财政扶持,增加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社区日常运转经费,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扶持农村发展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同时要保留农村集体供给,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同时还要鼓励农村能人供给。增强家乡认同,完善激励机制,推进民间精英(如企业家、侨领等)带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责任编辑:丁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