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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难之际” 拉动内需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戴斌分析,2008年前九个月我国入境旅游下降了1.29%,主要是欧美游客市场下降了20%以上。未来这个势头还会进一步扩大。预计整个旅游市场会有较大幅度下降,特别是2009年上半年,欧美游客市场下行空间可能会更大。但从中国旅游整体运营情况来看,国内旅游占了92%,收入占到了74%,所以说,国内旅游应该是中国旅游运行最坚实的基础。只要国内旅游能增长起来,不至于出现大的下滑,整个旅游经济的运行就会有平稳的局面。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这组数据表明了中国旅游业的未来走向。国家旅游局自然要“拜托”市民多游国内,促进国内旅游市场平稳发展,保证旅游经济的平稳运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民休闲计划”诞生了。
在2008年11月19日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上,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司长祝善忠首次提出了“国民休闲计划”概念。他表示,该项计划有望2009年出台,并将采取具体措施,倡导针对优秀员工的奖励旅游、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旅游、针对学生群体的修学旅游、针对离退休人员的银发旅游。通过倡导旅游、推进企业福利旅游的方式,发展旅游经济,拉动内需。
实验广东率先推行
其实,“国民旅游计划”并非一日之功。早在1999年,广东省旅游局就提出了这个计划,并将其写进了当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意见书中。只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此项计划被搁置了下来。
这一搁置就是整整十年。十年中,广东旅游业迅猛发展,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出游大省。2008年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以及副省长万庆良等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国家旅游局拜访,共商广东旅游新一轮发展大计时,“计划”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广东省建设中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大力支持。
国家旅游局明确表态:支持广东省在旅游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广东设立中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广东深入落实CEPA,推进粤港澳旅游合作。在国家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的讨论和酝酿,一系列实质性的支持政策瓜已熟蒂将落。于是,在2008年11月底举办的“2008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上,签署了相关支持性协议和备忘录。
2008年11月26日,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将大力发展休闲旅游。
2008年11月27日,国家旅游局和广东省政府签署并推出《国家旅游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建立局省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随后,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杨荣森与河源、汕头、韶关三市分别签署《共建“广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合作协议》。
在备忘录里,国家旅游局支持广东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把广东作为全国“国民休闲计划”的实验省份,支持广东率先推行国民旅游计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把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课程,把广东作为国家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和提高旅游满意度的试点省份。而广东省政府也表示,将支持旅游发展的工作作为重点,推进旅游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
至此,广东搁置十年的这项计划终于得到隆重推出。
“国民旅游计划”七个关注点
积极推行带薪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过去实施起来一直都是“羞羞答答”,很多企业单位并不能落实彻底。这次作为振兴广东旅游业的一项制度来落实,彰显省委省政府对国民旅游的重视。
实行学生修学旅游制度
《决定》提出,将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从小培养国民的旅游意识。
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代理
《决定》首次明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而在此之前,为防止公款旅游,旅游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计入企事业成本。
“144小时便利签证”拟推广全省
作为“先行先试”的一项重要内容,“144小时便利签证”的政策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广东全省。该政策2000年出台时只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十个省内城市旅游施行,还有很多其他省内城市享受不到。
加大财政对广东旅游业的扶持力度
《决定》提出,将加大财政对广东旅游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完善相关法规,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更好地促进广东省旅游形象的宣传推介,扩大广东省旅游产品在海内外市场的占有份额,《决定》提出加大省财政对全省旅游促销经费的投入力度,各市、区、县政府要逐年按比例相应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和其他旅游专项经费投入,并将其列入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同时还将借鉴国内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省每年筛选若干个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扶持,整合优势资源,着力打造旅游精品。
试行旅游发票贴花保障制度
《决定》提出,广东将借鉴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实行旅游发票贴花保证制度,从团费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赔偿和救援基金。这一当前国际上较为普遍实施的旅游业赔偿和旅游救援制度,既可有效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消费信心,又可加强市场监管,准确反映旅行社经营情况,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广东将全面提升旅游魅力
为了使“计划”落到实处,民众有旅有游,广东将全面提升旅游魅力,依托名城、名人、名山、名寺和广府、潮汕、客家三大文化板块,着力打造“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旅游品牌。建立旅游统计卫星账户、实行绿色饭店标准等一系列旅游相关政策也将逐步在广东率先推行。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戴斌分析,2008年前九个月我国入境旅游下降了1.29%,主要是欧美游客市场下降了20%以上。未来这个势头还会进一步扩大。预计整个旅游市场会有较大幅度下降,特别是2009年上半年,欧美游客市场下行空间可能会更大。但从中国旅游整体运营情况来看,国内旅游占了92%,收入占到了74%,所以说,国内旅游应该是中国旅游运行最坚实的基础。只要国内旅游能增长起来,不至于出现大的下滑,整个旅游经济的运行就会有平稳的局面。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这组数据表明了中国旅游业的未来走向。国家旅游局自然要“拜托”市民多游国内,促进国内旅游市场平稳发展,保证旅游经济的平稳运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民休闲计划”诞生了。
在2008年11月19日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上,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司长祝善忠首次提出了“国民休闲计划”概念。他表示,该项计划有望2009年出台,并将采取具体措施,倡导针对优秀员工的奖励旅游、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旅游、针对学生群体的修学旅游、针对离退休人员的银发旅游。通过倡导旅游、推进企业福利旅游的方式,发展旅游经济,拉动内需。
实验广东率先推行
其实,“国民旅游计划”并非一日之功。早在1999年,广东省旅游局就提出了这个计划,并将其写进了当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意见书中。只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此项计划被搁置了下来。
这一搁置就是整整十年。十年中,广东旅游业迅猛发展,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出游大省。2008年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以及副省长万庆良等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国家旅游局拜访,共商广东旅游新一轮发展大计时,“计划”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广东省建设中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大力支持。
国家旅游局明确表态:支持广东省在旅游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广东设立中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广东深入落实CEPA,推进粤港澳旅游合作。在国家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的讨论和酝酿,一系列实质性的支持政策瓜已熟蒂将落。于是,在2008年11月底举办的“2008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上,签署了相关支持性协议和备忘录。
2008年11月26日,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将大力发展休闲旅游。
2008年11月27日,国家旅游局和广东省政府签署并推出《国家旅游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建立局省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随后,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杨荣森与河源、汕头、韶关三市分别签署《共建“广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合作协议》。
在备忘录里,国家旅游局支持广东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把广东作为全国“国民休闲计划”的实验省份,支持广东率先推行国民旅游计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把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课程,把广东作为国家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和提高旅游满意度的试点省份。而广东省政府也表示,将支持旅游发展的工作作为重点,推进旅游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
至此,广东搁置十年的这项计划终于得到隆重推出。
“国民旅游计划”七个关注点
积极推行带薪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过去实施起来一直都是“羞羞答答”,很多企业单位并不能落实彻底。这次作为振兴广东旅游业的一项制度来落实,彰显省委省政府对国民旅游的重视。
实行学生修学旅游制度
《决定》提出,将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从小培养国民的旅游意识。
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代理
《决定》首次明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而在此之前,为防止公款旅游,旅游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计入企事业成本。
“144小时便利签证”拟推广全省
作为“先行先试”的一项重要内容,“144小时便利签证”的政策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广东全省。该政策2000年出台时只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十个省内城市旅游施行,还有很多其他省内城市享受不到。
加大财政对广东旅游业的扶持力度
《决定》提出,将加大财政对广东旅游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完善相关法规,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更好地促进广东省旅游形象的宣传推介,扩大广东省旅游产品在海内外市场的占有份额,《决定》提出加大省财政对全省旅游促销经费的投入力度,各市、区、县政府要逐年按比例相应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和其他旅游专项经费投入,并将其列入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同时还将借鉴国内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省每年筛选若干个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扶持,整合优势资源,着力打造旅游精品。
试行旅游发票贴花保障制度
《决定》提出,广东将借鉴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实行旅游发票贴花保证制度,从团费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赔偿和救援基金。这一当前国际上较为普遍实施的旅游业赔偿和旅游救援制度,既可有效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消费信心,又可加强市场监管,准确反映旅行社经营情况,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广东将全面提升旅游魅力
为了使“计划”落到实处,民众有旅有游,广东将全面提升旅游魅力,依托名城、名人、名山、名寺和广府、潮汕、客家三大文化板块,着力打造“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旅游品牌。建立旅游统计卫星账户、实行绿色饭店标准等一系列旅游相关政策也将逐步在广东率先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