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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放弃单纯传授技术的观点,重视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伦理、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及如何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本文将从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何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的经验、方法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 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法制教育;文明上网;合理使用信息技术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0-00-01
一、引言
提起黑客(英文hacker),你一定会想起黑客帝国中那些在黑暗角落,在电脑键盘上输入让人费解的神秘指令,私自闯入他人电脑系统的“大侠”们,而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在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中生学生,这两者似乎没有什么联。
高中阶段是走入高等学府的必经阶段,在这个人生的黄金时期,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处于形成阶段,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将来就有可能在电脑方面有所成就,也就是说成为精通电脑技术的“黑客”,如何保证这些“黑客”将来遵纪守法,成为对有利于社会的人,成为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的话题。做为一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就要加强高中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法制教育,这是我们做为人民教师应尽的职责,也是在从教十余年的教书生涯中领悟到的: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放弃单纯传授技术的观点,重视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伦理、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及如何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
二、对高中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提到: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切实落实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要求,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
课堂中开展法制教育是学科教学的需要;新课程注重学生的信息素养,要求学生要有信息安全意识,教材中也多次提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密码的安全、网络的安全、软件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这也是课程设计理念所要求的:青少年的成长需要有信息法制意识,未来社会的信息化也需要具有信息法制意识的人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也离不开信息法制的权利和义务。
三、教育对象现状分析
从教育学和心理学角度讲,我们所面对的教育对象正处于青春期,接受新鲜事物快,同时他们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阶段,辨别能力差,好奇心强,模仿能力强,喜欢追求刺激,逆反心理重。另一方面,负责教育、监管他们的长辈却往往缺乏对信息技术知识的了解(我校农村学生占有很大比率),因此,计算机网络成了家长、教师对青少年监管的真空地带。也就是说对高中学生加强信息技术方面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四、结合教学实践,在信息技术课堂中进行法制教育的方法和策略
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学生基本素质也存在差异,如何在信息技术课堂中进行法制教育呢?教师必须根据学习内容的要求,要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创设情境,坚持长期进行教育的策略,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从手机的多功能化,谈信息技术工具的双面性。
在信息技术基础(必修)课本的第一章,谈到信息工具,谈到手机的多功能性,可以进行信息的传递,可以上网浏览网页,也可以拍照等功能,这时可以给学生讲:手机也是一种信息工具,当我们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时,也要看到它的不利的一面。
比如,短信诈骗,最常见的是中奖短信诈骗,大意是说:XX集团庆典成立X周年活动中荣获XXX万元,向你要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然后给你寄钱,而且有网址www.XXXX.com;还有利用亲情诈骗,例如:“哥哥(姐姐),我没钱了,请直接把款汇入这个工行账号就行:1234567890987654321户名:李X。汇完后给这个手机来条信息就可以了。”
这类短信利用人们的欲望或亲情进行诈骗活动,所以要告诉同学们,自己要具有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同时自己也不要去做这类违法犯罪的事情。
(二)从网络犯罪,谈合理使用信息技术。
在介绍因特网時,谈到网络犯罪,要告诉同学们,网络也不是绝对安全的,也有这样或那样的系统漏洞,有些居心不良的人会利用这些系统漏洞,非法获取别人的帐号,盗取他人的虚拟财产,比如Q币或游戏豆,这也属于犯罪。
(三)从病毒的危害,讲编写病毒软件可能要承受的法律责任
在介绍病毒时,要讲病毒的危害,病毒也是一种程序,具有传染性、破坏性、潜伏性,对计算机的软件、硬件都有很大的危害,比如臭名昭著的CIH病毒,是一种能够破坏计算机系统硬件的恶性病毒。这时可以讲一下关于CIH病毒的作者的小故事。
CIH病毒的作者是台湾的陈盈豪,他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痴迷上了电脑,每天都要上网,下载最热门的软件、游戏,因此也经常遭遇电脑病毒。为了解决电脑屡屡“中毒”的烦恼,他买了不少防病毒软件,没有效果,于是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而CIH病毒完全是他一人设计的,目的是想出一家公司在广告上吹嘘“百分之百”防毒软件的洋相。他设计过程中把病毒发作的时间定在4月26日,因为那是他的高中座号,也是他的绰号……。
在这里告诉同学们,病毒很危险,编写传播病毒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从信息发布,谈信息发布时注意的问题
因特网是一个自由的空间,在网上可以发帖,可以写微博,可以发e-mail,但要注意不要因为网络的虚拟性而在网上发布虚假,色情,暴力,或诈骗信息。这里也可以举些生活中的例子,让学生加深印象。
(五)从聊天工具,谈网络交友
因特网上的信息交流,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和隐蔽性,我们可以自由地与他人交流,但不要发表具有诽谤、污蔑,更不要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语言。
网络交友已经是中学生中较普遍的一种人际关系建构方式;情感支持与交往需要是中学生网络交友行为的两个主要原因。在对中学生进行网络生活引导时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的“要诚实友好交流,不辱骂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介绍给同学们。
五、结束语
以上内容只是在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的一点经验,对高中生的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希望老师们能够总结出更多有效的经验,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跟信息技术教学融为一体,让未来的信息社会少一些信息犯罪,多一些守法“黑客”。
参考文献
[1]《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教育科学出版社
[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3]《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关键词】 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法制教育;文明上网;合理使用信息技术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0-00-01
一、引言
提起黑客(英文hacker),你一定会想起黑客帝国中那些在黑暗角落,在电脑键盘上输入让人费解的神秘指令,私自闯入他人电脑系统的“大侠”们,而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在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中生学生,这两者似乎没有什么联。
高中阶段是走入高等学府的必经阶段,在这个人生的黄金时期,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处于形成阶段,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将来就有可能在电脑方面有所成就,也就是说成为精通电脑技术的“黑客”,如何保证这些“黑客”将来遵纪守法,成为对有利于社会的人,成为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的话题。做为一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就要加强高中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法制教育,这是我们做为人民教师应尽的职责,也是在从教十余年的教书生涯中领悟到的: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放弃单纯传授技术的观点,重视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伦理、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及如何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
二、对高中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提到: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切实落实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要求,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
课堂中开展法制教育是学科教学的需要;新课程注重学生的信息素养,要求学生要有信息安全意识,教材中也多次提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密码的安全、网络的安全、软件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这也是课程设计理念所要求的:青少年的成长需要有信息法制意识,未来社会的信息化也需要具有信息法制意识的人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也离不开信息法制的权利和义务。
三、教育对象现状分析
从教育学和心理学角度讲,我们所面对的教育对象正处于青春期,接受新鲜事物快,同时他们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阶段,辨别能力差,好奇心强,模仿能力强,喜欢追求刺激,逆反心理重。另一方面,负责教育、监管他们的长辈却往往缺乏对信息技术知识的了解(我校农村学生占有很大比率),因此,计算机网络成了家长、教师对青少年监管的真空地带。也就是说对高中学生加强信息技术方面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四、结合教学实践,在信息技术课堂中进行法制教育的方法和策略
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学生基本素质也存在差异,如何在信息技术课堂中进行法制教育呢?教师必须根据学习内容的要求,要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创设情境,坚持长期进行教育的策略,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从手机的多功能化,谈信息技术工具的双面性。
在信息技术基础(必修)课本的第一章,谈到信息工具,谈到手机的多功能性,可以进行信息的传递,可以上网浏览网页,也可以拍照等功能,这时可以给学生讲:手机也是一种信息工具,当我们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时,也要看到它的不利的一面。
比如,短信诈骗,最常见的是中奖短信诈骗,大意是说:XX集团庆典成立X周年活动中荣获XXX万元,向你要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然后给你寄钱,而且有网址www.XXXX.com;还有利用亲情诈骗,例如:“哥哥(姐姐),我没钱了,请直接把款汇入这个工行账号就行:1234567890987654321户名:李X。汇完后给这个手机来条信息就可以了。”
这类短信利用人们的欲望或亲情进行诈骗活动,所以要告诉同学们,自己要具有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同时自己也不要去做这类违法犯罪的事情。
(二)从网络犯罪,谈合理使用信息技术。
在介绍因特网時,谈到网络犯罪,要告诉同学们,网络也不是绝对安全的,也有这样或那样的系统漏洞,有些居心不良的人会利用这些系统漏洞,非法获取别人的帐号,盗取他人的虚拟财产,比如Q币或游戏豆,这也属于犯罪。
(三)从病毒的危害,讲编写病毒软件可能要承受的法律责任
在介绍病毒时,要讲病毒的危害,病毒也是一种程序,具有传染性、破坏性、潜伏性,对计算机的软件、硬件都有很大的危害,比如臭名昭著的CIH病毒,是一种能够破坏计算机系统硬件的恶性病毒。这时可以讲一下关于CIH病毒的作者的小故事。
CIH病毒的作者是台湾的陈盈豪,他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痴迷上了电脑,每天都要上网,下载最热门的软件、游戏,因此也经常遭遇电脑病毒。为了解决电脑屡屡“中毒”的烦恼,他买了不少防病毒软件,没有效果,于是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而CIH病毒完全是他一人设计的,目的是想出一家公司在广告上吹嘘“百分之百”防毒软件的洋相。他设计过程中把病毒发作的时间定在4月26日,因为那是他的高中座号,也是他的绰号……。
在这里告诉同学们,病毒很危险,编写传播病毒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从信息发布,谈信息发布时注意的问题
因特网是一个自由的空间,在网上可以发帖,可以写微博,可以发e-mail,但要注意不要因为网络的虚拟性而在网上发布虚假,色情,暴力,或诈骗信息。这里也可以举些生活中的例子,让学生加深印象。
(五)从聊天工具,谈网络交友
因特网上的信息交流,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和隐蔽性,我们可以自由地与他人交流,但不要发表具有诽谤、污蔑,更不要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语言。
网络交友已经是中学生中较普遍的一种人际关系建构方式;情感支持与交往需要是中学生网络交友行为的两个主要原因。在对中学生进行网络生活引导时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的“要诚实友好交流,不辱骂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介绍给同学们。
五、结束语
以上内容只是在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的一点经验,对高中生的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希望老师们能够总结出更多有效的经验,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跟信息技术教学融为一体,让未来的信息社会少一些信息犯罪,多一些守法“黑客”。
参考文献
[1]《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教育科学出版社
[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3]《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