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环境与自然保护法对自然资源保护之缺陷

来源 :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inosteelpow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是有两方面的。很多部门企业,为了提高效益,增创收入,无视环境恶化,甚至以牺牲环境为前提,单纯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今,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因素之一。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的现状;法律缺陷;建议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99-02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成为我国逐步开展环境保护事业,以及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出现和产生时期。197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也意味着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开始建立。自1982年以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号主席令公布。截至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20周年之际,已经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律6部,资源保护法律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35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90余件,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1000余件等。而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改,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保法。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将条文从原有的47条增加到70条,可以看出国家对环保的重视在不断加强。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虽在当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能解决长远问题,对于遗留的一些“老大难”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根除。同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从最初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特别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确立后,已有的立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为了利益,为了财富,乱砍滥伐,过度放牧,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现有的环境容量和治理能力,污染在不断加剧。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致使我国的自然资源受到非常严重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自然资源的缺乏,已经严重制约和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想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加强自然资源的法制建设迫在眉睫。对于这一现状,随着经济的推进,发展的继续,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尚未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传统棘手的环境问题未能改善的同时,新的环境问题又层出不穷。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
  (一)大气资源
  相信大家都有很深的体会,近几年,我国的大气污染状况非常严重,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我国的大气污染主要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是我國能源消耗结构中所占比例为能源消费总量的四分之三。众所周知,煤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不但会影响空气质量,对人们的健康也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同时,工厂排放的污染物,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都加剧了空气质量的恶化。而我们却只能承受这一恶化导致的苦果。全国多地形成酸雨区,大部分地区出现雾霾天气,口罩成为我们出行的必备物品之一。
  (二)水资源
  自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国的江河湖泊普遍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河流流经的城市地段尤为严重。我国主要水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有一半以上的水体质量为劣质。总的来说,北方水资源的污染程度比南方更为严重。而我国的部分湖泊已呈现中度甚至是重度污染的状态。富营养化问题尤为严重,很多地方的居民饮用水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森林资源
  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加剧。盲目开垦,过度放牧,是导致这一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而这一现象导致的后果更是让我们无法想象。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此引发的沙尘暴,越来越频繁,甚至有些西北地区下起了“泥雨”。
  (四)濒危物种逐年增加
  植被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改变,栖息地的迁徙和人类残忍地捕杀,由原本的“朋友”,变成现在的步步紧逼,越来越多的动植物濒临灭亡。
  二、现行的法律及相关法规存在不足
  上述问题的发生,固然有人为方面的原因,但是,法作为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规则,对这一现状的发生也起着至关重要,无法替代的作用。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得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必须予以修改完善。
  (一)法律责任的划定存在着失衡
  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实际上是一部污染防治法,其通篇都在叙述和强调污染的防治与处罚。该法用词简单,语言太过概括和笼统,根本没有深刻表达其立法的真正意思,造成权利和责任的主体,划分不清模棱两可,内容多为原则性规定。例如:《环保法》第1条就明确提出“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第四章更是直接称为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却用近十条在表达如何防治污染,对公害的含义,其包含的范围以及其他公害的解释丝毫没有提及,导致真正公害发生时无据可考,无据可查。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极少对环境的主管部门以外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规定,大多是对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机关应对污染环境者负责和管理的规定。而自然人本身的责任也没有详细的规定,其真正的法律效果形同虚设。这就会把人们带入一个误区,他们会认为,所谓的环境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只是污染环境的人对其不合法的污染行为承担法律后果,而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机关只履行相应的防治职责。目前,我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资源短缺的形势,尽快明确单位和公民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有效遏制资源的不合理理由有重大意义。   (二)根本思想和立法目的方向性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1条点名了本法的制定目的,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对于这一立法思想,完全可以通过资源高投入、高消耗及环境高污染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实现工业的现代化。所以,在立法的目的上就存在着偏差。这种“污染——治理”的立法理念,根本无法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且颁布的法律,大多是应急法律,多是规定对资源的利用,而对保护的要求却少之又少。
  (三)出现的新情况新环境问题无法可询,无法可依
  2001年,加入WTO新成员,获得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挑战。。虽然有利于扩大出口,获取更多的外汇,但是其他国家产品的进入,也对我国的产品市场产生不小的威胁,也使我国的环境面临很大压力。据国家有关部门透露,这一改变,让中国有了“世界最大的电子垃圾倾倒场”的“美誉”。同时,有许多西方大国,将其国家禁止生产的高污染项目投向中国,加重了中国环境的问题。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却没有有效的条例,可以针对此情况加以阻止和制约。针对我国《环保法》中出现的问题,我提出如下建议,希望可以对我国日后的环境治理有所帮助。
  (1)改变立法思惟,突出立法质量
  重新审视《环境保护法》。《环保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要着重体现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要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根本,发展经济、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三者要相协调。在新思想的领导下,将“预防为主,防治连系”落实到实处。不要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2)加强法制观念,加大惩罚力度
  对于违反环保法的处罚力度太轻,使得很多违法者无视法律规定,为所欲为,无法达到约束公民行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所以要加强对公民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其环保的责任意识,增加处罚的方式和手段,加大罚金的数额,加大刑事制裁力度。
  (3)修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环境权,我国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对公民和企业而言,享有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中虽然可以享有该权利,但对此并未做明确的规定。希望在对《环保法》进行修改时,对环境权加以明确。
  三、结语
  总而言之,未来的环境保护之路必定是荆棘丛生困难重重。在当前严峻的形势面前,不可盲目跟从,要从国情出发,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对《环境保护法》的缺陷与不足之处加以修改,使之能更好的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服务,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官以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
  [2]何卫东.《環境产业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律政策创新》,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5年2月
  [3]本书编写组.《环境保护实用核心法规》,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3月
  [4]张梓太.《自然资源法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8月
  [5]李俊峰、王仲颖.《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解读》,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8月
其他文献
【摘 要】当今时代,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媒介。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已略有成效。但是,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国际竞争力仍遭遇了诸多阻滞。因此,外贸企业应该积极提升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以达到提升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积极推动外贸企业走出去的目的。  【关键词】电子商务;外贸企业;竞争力;策略分析  文章编号:ISSN100
期刊
【摘 要】目前,农村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很多农村地区开始实施生态农业系统技术,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利于使生态环境得到维护。不过从目前生态农业发展现状上看,整体规模小,且效益低,农村农业发展满足产业化与现代化需求。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这一问题,明确生态农业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生态农业;实施途径;农业生产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
期刊
【摘 要】建设施工合同是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依据,本文揭示了合同实施中的种种现象,指出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施工企业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93-02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建设工
期刊
【摘 要】基于旅游产业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关联性,本文以江津区为例,就旅游产业对统筹城乡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展开研究。结果显示,旅游规划缺位,制约城乡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单一,阻碍城乡要素互动;旅游管理滞后,延缓统筹城乡进程。为此,提出完善旅游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打造旅游小镇,承接城乡发展;丰富产品体系,延伸产业链条的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旅游产业;产业链  文章编号:ISSN1006—
期刊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102-01  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民俗文化是民间约定俗成并传承于世的风俗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  一、我市民俗文化保护的现状  招远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公里,我市的民俗文化历史悠久,比如我市的面塑、剪纸等手工艺术散见于民间,每年的秧歌节、
期刊
【摘 要】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因此也称为极刑和处决,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的罪行。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镇压,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法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但
期刊
【摘 要】以文化生态旅游发展研究为背景,依据政府的发展政策需要,结合九溪文化生态旅游资源现状,提出九溪在安顺屯堡文化生态旅游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开发九溪屯堡文化生态旅游的五个基本战略构想。  【关键词】屯堡文化;文化生态旅游;九溪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87-02  一、问题的提出  1980年加拿大学者Moulin,C提出“生态性旅游”的概念,1983年墨西哥
期刊
【摘 要】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公民环境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论关注,而且不少国家的法律做出积极回应。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很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应当确立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应当两条进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
期刊
【摘 要】近年来,商洛以“一村一品”为抓手,为农民增收,为商洛农村的发展找到了一条有效发展路径。为深入落实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优势资源、发展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可从现状到问题,进一步探讨商洛的一村一品发展情况,找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有效对策、建议,以期为商洛的新农村建设,为商洛“一村一品”工程有更长足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一村一品;农业四化建设;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文章编号:
期刊
【摘 要】衡阳、郴州、永州三市作为第4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为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选择转移的重大战略区域。面对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良好机遇,处于产业低梯度區的“大湘南”应采取何种方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湘南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未来湘南产业发展需要面对的紧迫问题和严峻挑战。因此,在此背景下,杨凤鸣及其研究团队共同撰写了《“大湘南”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选择和空间布局研究》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