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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明确提出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其作为2003年着重抓好四项改革的首要任务。这意味着,经过十多年的酝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终于进入了实施阶段。目前,中央层次的改革已经展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成立,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的完成,而仅仅是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其职能、权限、管理方式、管理范围如何确定,中央与地方如何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如何控制、资本经营路径如何选择等等,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就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