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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民最具增收潜力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的要素基础。由于现行法律未能赋予农民以完全的宅基地产权,宅基地的流转和利用存在着隐形交易、土地闲置和农民融资难等问题,产生对农民的制度性伤害,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有必要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宅基地的生产资料功能以增加农民收入,这需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