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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电价改革作为其核心问题,如何进一步发挥电价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电力价格,并在市场条件下对电力价格进行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电力市场;价格;资源优化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11-02
电力企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重要责任[1]。随着国家放开电煤价格政策的实施,煤炭对于电的影响越来越大。近几年,电成了供不应求的紧缺资源,每年都存在几千万千瓦时的缺口,电价要涨,电力价格走向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电力价格,并在市场条件下对电力价格进行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一、电价的基本概念
(一)影响电价的因素
影响电价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两大类,一类是外部因素,包括:政府政策、税收、社会费用、市场与需求的性质等;另一类是内部因素,包括:经营目标、成本和其他方面。
(二)以成本定价的真实意义
所谓成本定价,对于非垄断性行业是指价格应该定在边际成本上。边际成本则和需求有关。在同一电网中,需求低的时候只启动低成本的发电厂,边际成本是低的,所以定价也低;在需求高的时候,必须把高成本发的电也投入使用,此时的边际成本就提高了。
所谓边际成本,就是所有消费的电,其中成本最高的那一度的成本。为什么定价要定在边际成本上?因为如果该电网中少用一度电,节省就是成本最高的那一度。或者说,因为消费有那么高,电网不得不将成本最高的电也投入消费。
二、推进电价改革
(一)当前我国电价存在问题
1、电价差异较大,发电市场难以形成
首先,我国现行的上网电价采取的是新老电厂不同的核算机制,即老电厂实行老电老价,新电厂实行新电新价。由于投产时间、筹资条件、造价成本不同,出现了“一厂一价”、“一机一价”,各类电厂上网电价水平悬殊,导致高成本高电价、低成本低电价。其次,电网的垄断经营,使得独立发电企业在上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数、上网电价、电费结算、电网运营信息以及汛、枯、峰、谷的电力电量调度上与电网的直属发电企业得不到一致的待遇。使得“竞价上网”难以真正实现,同网不同价、同质不同价的现象十分普遍。再次,不同电厂不同的定价政策使得有些电厂失去了进行设备改造、采用新技术、提高效率的动力,抑制了新建电厂的积极性,造成其竞争力的减弱,发电市场难以形成良性发展。
2、电价结构紊乱,严重影响经济运行
从区域看,由于“省为实体”的阻碍和电网尚未互联的限制,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地区差价;从用电电压等级看,按机组个别成本定价,负荷率和电压等级高的大用电企业电价偏高,负荷率和用电电压等级低的居民用电等价格偏低;从分环节电价上看,实行网内网外电厂两种价格机制,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的比例失衡,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的比例不到30%,低于输配环节占40%左右的投资比例,分类电价之间交叉补贴严重;从用电分类看,由于长期以来采取的是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两端定价的机制,既没有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联动机制,用户也没有按照购电成本对系统的实际耗费进行价格核算。这些不合理的电价结构使电价难以发挥在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调节供求关系方面的功能,造成严重的社会资源浪费。
3、背离价值规律,电价市场供求矛盾
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价格的基础,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直接决定价格本身的是供求关系。由于价格脱离供求关系,供过于求的商品,价格反而偏高;供不应求的商品,价格反而偏低,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价格起“逆调节”作用,不能缓解反而加剧商品供求的不平衡。但是,为了稳定价格,安定人民生活,应当尽量限制市场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电价时,基本上是以电力商品价值和政策要求为依据,很少考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这就使得无论是上网电价还是最终用户电价,都偏离了供求关系,最终反而可能形成“电荒”。
(二)我国现阶段电价政策面临的挑战
1、上网电价方面
上网电价由政府定价向市场竞争形成转变,首要前提是形成竞争性主体,但目前我国竞争性市场尚未真正形成。与此同时,还存在电源结构不合理、不能按质论价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仅仅依靠电价政策的调整不能彻底解决,但要求电价政策必须能够加以正确引导。
2、输配电价方面
厂网分开后,除一些专项输电工程外,输配电价主要由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的差价形成,目前面临着上网电价提升和销售电价下降的双重压力。新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明确了用成本加收益的方法进行输电定价,有利于解决历史原因形成的输电投资不足的问题,但必须要对输电投资加强监管,防止由投资不足演变为过度投资重复建设。
3、销售电价方面
(1)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的问题。一方面要按用户实际发生的成本来调整电价结构,以反映真实成本,减少各类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引导需求,另一方面对现有的按用户性质的分类进行改革时,必须考虑衔接问题,实现平稳过渡,防止电价出现较大的波动。
(2)加强需求侧管理实施效果方面的问题。为了促进用户合理用电,我国很多地区实施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差价等多种电价制度并取得了一定(上接第211页)效果。但由于电力公司的收益直接取决于售电量,因此希望卖的电越多越好,售电量的减少会减少其利潤甚至可能导致出现亏损,此外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也可能对其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无法调动电力公司的积极性,必然会影响实施效果。
三、我国电力价格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改革经验,区分垄断行业性质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国家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电力改革运动。这场改革主要是对电力行业自然垄断性进行细分,对于自然垄断较强的部分实行价格管制,对于自然垄断较弱的部分应该引入竞争;对于可以开展竞争的部分实行价格上下限,对于不能竞争的部分实行价格上限。目前我国电力严重供不应求,电力缺口很大,可以通过借鉴学习,实行电价改革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发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制定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输配电价格由政府监管、单独定价;售电价格实行以市场为主的定价模式,引入竞争性售电制度,让用户有权选择供电服务方及电价。
(二)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电价确定方法
电价改革的含义并不就是涨价或降价,而是要遵循市场价值规律,即等价交换的原则。从我国实际来看,首先应对价格构成进行规范,主要包括:统一折旧年限计算成本,统一资本报酬率标准,将电力建设基金并入电价内等;其次,逐步导入规范化的“上限制”调价方式。为使价格管制具有激励作用,电力价格可以考虑引入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通货膨胀率——效率增长率”的上限制方法。
(三)在上网电价中加强峰谷分时电价和丰枯季节差价的应用
峰谷分时电价和丰枯季节差价是准边际成本定价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同时刻的电力边际成本的差异性。与平均电价相比,可以起到较好的价格引导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在上网电价中采用这些电价制度,可以调动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发挥各机组最大效率,实现机组的优化组合,从而推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在销售电价中加强需求侧管理,采用多种电价制度
实践证明,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差价等电价制度可以提高用电负荷率、减少系统备用、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针对需求侧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对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分析其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研究不同用户对电价的反应曲线。要调动电力公司和用户的积极性,可以成立专门的需求侧管理基金,或借鉴国外经验实现电力销售收入与售电量的部分脱节,解决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公司利益之间的矛盾,以加强需求侧管理的效果。
四、结语
电力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由于电力的自然垄断性,国家应该对电力价格实行恰当的管制,同时价格也是调节市场需求的有效手段,电力价格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国家应进一步推进电力的市场化改革,使电力价格能够发挥其调节市场的作用。只有电价市场化,才能促进电力消费的合理化和电力投资的理性化。
参考文献:
[1]阎竞红.对电力“优质服务”的再认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2,(01).
关键词:电力市场;价格;资源优化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11-02
电力企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重要责任[1]。随着国家放开电煤价格政策的实施,煤炭对于电的影响越来越大。近几年,电成了供不应求的紧缺资源,每年都存在几千万千瓦时的缺口,电价要涨,电力价格走向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电力价格,并在市场条件下对电力价格进行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一、电价的基本概念
(一)影响电价的因素
影响电价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两大类,一类是外部因素,包括:政府政策、税收、社会费用、市场与需求的性质等;另一类是内部因素,包括:经营目标、成本和其他方面。
(二)以成本定价的真实意义
所谓成本定价,对于非垄断性行业是指价格应该定在边际成本上。边际成本则和需求有关。在同一电网中,需求低的时候只启动低成本的发电厂,边际成本是低的,所以定价也低;在需求高的时候,必须把高成本发的电也投入使用,此时的边际成本就提高了。
所谓边际成本,就是所有消费的电,其中成本最高的那一度的成本。为什么定价要定在边际成本上?因为如果该电网中少用一度电,节省就是成本最高的那一度。或者说,因为消费有那么高,电网不得不将成本最高的电也投入消费。
二、推进电价改革
(一)当前我国电价存在问题
1、电价差异较大,发电市场难以形成
首先,我国现行的上网电价采取的是新老电厂不同的核算机制,即老电厂实行老电老价,新电厂实行新电新价。由于投产时间、筹资条件、造价成本不同,出现了“一厂一价”、“一机一价”,各类电厂上网电价水平悬殊,导致高成本高电价、低成本低电价。其次,电网的垄断经营,使得独立发电企业在上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数、上网电价、电费结算、电网运营信息以及汛、枯、峰、谷的电力电量调度上与电网的直属发电企业得不到一致的待遇。使得“竞价上网”难以真正实现,同网不同价、同质不同价的现象十分普遍。再次,不同电厂不同的定价政策使得有些电厂失去了进行设备改造、采用新技术、提高效率的动力,抑制了新建电厂的积极性,造成其竞争力的减弱,发电市场难以形成良性发展。
2、电价结构紊乱,严重影响经济运行
从区域看,由于“省为实体”的阻碍和电网尚未互联的限制,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地区差价;从用电电压等级看,按机组个别成本定价,负荷率和电压等级高的大用电企业电价偏高,负荷率和用电电压等级低的居民用电等价格偏低;从分环节电价上看,实行网内网外电厂两种价格机制,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的比例失衡,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的比例不到30%,低于输配环节占40%左右的投资比例,分类电价之间交叉补贴严重;从用电分类看,由于长期以来采取的是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两端定价的机制,既没有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联动机制,用户也没有按照购电成本对系统的实际耗费进行价格核算。这些不合理的电价结构使电价难以发挥在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调节供求关系方面的功能,造成严重的社会资源浪费。
3、背离价值规律,电价市场供求矛盾
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价格的基础,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直接决定价格本身的是供求关系。由于价格脱离供求关系,供过于求的商品,价格反而偏高;供不应求的商品,价格反而偏低,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价格起“逆调节”作用,不能缓解反而加剧商品供求的不平衡。但是,为了稳定价格,安定人民生活,应当尽量限制市场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电价时,基本上是以电力商品价值和政策要求为依据,很少考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这就使得无论是上网电价还是最终用户电价,都偏离了供求关系,最终反而可能形成“电荒”。
(二)我国现阶段电价政策面临的挑战
1、上网电价方面
上网电价由政府定价向市场竞争形成转变,首要前提是形成竞争性主体,但目前我国竞争性市场尚未真正形成。与此同时,还存在电源结构不合理、不能按质论价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仅仅依靠电价政策的调整不能彻底解决,但要求电价政策必须能够加以正确引导。
2、输配电价方面
厂网分开后,除一些专项输电工程外,输配电价主要由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的差价形成,目前面临着上网电价提升和销售电价下降的双重压力。新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明确了用成本加收益的方法进行输电定价,有利于解决历史原因形成的输电投资不足的问题,但必须要对输电投资加强监管,防止由投资不足演变为过度投资重复建设。
3、销售电价方面
(1)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的问题。一方面要按用户实际发生的成本来调整电价结构,以反映真实成本,减少各类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引导需求,另一方面对现有的按用户性质的分类进行改革时,必须考虑衔接问题,实现平稳过渡,防止电价出现较大的波动。
(2)加强需求侧管理实施效果方面的问题。为了促进用户合理用电,我国很多地区实施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差价等多种电价制度并取得了一定(上接第211页)效果。但由于电力公司的收益直接取决于售电量,因此希望卖的电越多越好,售电量的减少会减少其利潤甚至可能导致出现亏损,此外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也可能对其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无法调动电力公司的积极性,必然会影响实施效果。
三、我国电力价格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改革经验,区分垄断行业性质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国家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电力改革运动。这场改革主要是对电力行业自然垄断性进行细分,对于自然垄断较强的部分实行价格管制,对于自然垄断较弱的部分应该引入竞争;对于可以开展竞争的部分实行价格上下限,对于不能竞争的部分实行价格上限。目前我国电力严重供不应求,电力缺口很大,可以通过借鉴学习,实行电价改革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发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制定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输配电价格由政府监管、单独定价;售电价格实行以市场为主的定价模式,引入竞争性售电制度,让用户有权选择供电服务方及电价。
(二)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电价确定方法
电价改革的含义并不就是涨价或降价,而是要遵循市场价值规律,即等价交换的原则。从我国实际来看,首先应对价格构成进行规范,主要包括:统一折旧年限计算成本,统一资本报酬率标准,将电力建设基金并入电价内等;其次,逐步导入规范化的“上限制”调价方式。为使价格管制具有激励作用,电力价格可以考虑引入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通货膨胀率——效率增长率”的上限制方法。
(三)在上网电价中加强峰谷分时电价和丰枯季节差价的应用
峰谷分时电价和丰枯季节差价是准边际成本定价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同时刻的电力边际成本的差异性。与平均电价相比,可以起到较好的价格引导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在上网电价中采用这些电价制度,可以调动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发挥各机组最大效率,实现机组的优化组合,从而推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在销售电价中加强需求侧管理,采用多种电价制度
实践证明,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差价等电价制度可以提高用电负荷率、减少系统备用、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针对需求侧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对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分析其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研究不同用户对电价的反应曲线。要调动电力公司和用户的积极性,可以成立专门的需求侧管理基金,或借鉴国外经验实现电力销售收入与售电量的部分脱节,解决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公司利益之间的矛盾,以加强需求侧管理的效果。
四、结语
电力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由于电力的自然垄断性,国家应该对电力价格实行恰当的管制,同时价格也是调节市场需求的有效手段,电力价格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国家应进一步推进电力的市场化改革,使电力价格能够发挥其调节市场的作用。只有电价市场化,才能促进电力消费的合理化和电力投资的理性化。
参考文献:
[1]阎竞红.对电力“优质服务”的再认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