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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建立“以校为本”的评价制度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继续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机制,建立“以校为本”的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在素质教育中的导向、激励、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素质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是当前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之一。但由于过长的评估周期,很多学校把它看成学校过程性的工作,学校戒备心理重,教师参与的主动性不高,严重影响着督导功能的发挥。如何破解,一是要确立“以校为本”,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地位,建立自我评价制度,重新审定评价指标,使其易测量、可控制,学校在自评中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使自评过程成为自我诊断、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同时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二是要运用开放式的评估方式,让广大的师生在实施评估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以此来推动学校的发展。三是科学合理的运用评估结果,将分类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结合,变被动评估为主动评估,为学校的自主发展、相互竞争提供广阔的空间。从学校的发展出发,建立新型的督评关系。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教师事业成长”为核心,将督导意见反馈的过程变为督导双方共同研究探讨的过程,探讨学校工作,指导教学、研究学校的发展。
二、创新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加快学校发展步伐
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现代学校的发展,对教育督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创新教育督导手段和方法,积极研究广泛运用与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监测的现代化标准体系,改革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效促进教育督导的科学发展。要建立与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强化督导评估工作对素质教育落实工作的指导性、先导性和前瞻性,满足新时期素质教育推进对督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督导评估科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符合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改革要求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成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发展,使评估过程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一是要拓宽渠道,引入多元评价。督评的过程由于受时空的制约(短时间、校内),评价结论就难免以偏概全,可信度低,要克服这些弊端,必须要拓宽评估信息的渠道,引入多元评价,比如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获取更多的评估信息。二是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从关注学校内涵发展的角度出发,有侧重地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措施的有效性,学校自评自检制度的建设与落实等情况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研制《学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评估方案》与《学校发展性评估标准》,将专项评估与综合督导评估综合起来,明确学校发展的主攻方向,有效加快学校发展步伐。
三、创新督导评估工作模式
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是教育督导工作能否正确、有效和高效运作的关键因素之一。现行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以检查验收为主要方式,以量表式的层层指标核对打分为基本方法。这是我国教育从恢复整顿到改革逐步发展时期,以“两基”验收为代表的教育督导工作方式。既奠定了督导评估在中国教育事业中的地位,也形成了教育督导评估的现行方式方法。然而,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变化,这一套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为此就需要帮助学习确立全员参与的开放式的评估模式或方法。在以往督导评估中,督导部门是方案的制定者,学校只是评估方案的执行者。而建立起学校开放式的自主评估模式,督导部门是参与评估的指导者,学校既是评估方案的执行者,又是方案的修订者,更易准确落实方案实质,增强落实具体方案的能动性。教师即是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学校评价的主体,学生既是教育对象,又是参与学校、教师评价的主体,在实施评价中,师生容易看到自己的价值,能够形成“学校发展,大家有责”的意识,让师生变为了学校发展的推动者。
综合所述,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式方法所面临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又是必须正视,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是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也是督导机构的重要任务。需要我们根据素质教育形式的不断发展,创新教育督导评估方式和方法,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科学发展,早日实现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继续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机制,建立“以校为本”的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在素质教育中的导向、激励、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素质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是当前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之一。但由于过长的评估周期,很多学校把它看成学校过程性的工作,学校戒备心理重,教师参与的主动性不高,严重影响着督导功能的发挥。如何破解,一是要确立“以校为本”,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地位,建立自我评价制度,重新审定评价指标,使其易测量、可控制,学校在自评中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使自评过程成为自我诊断、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同时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二是要运用开放式的评估方式,让广大的师生在实施评估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以此来推动学校的发展。三是科学合理的运用评估结果,将分类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结合,变被动评估为主动评估,为学校的自主发展、相互竞争提供广阔的空间。从学校的发展出发,建立新型的督评关系。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教师事业成长”为核心,将督导意见反馈的过程变为督导双方共同研究探讨的过程,探讨学校工作,指导教学、研究学校的发展。
二、创新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加快学校发展步伐
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现代学校的发展,对教育督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创新教育督导手段和方法,积极研究广泛运用与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监测的现代化标准体系,改革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效促进教育督导的科学发展。要建立与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强化督导评估工作对素质教育落实工作的指导性、先导性和前瞻性,满足新时期素质教育推进对督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督导评估科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符合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改革要求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成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发展,使评估过程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一是要拓宽渠道,引入多元评价。督评的过程由于受时空的制约(短时间、校内),评价结论就难免以偏概全,可信度低,要克服这些弊端,必须要拓宽评估信息的渠道,引入多元评价,比如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获取更多的评估信息。二是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从关注学校内涵发展的角度出发,有侧重地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措施的有效性,学校自评自检制度的建设与落实等情况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研制《学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评估方案》与《学校发展性评估标准》,将专项评估与综合督导评估综合起来,明确学校发展的主攻方向,有效加快学校发展步伐。
三、创新督导评估工作模式
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是教育督导工作能否正确、有效和高效运作的关键因素之一。现行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以检查验收为主要方式,以量表式的层层指标核对打分为基本方法。这是我国教育从恢复整顿到改革逐步发展时期,以“两基”验收为代表的教育督导工作方式。既奠定了督导评估在中国教育事业中的地位,也形成了教育督导评估的现行方式方法。然而,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变化,这一套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为此就需要帮助学习确立全员参与的开放式的评估模式或方法。在以往督导评估中,督导部门是方案的制定者,学校只是评估方案的执行者。而建立起学校开放式的自主评估模式,督导部门是参与评估的指导者,学校既是评估方案的执行者,又是方案的修订者,更易准确落实方案实质,增强落实具体方案的能动性。教师即是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学校评价的主体,学生既是教育对象,又是参与学校、教师评价的主体,在实施评价中,师生容易看到自己的价值,能够形成“学校发展,大家有责”的意识,让师生变为了学校发展的推动者。
综合所述,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式方法所面临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又是必须正视,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是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也是督导机构的重要任务。需要我们根据素质教育形式的不断发展,创新教育督导评估方式和方法,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科学发展,早日实现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