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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立足于对政府行为内涵和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状的研究,通过分析高新区发展中政府行为的具体表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府行为建议。
关键字:政府行为;芜湖高新区;经济发展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政府行为,是由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行为总称,具有公共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政府行为表现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等多方面之间的互动行为。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是为市场提供稳定优质的发展环境,政府行为应当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
局于有限的精力和水平,本文仅以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为例,研究当地政府在促进高新区的成立、成长、成熟过程中的行为,评述成绩,揭露问题,并为政府行为合理、合法实施提出建议。
二、芜湖市高新区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体现与问题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源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斯坦福研究园,80年代以来各国争相设立以科技带动产业发展为最根本特征的高新区,但基本都受到了政府行为的影响。
具体到芜湖市国家级高新区,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之前,当地政府行为是“输血行为”,政策倾向明显。主要体现在,第一,充分利用国家给予高新区的立法、财政、税收和人才支持,引进国有、民间资本和外资,使高新区在初期发展中形成规模;第二,制定以具体项目为核心的发展规划,最初是以奇瑞汽车集团的引进为契机,重点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研发和生产。第二阶段称之为全面转型期,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前后至今,当地政府行为是“造血行为”,目的是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更多体现服务性职能。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高新区也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发展期,表现为政府逐步退出高新区直接管理,全面践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从政府行为的角度看,芜湖市高新区存在着一些阻碍发展的因素。表现在:第一,对高新区的功能和定位认识存在一定偏差。爆发式增长在中国改革开放前二十年较为多见,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更需要的是理性发展,综合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均衡发展,爆发式增长的认识确有偏差之处。第二,政府行为缺乏整体的协调性。前述论及安徽省和芜湖市的文件都对高新区进行了战略定位,但到底以产业承接为主导还是继续坚持工业驱动或“双轮驱动”为主要发展模式并未统一意见。总的来看,战略定位不清导致法规规章和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促进芜湖市高新区发展的政府行为建议
高新区的健康发展和区域经济快速增长,需要当地政府不断改善政策环境,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职能,真正做到为高新区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认为为促进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当地政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战略定位,承接产业转移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芜湖市高新区面临两个重大机遇,第一个是国务院批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芜湖市高新区对自身的定位应当更加积极和主动,不仅应当大力促成四大主导产业的对接和发展,还需考虑长三角地区已经成熟而自身又有一定基础的产业转移。第二个机遇是科学技术发展引领的知识经济时代,以及由此生发的高新区“二次创业”战略机遇。芜湖市高新区有自身发展的工业和农业基础,同时国家鼓励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所以目前最需要做的是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着力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高新区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发展期,在政策和制度建设方面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必须充分考虑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既要顾及工业经济的要求也要考虑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
2.完善高新区立法和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和颁布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法律,统一协调各层次立法。在国家层面应当有基本法律或法规,在区域层面应当制定有自身特色的地方法规或行政法规、规章,将以往的各种政策措施统一于基本立法之下。
3.政策应当将产业倾斜和区域倾斜相结合。芜湖市高新区的园区定位是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四大产业为主导,因此政策的制定应当注重结合产业特点和技术特点。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开放式管理模式
中国特色的高新区根据其在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上的差别,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企业化管理模式、区政合一的管理模式。芜湖高新区新阶段的管理体制应当是开放的,形成政、企、管三方合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机制:
1.明确权力配置。芜湖市人大和人民政府应加快立法进程,明确高新区的主体地位,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目标要求,对高新区充分授权,同时科学设置管理机构,使高新区的事情能在高新区内办好,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
2.理顺行政决策机制。一要清晰界定执行和决策职能,以避免部门利益影响全局部署;二要积极推进分层决策、民主决策和先听证后决策等重要机制。三要树立政策管理理念,提高政策透明度。
3.建立高效服务机制。要切实树立政府和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管委会职能要逐步由管理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二是要致力于发展综合服务职能,整合园区内的中介服务组织和各种信息平台。
四、结语
区域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借助资金、技术、原料等必要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对资源的整合和有效配置则必须依靠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芜湖市高新区的发展体现了政府行为对区域经济的促进和激励作用,但政府行为的缺位和越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平衡政府行为与市场自主,是一个极为复杂但又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芜湖湖高新区先锋在线网[EB/OL].
http://oa.ahxf.gov.cn/xxg/Skin/Skin1/index.asp?WebID=1938.
[2] 刘应力 我国高新区未来发展路向[J].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2001,05月15日第4版.
[3] 刘吉发,周玉琴 问题与对策:西部经济开发过程中的当地地方政府行为研究[J].黑河学刊 2009,10月第7期.
[4] 中国内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开发建设中的政府行为研究[J].蔡竞.
关键字:政府行为;芜湖高新区;经济发展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政府行为,是由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行为总称,具有公共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政府行为表现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等多方面之间的互动行为。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是为市场提供稳定优质的发展环境,政府行为应当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
局于有限的精力和水平,本文仅以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为例,研究当地政府在促进高新区的成立、成长、成熟过程中的行为,评述成绩,揭露问题,并为政府行为合理、合法实施提出建议。
二、芜湖市高新区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体现与问题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源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斯坦福研究园,80年代以来各国争相设立以科技带动产业发展为最根本特征的高新区,但基本都受到了政府行为的影响。
具体到芜湖市国家级高新区,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之前,当地政府行为是“输血行为”,政策倾向明显。主要体现在,第一,充分利用国家给予高新区的立法、财政、税收和人才支持,引进国有、民间资本和外资,使高新区在初期发展中形成规模;第二,制定以具体项目为核心的发展规划,最初是以奇瑞汽车集团的引进为契机,重点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研发和生产。第二阶段称之为全面转型期,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前后至今,当地政府行为是“造血行为”,目的是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更多体现服务性职能。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高新区也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发展期,表现为政府逐步退出高新区直接管理,全面践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从政府行为的角度看,芜湖市高新区存在着一些阻碍发展的因素。表现在:第一,对高新区的功能和定位认识存在一定偏差。爆发式增长在中国改革开放前二十年较为多见,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更需要的是理性发展,综合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均衡发展,爆发式增长的认识确有偏差之处。第二,政府行为缺乏整体的协调性。前述论及安徽省和芜湖市的文件都对高新区进行了战略定位,但到底以产业承接为主导还是继续坚持工业驱动或“双轮驱动”为主要发展模式并未统一意见。总的来看,战略定位不清导致法规规章和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促进芜湖市高新区发展的政府行为建议
高新区的健康发展和区域经济快速增长,需要当地政府不断改善政策环境,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职能,真正做到为高新区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认为为促进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当地政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战略定位,承接产业转移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芜湖市高新区面临两个重大机遇,第一个是国务院批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芜湖市高新区对自身的定位应当更加积极和主动,不仅应当大力促成四大主导产业的对接和发展,还需考虑长三角地区已经成熟而自身又有一定基础的产业转移。第二个机遇是科学技术发展引领的知识经济时代,以及由此生发的高新区“二次创业”战略机遇。芜湖市高新区有自身发展的工业和农业基础,同时国家鼓励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所以目前最需要做的是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着力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高新区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发展期,在政策和制度建设方面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必须充分考虑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既要顾及工业经济的要求也要考虑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
2.完善高新区立法和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和颁布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法律,统一协调各层次立法。在国家层面应当有基本法律或法规,在区域层面应当制定有自身特色的地方法规或行政法规、规章,将以往的各种政策措施统一于基本立法之下。
3.政策应当将产业倾斜和区域倾斜相结合。芜湖市高新区的园区定位是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四大产业为主导,因此政策的制定应当注重结合产业特点和技术特点。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开放式管理模式
中国特色的高新区根据其在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上的差别,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企业化管理模式、区政合一的管理模式。芜湖高新区新阶段的管理体制应当是开放的,形成政、企、管三方合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机制:
1.明确权力配置。芜湖市人大和人民政府应加快立法进程,明确高新区的主体地位,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目标要求,对高新区充分授权,同时科学设置管理机构,使高新区的事情能在高新区内办好,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
2.理顺行政决策机制。一要清晰界定执行和决策职能,以避免部门利益影响全局部署;二要积极推进分层决策、民主决策和先听证后决策等重要机制。三要树立政策管理理念,提高政策透明度。
3.建立高效服务机制。要切实树立政府和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管委会职能要逐步由管理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二是要致力于发展综合服务职能,整合园区内的中介服务组织和各种信息平台。
四、结语
区域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借助资金、技术、原料等必要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对资源的整合和有效配置则必须依靠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芜湖市高新区的发展体现了政府行为对区域经济的促进和激励作用,但政府行为的缺位和越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平衡政府行为与市场自主,是一个极为复杂但又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芜湖湖高新区先锋在线网[EB/OL].
http://oa.ahxf.gov.cn/xxg/Skin/Skin1/index.asp?WebID=1938.
[2] 刘应力 我国高新区未来发展路向[J].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2001,05月15日第4版.
[3] 刘吉发,周玉琴 问题与对策:西部经济开发过程中的当地地方政府行为研究[J].黑河学刊 2009,10月第7期.
[4] 中国内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开发建设中的政府行为研究[J].蔡竞.